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其他范文 >

逻辑学论文范例(优推5篇)

网友发表时间 560491

【前言导读】这篇优秀范文“逻辑学论文范例(优推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逻辑学论文【第一篇】

[2]在2006年10月,第二届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于南京大学举行,由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逻辑学会、江苏省逻辑学会主办,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承办,由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负责,参与学者百数十余人,规模盛大。会后并将论文与大陆顶尖至学术刊物《哲学研究》专刊发表,是非常成功的一次会议。2006年10月28-30日,“第二届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在南京大学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南京大学哲学系与中国逻辑学会及江苏省逻辑学会联合主办、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承办、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与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协办。这是继2002年6月在台湾大学召开“首届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后第二次逻辑学盛会,来自大陆、台湾和香港6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130余位老中青逻辑学者出席会议。在大会开幕式上,南京大学副校长张异宾、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张家龙、江苏省逻辑学会会长张桂岳、台湾哲学会创会会长林正弘、南京大学逻辑所所长张建军先后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逻辑学者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意义和本次会议的历史地位。与会学者围绕如下主题展开了热烈、融洽而富有成效的讨论。

第三届两岸逻辑教学与研究学术会议述要

2006年10月在南京大学召开“第二届两岸逻辑教学学术会议”后第三次逻辑学盛会,来自祖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香港28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60余位老中青逻辑学者出席了会议。台湾哲学会创会会长林正弘教授、阳明大学心智哲学研究所所长洪裕宏教授、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张家龙教授、南开大学崔清田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希望两岸逻辑学者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振兴中华逻辑事业。中国逻辑思想史的考察和研究在我国学界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本次会议上,中国逻辑思想史研究的元理论与方法论问题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南开大学崔清田教授在题为“关于张东荪的‘逻辑与文化’”的主题演讲中,揭示了张东荪“逻辑与文化”思想的核心:“把逻辑当作文化的产物,用文化来解释逻辑”,探讨了张东荪围绕这一核心思想所阐发的四个问题:研究和说明包括中国逻辑思想在内的中国思想特性的方法、制约逻辑发展的基本要素、逻辑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以及中西逻辑的差异。

第四届两岸逻辑教学与研究学术会议述要

2009年7月30日,“第四届两岸逻辑教学与研究学术会议”在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通识科及伦理学文学硕士课程和香港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联合承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逻辑室和中国逻辑学会协办。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3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60余位老中青逻辑学者出席了会议。

第五届两岸逻辑教学与研究学术会议述要

2012年4月28日,第五届两岸逻辑教学与研究学术会议在西南大学举行。副校长靳玉乐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指出,学校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在全国逻辑学学界的关心与支持下,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毛洪勋指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实现了跨学科跨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大学现代逻辑研究所所长张建军,致辞中提出了实现逻辑学全面现代化的目标,重申了本次大会的现实意义。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重庆逻辑学会会长、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主任何向东教授全面总结了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中心未来的建设方向。此次会议由中国逻辑学会和我校主办,学校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重庆市逻辑学会承办,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等五个单位协办,来自的近八十多名逻辑学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收到会议论文70余篇。本次大会主要在逻辑教学与研究、逻辑理论与应用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交流、以及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四方面作了详细讨论:一是逻辑教学研究,二是逻辑理论研究,三是逻辑与社会文化研究,四是其它逻辑学相关研究。

逻辑学论文【第二篇】

关键词: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1科学家职业、逻辑学家志向

从实际从事职业来看,Peirce是位科学家,包括化学家、大地测量员、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实验心理学家等等;同时这也是他谋生的门路,是他最早获得学术名声的领域。

成为一名科学家,Peirce具有非常优越的条件;同时这也是他的亲戚朋友尤其是父亲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学氛围的家庭,特别是其父亲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学天文学和数学Perkins教授,也是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数学家。Peirce从小由其父亲教授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其聪颖智慧深得父亲欣赏。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亲影响,尤其是在父亲1880年去世之后,他极想遵照父亲遗愿而继承父亲的事业,从此专注于科学研究。

在Peirce十几岁时,他已经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学实验室,并写出了《化学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继承了他叔叔的化学和医学图书馆。185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后来改名为海岸和地质测量局)野地考察队作为临时助手学习锻炼了一年;而同时他私下跟随哈佛动物学家LouisAgassiz学习分类学方法。1862年进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学研究所,并于1863年毕业获得化学理学士。其间于1861年他再次进入海岸测量局,但这次是作为长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办公室;1867年父亲成为海岸地质测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为副手(Assistant),职位仅次于主管;他的这一职位上一直持续到1891年12月31日,时间达24年半之久。从1872年11月开始,他又负责钟摆实验;在1873—1886年间他在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站点进行钟摆实验。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为圣劳伦斯能量公司做顾问化学工程师。

同时,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气象台从事观测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环食和两次日全食现象的观测者,还负责使用气象台新获得的天体光度计。1871年其父亲获得国会授权进行横跨大陆的地质测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职业的大地测量员和度量衡学家。

Peirce生前虽只出版过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光测研究》(1878)),为《theNation》杂志撰写的短评、书评现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编辑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测局和哈佛气象台的诸多贡献已经为他(也为这两机构)在很年轻时就赢得了国际(特别是在欧洲)声誉(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测量局任务到欧洲考察,同欧洲的许多科学家建立了联系,并极力主张扩大科学界的国际联系)。Peirce于1867年成为美国文理学院的常驻会员,1877被选为国家科学院的成员,1880年被选为伦敦数学学会成员,1881年被选进入美国科学进步协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现在Peirce已被认为是采用光波长来测定米制长的先驱。

然而,尽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专职于科学职业,并有广阔的前景;并且事实上,他也是由化学进入了各种各样的科学部门,并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精力,成为美国当时杰出的科学家。但与逻辑学相比,它们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点。

从理想志向来看,Peirce视逻辑学为其天职。早年在父亲指导下学习《纯粹理性批判》时就认为康德的失败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逻辑”,要超越康德体系,必须发展一种崭新的逻辑。他声称在12岁时已经除了逻辑别无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缠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坚持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逻辑史图书馆,他是近代以来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纪逻辑的一位逻辑学家。他自己说,他是自中世纪以来唯一全身心贡献于逻辑学的人,并声称他是终生的逻辑推理学习者。1906年他在美国《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为一名逻辑学家,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现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为田园逻辑学家、逻辑学隐士。与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学职业相比,Peirce之所以热中于当时不可能成为谋生手段的逻辑学,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既定学术目标的追求:要发展一种有前途的逻辑。他对于逻辑的执著和热情,使得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并不亚于科学。

年仅二十几岁时,Peirce就开始在哈佛和Lowell学院作关于逻辑学的演讲;从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质测量局职位的同时,他作为JohnsHopkins大学(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学院)的兼职逻辑学讲师(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获得的大学职位),并在这期间出版了他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逻辑研究》(1883年,Pei

rce主编)。这本书在当时的美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较大影响。在1901年,他为Baldwin的《哲学心理学辞典》撰写了大部分的逻辑学词条。

虽然Peirce只有短暂的学院生活来传播他的逻辑理论,但在他那个时代,Peirce已经是一位国际性人物。在五次访问欧洲期间,虽然他是作为科学家去考察,但不仅碰到了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会见了当时知名的数学家与逻辑学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还与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着通信关系。1877年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评价“CharlesPeirce...是最伟大的在世逻辑学家,是自Aristotle以来已经为这一学科增加实质内容的第二个人,那另一个是GeorgeBoole,《思维规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学者不断发掘出的Peirce的逻辑尤其是现代逻辑贡献更是值得重视。一般认为,他早期主要是作为一名布尔主义者(Boolean)从事代数逻辑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贡献主要集中于图表逻辑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图表系统和价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种关系逻辑记法,源于对Boole逻辑演算的扩充”是现代逻辑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为它第一次试图把Boole逻辑代数扩充到关系逻辑,并在历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两年)多元关系逻辑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经发展了量化逻辑的完全的句法,与直到1910年才出现的标准的Russell-Whitehed句法仅仅在特殊符号上有点不同。

在对于数理逻辑贡献的广泛性和独创性方面,Peirce几乎是无与伦比。与逻辑主义学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贡献不在定理证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颖的逻辑句法系统和基本逻辑概念的精制化发展上。他创造了十多个包括二维句法系统在内的不同逻辑句法系统。把实质条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为“—<”)引入了逻辑学,比Shaffer早40年发展了Shaffer竖并仅仅基于这一算子发展了一完全的逻辑系统。还独立地系统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归谬赋值法,过早地意识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术。在JohnsHopkins大学教书期间,Peirce开始研究四色图猜想并发展了逻辑和拓扑学特别是拓扑图论之间的广泛联系。

我们看到,Peirce不仅是有着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然而在二者关系上,首要的一点是:他承认自己热爱科学,但坦言对于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他的逻辑;因为逻辑的研究需要从各种特殊科学(还有数学)的实际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而决不是仅仅从逻辑书籍或讲课中背诵、记忆和解题;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正是为了逻辑之全面概括,由它们获得的材料形成了逻辑学的基础和工具。实际上,这种前后的“从属关系”最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为科学家的收入来维持从事逻辑学研究的时间。

2逻辑学作为科学

虽然上文表明逻辑学家Peirce与科学家Peirce之间有近乎目的与手段间的主从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它们还有更为深刻的一层关系,那就是:逻辑学也是科学。很显然,这是Peirce长期的实验室经历已经使得他以科学的方法处理所有问题(他有时的确称自己为“实验室哲学家”)包括逻辑学了。

