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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论文(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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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研究方法1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中国经济法;方法;研究应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经济纠纷、经济矛盾还是经济现象、经济规律相较于过去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分析和探讨中国经济法对于企业运行、经济发展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早在二十年前,我国就有专家指出通过法律经济学方法运用于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应用研究还不够广泛,有必要对法律经济学方法和中国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一、法律经济学方法在经济法总论研究中的应用

经济法专家学者运用法律经济学为分析和探讨工具,不仅对于经济法中所具有的价值进行了相关的论证,并且对于经济法中具体的制度和规则进行了科学设计。比如说,在经济法总论当中,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是研究的重要内容,法律经济学方法注重以经济法“维护”经济能够运行,而不是依靠其他法律管理,经济法对于国家、政府干预个体经济行为具有明确规定,并结合行政法对国家和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另外,在法律经济学中,通过经济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从而为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公共利益“保驾护航”。有专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考虑,认为中国经济法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等有着路径依赖,从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中“汲取”经济法的理论依据。有研究结果表明,经济法机制相对于民法和行政法而言具有更强的解决外部性能力,经济法通过对经济个体进行补贴、减免税收、政策优惠等措施,能使个体经济利益向社会整体收益方向靠拢,能有效减少和避免出现市场失灵等影响。还有专家从“政策”、“法律”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政策”和“法律”都具有交易成本,如果要“二选一”的话则取决于二者间哪个的交易成本,在我国经济发展初期,“政策”具有程序简单、兼具灵活性的特点“受到重用”,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策”的交易成本优势被逐渐缩小,相应“法律”交易成本价值在不断提高。有专家认为,经济法打破了传统的民商法中有关平等主体的假设言论,通过多样性的信息工具和其他工具互相弥补各自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不足,达到协调性和系统性相结合。

二、法律经济学方法在反垄断法研究中的应用

反垄断法和经济学的关系结合非常紧密,很多反垄断法的研究成果都离不开法律经济学方法。有专家从行为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建议零售价的问题,建议零售价是生产商给零售商所提供的零售指导价格,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强制性,没有被认为是转售价格维持的形式而相应承担反垄断法的责任。但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并不完全理性,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1]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没有具有强制性的建议零售价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话,那么消费者就会对所购买商品的价格以及心理预期之间进行比较,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心理差距,有可能会最终影响预期购买的商品决策。因此,在诸如与反垄断法中对于建议零售价的法律规定要避免完全依据协议,而需要将其纳入到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定体系当中。

三、法律经济学方法在食品安全法研究中的应用

在当前的食品安全法内容中有关于“十倍赔偿”的条例,但从法律诉讼的角度上来说,如果该食品的价格过低的话,那么往往会让原告“入不敷出”。假定于消费者购买的劣质产品为10元的话,那么十倍赔偿也只有100元,而原告需要有人力、时间、诉讼费用等,在实际的法律诉讼过程中花费的金额可能远超过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再比如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商家的过期致变质的食品中出现人身伤害的情况,像有消费者在餐馆吃饭,餐馆的食材不新鲜,导致消费者在食用之后出现急性肠胃发炎需要住院,甚至于更严重出现死亡的话,那么仅有补偿性赔偿和十倍于食材的价格又有何用。那么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要回归于法律具有惩治性赔偿的本质,要从赔偿金额、惩罚程度上起到真正遏制商家在生产食品过程中的不良行为。[2]

四、法律经济学方法在财税法研究中的应用

传统的财税法认为财政主要发挥作用和外部性紧密关联,但是在法律经济法中,认为财税法的经济学基础不在于外部性质,而是在于其外部易成本的控制。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或者是公共物品,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而不能以政府垄断公共服务、公共商品的交易。有专家表示,法律经济学方法对于财税法中税收无偿性、税收强制性、税收固定性和税收效益作为财税法的基本原则,并且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税收建立联系。[3]同时,对于财税法而言,通过法律经济学的应用研究,以税法将税收的主体设置权利和责任框架,提供稳定的税收预期效益,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收的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形式等进行明确规定,减少了税收相关政策出现主观性,避免由于市场调节的失控出现降低交易成本的发生,能够积极鼓励纳税。

