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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扶持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工作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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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扶持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扩大夜消费、做旺夜经济,加快省会现代服务业发展,方便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品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石家庄市进一步推进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城市经济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活跃市场、繁荣省会、服务民生、促进消费为目的,围绕食、购、娱、游等夜消费活动,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建设、龙头带动、市县互动等形式,整合商业、文化、体育、旅游、城管、交通等各种资源,倾力打造夜经济品牌,努力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切实让城市亮起来、经济火起来、市民走出去、农民进城来,促进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力争到2013年全市夜经济零售总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多增3-5个百分点,将夜经济打造成为石家庄的一张名片。

二、发展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延时营业,促进夜间消费。从3月15日起,全面推动市区商贸服务、文化演艺、健身休闲、书店和图书馆等服务企业延时营业,方便广大市民夜间休闲消费。主要包括:三横六纵沿街主要企业;14个区域商圈主要企业;8个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主要门店;13条特色商街、夜市内所有服务企业等,营业时间延长至22∶30以后。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二)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夜经济上水平。利用三年的时间,着力建设好十二个夜经济重点项目:

1.规范提升13条特色街区。进一步巩固提高2010年建成的13条夜经济特色街区、夜市。石门1925特色商街今年要建设成为大型夜经济综合体,其他12条特色街区、夜市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完善提升,规范运营。对建设主体二期没有完工的,督导其加快进度,实现年内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推进重点延时区域的亮化、美化。重点亮化、美化区域为三横六纵主干线、14个区域商圈、13条特色商街(夜市)、8个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目标:一是夜经济建设工作确定的延时营业区域路灯要全部开放,景观灯每天开放至23∶30;二是规范提升门店店招,霓虹灯设置,加强街区楼宇灯光亮化、外立面美化;三是中山路(中华大街-体育大街)路段以及三横六纵重要节点沿街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鼓励沿街企业自行开展亮化、美化工作;四是在主要路段、主要区域,按照《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具体要求,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实现亮化工作的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城市中心区夜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分工:一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制定三横六纵主干道亮化、美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的道路、街区等区域制定亮化、美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政府组织实施;二是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商圈、特色街区(夜市)、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夜经济综合体等亮化、美化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楼宇、街区、门店亮化、美化,以及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项工作;三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以及各区之间衔接路段、区域等部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风格统一,格调一致。

完成时间:5月1日前要全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打造14个区域性夜消费商圈。重点打造怀特、建华、天河等14个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健身等项目为一体的区域商圈,通过提升区域内重点企业服务功能,引进品牌企业进入区域经营等方式,完善区域内大型商贸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项目,提升区域商圈的夜经济辐射能力。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商务局。

4.建设和完善4个夜经济综合体。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要分别打造1个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味、高标准、上规模的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通过实施全方位、多业态的经营模式,形成多种消费方式的配套发展、和谐发展。重点推动北国东尚购物中心、石门1925特色商街、万象天成、石门欢乐城等4家大型夜经济载体的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5.规范8家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结合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特点,在规范提升原有业态的基础上,引进品牌连锁企业、专卖店等进入社区经营,并对各门市店招、牌匾等进行统一规范,提升形象,不断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在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演出、群众歌舞等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生活,发挥国家级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6.建设4条特色商业街。按照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的建设标准,推动大经街(民生路历史文化长廊)、广安街(谈北路商业街)、南小街(南花园步行街)、东风路等街区改造升级,调整业态布局,9月底前把4条街区建设成为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

责任单位:有关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电业局。

7.开办10家主题美食休闲广场。5月1日前,利用市政广场、商业广场、街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设施开办青岛啤酒广场、雪花啤酒广场、嘉禾啤酒广场等10个主题美食休闲广场,彻底改变以往夜市摊点零、散、小的“地摊式”形象,形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形象包装的规范化夜经济消费集合体。适时举办各类啤酒节、美食节、购物节,通过组织花车巡游、卡通表演、酒王争霸赛、万瓶啤酒免费赠饮等活动,聚集人气,扩大消费。