我们首先看,科学在Peirce那里意味着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数人包括科学界之外的人都习惯于把科学视为特殊种类的(主要是指系统化的)知识,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腊人那样把科学作为认知的方法,但他强调这种方法一定要是科学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识开始于怀疑,为了寻求确定的信念我们必须要解决(settle)怀疑,一般解决怀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觉倾向)、信忠团体的方法(选择那些最适合其社会团体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对于某特别个人或机构的尊重之感情)等;但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观的方法,它们往往只通过怀疑者自己的行为、意愿来选择信念,缺乏足够的证据。而真正客观的方法只有科学探究的方法,在这种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从经验出发基于科学共同体(community)的合作去寻求真理(TRUTH)或实在(Reality),这也正是科学活动;最终的真理性认识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实际的探究者所发现,但只要是遵循这种方法、运用先前的结果,最后都必定会一致达到真理的。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学月刊》上发表的两篇经典性论文《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中所阐述的实用主义(与后来James版本的实用主义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实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实用主义不是什么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方法,一种科学探究的方法。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Peirce把逻辑学视为设计研究方法的艺术,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诉我们如何进行才能形成一个实验计划;逻辑就是对于解决怀疑的客观方法的研究,是对于达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帮助我们成为“科学人”。现代科学之优于古代之处也正在于一个好的逻辑,健全的逻辑理论在实践上能缩短我们获知真理的等待时间,使得预定结果加速到来。

但是我们发现,他在思想更为成熟的阶段是把逻辑学的科学属性放置于指号学(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语境中来考察的,虽然这种处理与以上把逻辑学视为科学方法之研究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逻辑学就是指号学或关于指号的理论,仅仅是指号学的另一个名字。〔5〕它包括三个部门:批判逻辑学(CriticalLogic),或狭义上的逻辑学,是指号指称其对象的一般条件的理论,也即我们一般所谓逻辑学;理论语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号具有有意义特征的一般条件的学说;理论修辞(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论(methodeutic),是指号指称其解释项的一般条件的学说。〔6〕这种划分可能受中世纪大学三学科:语法、辩证法(或逻辑学)和修辞的课程设置的影响,指号学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对于中世纪后期所理解的逻辑的现代化版本。而我们在此需要强调的是,Peirce把指号学视为经验科学、观察科学。推理就是对于指号的操作,观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号学同其它经验科学的不同在于它们实验操作对象不一样,在于其它科学的目的仅仅是发现“实际上是什么”而逻辑科学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经验科学,根据经验学习的科学人进行逻辑推理所得到的结论就是可错的即准必然的(事实上,任何逻辑必然都只是相对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产生必然的特定结论)。

更进一步,Peirce把狭义上的逻辑学(logicexact)分成假设逻辑(abductivelogic)、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三部分。显然这比传统逻辑上演绎(必然的)、归纳(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内容。Peirce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对于Aristotle三段论基本格研究的结果,他认为Barbara集中表现了演绎推理的本质,而作为特殊的演绎三段论Baroco(把Barbara中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如果把它们的结论考虑为或然性的,则分别相应于假设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归纳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显示出了逻辑学与科学的最合理的紧密联系。在他看来,演绎逻辑也即数学的逻辑,而假设逻辑和归纳逻辑主要就是科学的逻辑。在演绎逻辑已经得到普遍承认的情况下,他终生的愿望就是要把归纳和假设(Abduction)同演绎一起坚固地和永久地确立在逻辑概念之中。在科学探究过程中,假设、演绎和归纳先后组成了三个不同阶段的科学方法,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学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设放在首位,作为科学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发现和形成假说。假设是为解释违反规律(或习惯)的意外事实而产生假说的过程,它能产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视为所有科学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动的中心。但这种假设并没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结论,假说必须要经过检验。于是,还需要演绎来解释(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说即得出预言;再后由归纳回归到经验,旨在通过观察被演绎出的结果是否成立来证实或否证那些假说,即决定假说的可信赖度。在这连续的三种推理形式中,假设是从意外事实(surprisingfacts)推到对事实的可能性解释,演绎是从假说前提推到相应结论,归纳则是从实例到一般化概括。经过这样的科学探究,我们在科学共同体中将能不断接近真理。

3逻辑学中的化学概念移植

为更具体地论述Peirce的科学研究与逻辑学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此可谈到Peirce对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向逻辑学研究的成功应用,这突出表现在化学上。因为化学是Peirce的大学专业,也是他进入整个经验科学的入口。

逻辑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领域,事实上从近代以来,就从数学(包括代数和几何)理论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发展动力和理论技术。我们在此谈到的化学概念应用作为整个自然科学概念推广中的一例其实也是Peirce为发展逻辑学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极为倾心的存在图表逻辑构想正是基于化学图表原理(可能还有拓扑学方法的启发)。存在图表是Peirce在其指号学背景下对Euler图和Venn图的重大发展,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其在自然、直观、易操作上要远胜于代数方法(包括标准的Peano-Russell记法),因为我们心灵的思想过程被同构地展现在推理者面前,对于图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学(和物理)实验中对于实物的操作。化学家把这样的实验描述为向自然(Nature)的质疑,而现在逻辑学家对于图表的实验就是向所关涉逻辑关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个例子,现代逻辑(可能从《数学原理》开始)中的一对基本概念:命题和命题函项(或有时称为闭语句和开语句)原本就是来自化学中的“饱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饱和”概念。Peirce用黑点或短线来代替语句中的“指示代词”(即逻辑中的自变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这样的形式,它们分别被称为关系述位(relativerhema)(区别于像系词一样的关系词项)和非关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谓词(谓词是几元的取决于我们到底如何选择去分析命题)。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题,并坦言“述位在某种程度上与带有未饱和键(unsaturatedbonds)的化学原子或化学基极为相似。”〔8〕然而不无意外,我们发现同时期欧洲大陆的Frege也正在独立地从化学概念得到逻辑研究的灵感。他把诸如“……的父亲”的函项记号称为“未饱和的”或“不完全的”表达式,以与专有名词相区别。〔9〕超级秘书网

另外一个例子是Peirce提出的价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显示出的,它同化学中的化合价概念密切相关,Peirce所使用的词语Valency直接源于化学中的术语Valence即化合价。价分析是Peirce在图表化逻辑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图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创设的另一种二维表现法。其中,显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组合与“化学离子”的组合相比拟,如他采用类似“——”这样的结构表示带有“开放端(looseend)”(即黑点后面的横线)的实体,即谓词;这就是化学中离子结构的简单变形。由于它们的开放端导致的“不稳定”(正像离子本身不稳定一样),开放端之间就可能连接起来形成共同“键”(bond)。如“——”同“——”可形成“——”样式的新结构〔10〕。正是利用这样的离子组键技术,Peirce成功证明了其著名的化归论题,即对于三元以上关系都可化归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关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关系却不能化归。这一论题是他哲学思想体系中所坚持的三分法原则的逻辑证明。

综观Peirce的科学家经历和逻辑学家志向,Peirce把逻辑学视为对于各种科学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时又把逻辑学理论指导、应用于科学研究过程。二者紧密相连,互为作用。而更为突出的,他的逻辑贡献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样化的科学研究,他的逻辑独创往往也是其科学研究经验的启发性建议。笔者以为,研究Peirce的这些方面,我们至少可得出以下启示:逻辑学应从数学和科学推理实践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质;逻辑学家应尽可能学习、掌握科学(传统逻辑就因为没有这样做而失败,科学家非逻辑学家或逻辑学家非科学家都不能胜任于对科学推理的分析工作),因为拓宽自己的科学研究领域必将能加强逻辑学家对于逻辑科学的贡献能力;同时科学家要想更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应了解逻辑学,但是前者在当前学术界值得特别注意。当前处于被冷落地位的逻辑学要想摆脱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发展自己;而经验科学(不再仅仅是数学)必能使得逻辑学发展获得新的生命力,这已经是被现代逻辑的发展史(特别是初创时期)所证实的。

参考文献:

〔1〕库克。现代数学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61.

〔2〕罗素。西方的智慧〔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276.

〔3〕〔J〕.HistoriaMathematica,9(1982).292.

〔4〕〔M〕.:aChronologicalEdition().Bloomington,

逻辑学论文【第三篇】

经省自考办批准,1998年下半年普通逻辑自考增加非形式化试题。试题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日常思维的各个领域,但是,这类试题既不是考核有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也不是考核逻辑的专业知识,而是考核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综合、推理和类比等日常逻辑思维能力。题型是单项选择题,每一题由题干和五个备选答案组成。共有15题,每题2分,合计30分。考生完全可以调动自己日常逻辑思维能力,只要知其然,即使不知其所以然也能答对得分。显然,整套逻辑试题的难度比过去有所下降,考生会感到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工作很有用。我相信这种新变化会受到有关领导和广大考生欢迎的。

我国有些外资企业招聘员工也用这类试题来考核员工的逻辑思维能力。许多应聘者感到很陌生,无所适从,结果不是在外语和计算机,而是在逻辑考试中被淘汰。今年开始江苏逻辑自学考试一改,今后应聘外资企业遇到的这种尴尬就会越来越少了。

对于这类非形式化试题,虽然都是单项选择题,但从题干中所问的问题,可以分为六类:

一、由前提确定结论型

题干所给已知条件是前提,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定它合乎逻辑的结论。

例1、某汽车司机违章驾驶,交警向他宣布处理决定:“要么扣留驾驶执照三个月,要么罚款1000元。”司机说:“我不同意。”

如果司机坚持己见,那么,以下哪项实际上是他必须同意的?

A、扣照但不罚款。

B、罚款但不扣照。

C、既不罚款也不扣照。

D、既罚款又扣照。

E、如果做不到既不罚款也不扣照,哪么就必须接受既罚款又扣照。

[题析与答案]交警的处理决定,其形式为“pq”,司机不同意,即(pq)。(pq)等值于(p∧q)∨(p∧q)(见《普通逻辑自学指导》第49页)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所讲之蕴析律,上式又等值于(p∧q)(p∧q)。所以,本题的答案是E。

例2,某珠宝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四人口供中只有一人是假的。

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

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E、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甲。

[题析与答案]乙和丁的口供矛盾,根据矛盾律,其中必有一假。四人口供中只有一假,所以,甲和丙口供是真的。甲口供真,作案者为丙,加上丙的口供,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丁也是作案者,由此也断定乙和丁中,丁讲假话。所以,本题答案是B。

二、由结论寻找前提型

题干所给的是结论,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能得到此结论的前提。

例3,如果张英获得了吴玉章奖学金,那么,他一定是人民大学研究生。

上述断定是基于以下哪个前提作出的?

