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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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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篇】

1、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制度

设备安全

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安全监督

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安全教育

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事故处理

责任界定

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00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00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三不放过

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奖励

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区域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规范和法律认可的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签订或授权总经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经各级主管审查并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区域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应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六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作规定的,以国家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七条在处理纠纷时,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九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十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合同,合同借阅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三十八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

第三十九条其他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制度【第三篇】

目的

本流程规范库房管理工作,确保对库房物品进行安全、高效、有序的管理。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库房管理工作。

职责

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库房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库存物品的保管。

物业公司客服财务人员负责物品的核算。

物业公司客服主管负责库房管理工作的监督。

管理工作要点

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日常消耗物料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常备的零件物品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物品采购的申请

库房管理员原则上应在每月28日前根据库房实际库存量,编制下月物品采购计划。

当库房物品低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应及时填制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

库房中无储存的零星、应急物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制采购计划。

库房管理员应在每月28日前将采购计划交物业公司客服部。

物业公司经理依据下列内容审核:

a)仓库实际库存量;

b)当月实际消耗量;

c)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d)下月预计消耗量;

物品的验收程序

物品验证的要求:

a)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要求100%抽样验证;

b)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10个的,要求10%-50%验证;

c)采购物品必须具备合格证,特别对批量购买的物品必须要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物品合格证由库管员保存;

d)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e)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采购计划单》上的内容相符;

f)库管员应将常用物品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在验证无误后交物业客服保存、备查。

物品的入仓程序

物品的入仓程序:

a)采购员原则上应在物品采购回来的当日,将物品送交仓库验收,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日入仓的,应报物业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

b)如采购员通知物品供应商送货上门,采购员应陪同供应商一起到库房验货;

c)库房管理员应对符合购买计划的物品进行验收;

d)经验收合格的物品,库房管理员应开具《入库单》,登记库房物品明细账,并将物品分类存放;

e)库房管理员应根据当天的物品验收单,及时登记物品明细账;

设备工具的入仓程序:

a)新采购的工具按物品的入仓程序执行;

b)以旧换新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经办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仓库办理旧工具入仓手续;

-库房管理员经检查无误后予以办理入仓手续,发给新工具,同时在使用《工具登记卡》上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c)退还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库房管理员根据使用人的《工具登记卡》上的项目,逐项清点退还工具;

-库房管理员对退还的工具进行验收;

-库房管理员应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并由使用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存档。

d)借用工具入仓程序:

-工具借用人在工具送还仓库前必须把工具清理干净;

-库房管理员根据设备工具的领用记录,进行验收;

-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

库房物品的存放管理

物品存放仓库的自然条件:

a)有通风设备;

b)光线充足;

c)面积宽敞。

库房物品的存放分类: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d)易碎、易损物品;

物品存放仓库的区域划分:

a)合格物品存放区;

b)不合格物品存放区;

c)待检物品存放区。

d)处理物品存放区

仓库区域划分的方法:

a)在货架上标识并隔离;

b)划线挂标牌。

仓库物品的存放要求: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应单独设置仓库存放,存放时应注意:

-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库房门内开。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存放时:

-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放置;

-放在干燥的地上或货架上;

-配备防潮通风设施。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不规则物品,用盒或袋装好后摆放;

-规则的物品整齐的摆放在货架或地上;

-体积较大、体重较轻的可靠墙上放或挂在墙上。

d)易碎易损的物品:

-体积较小或瓶装物品,放置货架的底层、整齐的摆放在地上;

-体积较大的,应靠墙立放,放置上方不悬挂物品;

-放置位置有胶垫。

库房物品的领用管理

物品领用程序:

a)物品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库房办理材料领用手续;

b)库房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品种,逐一发放;

c)库房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料发放明细登记;

d)库房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登记。

工具的领用管理:

a)工具使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确认的《领料单》到库房领用工具;

b)库房管理员应根据使用人《工具领用卡》的记录,核对原卡上的领用工具是否有重复现象:

-如经核对,已有领用记录,但没有报废或其他处理记录,库房管理员应拒绝发放;

-如经核对没有该工具的领用记录,将工具发放给领用人后,并在《工具领用卡》上登记。

c)库房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登记。

借用工具的领用程序:

a)凡因工作需要借用工具的人员,应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库房办理工具借用手续;

b)库房管理员根据《工具借领单》,与库房建立的借用工具登记卡核对无误后发放;

c)库房管理员对借用的工具应根据规定的归还期限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库房物品报废的管理

报废的标准:

a)物品到有效期;

b)客观原因造成物品工具已无使用价值的;

c)按其他有关规定需报废。

物品报废的程序:

a)报废物品经办人凭其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物品报废单》到库房办理物品报废手续;

b)库房库存的物品报废,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填写《物品报废单》;

c)库房管理员准备好报废物品的有关原始资料:

-入库时间

-物品性能介绍;

-使用时间;

-使用说明;

-其他有关资料。

d)物业公司客服主管,应组织相关人员验证;

e)报废物品交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g)库房管理员根据审批意见,将报废物品的相关财务资料交物业财务人员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记录表格

《物品报废单》

《工具登记卡》

《库存物品进、耗、存表》

《入库单》

《领料单》

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条例

(1)劳动用工制度

(2)员工行为规范

(3)员工福利制度

(4)企业奖惩制度

2、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

(1)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2)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4)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3、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1)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

(2)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

(3)管理处人员岗位职责

二物业管理企业外部管理制度

1、物业的验收与接管

(1)选派素质好、业务精通,对工作负责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2)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从物业维修养护的角度,对即将交付使用的物业进行严格验收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准确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整

(4)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实施合同,建立物业保修制度,明确保修项目内容、进度、原则、责任和方式

(5)物业接管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应向建设单位索要全套图纸技术资料,以方便对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7)明确在物业接管中接收的仅是对物业的经营管理权力以及政府所赋予的有关权利。

2、楼宇入伙手续

(1)入伙通知书

(2)入伙手续书

(3)收楼须知

(4)入住合约

3、物业管理公约

(1)明确业主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它事项

4、住户手册

(1)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日常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它应该注意的事项

5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色设施接、代管制度。制定和实施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接、代管管理制度,有助于住宅区房屋及有关附属设施的整体综合功能的发挥,利于城市文明住宅区的建设。包括: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范围的规定

(2)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标准的规定

(3)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管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4)被接、代管的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施工图纸资料应该交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管使用

(5)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6、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

(2)房屋室内装修、拆改和设备管理

7、住宅区管理制度

(1)房屋养护与维修的管理规定

(2)维护住宅区环境的管理规定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有偿服务。

(4)建设文明住宅小区

8、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目的

(2)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

(3)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4)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程序

(5)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

(6)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7)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8)有关补充说明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五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管理原则

(一)各类合同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事。

(二)合同是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凡参与合同订立、实施和管理的部门及个人必须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坚决维护学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实行的原则是: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与实施。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

(二)合同的审核: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初审,并经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顾问,申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合同,并将修订稿报送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报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后,履行会签程序。

(三)合同的会签:合同提交领导审批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1.会签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进行初审会签,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办公室;其次,由行政办公室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确定应会签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最后,会签单返回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公司领导。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约责任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认真研究后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至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将合同报送至合同管理科,进入送审批准程序。

3.部门会签时间一般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合同的签订: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会签单提交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行政办公室将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备案,必要时还需交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备案。

(五)合同发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机密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控制发送,

非责任部门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对外因工作需要发送合同文本时,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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