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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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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xx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努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城市,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标准、高水平、深层次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特制定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突出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的目标导向,围绕高质量发展改革新要求对标国家省内先进水平,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进行政策优化,着力推进“五件事”改革、加快数字化赋能营商环境,重点提升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社会环境,努力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以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xx绚丽篇章贡献xx力量。

二、重点领域及改革举措

(一)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商事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信息变更”、“餐饮店”以及“企业注销”等多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持续优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业务系统,拓展线上线下专区功能,谋划推进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机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许可证证照联办,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设立、变更、注销一站式办理服务;推进智能审批改革,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智能审批拓展至注销环节,实现个体工商户全环节智能审批;将经营主体各类相关许可证信息归集于营业执照二维码进行展示应用,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或“一企一照一码”。

2.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执行xx市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制售许可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允许对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

(二)提升项目建设便利化水平

3.推动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将区域评估事项前移至土地供应环节,原则上不再拿地后开展以上评估。

4.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质效。持续抓好项目谋划储备,持续加大“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发挥8个项目攻坚专班作用,用好重点项目“一站式服务”二维码,严格交办、督办,提升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深化现场办公制度,推动问题解决,提升重点项目企业满意度。

(三)提升社会公用事业服务保障能力

5.增强市政公用服务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燃气自闭阀)及实施“瓶改管”工程,部署收集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基础数据,按照市燃气专班工作任务分解,积极对接xx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做好工作协调,配合保障企业相关工作推进实施。

(四)促进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

6.加大稳就业、强创业力度。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强化稳岗扩岗政策支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兜住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强化创业带动就业。

7.推进“技能xx”提质建设。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xx”建设,瞄准产业主攻方向,聚焦主导产业,实施重点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

8.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互联网+调解”平台建设,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发挥各基层劳动调解中心的协调和普法的作用,提高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建立案件信息档案,推进仲裁数字化庭审直播系统建设。推动乡办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加强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建设,提升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9.凝聚合力赋能实体。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建设,推动数据“一张网”,专业服务“一张网”,支持保障“一张网”,风险控制“一张网”,打通政、银、企有效沟通的桥梁,形成政府搭台、市场创新、数据赋能、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格局,推动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面扩”,助力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10.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完善金融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惩治和预防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加强高质量对外开放水平

11.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与保障,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力度。加大外商投资服务,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外商企业交流合作活动,持续开展深入外企项目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以项目推介、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国际研讨、论坛会议等举措,支持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与我市四个外资专班做好对接,密切关注专班外资线索,主动出击,做好项目承接和保障。

(七)持续提升智慧办税水平

12.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以龙小税线上纳税人学堂为抓手,扩大政策培训覆盖面。

13.优化线下办税服务体验。利用晨会夕课和以考促学,提升税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学习办税服务礼仪,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八)维护保障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14.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做好信息公开。

15.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推动采购人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要求,推行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完成政府采购外网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挂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报、合同备案、合同资金支付等全链条网上办理,实现交易全程“零跑腿、零见面、零障碍、零费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采购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开展区级采购人单位集中培训,提高采购效率。

1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高采购份额预留,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加大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中最高标准的20%执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按6%执行。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成本,按照区政府采购活动保证金管理工作要求,禁止采购人收取任何无政策依据的保证金,加大对政府采购保证金收退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17.支持开展政府采购融资。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动“政采贷”工作走深走实。

18.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结合,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覆盖面,将经济发展、民生利益相关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提高监管效能。

19.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九)提升办理破产效能

20.构建企业破产重整前端服务机制。加强困境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为困境企业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破产相关咨询、破产程序指引、企业重整价值识别、预重整和庭外重组等服务。

21.提升企业破产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配合上级加强政府部门信息集成数据库建设,实现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职工社保、医保等信息的跨部门、跨平台查询和共用。

(十)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和“五件事”改革

22.推进乡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乡办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为原则,构建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整合资源、分类实施、加强管理,积极推进乡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23.巩固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稳步推进“一件事”扩面提质增效,稳步推进“一件事”扩面提质增效,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分工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13项重点事项。强化跟踪研判、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高效协同。

24.扩大“免证可办”覆盖面。聚焦企业和群众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扩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应免尽免、可免尽免。

25.推进“跨省通办”“同城通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办理频次高、需求大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受理窗口;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行“限时办结+同城通办”,真正将便民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6.提升帮办代办能力。加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和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制作、更新各类事项办事指南。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等,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

27.推动“有诉即办”工作提质增效。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有诉即办”专窗,推动有条件的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有诉即办”专窗,建立多层级诉求受理机制,拓宽服务范围。建立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即办、有诉必办”。

28.提升“好差评”质效。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一事一评”,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率。加强差评整改,及时调查、处理、反馈企业和群众的差评,确保差评按期整改率达100%,差评整改满意率达100%。

(十一)建强社会信用体系

2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配合违约失信信息认定部门,将失信信息及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开展党群机关和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落实失信惩戒各项举措,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使“守信荣、失信耻、无信忧”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诚信xx”的浓厚氛围。

30.提升信用信息归集数量、质量。按照《xx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加强科技研发、司法裁决、经营管理、监管评价、发展创新、合同履约等各类数据归集,推动信用信息“应归集尽归集”;力争“双公示”信息及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配合做好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降低工作,确保重错率低于万分之一。按照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聚集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失信主体领域,实现“信用修复”高效办成。

31.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推广落实事前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信用承诺制度应用水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的基础上,拓宽信用报告应用范围,逐步实现领域全覆盖;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将查询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工作流程,规范化、机制化开展信用奖惩;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平台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

32.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制度。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职能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的公示平台、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流程等,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33.丰富“信用+”应用创新场景。文旅、医疗、家政、养老、中介、社会治理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信用+”创新,丰富应用场景;配合开展“信用+社区治理”,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城市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模式。

34.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集中化解存量欠款,严防新增拖欠。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力度。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察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十二)持续促进包容普惠创新发展

35.大力推进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

36.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加大改革创新、扩大供给、促进消费、共建共享、整合资源等方面力度,倾力打造“康养xx”养老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37.持续加强科研投入,重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多举措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简化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办事流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四有”研发活动和上市企业培育行动,打造一批创新生力军。

38.加强人才流动基本保障,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常态化“绿色通道”。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措施,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柔性引才激励办法,柔性引进人才与本地同类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可享受同等待遇。

39.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企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定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持续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保障全区土壤环境安全。

40.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能源化率。持续加大基础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本区域内的等级公路密度。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对辖区内县、乡、村道路做好修复养护工作,加强危桥监测、加固力度,加大农村道路两侧安防工程投入。

41.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通过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社保卡居民服务”与“退休”等高效办成一件事。

(十三)提升民商事合同纠纷解决效能,加强企业权益保护

42.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网上立案率不低于85%,网上交费率不低于85%,电子送达率不低于85%。

43.提升合同类纠纷案件办理质效。缩减争端解决程序和耗时,降低维权成本。民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不超过0.8天,合同类纠纷案件上诉率不超过12%、一审案件被改判率不超过1.5%、一审案件被发回重审率不超过1%、平均审理用时不超过50天。

44.加强对涉企经济案件法律监督。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纠正错误生效裁判、调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不利影响。

45.持续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开通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46.加强制度保障。持续规范与市场主体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45日。建立健全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定期组织评估已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成效。

47.推动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特色化、本地化、信息化建设。拓宽企业维权渠道,强化企业维权(投诉举报)平台运行,发挥问题受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等功能。深化“您来说我来办”二维码运用,落实“一码双线三清单”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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