A、张英一定是人民大学研究生。

B、张英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C、人民大学研究生都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D、只有人民大学研究生才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E、人民大学研究生中一定有人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由D推得:“只有张英是人民大学研究生他才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转换的公式,就可得题干中的结论。

例4,如果一家企业的员工人心涣散,那么该企业的领导肯定不懂管理心理学。

若要上述断定成立,必须以下列哪一项为前提?

A、企业没有好的经济效益就会人心涣散。

B、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企业就没有凝聚力。

C、运用管理心理学的有关知识进行管理,就能使企业形成凝聚力。

D、企业管理人员都应该学点心理学。

E、不学心理学的管理者也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中的假言易位律,C就能得到题干中的结论。

三、加强前提型

题干中有前提有结论,但题干中之前提尚不足以推得结论,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补充前提,才能得出题干中之结论。

例5、小王和小李关于抽烟有如下对话:

小王:“我想,你不应该反对我抽烟。”

小李:“这很难说。”

小王:“至少我没有反对你抽烟啊!”

小王的话中隐含着的前提是什么?

A、抽烟有害健康。

B、抽烟对健康没多大危害。

C、抽烟者对不抽烟者没有多大影响。

D、如果我不反对你抽烟,那么你也不应该反对我抽烟。

E、如果我反对你抽烟,你就可以反对我抽烟。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有了D,加上题干中小王的第二句话,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才能得到题干中小王第一句话这个结论。

例6、在一项实验中,实验对象的一半作为实验组,食用了大量的味精。而作为对照组的另一半没有吃这种味精。结果,实验组的认知能力比对照组差得多。这一不利的结果是由于这种味精的一种主要成分——谷氨酸造成的。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则最有助于证明味精中某些成分造成这一实验结论?

A、大多数味精消费者不象实验中的人那样食用大量的味精。

B、上述结论中所提到的谷氨酸在所有蛋白质中都有,为了保证营养必须摄入一定量。

C、实验组中人们所食用的味精数量是在政府食品条例规定的安全用量之内的。

D、第二次实验时,只给一组食用大量味精作为实验组,而不设不食用味精的对照组。

E、两组实验对象是在实验前按其认知能力均等划分的。

[题析与答案]题干中所述之实验为差异法(求异法)实验,其特点是同中求异,也就是其他先行条件相同,只有一点不同,即实验组食用大量味精,对照组不食用。所以,本题答案是E。因为有了E,这实验才可靠。

四、反驳型

前面三种类型都是用推理进行证明。原来题干中的前提真或者经补充前提而使前提充分真,那么,可以演绎证明结论必然真或者归纳证明结论非常可能真。由结论真寻找前提也是一种证明。反驳可以反驳论题(推理的结论)、反驳论据(推理的前提)和反驳论证方式(推理形式):

(一)确定选项以反驳结论。

例7、一种对许多传染病非常有疗效的药物,目前只能从一种叫ibora的树皮中提取,而这种树在自然界很稀少,5000棵树的皮才能提取1公斤药物。因此,不断生产这种药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该种植物的灭绝。

以下哪项为真,则最能削弱上述论断?

A、把从ibora树皮上提取的药物通过一个权威机构发放给医生。

B、从ibora树皮提取药物生产成本很高。

C、ibora的叶子在多种医学制品中都使用。

D、ibora可以通过插枝繁衍人工培育。

E、ibora主要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区。[题析与答案]本

题答案是D。A、B和E都可以减慢该种植物的灭绝,但最能削弱上述论断的是D,既然可以人工培育,该种植物就不会灭绝了。

(二)确定选项以反驳论据。

例8、地球外有没有生命是科学家长期探索的课题。1996年美国航天局对火星陨石的研究中,正式提出了表明火星上36亿年前曾经存在生命的证据,并向全世界科学家挑战,欢迎他们证明这一论点是错误的。科学界对此反映不一。以下是一些专家的意见:

在这些意见中,哪个是对美国航天局的挑战?

A、这是证明地球外生命的最令人深思和浮想联翩的事情。

B、德国一研究员说,36亿年前太阳系中有众多陨石,很难确切断定哪一块真正来自火星。

C、对陨石上取下一小片金色样品进行化学、显微和组织检查表明,36亿年前这里有过原始生命、微生物生命的存在。

D、如果已发现36亿年前火星上有生命的存在,我不会特别感到意外。

E、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生命从火星来到我们所在的这颗行星。

[题析与答案]这题的答案是B。因为B对美国航天局论证的论据——这块陨石提出了质疑。

(三)确定选项以反驳论证方式(推理形式)

例9,只有患了肺炎才发高烧,小红患了肺炎,所以她一定发了高烧。

以下哪个推理最有力地说明上述推理的不成立?

A、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学习好,所以,我一定有资格当三好生

B、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有资格当三好生,所以,我学习一定好。

C、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没有资格当三好生,说明我学习不好。

D、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学习不好,因此,我没有资格当三好生。

E、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因此没有资格当三好生的,不见得学习成绩一定不好。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A。因为它与题干中的推理一样,都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B、C、D和E均不是这种推理式。A这个推理的两个前提均真,结论明显不必然真,因为有可能学习虽好而其他条件不够而没有资格当三好生。这种反驳可称类比反驳,即按照相同推理形式构造一个前提真而结论假的推理,从而表明原推理式是非普遍有效式。

(四)确定的选项虽不直接反驳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但会削弱整个论证。

例10,全校的湖南籍学生都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联谊会”,李华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联谊会”。因此,李华是湖南籍学生。

以下哪项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论证?

A、“湘江联谊会”实际上是湖南籍学生同乡会。

B、有不少非湖南籍的学生要求出席周末“湘江联谊会”。

C、如果缺乏办事人员,周末“湘江联谊会”将邀请非湖南籍学生出席担任办事员。事实上周末“湘江联谊会”当时确实缺少办事人员。

D、李华曾经出席过其他联谊会。

E、李华对组织“湘江联谊会”提出过许多合理建议。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由C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得出:“周末的‘湘江联谊会’事实上邀请了非湖南籍学生出席”,它虽不直接反驳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但将C加入题干原前提中去,显然就削弱了结论和整个论证。超级秘书网

五、类比型

(一)推理形式的类比

例11、凡物质是可塑的,树木是可塑的,所以,树木是物质。

试分析以下哪个推理的结构与它最为相近?

A、凡真理都经过实践检验,进化论是真理,所以,进化论经过实践检验。

B、凡恒星都自身发光的,金星不是恒星,所以,金星自身不发光。

C、凡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我们是公民,所以,我们必须遵守法律。

D、所有坏人都攻击我,你攻击我,所以你是坏人。

E、凡鲸一定用肺呼吸,海豹可能是鲸,所以,海豹可能用肺呼吸。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D与题干一样,都是三段论第二格AAA式,它是非普遍有效推理式。

(二)逻辑错误的类比

例12、世间万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我是人,所以,我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这个推理中的错误,与以下哪项中出现的最类似?

A、作案者都有作案动机,某甲有作案动机,所以,某甲一定是作案者。

B、各级干部都要遵纪守法,我不是干部,所以,我不要遵纪守法。

C、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

D、人贵有自知之明,你没有自知之明,因此,你算不得是个人。

E、想当翻译就要学外语,我又不想当翻译,何必费力学外语。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C和题干中都出现“偷换概念”的错误。

(三)逻辑方法的类比

例13,在50年代,我国森林复盖率为19%,60年代为11%,70年代为6%,80年代不到4%。随着森林复盖率的逐年减少,植被大量破坏,削弱了土地对雨水的拦蓄作用,一下暴雨,水卷泥沙滚滚而下,使洪涝灾害逐年严重。可见,森林资源的破坏,是酿成洪灾的原因。

以下哪项使用的方法与上文最类似?

A、敲锣有声,吹箫有声,说话有声。这些发声现象都伴有物体上空气的振动,因而可以断定物体上空气的振动是发声的原因。

B、把一群鸡分为两组,一组喂精白米,鸡得一种病,脚无力,不能行走,症状与人的脚气病相似。另一组用带壳稻米喂,鸡不得这种病。由此推测带壳稻米中某些精白米中所没有的东西是造成脚气病的原因。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东西就是维生素B1。

C、意大利的雷地反复进行一个实验,在4个大口瓶里,放进肉和鱼,然后盖上盖或蒙上纱布,苍蝇进不去,一个蛆都没有。另4个大口瓶里,放进同样的肉和鱼,敝开瓶口,苍蝇飞进去产卵,腐烂的肉和鱼很快生满了蛆。可见,苍蝇产卵是鱼肉腐烂生蛆的原因。

D、在有空气的玻璃罩内通电击铃,随着抽出空气量的变化,铃声越来越小,若把空气全抽出,则完全听不到铃声。可见,声音是靠空气传播的。

E、棉花是植物纤维,疏松多孔,能保温。积雪是由水冻结而成的,有40%至50%的空气间隙,也是疏松多孔的,能保温。可见,疏松多孔是能保温的原因。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D和题干都使用求因果联系的共变法。

六、语义分析型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对日常语言表达的较为复杂的内容和含义有敏捷而准确的理解、分析和推理能力。

例14、,“我倒不是对知识分子有偏见,实在是你们把他们捧得太高了,他们有什么了不起?大学毕业才几天。”

下述哪句语句的意义结构与上述最不同?

A、我倒不是主张平均主义,实在担心这样下去“两极分化”,拿多了会不会变资产阶级,拿少的岂不叫人可怜?

B、我倒不是反对改革,这一班新人太嫩,缺乏经验,我看他们步子一点不稳,大刀阔斧会带来巨大的危险!

C、我倒不是说他犯了错误,但他的行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他应负直接责任!

