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能力评价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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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及评价标准【第一篇】
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及评价标准
2010--2011学年度
信庄小学
小学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及评价标准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仅应具备比较强的教学能力,而且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教学研究并不仅仅是研究机构中研究人员的事,也是广大教师的事。教师不仅要掌握教什么,怎么教,还要懂得为什么要这样教,怎样教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这就需要认真研究,探索教学规律。
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它反映教学的内在联系。发现它,认识它,就能遵循它施教,就能取得良好效果。怎样才能发现,当然要研究;怎样才能深入地认识,当然更要研究。
有一种误解,认为教学研究高不可攀。教师是教学第一线的实践者,有教学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经常思考有关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与方法,提高到理论上来认识,就是进行研究。语文教师在这方面有足够的发言权,应该成为教学研究的主力军。
教师为了提高教学研究能力,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锻炼。(1)选题的能力
选题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开端。课题一旦选定,研究的目标与方向,研究的对象与范围,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步骤等等也随之在某种程度上被决定。
教学研究的课题是指教学领域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特定问题,有明确而集中的研究范围、目的、任务的题目。所谓普遍意义,是指教学
中有规律性的,能解决某一层面的,反映某些本质的;所谓特定问题,是指目标明确,讨论的对象和范围清晰。
选题就是寻找研究语文教学问题的突破口。教学十分复杂,要探索其客观规律,必须有确定的着手点和突破口。先在一个方向上,通过一个具体课题突破,逐步扩展,逐步深入,才能对教学规律有越来越深的认识。
选题要角度小,有价值,有新意。
要根据学科性质、目的、任务,先搭选题的框架,形成选题网络,然后由总到分,纵横交错,找聚汇点,找熟悉点,确立课题。
(2)收集资料的能力
围绕课题收集资料,力求范围广一点,内容实在一点。一是检索古今中外的文献资料,做摘记、笔记、卡片;二是开展调查。常用的调查方法是:①问卷调查。面可宽些,取得数据,作定量分析。②开座谈会。口问手写,取得具体的材料。③访谈。抓住典型,作较细致的了解。资料是研究的依据,越具体,越典型,越有研究的价值。
资料收集后须排列梳理,归类集中;须剖析材料意义,分清主次;须认真筛选,选取最有意义的。
(3)撰写教学研究论文的能力
教学研究论文是教学研究的结晶,撰写时要遵循几条原则:①论证要以事实为依据。研究论文中列举的数据和例子,应该是千真万确的。②内容的阐述要有逻辑性。论文内容的逻辑性是研究思路逻辑性的必然反映。③语言要准确、明白,不能含糊其辞。④引用文献资料
要注明出处。
教学研究论文有论述性的,有描述性的。如果是开展教改实验以后形成的报告,那就是实验性研究报告。
教学研究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①论题,即论文题目。②引论。③本论。④结论。文前可加“内容提要”,文中可加注,文末可说明写作时间。
初稿完成后,应反复琢磨,认真修改。
进行教学研究是教师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必由之路,是指示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由之路,教师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在这条路上迈开大步。
导师意见、教学科研能力评价【第二篇】
导师意见(包括对该生政治思想、学术水平、科研业务能力、专业技术实践能力的评价)
XXX同学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上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学习刻苦努力,系统学习了 软件工程硕士 研究生的全部课程,成绩优良。在读期间,参与了 将金盾工程中已有应用系统进行集成 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关于中间件的研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从而锻炼了自己的研究和开发能力,并能将这些知识和技术用于实践。所撰写的论文具有一定技术与应用价值。
XXX同学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担任班委工作积极负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多年来从事软件开发工作,主持和参与了多个软件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有很强的软件开发能力,有丰富的技术开发实践经验。所撰写的论文基于一个商品化软件产品的开发,已经在部分单位使用,效果良好。
