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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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篇】
1、任务: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公共秩序维护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共秩序维护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3、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公共秩序维护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上海洋誉物业有限公司公共秩序维护交接班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三篇】
目的
对物业采购各类物资的管理进行控制,对完成企业日常工作所需及采购物资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范围
适用于物业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的控制,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物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类)、劳保用品,及各单位日常使用的低值耗材(单价低于500元)等非固定资产
B类:办公设备(含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高于500元的非固定资产类;
C类:应急类物资
采购管理
先批后买原则
公司采购必须填制《物业物品采购单》(附后,以下简称《采购单》),申请单位、申请人填写《采购单》,注明采购项目类别、说明采购原因,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进行办理; A类物资:控制合理库存前提下,每月25日前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B类物资:合理调配、公司协商后,使用期提前10日,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C类物资: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办理审批后续;
询价议价原则
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的采购询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性采购不适用);
样品封存原则
针对有一定使用时限的物资(相对低值的、可提供样品的),要做到样品封存,做到采购物品与样品一致;
职责分离原则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所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采购物资由物资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物资管理人员对于所接收的物资,在接收时发现问题的,当即提出异议,与采购人员及时沟通,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所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对涉事物资暂时封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
一致性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与采购单中所列要求保持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或成本太高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反馈信息,经协调后,制定最终采购计划;
合同会审原则
大宗物资采购,除符合上述4条原则外,还应做到合同会审,使用单位、采购人员、物业总经理、地产总经理,调研汇总后,经领导审核许可后,方可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选择
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如由特殊物品采购,供应商还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
选择供应商必须进行询价和综合评估,若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参考因素;
为保证供应渠道顺畅,防止突发情况,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合同供应商登记、归类、存档,定期协助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对账;
定期走访合同外供应商,择优更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
合同签订管理
董事长(法人)委托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意向合同必须进过合同会审后,方可签订。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后,即分类汇编、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比质、比价,择优选订。
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合理借款:针对性采购,借款金额保持在采购预计总金额的±5%左右;
凭票报销:采购完成、入库后,采购经办人凭销货单、入库单、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挂账处理:需要签订合同的、存在挂账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人员廉洁管理
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各类回扣、礼品;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并有义务提醒各部门按程序提报申购计划;
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废止时亦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篇】
目的
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项目合同审核、监管及归档(包括员工劳动合同)。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程序要点
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2)投标书;
(3)对外租赁合同;
(4)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合同;
(5)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6)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7)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采购合同;
(2)招标合同;
(3)劳动合同;
(4)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5)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口头承诺。
招、投标书。
合同的制定。
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3)价款或酬金;
(4)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5)合同终止条件;
(6)违约责任;
(7)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合同的评审。
评审权限:
(1)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总经理委托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人事行政部经理进行评审;
(2)标的在10万~50万元的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3)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
(1)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2)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
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公司归档。
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合同的履约。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公司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合同的统计。
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事行政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
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相关记录表格
《合同台帐》文件编码:cd/jy/qr/006
《合同评审表》文件编码:cd/jy/qr/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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