五、法律经济学方法在金融法研究中的应用

在法律经济学中,对于很多的金融现象、金融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和明令禁止。比如说,像对企业的融资有明确的法律规避规定,包括企业拆解合同、利率管制、企业上市等内容。法律规避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管理都有着积极的创新意义,当然,对于法律规避而言,要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不能绝对否定法律规避的作用,而是要从矛盾的另外一面看待,将不良的法律现象转化成积极的法律现象。[4]再比如说,在证券交易市场中,由于市场机制的原因,证券持有者或者证券转手者对于持有的证券价值未来的清醒都不能知晓,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表面现象和本质的不一致决定了金融证券市场上的不稳定性,因此,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公开、透明的信息机制成为证监会、政府等国家干预证券市场的形式。法律经济学未来的发展空间更大、价值取向也更加多元化,对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发展方向要更具有针对性。通过供求分析、制度经济学分析、行为法律经济学分析等分析方法应用于中国经济法研究中,并加大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的力度,推进中国经济法研究水平的提升。六、结语综上所述,法律经济学为中国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一条广阔的“途径”,对于中国经济法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法律经济学在中国经济法中的研究应用。因此,要充分发挥法律经济学的作用,丰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加强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队伍建设,更好地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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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范文2

论文摘要: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实证化和专门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证伪主义的普遍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发展的边缘化、古典的均衡分析和现实的非均衡分析相互补充、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等趋势强化,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以及政府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得到共同重视。

20世纪经济学之所以产生诸多“革命”和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研究方法和角度的巨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方法的演变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举其要者,研究方法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十大趋势。

一、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

经济学应用数学研究的专门化、技术化、职业化甚至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使经济学更严密,表达更准确,思维更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宏观计量分析法是最大贡献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克莱因从上世纪50年代最早提出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为宏观经济研究开辟新的视野。此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诞生和使用,经济结构的各种参数得以推算出来,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一代计量经济学家的数理贡献在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严密性和形式化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深受其影响。经济学理论与计量方法、计量模型,以及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宏观经济理论从未像现在这样更贴近现实、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比中国《经济研究》和《美国经济评论》,可以看到,自2002年开始,《美国经济评论》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论文比重下降,而自2003年开始,《经济研究》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论文比重上升,开始超过《美国经济评论》。①

第二,计量经济学长足发展并成为经济学中一个极富魅力的分支,首先得益于统计学在经济学中的广泛使用,并最终成为构建计量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是弗里德曼成功运用统计分析的一部经典性著作②,通过一系列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货币数量的长期变化和实际收入的长期变化之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相关性的结论,从而构建弗氏货币数量说。统计分析的运用不但支持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还大大推动诸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等新的理论分野和发展。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都激烈抨击滥用数学的现象。里昂惕夫在分析1972-1981年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各种文章的类型之后,指出“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道理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却又不切实际的结论”。

二、越来越呈现出实证化和专门化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与这种趋势相关,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发生两次转换,即先是由重视对经济波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转换到重视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和国际收支逆差问题的研究之后,又转换到重视对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

专门化倾向,是实证化研究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借助日益丰富的分析工具而产生的结果。专门化倾向,是指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和表述方法方面,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些特有的、非经济学家一般不使用的方法、分析工具和专业术语,以至于出现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分析、才能够看懂经济学论文。于是,由实证化倾向而来的专门化倾向,通过分析手段的发展和丰富,在加强实证研究技术化倾向的同时,又逐渐脱离实证化。这一特征从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模型到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的动态模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三、均衡分析方法与非均衡分析方法并存的趋势

“新古典综合派”在召回凯恩斯以前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同时,也在宏观分析方面大胆地恢复均衡分析方法。因为“凯恩斯革命”打破的主要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下市场自动均衡的实现和保持机制,而不是均衡分析方法本身。因此,新自由主义各派的经济理论,始终坚持均衡分析的方法。在宏观非均衡分析方面,成就最突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让-帕斯卡尔贝纳西、马林沃德,美国的霍瓦德和英国的波茨、温特等人,他们不仅提出一套和凯恩斯理论体系完全相容的宏观非均衡学说,而且运用这套理论对中央集权决策经济的非均衡问题进行分析。正是这些人的努力,使得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尽管宏观非均衡分析方法不如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普遍,但它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从广义上看,均衡分析方法和非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不同点仅在于各自所涉及的均衡条件和水平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均衡分析的研究对象更为现实一些,也更强调动态性。客观上,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都是对经济现象某些方面的适当反映,二者虽有差别,但不是根本性的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关系。