该生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主要对 领域进行研究,参加了、、等个项目的科研、开发和组织工作,发表了论文(论文题目),已经具备 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再学习和科研过程中,治学态度端正严谨,培养了较强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
该生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主要对 数据库集成 领域进行研究,参加了、、等个项目的科研、开发和组织工作,发表了论文,已经具备 一定/较强/很强/ 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再学习和科研过程中,治学态度端正严谨,培养了较强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
***在科研方面比较认真,在教学之余能投入不少精力进行科研工作,近几年来在核心期刊及普通期刊公开发表二十余篇论文,曾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其中包括教育部课题一项,博士后资助课题项目一项,以及其它多项研究课题,积累和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科研作风踏实认真,具备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水平和能力。
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认真完成布置的教学任务,勤于备课,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能坚持教学相长,在教学之余认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把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很好的协调起来,并能够将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思考,形成了一系列研究论文,目前已经在核心期刊等各类期刊上发表了近二十多篇论文,正在主持教育部课题一项,并完成了其它多项各级别的课题,并积极参与了两项国家级课题,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也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承担课题的能力,治学态度严谨认真,科研作风实事求是。
***对待教学工作同样严肃认真,能够按照各项教学工作部署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并能够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发挥自己的跨专业多学科背景优势,备课与讲课功底比较扎实,教学知识面比较宽,教学效果也比较好,能够较好的完成教学任务。
科研能力评价【第三篇】
关键词:医院;科研绩效;预测模型
我国三级综合医院承担着大量的科研任务,科研能力已成为衡量医院综合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1]。科研绩效评价作为科研管理的有效手段,能对医院的科研投入与产出指标进行阶段性评价,使管理部门全面、系统地掌握科研发展现状和水平,并找出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2]。然而,科研评价是一个多参量技术体系,且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共同影响。只有科学、准确的评价方法才能成为科研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推动医院科研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杠杆[3]。目前,国内外有多种科研指标评价方法,涵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4]。从宏观层面看,2017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7〕330号)提出以能力导向、不以论文为唯一标准的要求,但没有对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作统一规定。从微观层面看,医院或者学科也有各自的科研产出考核方法,但这些方法更多倾向于简单统计项目、论文、奖项等显性、可计量的内容,缺乏如实验室管理、科研诚信、学科等级(声誉)等隐性内容,也缺乏时间权重的考量,致使决策层很难根据现有的科研评价指标进行规划与部署。本研究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2007—2018年的科研投入和产出数据为分析对象,建立多因素时间序列预测模型,分析科研产出的未来趋势,为医院学科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1对象与方法
调查对象
以仁济医院56个科室为调查对象,对2007—2018年各学科的科研数据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
研究纳入了仁济医院各学科的科研数据,包括SCI论文数、SCI影响因子、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数、科研奖项、专利、各级各类科研或人才项目数、项目经费数、项目验收情况、临床科研人员和专职科研人员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实验室面积、学科建设费用投入、学科或实验室等级、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情况以及科研诚信事件等。选取科研项目数、经费数、SCI论文数、SCI论文影响因子和科研奖励数为科研产出指标。