D、我决不是反对这本书的论点,只是觉得其表述方式上尚有欠缺,希望进一步改进。

E、我决不是对政策有抵触,但不能忽视“另外一点”,砸掉大锅饭,操之过急不太好。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A、B、C、E与题干一样,所断定的形式是:“我倒不是认为p,但我主张p”,自相矛盾。只有D与题干最不同,不反对这本书的论点,反对的是这本书表述方式上的欠缺。论点与表述方式是两个不同方面。

考生把握以上六种类型题的特点和解题方法,对正确的答题是十分有利的。

最后还应叮嘱考生,解答这类题,第一要准确全面地把握题干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第二要清楚题干中问的是什么问题,防止“答非所问”;第三确定选项,既可以从题干出发找选项,也可以先假设某一选项真由此加以推导,如果推导的结果与题干提供的已知条件发生矛盾,考生就应否定该选项。五个可能的选项,否定四个,从而肯定正确的哪一个。这两种解题方法争取用第一种,它比较简便,第一种方法做不出来而且考试时间又较充裕,可以试用第二种方法。不论试用哪一种方法,都应在草稿纸上计算一下,千万不要凭着感觉走,那是很危险的。

逻辑学论文【第四篇】

没有真理。这差不多是后现代主义的唯一共识。这共识的经典表述则是,怎么都行。从怀疑,到相对,到虚无,逻辑上顺理成章。反过来,从独断,到绝对,到决定论,结果依旧是虚无主义。虚无主义是最偷懒的思想,因为事情弄到这个份上,就什么事情都用不着干了,就这样了,一切结束了,玩完了。只有我们的共识是“怎样才行”的时候,哲学以及人类,才有继续下去的可能。可惜,哲学式的经验一直是,用怀疑来驳斥独断,又以独断来抵制怀疑。问题在于,怀疑驳不倒独断,独断也抵挡不了怀疑。

在这里,我们应该提问:哲学究竟在什么地方,在什么问题上,老是纠缠独断和怀疑的两端?我们能不能到“问题的现场”去看看?这是个关键。很明显,哲学并不在随便什么地方都独断或者怀疑——这样的独断或者怀疑肯定得不到哲学的关照。哲学最大的特点是讲理。什么都怀疑或者什么都独断,那就是什么都不讲理,所以算不上哲学。但是,哲学并不在什么地方都讲理。因为一个逻辑上的根本困难在于,理由需要进一步的理由,进一步的理由继续需要更进一步的理由,依次类推,以至无穷。我们总要在某个地方不再给出逻辑理由,也给不出理由。所以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只能给出那么几个层次的理由,理由很快就被我们用完了,于是就碰到了那个“坚硬的石头”,这时候我们就只能说,“事情就这样了,再没有别的理由了”。康德也是谨慎的,于是说自在之物不可知。这个自在之物差不多就是康德式的“坚硬的石头”;说“不可知”,大概的意思也是说,我们不可能在那个“坚硬的石头”(自在之物)上再给出理由。于是,康德早就想说,对于不可想的,必须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则公开表态,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

但是,并不是所有哲学家都象康德、维特根斯坦那么诚实谨慎。哲学家喜欢喋喋不休,所以很不愿意沉默,哪怕前面是块“坚硬的石头”,并没有办法给出进一步的理由。这样,问题出现了。在理性的尽头,哲学家要么会给出一个或者几个所谓“自明”的公理——这是独断论;要么因此而怀疑一切理由,声称一切都是虚妄——这是怀疑论。于是,我们可以说,在理性逻辑的尽头,在那块坚硬的石头面前,最能够看出一位哲学家的本来面目了。大致就这么三种,独断的,怀疑的,以及沉默的。能够在逻辑/语言的尽头沉默的哲学家,已经相当的高明了。但是,其实也很常识。因为大家都很明白,我们不可能一直没完没了地喋喋不休下去,话总得有个头。关键的问题是,哲学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头”?哲学的出“头”之日在什么地方?

问题的现场在逻辑和语言的尽头。

于是,我们先要问:在逻辑和语言的尽头,在人性和神性的边界,理性和启示存在着什么样的两难?这个时候,我们究竟是继续相信力不从心的理性,还是相信神秘兮兮的启示?这当然很难抉择,也从来没有清晰的抉择。哲学家在这里倒是很狡猾,打着理性的幌子去求助于神性的启示,同时,借着神性的权威来保证理性的牢靠。这种事情实在太便当了。却一直能够互相保持默契,一本正经地把买来的便宜当作真理。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更何况是哲学家的谎言?

2、事情的真相

以往哲学的根本性的问题现场发生在逻辑/语言的尽头。我在怀疑,这是不是一个虚假的现场?一个虚假问题的虚设的现场?就是说,哲学的真正的根本问题并不发生在理性和启示的边界上,就好象我们人的问题并不能依靠纠缠于天堂和地狱来解决。我想说,其实我们中了逻辑的圈套,中了语言的埋伏。

按照通常的说法,哲学就是反思的,就是前提批判。这当然不错。但是过于夸张。思想的大敌是过于张扬,过于任性。哲学出于对普遍性的特殊偏好,总喜欢把某种大致的普遍原则放纵为绝对的思想体系。举例来说,当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的时候,他的确说出了很大的真理,但是,他得意洋洋地从这个东西开始来建设他的哲学体系的时候,他就弄出了更大的谬误。对于所谓反思也是这样。其实,我们也可以炮制类似的东西,比如,我坚持说,哲学就是“元-”思(meta-thinking);或者,哲学就是“后-”思(post-thinking);诸如此类。只要足够固执,这些说法就会显得很伟大。所以,当你说哲学是反思的时候,说出了很大的真理;但是当你说,哲学“就是”反思(没有其他的思了),那就犯了更大的错误。偏执一端是小孩子的天性,但不应该是哲学家的嗜好。

哲学的问题就是在反思这个问题上过火了。正是这个地方过火了,才制造了虚假的问题和虚设的现场。情况是这样的:反思总会先天地逻辑地要求进一步反思,于是进进一步反思,结果就遇到了逻辑和语言的尽头。这样给人的错觉就是,那些逻辑尽头上的问题就是基本最重要最根源最关键的问题了。这实在是个假象。因为我们中了逻辑反思的圈套。我们不幸中计了,还浑然不知,一相情愿地把它当作个宝。我现在想说,其实哲学一直在纠缠的那些问题一直是些逻辑或者语言的问题,而不是哲学的问题。也就是说,逻辑反思的尽头所出现的问题,那些看上去朔大无比的问题,其实不过是些逻辑的/语言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所说,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还说,语言是思想的界限。其实逻辑也是这样。逻辑和语言一起规定了想/说的边界。但是也仅仅是界限的问题。界限是个事实,不是我们管得了的。逻辑/语言的尽头所出现的问题是不能逻辑地/语言地解决的。逻辑/语言上的最后困难只能哲学地解决。但是,哲学根本性问题和困难并不能轻易逻辑/语言地解决。莱布尼茨曾经设想一种人工数理逻辑语言,目的是,如果出现什么哲学的争执,那就用不着争论,“让我们来算一算吧”。莱布尼茨就是想把哲学问题逻辑地解决。后来的分析哲学,尤其是逻辑实证主义,也表述了一个相似的方案,他们说,哲学就是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来解决哲学问题。到现在,他们的努力除了还有点技术/方法上的意义之外,没有什么用处了。于是,我想再强调一遍,哲学的困难不能语言/逻辑地解决,相反,逻辑/语言的困难到是必须哲学地解决。

现代哲学过于迷信语言了,就好象近代哲学迷恋逻辑一样。很多哲学家都不愿意把语言作为工具来看待。海德格尔就夸张地说,语言是存在的家。甚至有人说,不是我们是说话,而是话在说我们。诸如此类。这些说法的确足够惊世骇俗。但是我要说,真理往往是朴素平实的。当然没有低估语言的重要性的意思。把语言当作工具丝毫没有低估语言的意义。因为没有工具人就没法活。但是,语言却并不具有那么重要的存在论意义。我们生活在生活/世界中,而不是语言/逻辑世界中。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人生活在语言/逻辑世界中,但也仅仅是在如下意义上:人仅仅是生活在生活/世界的语言逻辑中。语言/逻辑是个无限开放的可能世界,它们通过某种方式,可以“说出”任何多种可能世界。但是,很明显,我们并不对所有语言的可能世界都在乎。这里的一个存在论根据是什么?不是别的,而是生活/世界。人们为什么老说,“说得到好听”、“说得比唱得好听”、“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等等。这就很说明了人们并不是对任何语言意义上的可能世界都很在意。也很说明了,人们真正在意的是生活/世界——对语言的可能世界的评判根据就是生活/世界。

现在我要指出,当我说哲学的很多问题是假问题的时候,并不是说那些问题过于形而上,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其实哲学的问题本身就是没有彻底解决的可能性。所以如果取消那些问题,就必须全盘取消哲学。我说哲学的很多问题是假问题,意思是说,哲学过于把逻辑的/语言的问题当做哲学的问题,并且过于相信哲学的问题可以逻辑地/语言地解决。也就是说,哲学所关注的某些朔大无比的问题,其实仅仅是逻辑/语言上的问题,而哲学的解决方案也是逻辑/语言地解决。再直白点说就是,哲学研究是不是哲学,而是逻辑/语言。哲学没有属于自己的问题。

这就是真相。

3、哲学的问题

我们刚刚说,以往哲学的错误在于,它研究的其实不是哲学,而是逻辑/语言。那么,哲学本身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他现在没有写哲学论文的欲望了。因为很多问题想啊想啊,最后都是一个结论——我应该沉默!因为问题弄到最后,都是不可说的。这是很有维特根斯坦色彩的思想体验。胡塞尔也曾经比喻说,他搞哲学就象是在磨一把刀子,磨啊磨啊,不知不觉,结果竟然磨没了。他们真是诚实得可爱。其实,如果谁想要坚持传统哲学的问题和思路,把那些逻辑/语言问题很当真,那就必然是这样的宿命。因为你最后碰到的问题都不过是逻辑的悖论和语言的悖论。要么是逻辑上的无穷第推和循环论证,要么是语言上的语义悖论和语法反复。而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可能逻辑地/语言地解决的。根据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任何理论系统都不可能获得自足的圆满性。所以,问题弄到这个份上,就只能沉默了。

前边说到了,逻辑/语言的问题只能哲学地解决,而哲学的问题却不能逻辑/语言地解决——除非是假的哲学问题。所以问题并不象维特根斯坦想象的那么简单,以为哲学把那些胡说变成明显的胡说就可以告老还乡了。假设大家都规矩了,不胡说了,仍然还有问题,这时候出现的就是真正的哲学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哲学问题?