责任单位:有关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打造“三河”沿岸和环城水系系列休闲带。搞好三河沿岸主要区域景观建设,在滹沱河、太平河沿岸部分路段建设营地式休闲消费场所,逐步形成大型活动中心。切实抓好滹沱河两岸800米人工沙滩、3座沙洲等设施建设,搞好子龙大桥夜景亮化等工程;抓紧推进太平河沿岸赵陵铺跌水水下餐厅改造,红星街以西大型游乐场建设,红星街-前进街河道南岸商业一条街建设等工程;依托民心河,重点打造民心河沿岸东明桥等3个休闲消费场所和民心河西线和平路至新石南路观光廊带等3个夜间观光带。5月1日前完成环城水系通水,同时逐步在环城水系沿岸建设公园、临水商业街、文化娱乐设施,形成“三河”沿岸和环城水系系列观光休闲带。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水务局。

9.推动县域休闲消费中心建设。各县(市)、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庙会、采摘节、旅游景点、温泉洗浴等特色优势,整合各类农家餐厅、农家乐等资源,提升打造农家特色鲜明、风味独特的乡村大食堂,各自建成1-2个休闲消费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县域休闲消费中心。特别是正定、鹿泉、藁城、栾城、井陉、灵寿、平山、赞皇、矿区等9重点县(市)、区要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矿区政府。

10.建设5家特色公园。重点对世纪公园、欧韵公园、水上公园、友谊公园、月季公园等五家公园进行打造,逐一对每家公园进行科学谋划、特色定位,按照“提出主题、分区设置、集中展示”的原则,通过美化亮化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展览、美食展会、民俗游园、群众性文化娱乐等活动,形成主题鲜明的品牌化休闲消费公园。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有关区政府。

11.打造5个文化娱乐项目。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开辟价格适中,内容丰富的夜场演出,重点打造园博园大型实景演出、洪顺曲艺社曲艺专场、休闲茶馆、大型演艺歌舞和民俗表演、红色演出季和一月一名剧等5个夜经济文化娱乐项目;同时组织常山战鼓、井陉拉花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表演、民间艺术等定期到市区表演,丰富市民夜间休闲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正定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县(市)、区政府。

12.提升5家健身活动中心。加大体育设施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重大体育赛事和形式多样的夜间健身活动,长安体育场、中山体育场(馆)、游泳馆、少儿体校等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时间延长至22∶30以后。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调整充实省会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夜经济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全市夜经济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各部门具体建设目标。市商务局负责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夜经济载体的培育工作;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规范发展娱乐场所和文化广场,积极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市区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末班车在23:30以后收车,进一步方便市民夜间出行;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夜间旅游工作,将省会特色商街、三河沿岸、环城水系休闲消费项目纳入旅游定点项目,组织好“夜经济-文化旅游在行动”活动,把外地游客请进来,吸引本地市民走出去,同时整合西部山区县旅游资源,使广大市民走下去;市体育局负责将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和大型体育场、游泳馆夜间营业时间延长到22:30以后,切实满足市民夜间健身娱乐需求;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巡控力度,做好夜间治安巡逻防范,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同时负责督导夜经济主办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督导夜经济主办单位设置停车场,防止交通堵塞;督导美食休闲广场设立流动警务室;市城管局负责夜经济集中区域、夜景照明、环境卫生清扫、公厕设立等配套设施的设立维护工作。对延时区域内企业利用门前场地在20:00以后举办的各类促销、演出、群众性娱乐、休闲美食等活动,采取备案制度;市城管局、交管局要切实搞好夜消费重点区域周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每天22∶00至次日6∶00将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地块作为停车场使用;市交管局要加强对夜消费相对集中场所和周边路段的交通监控和疏导,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保障交通秩序。同时,为旅游车辆发放市区车辆通行证,方便旅游休闲消费;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夜间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和谐的购物、娱乐消费环境;市园林局负责公园、广场的夜间照明和环境卫生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展览、民俗表演等文化娱乐活动,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啤酒节等活动,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水、电、气(汽)等基础设施服务部门要制定保障方案,确保商贸服务企业夜间正常营业。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县域夜经济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夜经济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夜经济发展规划及具体建设目标,明确责任,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丰富市民夜生活,繁荣省会夜经济的安排意见》,切实加大各项政策扶持力度,工商部门要在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方便,税务部门在税收等方面要给予减免扶持。工商、税务、食药监等部门要切实搞好服务,可对夜市、美食休闲广场等商户实行集中办公,联席审批;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大型专业性或综合性夜经济载体的建设,对企业举办的主题休闲美食广场、美食节、民俗表演、歌舞演出等活动项目要给予适当补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夜经济建设。