多因素时间序列模型构建方法
加权回归模型构建加权回归分析模型,用于分析对科研目标的贡献因素分析。对于评价目标O(d,t),其中,d表示科室序号,t表示年份,建立加权回归模型:O(d,t)=∑iαifi(d,t)。(1)其中,指标fi为第i个有意义的统计变量,αi为相应统计变量对评价目标的贡献权重。将基于最小二乘法来获取贡献权重αi的值。最终将对每个指标i分析αifi(d,t)的贡献大小。在实际情况中,部分统计变量对评价目标的影响并不是在当年就完全响应的。比如学科建设经费投入、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等,实际起作用的年份可能并不在当年。为了去除这些时滞效应的影响,一个更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建立模型:∫O(d,t)dt=∑iyi∫fi(d,t)dt。(2)在这一模型中,各年份的统计数据和评价目标均进行时间平均(求和)。这一模型有助于分析各类统计变量对评价目标的贡献大小,但不包含时间信息,也不具有预测功能。多因素时间序列回归预测模型为了使模型具有预测价值,基于历史数据,通过滑窗处理建立时间加权的多因素时序回归模型:O(d,t)=∑iβi∫-∞t-1fi(d,τ)Ki(t-1-τ)dτ。(3)其中,Ki(t)为表征第i个统计变量对目标起影响的时滞函数,需要结合实际经验得出。在数据时间更长时可通过回归学习得出,但目前的数据量不足以支撑这一学习过程。在目前的模型中,Ki(t)被取为连续5年递减的指数函数,其他时间取0。通过加权移动平均法对因变量进行处理后,利用该方程,对不同科室和不同年份的数据进行时序回归,获取系数βi。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多因素时间序列回归分析,构建科研绩效指标的预测模型,评价影响科研绩效的主要因素。按年份对各科室调查的相关科研指标进行求和。通过绘制折线图,分析各指标值变化趋势。运用模型(2)进行2007—2016年科研相关数据对于科研产出指标的回归贡献分析。基于2007—2016年10年间的数据构建预测模型,在构建预测模型时,将总职工人数按照医生与专职科研人员总数、专职科研人员数、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进行分类,细化影响因素以提高预测效果。以2017年和2018年全院56个科室、2017年和2018年不同科室(包括手术、非手术以及辅助科室)的科研产出指标作为观察指标,运用模型(3)进行时序回归分析及预测,验证其预测效果。
2结果与分析
科研产出指标的影响因素分析
采用多因素模型(2)对科研产出指标进行贡献权重分析,为便于不同单位或量级的影响因素能够进行比较和加权,将每个因素的均值缩放为1。结果显示:对SCI论文数进行贡献权重分析,科研经费数和毕业生人数的贡献作用较大;对SCI论文影响因子进行贡献权重分析,同样是科研经费数和毕业生人数的贡献作用较大;对科研经费数进行贡献权重分析,SCI论文数、影响因子和毕业生人数贡献作用较大;对科研项目数进行贡献权重分析,SCI论文数、影响因子和毕业生人数也是关键因素;对科研奖励数进行贡献权重分析,毕业生人数、SCI论文影响因子对获奖次数贡献作用较大
年和2018年医院56个科室科研产出指标的预测分析
使用模型(3)对2017年和2018年仁济医院56个科室的科研产出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该模型对于预测SCI论文数、SCI论文影响因子、科研项目经费数以及项目数均有较好的预测能力。2017年见图1,2018年图略。模型对于科研奖项数的预测能力欠佳,分析其主要原因为样本数较小、各年波动性较大,虽然总体走势能反映医院在横向对比中的地位变化,但统计方差仍过大,建模预测意义不大。因此,在后续分析中剔除了科研奖励数。
年和2018年不同科室的科研产出指标的预测分析
为验证回归预测模型对于学科的预测效果,本文分别选取了2017年和2018年不同的9个科室,包含手术科室、非手术科室和辅助科室。应用该模型对这些科室的SCI论文影响因子、SCI论文数、项目经费数和项目数进行预测分析。结果显示,除项目经费数外,其他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测情况具有较好的一致性。2017年见图2,2018年包含放射诊疗科、急诊科、老年科、血液科、妇科肿瘤科、胃肠外科、心外科、血管外科、超声医学科(图略)。
3讨论
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科研绩效评价是医院科研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关键问题[5]。在战略的指导下,针对性优化医院科研评价方法,才能使科研管理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导向性[6]。仁济医院作为一家集临床诊疗和科学研究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在科研绩效管理方法设计过程中需要合理考虑如何优化相关指标,引导和服务医院科研可持续发展。
科研产出指标的影响因素