我先要说,并不存在确定的哲学问题。也并不存在哲学这样一门专业的哲学学科。如果谁要专业地学哲学,那就肯定学不到真正的哲学,而仅仅是些哲学史(死)的知识。哲学的问题在哲学之外,在理论之前。任何专业领域都不会出现真正的哲学问题。因为哲学问题并不是通常所说的那样,是些基础性的根本性的问题。那些所谓基础性和根本性不过是一种逻辑的想象。解决逻辑的前提性之后,我们依然会遇到巨大的思想困难,这时候就暗示着哲学问题的出现。当然,哲学问题也不是某些人文理想特别发达的哲学家所想象的那样,哲学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就是人的存在意义的问题。因为,1)、人的存在意义问题并不是可以哲学地解决的,不可能因为哲学家论证了人存在的意义人的活着就有了意义——这不就等于说,在哲学家有效地论证这个问题之前,大家不是白活了?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在这里也是值得怀疑的——先不说这个命题本身的逻辑问题。应该说,我做故我在。我做事,我存在。哲学家的故作深沉真让人觉得可笑,好象人活着的主要工作就是成天顾影自怜自怨自艾似的。当然,那样的说法对传统的哲学的确非常有利的——这恐怕是问题真正的原因之所在。2)、这个世界肯定不单单存在着人,对于人的任何思考都必须同时思考和人相关的所有事物。过于沉迷于私自的“存在与虚无”无助于人的存在意义这个问题的解决。人文主义有着过火的文学式抒情。哲学当然不能变成数学,但是也不能变成文学。德里达等后现代哲学家已经裸地这样鼓吹了。

到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哲学的问题就是那些生活世界中的两难,那些冲突着的观念、思想、习俗以及趣味。因为不管这世界如何美好,都会出现说不尽的两难。举例来说吧。假设我的哥哥犯罪了,甚至杀人了,警察在外面追他,现在他跑到我家来躲避警察的追捕。这时候,我怎么办?这里我不打算说该怎么处理这个具体问题,仅仅想说,这就是生活世界中的两难,是哲学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实际上,生活/世界中有太多类似的两难和困境了,这种困境又不是理性就可以解决的。诸如,情与理、忠与孝、仁与义、家与国、亲与友,等等等等。我相信,这就是直接面对了问题本身,哲学就要在这里发现思想的困难以及生活本身的困境,发现一些宝贵的思想素质。而且,我们在这里会发现,理性或者逻辑的力量其实非常有限。我们也不可能在这样一些问题上,给出所谓的规律和规范——给出了也不会有效,不可能有效地教导人们说,大家应该应该怎么样。当然法律总会给出严格的规则。可惜哲学不是法律。

在这个时候,哲学也就面对了真正的问题,面对了真正永恒的困难。与那些逻辑的和语言的问题相比,这些问题显得那么真实有力,直逼人心。

4、从事实开始

人们通常都对哲学望而生畏,感觉它好象是高深莫测。更多的人倾向与于嘲笑哲学家。比如,人们曾经嘲笑分析哲学家说,哲学家不过是用他自己也觉得稀里糊涂的语言来分析蠢人说的傻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当然有点刻薄,但是并没有错怪哲学家。

哲学家过于看重逻辑的眼色了,喜欢跟着逻辑走。如果说艺术家是跟感觉走,那么哲学家大概是跟逻辑走。逻辑需要什么,哲学家就献上什么。有两种想象,一种是文学的想象,一种是逻辑的想象。文学的想象当然是感觉体验的随心飞扬。逻辑的想象则是因为逻辑的需要而给出的蹩脚假设。我们很容易看到,哲学有太多的蹩脚假设了。其实那都是哲学和逻辑的勾当。哲学史上有太多的第一原理了,但是可惜很少有后来人把这些原理当真。如果谁对逻辑百依百顺,那么肯定会挖空心思给出几条第一原理。无论如何,这些第一原理都不过是逻辑的想象。也正由于我们有过多的第一原理,当怀疑主义很兴奋的时候,人们会毫不客气地戳穿假象,说“一切都不过是些说法”。面对这样的指责,哲学家通常会故作镇定,然后一本正经地给出进一步的第一原理。其实,在这里没有办法判明谁对谁错。因为那些出于逻辑需要而给出的普遍性的逻辑假定,都是不可证实也是不可证伪的。或者说,在根本上就是不可说的。

但是,哲学喜欢体系,喜欢自圆其说,并且大致认为能够自圆其说就是真理体系了。说实话,预先假设几条原则,然后据此推证出几个体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哲学厌恶矛盾,就象自然界厌恶真空。于是一心打磨逻辑上的圆润,一心避免逻辑上的漏洞。但是,很遗憾,避免了漏洞却同时陷入了空洞。从给出的逻辑假定开始,然后小心翼翼地推论,当然不会出现太大的逻辑漏洞。但是,如果假定的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得到的也不过是个自圆其说逻辑完美的谬论。有不合逻辑的错误,也有自圆其说的谬论。当然,哲学家给出的逻辑假定大体不会错得很离谱(一个人活那么几十年总会明白几条大致不错的所谓规律),再加上在推论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经验性修正——哲学并不会象数学那么干净,哲学家在建设体系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参考经验生活中的事实,并据此作出即时修正——这样,最后的哲学体系也很难全盘皆错。但是,在这里我想指出,哲学家的逻辑想象至少给定的是不真实的假设,于是就必然推论出不真实的理论。不存在一劳永逸并且全面正确的第一原理。一个虚假的开端必然得不到一个真实的结论。

举例来说,哲学家在伦理问题上喜欢假设人性,要么说人性善,要么说人性恶,或者虚张声势地含糊其词,说人性不善不恶。然后在这样一个假定的基础上,给出一打或者几打伦理规范,好象人类的问题就这样得到圆满解决。追问“本”性,是一种逻辑的嗜好。或者是受了语言的表面假象的诱惑。以为搞定一个“本”,对那些枝节的“末”的解决也就势如破竹了。其实这仅仅上一种逻辑的和语义的想象罢了。问题是,不管人的“本性”是什么,一个无法否认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我们这个世界永远都有好人和坏人。伦理的思考要从“好人和坏人同时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开始,而不是从假设人有没有良心开始。

从事实开始,直面问题本身。为什么要追问那么多的所谓“本源”?哪里有那么多的所谓“本源”?哲学由于职业的习惯,喜欢宣称诸如“我思故我在”、“思想是人的唯一尊严”、“诗意地栖居”等等,这样一些对自己明显有利的话。但是,我们何不把眼光转向生活事实?人类生活那么精彩多样,那么多美丽与伟大,丑陋与渺小,怎么到哲学家这里进单单看到“思想”这东西了?怪不得人们很容易把哲学家当作疯子。哲学家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疯子。以至于哲学团伙的内部都有叛徒出卖他们,说那些话不过是些胡说。

迷信逻辑,迷信语言,迷信罗各斯,都远离了事实,远离了生活现场,远离了问题本身。通过逻辑的手法偷换了的问题,当然也是问题,但是肯定不是真实的问题。哲学应该回归一种生活的感觉,哲学应该重新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能跟着冰冷的逻辑或者热烈的人文想象走得太远,最后变成一种谁学了谁糊涂的专业。

5、事实和逻辑

事实和逻辑,究竟谁更强大?当事实和逻辑发生争吵的时候,我们站在哪一边?人们当然毫不由于地站在事实一边。但是哲学家通常会站在逻辑一边。哲学家有个很好的说法,有了这个说法,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逻辑一边。是这样的,哲学家通常喜欢区分现象与本质,区分假象与实在。于是,他们宣称那些所谓事实不过是些现象,看问题得看本质,得用逻辑理性来把握本质。事实总是个体的、特殊的,不可能存在某种“普遍的事实”。但是,在那些特殊的、个体的事实背后,究竟有个什么样的本质?