(三)降低企业成本。市商务局和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企业从3月15日起开展延时服务,各类百货商场、超市、便利店要延时至22∶30以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营业时间延长至24时或凌晨2时。延时营业后,政府将对延时企业给予电费补贴,补贴办法是:由延时企业提出申请,经各区政府确认,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列入市政府电费补贴范围。

(四)建立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夜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所有夜经济建设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每家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市政府督查室要同步跟踪,并定期进行督导;实行奖惩,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奖励,同时对完成任务不到位的予以批评;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奖惩办法,确保全市夜经济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切实做好夜经济宣传工作。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栏目,大力加强夜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实时互动的形式,及时报道夜经济活动资迅、夜间促销信息,推介休闲消费场所,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市民走出家门上街消费。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21∶00后的酬宾促销活动,增强夜经济的吸引力,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建立商贸服务企业与新闻媒体夜消费信息宣传联盟,加大夜消费活动的宣传力度,培育和壮大夜消费主体,引导市民转变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心情舒畅地参与夜消费,共同推进夜经济的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夜经济消费场所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建设规划、消费项目等情况,通过召开推介会,刻制光盘、印制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我市夜消费的良好氛围,努力把石家庄打造成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不夜城。

谋划扶持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主动适应消费新形势,以稳岗位保就业惠民生为重点,扎实做好为民造福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行业指导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完善夜间消费各项设施,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夜间经济体系。逐步扭转我镇夜间经济单一、夜间消费氛围不够浓厚的现状,实现夜间经济活跃区域由中心镇区向村级辐射,培育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我镇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完善夜间经济空间布局,合理设置夜间经济消费区,明确夜间经济消费区的空间规模、业

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

(二)多元发展,形成特色。

把“夜品佳肴”“夜购潮货”“夜赏文创”“夜健体魄”、“夜娱文化”作为打造特色夜间经济活动的主要工作,推动商业、文化、旅游全面融合,科学设置夜经济区域,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三)多措并举,繁荣消费。

设立市集和特色跳蚤市场,不断做大夜间经济消费市场规模,全力支持“地摊经济”发展,营造夜间消费氛围。

三、具体内容

(一)“夜品佳肴”

重点以美食体验和休闲娱乐为主题,以餐饮、啤酒广场、自由歌手、民间戏曲小段、小吃为主要内容、打造网红夜市、发展地摊经济、打造农贸市场。

(二)“夜购潮货”

重点以超市为辐射点,打造购物、餐饮相结合的商圈夜间消费形式,营业时间延长至22:00。

(三)“夜赏文创”“夜娱文化”

充分利用民间文化载体资,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村民夜间文化生活。

(四)“夜游小镇”

通过开展灯光秀、特色表演等活动并适当设置临时摊位,丰富夜游“菜单”,吸引村民、游客夜游消费。

(五)“夜健体魄”

组织策划夏季系列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拔河比赛、跳绳比赛等赛事活动,夏季炎热,比赛活动要全部安排在夜间举行。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管理,提升品质

1.全面提高我镇夜间经济发展的环境水平。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的夜间经营行为实施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不允许将夜市街区承包给个人经营或企业化运作。

2.以智慧建设为依托,推进全域无线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夜间经济特色区域、重点场所的免费wifi覆盖率。

(二)优化交通,方便出行

1.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确保道路畅通。安排交通线路对接。

2.在有条件的夜市周边要规划设置停车场。

3.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增加夜间临时停车位。

(三)规范经营,安全有序

完善夜间经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特别是对人口密集区、特定消费场所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消防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为夜间消费和夜间

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为村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四)齐心协力,共促发展

1.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统筹的原则,扶持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对夜间经济运营项目、有关单位要给予政策管理等方面的帮扶,提升原有商业设施的使用率,提升夜间服务能力。

2.镇财政适当安排部分夜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发放消费券,专项用于完善夜经济特色街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夜经济经营单位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等成本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对环卫、文化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发展夜经济延长运营时间产生的亏损给予适当补贴;对夜经济示范街区经考核验收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评定标准和具体补贴办法由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另行制定。