四、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趋势

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为重建和发展他们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例如,经济人假定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经济学的基石之一。在20世纪中,经济人假定的条件被不断地修改、拓展,甚至批评和攻击。凯恩斯经济学的诞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对经济人个体研究方法的最大“克服”,因为凯恩斯主义的基础和归宿都是围绕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一系列“总量”关系而展开的。贝克尔拓展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效用函数中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这才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性。鲍莫尔主张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因为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挑战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阿罗定理”即可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加总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新制度主义认为经济人假定过于“简单化”,因为除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

五、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趋势

经济学研究领域与范围开始逐渐超出传统经济学的范畴,分析的对象扩张到小至生育、婚姻、家庭、犯罪等,大至国家政治、投票选举、制度分析等。研究领域的这种“侵略”与扩张,被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这取决于时代主题和研究角度的变化、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的不同。

六、强调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的趋势

理性预期学派从通货膨胀问题入手,强调理性和预期的问题,并由此否定政府干预的有效性,这对凯恩斯主义形成较大冲击,也引起凯恩斯主义各派对理性和预期问题的重视。尽管在理性问题上各派未能取得共识,但关于预期的思想和方法的确渗入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中。

七、学科交叉的边缘化趋势

经济学的大家族中又派生出许多交叉学科和边缘学派,例如,混沌经济学、不确定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百家争鸣,相得益彰。这取决于经济学家认识领域的拓宽和方法论的多元化,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相互渗透得以大大加深,大量非经济学概念的引入使得当今的经济学与百年前相比已面目全非。

八、证伪主义的普遍化趋势

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一种逻辑延续。据统计,20世纪70-80年代的20年间,经济学界出版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的著作,其中几乎都和证伪主义有一定的联系,在1991年总结的当代经济学家达成的13点共识中,有7个和证伪主义有直接联系。布劳格在《经济学方法论》中将20世纪经济学方法演变史归纳为一句话:“证伪主义者,整个20世纪的故事”。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既是证实的又是证伪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特点。

九、案例使用的经典化趋势

经济学中的“举例”,不仅已经发展到“经典化”的地步,而且在有些定理中不举例已不足以说明问题,甚至所举的案例已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案例的惟一性,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又几十年上百年一贯制,代代相传。用案例阐明一个定理、寓意一个规律已经司空见惯,如“看不见的手”。

十、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趋势

博弈论已延伸至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和犯罪学等学科,但其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最为成功。博弈论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该决策的均衡问题。借助于博弈论这一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机制设计”、“委托—”、“契约理论”等已被推向当代经济学的前沿。20世纪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的深化,还表现在:

1、第一次把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部门来对待。不仅将政府的经济活动纳入到宏观经济活动中,而且将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政策作为能动的经济力量加以运用,使之成为影响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与状况的重要机制之一。政府支出不断膨胀、效率低下是官僚主义的恶果,其原因是存在“政府失灵”,因此,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选择。③

2、宏观和微观的联系得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共同重视。

注释:

① 成九雁、秦建华。计量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轨迹[j].经济研究,2005(04):113-124.

② mary ,the history of econometric idea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③ 参见〔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18-150.

参考文献:

[1] 〔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经济研究论文3

[关键词]经济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私营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产业和产品特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与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业生产力的发展。

一、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年~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2.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行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私营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①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②在国有经济中孕育着私营经济的成分。

③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企业已经成为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有利于加强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3.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行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行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产业中退出。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行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1.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经济提高到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深化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生产力。二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3.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趋势

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行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从2020年~2050年,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私营经济持续发展。私营经济将作为国内市场的主力军而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国有经济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转移等原因,而呈下降趋势。

诚然,上述对我国私营经济历史发展趋势的描述,是建立在十五大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已经孕育成熟、将要大发展基础之上的。而发展趋势中各阶段发展周期的长短,取决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并随着改革进程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马洪:王梦奎主编。中国发展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中国私营个体经济的现状与对策。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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