不难看出,这个所谓本质是一种逻辑纵深所给予的一个逻辑设定。逻辑主义思维喜欢挖掘“背后的东西”,以为沿着逻辑的康庄大道一直挖下去,就可以抵达那个本质。但是,就象剥苹果一样,哲学家剥啊剥,剥到最后剩下个苹果核,于是说,看啊诸位,这才是真正的苹果。他们假装不知道那个苹果早就被剥得面目全非。这可能也不能过分地指责哲学家,因为他们总是有过火的野心和热情,总想一劳永逸地全盘解决或者根本解决。

其实,事实可能就是在生活/世界中立体而整体地给予我们的。我们说看到了某个事实,并不是单纯地在一种横向的、平面的层面上看到一个现象或者假象,当然也不是在一种逻辑的、纵深的意义上的所谓本质。而应该说,是在生活/世界中立体而整体地理解了一个饱满而真实的存在现场。任何事情都是整体而立体地发生在存在现场的,我们也都是整体而立体地身处生活现场。我们都在现场,于是我们“目击”了一切。事情的发生,不仅仅通过眼睛而给予我们,还通过心灵,通过理智以及情感等等,饱满地给予我们的。当然会有“看”走眼的时候,但是不会老是看到假象。人们并不会愚蠢到只是单纯地相信眼睛,但是哲学家却常常精明到只是“深刻地”相信逻辑。

逻辑不能代替事实,只能用来分析事实。事实是思想的起点,逻辑是思想的界限。事实是思想的根据,逻辑则仅仅是思想的工具。逻辑形而上学过于夸张了逻辑的力量。以为只有逻辑理性把握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本质的。逻辑凭借某种形而上学的任性才有横行霸道的可能。事实才是真正的力量。真实而有力,这就是事实。当然,事实的力量不在逻辑意义上,而在存在论意义上。是这样就是这样,不是就不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逻辑可以建设很多可能世界,但是并不是所有可能世界都是真实的。我们可以回避逻辑,但是没有办法回避事实。逻辑的对错仅仅是推理上的对错,但是事实的对错却是价值上的好坏。我想说,价值上的对错是最要命的。

当然你可以追问说,什么是事实?这个问题我仅仅能够回答说,事实就是事实,并且就此了事。因为这样的问题仍然是个逻辑主义的圈套。它蛊惑着我们去给出本质化的定义。还有一点,就是其实大家(哲学家是个例外)不可能竟然不知道“事实”是什么意思,要麻烦哲学家来解释。对于那些基本的概念,哲学是不需要给出定义的。你给出定义反倒把一个大家都清楚的东西弄糊涂了。比如,哲学家怎么定义“好”?如果硬是要定义,那可能只能说:所谓好,就是有用的;或者,好就是美好的;或者,好就是大家都喜欢的;诸如此类。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定义其实都乱七八糟,越说我们越糊涂。对于怎么分辨这样一类不可定义的基本概念,我想,至少可以给出这么两个标准:1)、日常生活中非常广泛地使用,离开它我们就说不了话的那些词语。比如,好、坏、善、恶、美、丑、真、假,等等。这些基本概念绝对不是哲学意义上的那些逻辑意义的基本,不象那些所谓本质、本体、现象、先天直观、绝对理念,诸如此类。尽管它们看起来大得吓人,好象基本得很。2)、规定着我们的思想结构和世界形式的那些词语,离开它们我们的思想和世界图景就得散架,就不知道怎么思想。比如,我们的经常说的好/坏、美/丑,我们当然可以对这样的二分和二元语言表示不满,但是没有这样的二分,我们就没有办法思想——那不等于好坏不分、美丑不顾一团混沌吗?

最后我得补充说,这里没有要全盘打倒逻辑的意思,而仅仅想反对逻辑形而上学,仅仅想反对逻辑主义、逻辑本体。我很乐意把逻辑当作思想工具——其实,亚里士多德以及培根也都把他们的逻辑学体系叫做《工具论》、《新工具》。

6、真理与价值

后现代已经宣布了唯一一条真理:没有真理。当下哲学的任何思考,都不可能回避了后现代责难还能取得进展。我们现在来面对这个最大的诘难。

通常认为后现代是现性主义的内部后果。理性没有办法保证绝对真理,于是没有办法根除怀疑论。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主体性,等等理性主义思路在现代哲学发展中出现了巨大的根本性困难。这些说法当然没错。但是可能还有一个相对外在的因素,一个社会学因素。我的意思是,后现代主义其实更多的是个现代社会的一个综合病症,或者可以叫做“现代社会综合症”。因此后现代更多的是个社会学事件,而不是通常所说的,有那么严重的思想根源。因为后现代的思想根源都是先天的,一开始就是那样,一开始就没有绝对真理。哲学家老喜欢夸张思想的作用,这其实是虚假而过分的。哲学思考应该跳出哲学学科的专业眼光来观察、思考问题。

法国的奈仁在分析法国1968红色五月风暴的后现代因素时,曾经用“心智剩余”这个词来描述现代社会——注意,不是“后现代社会”,其实至今没有出现一个后现代社会,后现代主义不过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情绪,大家矫情地抱怨一切,却什么也舍不得放弃。所以,后现代差不多就是,一边兴高采烈地大鱼大肉,一边埋怨吃肉不够绿色环保。说得难听的,那叫吃饱了给撑的。我对后现代也有一个和奈仁相似的描述,这就是现代社会的“精神泡沫”。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在物质剩余、经济泡沫的同时,也有着大量的“心智剩余”和“精神泡沫”。这个社会学因素可能比哲学家所想象的思想因素更具有决定性。

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个技术的时代。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很明显地暴露了这一点。好象人们的理性(所谓理性人)就是成天用来盘算一些蝇头小利。这个假设其实大体上揭示出了现性的技术性和工具性。因为现代哲学也差不多是个经济人,老是在技术上、细节上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相反,在价值问题上却一直低头沉默。分析哲学尤其是这样,技术上到是一丝不苟滴水不漏。而以解释学问代表的人本主义哲学,由于过分发挥了主体性(尽管他们自称是反主体的,然而却陷入了更深的主体性)和个体存在的体验价值,也不可能在价值问题上给出有力的表述。于是,总体上说,现性或者说是现代哲学是个悬隔了价值的哲学。要么避而不论,宣称价值问题不可说;要么本身无力给出有效有力的表述。因此,现代哲学的那些话语,都是些“缺德的”话语。现代社会是“缺德的”社会,人们成天在盘算自己的那些蝇头小利。相应的,现代哲学则是“缺德的”哲学,在逻辑语言的细枝末节上喋喋不休,或者在个体的存在意义体验上自怨自艾。

一方面,是话语/知识/真理与价值/德性脱钩,价值缺席;另一方面,则是话语/知识/真理和权力/利益勾结,真理失贞。知识悬隔了价值,真理失去了,这时候,后现代主义出来挑明说,“没有真理”,这又有什么奇怪呢?于是鼓吹“怎么都行”,又有什么不行呢?

当初现代哲学仅仅是想谨慎,没有大的抱负,以为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盘算一下就一切OK了。在技术细节上可以“不择手段”(费耶阿本德说的“怎么都行”其实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个方法论口号),但是没想到,最后竟然堕落为“不择价值”。于是怀疑主义顺理成章地兑变为虚无主义——怀疑主义本身是个技术性的东西,虚无主义才是价值性、存在论意义上的东西。

到这里,我想说,我们应该鼓吹一种“德性的话语”,把价值和真理给重新糅合起来。真理和价值的分离就是现代哲学的一个后果,也是哲学传统的一个逻辑结局。事实上,我们很难把真理与价值上有效地剥离。价值和真理本身是统合着的。这一点在伦理学上表现的尤其明显。伦理的真理总是和价值直接关联的。可惜现代伦理学也几乎要把伦理价值从伦理真理中剥离。于是规范伦理学横行,德性伦理学凋尽。人们喜欢谈论规范意义上的公正(规范的第一原则是公正),却不愿意论证价值意义上的善。

我想强调,没有价值,哪里来的真理?因为至少真理本身是有价值的,不然我们就真用不着那么麻烦,干脆一劳永逸地怎么都行就可以了。所以说,不是不存在价值问题,而是哲学过于软弱无力,回避了价值问题——确实,价值问题是最难说的,但是并非不可说。

7、饱满的真理

哲学史上至少存在着三种经典的真理观,是这样的:a、认识论哲学中的符合论;b、现代人文主义的无蔽论;c、实用主义的效用论。这些真理论都存在着这样的根本困难:一)、就认识/逻辑本身而言,真理缺乏理性自身所要求的确定性,简单说,就是真理往往显得不够真,因此哲学史上怀疑论源源流长;二)、就实践/行为自觉而言,真理缺乏对生活/世界的指导权——如果真的有,那也是很微弱的。我们通常并不老按照所谓真理办事,通常的说法叫做:“我知道XX是真确的,但是……”。也就是说,你说的很对,但是我却不想或者不能那么做。这无疑让哲学很是尴尬。这种尴尬的根源在于,“真理之路”仅仅是在逻辑图式中寻找“单边主义的”逻辑合理性。就是说,这远远不是饱满的真理观念。首先,它存在于一种不真实的假设的逻辑图式中;其次,它依附于“单边主义的”逻辑合理性。简单说,它们都是一种片面的真理观,总是透过一个门缝——逻辑的、人文的或者功利的门缝,把真理给看扁了。

真理不幸被看扁了。我们需要一种饱满的真理。

所以我在上面说,要把真理和价值重新糅合起来——它们本来就不是分离的。传统的真理尤其强调的是逻辑意义上的真,差不多等于说,真理就是符合逻辑。我想说,符合逻辑仅仅是真理的一个起码条件,但绝对不是充分条件。哲学的真理和数学的真理是不一样的,否则就没有必要区分数学与哲学。哲学直面生活中的困境和两难,所以也必定要是生活/世界中的真理。生活/世界有情有义,有声有色,有真有假,那么,哲学首先就必须把这些事实考虑进去,而不能仅仅搭了逻辑的便车,仅仅考虑逻辑意义上的真。哲学不能不顾生活事实,而只顾勾结了逻辑一起投机取巧。因为你不顾生活的声色情义,那就不可能发现真实而有力的真理,只能给出一些自以为是而势单力薄的说法/意见——人们仅仅是姑且听之而已,并不当真。

把生活/世界中司空见惯的真假虚实、声色情义都考虑进去,那么,就必须是一种蕴涵了逻辑的真、行为的善和情趣的美的饱满真理。生活/世界也必须配套这样的饱满真理。在这里,传统意义上的真理、价值和事实是统合着的。简单点说,当我们考虑一个问题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逻辑意义上的合理性,单纯逻辑上的合理性并不具有真理的完全合法性。现在,任何作为一个真理是否合法,至少需要参考这样两个标准:1、合理性,也就是逻辑意义上合乎逻辑规定,合乎生活事实的规范;2、合情性,即符合生活直观——大感性(赵汀阳发现了这样一种感性的存在,他在设想伦理学理论的时候,明确把“合理性”和“合情性”两个概念并列,并且指出“合情性”“意味着在理性理由之外的、但是与理性理由同样有力的感性理由”,“是具有普遍性力量的‘大感性’”,“它和理性理由是同水平的无可置疑的人性理由”。《论可能生活》,页1。)和生活情趣。我曾经在我的1篇论文《从逻辑图式到生活世界》中说,一方面,真理受生活直观(大感性)和逻辑理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它受生活情态(活理性)和辨证理性的调节。简单说,既坚持原则,又留有余地。这是典型的中国思维方式。