五、工作职责

(一)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夜经济工作的统筹,夜市街区相关环境污染监管督导,加强大型商超的行业督导指导。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策划有关文体活动。

(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食

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策划组织戏曲、曲艺等一批具有特色的系列品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并负责举办系列体育比赛,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夜市街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等工作。

(四)乡村振兴办负责夜市街区设置、摊位管理、夜景照明、环境卫生管理(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停车场运行管理,公路沿线设置管理,确保道路畅通等工作。

(五)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巡控力度,做好夜间治安巡逻防范,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应急管理办、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七)财政会同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延时营业相关补贴、亮化工程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交警中队负责临时停车位设置,防止交通堵塞;督导夜间经济聚集区设立流动警务室等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推进夜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参与的工作网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统计分析^p等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夜市秩序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对发展夜间经济形成共识,加强协作配合,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夜间经济繁荣。要成立夜经济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为创造良好的夜间经济发展环境打下坚实基础。由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牵头,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汇总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设立热线电话,受理解决群众关于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投诉。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涉及跨部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督导考核

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要建立考核标准,明确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要加强跟踪督导,对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定期对夜经济工作发展情况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夜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果。

(四)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加大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积极引导村民转变消费观念和习惯。加强对重点夜间经济消费区域宣传推介,提升夜间经济的知晓度和美誉度,促进我镇夜间经济的繁荣与快速发展。

谋划扶持地摊经济、夜市经济建设夜间消费集聚区工作方案3

为助力复工复市,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率,促进民生发展保就业,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以长远的眼光,将夜经济的发展纳入XX镇长期发展战略,将提升夜经济水平作为我镇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来抓,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相关工作逐步发展、落实。为了更好地执行此项工作,特成立XX镇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XXX(镇长)

副组长:XXX(副镇长)

下设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成

员:XXX、XXX、XXXX二、工作原则

(一)引导经营种类多元化,促进有序发展,良性竞争,避免同质化严重恶性竞争问题。对开展夜间经营活动的商铺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指导,对相关路段的招商控制从业者从业类型和数量,并积极引导给出建议,开展可能适合,但仍然稀缺的行业。

(二)规范经营秩序,避免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对经1营时间,经营行为做到有规范,有巡查,有执行,避免过度经营,延长经营时间、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等情况的发生。促进合理竞争,正当经营行为发展。同时,对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严格控制,必须达到相关要求才允许开展经营行为,对影响环境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建议,对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处罚或取缔。

(三)联合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部门,打击不法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

(一)绿化、美化、亮化街区。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增加路灯、彩灯等照明设施,街边店面也通过增加灯箱广告、招牌的方式,提高亮化美化的程度,同时为店面做了适当的宣传。对有夜间经营意愿和必要的商铺,积极引导,征求意见,延长营业时间。

(二)利用镇文化广场,推进业余文化娱乐生活发展。镇文化广场减少为也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能够聚敛人气,同时还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了客源和市场。

(三)合理规划营运区域。夜经济集中合理规划,可以减少能耗,避免散、乱、差的经营模式,同时便于群众消费和相关部门管理。将夜间经营的路边摊,集中到人流多,不影响交通,便于消费的区域,形成相对热闹、集中的市场。

四、工作目标

夜经济发展的主旨是推进我镇的业余文化生活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更多的学习、娱乐、放松、休闲的机会和场所。在开展夜经济过程中,我镇在今后几年将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发展:

(一)建设小镇夜市。划定适当区域,在五一至十一期间,招集有意愿的经营者参加的夜市,为群众和商家提供更多的经营场所,更灵活的经营时间,提高交易量。

(二)小吃、烧烤街。依托夜市,建设小吃、烧烤街。向镇内外有经营意向的经营者招商,进行临时性的经营。同时为群众提供相对热闹、集中的消费场所。集中后,也方便相关部门规范经营行为。

(三)推进广场文化发展。通过开展群众比赛的形式,推进广场文化的发展。推进以广场舞、秧歌、锣鼓、大众娱乐、乐器演奏、健身、图片展等为主要形式的广场文化的发展,提倡自由开展广场文化、建设、娱乐行为的开展。

(四)建立读书角,适当条件下开办夜校。推进夜间开放镇文化站读书室,对有需求的群众集中开办短期电脑、农业技术等夜间培训班,引进文化、农业科技、生活等图书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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