我们下面就来谈中国的智慧。

8、中国的智慧

现在中国哲学界还在一本正经地争论一个虚假的问题: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我都怀疑学者们是否就是以研究这类问题来混饭吃。那是个假问题,至少不是哲学问题。讨论这类问题的时候,肯定还离哲学很远。如果谁要是逼着我回答——不回答就不给饭吃,我会迫不得已地说,我想指出关键的三点:1、知识和权力的勾结。中国知识因为处于弱势,所以话语权明显短缺,搞得连自己的合法性都成了问题——当年赵家老爷就硬是不准阿Q姓赵。2、中国自然有着自己的独特智慧,至于这智慧叫不叫哲学或者其他什么名字,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中国智慧给思想提供了什么样可能方向和思路?3、中国的学者在思想上一直压着“现代化”这块历史巨痒,如果中国思想要想有新的进展,那就必须超越这个历史巨痒。

在真理问题上,中国智慧是很值得关注的。我们前面说到的“饱满真理”,其实就来自中国的思想传统。中国有所谓“天人合一”(真的最高境界)、“知行合一”(善的最高境界)和“情景合一”(美的最高境界),讲的本身就是一个完美的饱满的智慧理念。生活/世界中的真正智慧也就是这样“三合一”的饱满智慧。遗憾的是,中国传统中的这种饱满智慧一直在西方的知识权威(权力)下的不到应有的合法性。还有人在论证中国哲学的时候,喜欢夸大“天人合一”的一面,把中国哲学解释成了宇宙啊人生啊之类的玄学。其实中国哲学一点都不玄。她就是生活现场的思想/践行/审美的活生生裸的思想素质。孔子老是讲仁啊义啊,忠啊孝啊,可见他是直面生活的两难的。而且他很少给出一成不变的原则,一直在忠孝仁义的困难中挣扎。因为孔子很清楚生活/世界是个有声有色、有情有义的存在现场,只能饱满地理解了这个现场之后,才能对与其中的困难给出有效有力的解决。所以中国人喜欢讲权衡,讲中庸平和。在人际关系中的表现就是,谁也不愿意得罪。比如,《论语-学而》中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差不多是面面俱到。中国思想总是考虑得很周到,所以有时候显得有点狡猾。但是,对于生活和智慧的饱满理解却是相当高明的。

如果把中西哲学进行比较,那么,我们可以说,西方哲学务求高深——所以老是喜欢在逻辑上望深里挖,搞单向的直线的逻辑纵深;中国智慧则贵在高明,习惯照顾到四面八方,总是愿意直接地面对问题和困难本身。西方过于迷信逻辑和语言,算得上是逻辑/语言本体论和逻辑/语言独断论,中国则对此相当谨慎,因为中国哲总是把生活看做最牢靠的东西,于是,在语言/逻辑问题上,可以说是语言/逻辑怀疑论和语言/逻辑工具论。比如,《老子》里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大辩若纳”、“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庄子》“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得意忘言,得鱼忘筌”;《论语》“巧言乱德”、“敏于事,慎于言”、“天何言哉”;《孟子》“予岂好辩哉”;《易•系辞》“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诸如此类。

中国智慧是很讲人“情”的,但是并非不讲道“理”。只是中国智慧中的道理更具有人情味,更符合人们的生活直观,符合生活/世界中的“大感性”。中国人的“道理”就是生活智慧,而不是死板的、冰凉的逻辑真理。中国智慧讲原则,也讲人情,讲合理性,也讲合情性。因此我们很讲究“方中有圆”、“外圆内方”。——这一点让无疑西方哲学忍无可忍,因为在逻辑主义思维方式中,“方的圆”或“圆的方”都是不可理喻的。所以现代语言学的哲学家(如梅农、罗素等)老是喜欢拿“方的圆”做反例来说事。

当然中国哲学也不是没有缺陷,但是她的缺陷不在存在论上,不在基本的哲学感觉上,而在方法论上。我们却有效的可行的方法论原则,而在恰巧是西方的长处。

逻辑学论文【第五篇】

1.1“意义”与内涵以模型理论(model-theory)为基础的逻辑语义学试图用集合、函项这类纯集合论的概念去解释意义。由此,逻辑上所假定的语言表达式的内涵是否可以和意义等同起来,这一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逻辑语义学的理论基础是否牢靠。具体讲,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把它们同世界或世界中的实体相联系,这种联系有时具有复杂的形式。例如,一个谓词和世界中能够被它称谓的实体的集合相联系。如果要在逻辑语义学中避免假定抽象的、不可捉摸的实体,方法之一就是假设“如果一个人是讲表达式的外延,那么就可以避免讲表达式的意义”(Frege1980:134)。然而这样做就意味着必须把具有相同外延的非同义表达式(non-synonymousexpression)如“现任美国总统”和“奥巴马”看作是相同的,这就相当于把表达式的内涵和意义等同起来。事实上,了解一个表达式的外延并不必然地包含着了解它的内涵,因为非同义表达式可能具有相同的外延。

反之,如果一个人知道一个表达式的内涵,也并不意谓着他一定知道这个表达式的外延,例如,我们完全了解表达式“是聪明的”的意义,可是并不确切知道谁是聪明的,谁是不聪明的。换言之,了解一个表达式的外延必须知道两点:表达式的内涵和现实世界中的事实。这可以说是用内涵规定外延的尝试。用外延来解释内涵的概念可以把内涵看作一个“外延决定原则”(extension-determiningprinciple)(Allwood1977:183)。这个原则是一个考察可能世界并找出一个表达式外延的规则。然而,把内涵等同于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项会产生很多困难。例如,模型论语义学(model-theoreticalsemantics)一般不会碰到这样的困难:假定有某些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在那里司各特(W.Scott)没有写《威弗利》,那么作为两个名词短语‘司各特’和‘《威弗利》的作者’的内涵的函项由于并不是对所有主目都有相同的值,因而彼此不同。然而,假如我们换一个弗雷格(1980:67)的例子:数学表达式“3+1”和“2+2”虽有相同的外延(“Bedeutung”)即“4”这个数,但有不同的内涵(Sinn)。隐藏在这背后意思是,“3+1”和“2+2”表现了获得相同结果的不同方式或程序。可是,如果像算术中对一个真值为真的语句所通常认为的,“2+2=3+1”是一个逻辑真理,那么“2+2”和“3+1”的值在所有逻辑上可能的世界里都是相同的“4”这个数。换句话说,表达式“3+1”和“2+2”相当于从可能世界到数的相同的函项,因此必然具有相同的内涵。概言之,如果我们把内涵理解为从可能世界到实体的函项,那么逻辑上相等的表达式就表现为具有相同的内涵。这一结论显然就不再支持弗雷格内涵是获得外延的途径的观点。学术界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很多方法,比如,Car-nap(1947)认为,语言上的同义(linguisticsynonymy)不应该定义为模型论意义上的内涵同一,而是应该包括他称之为内涵同构(intentionalisomorphism)的某种较强的东西。如果某种“组合表达式”(constituentexpressions)具有相同内涵,并且它们也同样是由具有相同内涵的成分构成的,那么由这种组合表达式构成的语言表达式就具有相同的内涵。可以看出,这一观点接近于弗雷格用Sinn所表示的意思。

1.2“意义”与真值条件在语言学中,把意义转化为“真值条件”遭到很多学者的反对。很多从事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研究的人对“语句S是真的,当且仅当……”这一观点非常熟悉,然而,很多语言学家一听到“‘Snowiswhite.’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就立即表示反对并指出,“真同语言学研究毫无关系”,并且,“说明哪个语句是真的,哪个语句是假的,不是语言学家的任务”。这种反对事实上混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个语句的真值和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说明一种语言中哪些语句实际上是真的确实不是语言学研究的任务;然而说明语句为真的条件,即这个语句在何种条件下是真的就须要考察语言的意义问题。如上文所述,假设我们把一个语句的内涵看作一种原则,依据这种原则,我们可以在每个可能世界中赋予这个语句以真值,并且希望我们的理论具有某种“心理实在性”,即语言表达式所描写的成分在某些方面与出现在语言使用者的心灵中的东西相对应。

如果事实如此,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在赋值于一个语句以作为它的解释,以及在了解一个陈述(statement)的实际表述时我们所做的,这二者之间是否具有任何相互关系。以语言表达式具有真值条件为基础,我们可以期望当听到一个陈述句时,就可以观察这个世界并对在这个世界中这个语句是真的还是假的进行考察。我们甚至还须要想象一下,当这个语句是真的时候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并且,如果我们认为说话人是值得信赖的,我们可以相应地改变我们所想象的世界的观念。这样,似乎在真值条件语义学(truthconditionalsemantics)中关于语句的解释和语句的了解过程之间并不是十分符合的。虽然如此,逻辑学家对这一点还是做出了相应的研究。其中,这两个观点是值得借鉴的:“把可能的语言或语法作为抽象的语义系统来描写,因而符号是与世界的各个方面相联系的”,以及“关于心理的和社会的事实的描写,因而这类抽象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是由个人或人群使用的系统”逻辑语义学只讨论第一个问题,而关于语言表达式的运用问题则与它无关。按照Lewis的观点,“混淆”这两个问题“只能引起混乱”。当然也有人反对这一观点并认为,相关研究只有从语言符号使用的研究中进行抽象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应该把语言作为联系符号和世界各个方面的一种系统来研究。事实上,逻辑语义学很少或者根本没有明确说明应该怎样对一个简单表达式的意义进行解释;相关研究仍然沿袭了传统逻辑学中的观点,这就使得意义看似很抽象。然而逻辑语义学对传统逻辑的发展就在于,它对语义问题研究的推进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从简单表达式的解释获得复杂表达式的解释的方法。这可以说是形式对语言意义研究的最重要贡献。正因如此,“我们不应该希望逻辑语义学确切地告诉我们在什么情况下‘下雨了’这样的语句是真的;但是它能告诉我们在这个语句和它的否定‘没下雨’为真的各自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关系”(Allwood1977:188)。

2逻辑与自然语言分析

以对语言意义的形式转化为基础,逻辑学研究构造了形式语言,它是进一步分析自然语言意义的工具。随着谓词逻辑的局限性逐渐暴露,逻辑对于自然语言分析的适用性曾经一度遭到质疑,这直接导致了与形式逻辑相对立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2.1作为工具的形式语言我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构造自然语言语句的逻辑具有“隐性特征”。这就意味着,如果要把只关注语句形式的演绎规则加以形式化,就不能用自然语言为这些语句构造这些演绎规则公式,而必须构造一种用以翻译自然语言的“形式语言/理想语言”(李洪儒2006:29)。弗雷格与罗素都曾明确提到,这就是创立形式语言的主要动机之一(Frege1980,Russel1995)。隐性结构的概念在乔姆斯基的转换语法中也很受重视,这是因为在转换语法里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间的区别对于构造转换规则具有重要作用。在乔姆斯基的“标准理论”(standardtheory)(1965)中,一个语句的深层结构是处在底层的语法结构,它决定这个语句的语义解释。标准理论所带来的语义研究热潮导致了生成语义学派的形成。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McCaw-ley,Postal,Ross等。这些学者认为,语句的深层结构同它的“语义表现”(semanticrepresentation)(Lakoff1987)是相同的。这种“语义表现”与谓词逻辑中的公式非常相似。进一步讲,Lakoff等人所提出的“语义表现”和“语义解释”具有显著区别。一个语义表现是显示一个语句的意义的方式,而不是意义本身。因此,一个语义表现实际上往往是使用另一种语言的表达式。特别是当我们把谓词逻辑中的公式看作英语或其他人类语言的表达式的语义来表现的时候,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些表现也是一种具有自己的语法和语义的语言———谓词逻辑语言中的表达式。换言之,同语义表现和表层结构形式有关的规则必须由解释语义表现的规则来补充。由于把语义表现没有歧义看作区别语义表现和表层语法结构的主要特点之一,我们可以说,当我们提供语义表现而不管它们的实际语义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一种无歧义的语言就被创造出来了,这种语言不是为一个语句提供语义解释的最后结果,而仅仅是中间的一个必要的步骤。因此,应该遵循的过程是“语法结构———无歧义语言中的表达式———语义解释”。此处可能产生的疑问是,中间步骤是否完全必要,我们为什么不能用“语法结构———语义解释”的简单模式来代替。

事实上,语义解释规则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而使一个语句具有不同的输出。对于中间步骤这一问题,可以提出几种可能的解释,比如,语言表达式的语义分析要求能够建立形式演绎规则(Carnap1947)。本研究认为,使用一种无歧义语言从根本上是因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某种论及语义解释的方法,从而必须构造一种无歧义的语言来达到这一目的。这是因为“语义表现”或无歧义语言中的表达式仅仅是一种具有辅助作用的工具性设计,它们本身并没有独立地位。在使用这种形式语言时,我们须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无歧义语言的语法范畴,即“语句”、“谓词”等,和语义解释的范畴,即“命题”、“属性”等概念混为一谈。在后来的逻辑语义学研究中,把形式语言作为赋予英语语句以语义解释过程中的一个中间步骤,这已经被蒙塔古在他的一些论文中所验证并使用。在他的著作中,无歧义的形式语言的辅质,即工具性被十分清楚的展现出来。

2.2谓词逻辑的局限性自然语言研究的不断发展引出这一问题,即由谓词逻辑所构成的形式语言作为辅助自然语言分析的语义模式并不完善。因为一阶谓词逻辑常常被看作一种古典的逻辑系统,所以我们可以尝试对自然语言中的某些区别在谓词逻辑中有无相应的体现作出判断,并且进一步思考这些区别是否具有语言意义上的相关性。相关研究早已发现,只有少数自然语言的“语句联接词”(并列连词)和“量词”(数词、表示量的形容词等)可以直接翻译到谓词逻辑中。并且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对“所有女孩子都是漂亮的”这类语句的形式化始终存在着一些疑问。其中主要有,自然语言的主要词汇类别(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之间的区别没有在谓词逻辑中得到确认;专有名词被译为个体名词;普通名词、形容词和动词则合在一起作为谓词。有些逻辑学家和生成语义学的支持者主张,这既是谓词逻辑的一个优点,也是传统语法的一个缺点。然而词汇类型显然是在语义上具有相关性的。怎样才能掌握它们中间的区别,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此外,普通名词的次类(可数名词和物质名词)在谓词逻辑中也没有对应的部分。一般来说,带有物质名词的语句很难用谓词逻辑的语言加以公式化,例如:①GoldisscarcethesedaysbutIboughtsometoday.还有一些词类在逻辑中甚至完全没有相应的部分,如从属连词、介词以及各种副词等。除了语义相关的词类对应上的空缺,谓词逻辑最严重的局限大概就是它只能讨论直陈句,命令句和疑问句则完全排除在系统之外,因为这些类型的语句在言语活动中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它们不是用来传达关于世界的知识的。

虽然逻辑学领域相关研究已经作出了建立“命令逻辑”和“问题逻辑”(Montague1974)的努力。但是,相关研究在如何正确处理这些语句的类型上产生分歧。有些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把这类语句作为特殊类型的直陈句是可能的,并且,这种尝试将有可能赋予这些语句以真值条件。一个广为流传的理论与“假说运用”相关。按照这一理论,所有语句都应该有底层结构,在底层结构中最高级别的从句(clause)是说话人说出的关于他正在进行的言语活动的一个陈述;例如,一个命令语句可能具有底层结构“我命令你S”。然而,陈述句的意义就是我们在一般情况下所了解的意义,有些很难解释其真值条件。例如,很难设想这样一种情况,虽然②a里的一个语句可能是真的,同时②b是假的,但是二者还是在意义上有明确的区分。②a.这只玻璃杯是半空的。b.这只玻璃杯是半满的。另外,还有人提出直陈句语义的哪一方面可以看作真值条件也是存在分歧的。我们可以提出③和④这类表示价值判断的语句,而这类语句通常无法判断真假。③没有结婚而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的。④弥尔顿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虽然谓词逻辑具有诸多局限性,但是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现在仍然力求扩展谓词逻辑,或者建立更加适用于作为自然语言的语义模式的其他系统。当然,对于他们的工作到底能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以及逻辑语义学的基本概念是否适宜于处理自然语言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3自然语言逻辑研究“语言逻辑”一词最早出现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只是前期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逻辑主要针对理想语言而言,并不是此处所讨论的“自然语言逻辑”。目前,学术界普遍把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蒙太格语法作为自然语言逻辑诞生的标志,这大概是因为蒙太格在范畴语法的基础上,采用模型论方法构造自然语言的语义解释,开创了全面系统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的方向,即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研究方向。也有学者认为(夏年喜2004),最先明确提出建立自然语言逻辑的是美国当代语言学家Lakoff在Lin-guisticsandnaturalLogic(1989)一文指出,“自然逻辑,一种为自然语言建立的逻辑,其目标是表达所有可以在自然语言中加以表达的概念,说明所有可以用自然语言做出的有效推理,而且结合这些对所有的自然语言进行适当的语言学描述”。然而,无论以哪位学者的研究为开端和标志都不可否认的是,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在逻辑学界、语言学界已成为一种时尚。由于和数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形式语义学已经处于逻辑学、语言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研究的交汇点。这使得自然语言逻辑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用价值。在形式逻辑不断受到质疑的同时,逻辑学界和语言学界共同展开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因此可以说,“自然语言逻辑是逻辑学和语言学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产物,是介于现代逻辑和形式语言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既不同于通常意义下的逻辑学,不属于纯逻辑;也不同于通常意义下的语言学,不属于纯语言学。但它蓬勃发展的态势、强劲的生命力,却是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其他分支所不能比拟的”(夏年喜2004:28)。目前,关于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成果。就国内学术界而言,首先提出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是周礼全先生。在他的倡导下,一批学者埋头于相关研究并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如马佩(1987)《语言逻辑基础》、胡泽洪(1991)《语言逻辑与言语交际》和(1995)《语言逻辑与认识论逻辑》、张惠民(1995)《语言逻辑辞典》、周晓林(1999)《自然语言逻辑引论》。邹崇理(1995)《逻辑、语言和蒙太格语法》、(2000)《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和(2002)《逻辑、语言和信息》不仅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外自然语言逻辑,尤其是逻辑语义学的研究成果,而且还尝试性地对汉语时态范畴做出形式语义学处理。

3结束语

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自然语言逻辑,无论是逻辑语言分析还是自然语言分析,逻辑学和语言学研究致力于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语言的意义问题。J.Allwood(1977:195)指出,对逻辑学基本思想和概念的掌握对于学习任何当代语义学著作都是重要的;逻辑学家所考察的很多问题同时也是几乎所有语言意义研究的中心问题,例如,哪一类对象或实体是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语言表达式是怎样与外在世界中的事物产生联系的?我们怎样用有限的语义规则去描写无限的语句意义?等等。即使对这些问题的现有回答并不完善,传统逻辑学和生成语法的有益尝试表明,我们还是可以透过相关问题的分歧和局限获得关于语言新的理解。从逻辑学视角出发,语言意义的形式化研究有效地推进了自然语言分析的发展,尤其是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形式逻辑和传统语法的欠缺。尽管自然语言逻辑还未形成明确的学科体系,但是相应的逻辑学和语言学研究都或多或少地预示了相关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将逻辑工具更有效地运用于自然语言分析、如何更好地把逻辑学和语言学研究相结合等是这门新兴交叉学科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65 56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