对于本研究选取的所有科研产出指标,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是关键因素。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是医院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衡量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和水平主要依据是科研论文、项目或者专利等方面,特别是国际顶尖刊物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更是检验其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是医院科研产出中的主要人才来源,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也是医院科研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科研经费对SCI论文数量和质量均有贡献,SCI论文数量和质量亦能帮助医院提升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可见,科研投入与产出在一定程度上相辅相成。对于科研奖励而言,SCI论文质量贡献较大。众所周知,科研获奖是高质量科研活动厚积薄发的成果,也代表了科研团队的雄厚实力,因此,论文质量在其中贡献较大也能得到较好的诠释。综上,所得结论与医院实情相符,进一步验证了模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预测模型的构建
从投入和产出角度,结合多因素时间序列构建预测模型,较全面地考虑了科研产出的多因素影响,通过对仁济医院10年的科研数据细化收集,为模型的影响因素挖掘和趋势预测提供了优质数据支撑。同时,充分考虑了影响因素对科研产出的时滞效应。通常,科研产出不是简单而迅速的。例如,加大实验室经费后一段时间才会提升科研产出,而当年的科研绩效会取决于过去几年的积累。因此,在模型中按时间权重引入影响因素的滞后项,对近期数据赋予更高的权重,而给予较远数据更低的权重,使模型更具现实意义。尽管模型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仍存在局限性,如实验室等级、日常管理制度更新、学术诚信信息等暂未考虑。对于这些不能直接量化的因素,后续需要通过寻找合适的数据转换方式如等级评价等方法进行探索。另外,由于医院的科研产出受政策等内生因素影响,后续分析中将结合模型预测结果,结合政策干预综合评价。
预测模型对医院科研绩效评价的应用
运用模型验证仁济医院2017年和2018年56个科室和不同科室的科研产出,无论是医院总体情况还是各科室间的相对数量关系均有较为准确的预测效果。探索科研产出指标的主要影响因素也有助于科研资源的存量盘整、精准投入,促使科研绩效提质增量。同时,模型采用的变量易于量化收集,便于医院间推广使用及横向对比。因此,模型具有较好的普适性和外推性,可为大型综合医院的科研绩效计划制定及预测提供一定的参考。科研绩效评价方法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政策导向、时代背景等。另外,科研产出指标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如近几年国家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科技成果转化也纳入了医院绩效考核范围,专利和成果转化金额等产出也将逐步成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因此,评价方法需动态纳入各种相关数据或及时更新计算依据,使得预测模型更趋于全面、合理的衡量、评价和估算。
展望未来我们将借鉴预测模型的应用成效
科研能力的评价【第四篇】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评价程序;程序公正;评价主体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13)05009307随着科学事业的不断发展,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在内的科学评价工作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在理论上产生了诸多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研究成果,并在一定程度上指导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工作实践。评价程序是评价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程序公正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开展及评价结果的公信度。
一、程序公正的内涵
程序作为一种行事次序,是为进行某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也是行事过程的规范标准和逻辑步骤。所谓程序,是指一个机构、个人或一种制度向若干其他人分配利益(或负担)的规则或途径[1]。在一个组织中,程序代表某种规程和法式,是人们由此具有对各种利益的权利的实际过程。公正作为一种道德诉求,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同时也是任何权利与权益实现的价值基础。所谓公正,是指人们之间分配关系上的合理状态,是一种价值和道德的判断标准[2]。在一个组织中,公正是促进组织高效运行、增强组织成员凝聚力、提升组织成员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据学术界考证,最早将程序与公正两者相结合并提出“程序公正”这一术语的,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John W. Thibaut和Lauren Walker,他们于1975年在对法律程序的研究中,提出了程序公正的概念。随着众多研究人员对程序公正的进一步研究,程序公正所涉及的范畴不再局限于法律领域,向公共事业管理、企业管理、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拓展。
什么是程序公正?根据Thibaut和Walker的观点,程序公正是指投入或参与到程序中的程度,具体体现在决策的过程中是否给个体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3]。按照他们的观点,对于一个组织中的个体来说,人们关心的是“决策如何制定”,很少关心“决策能给个人带来什么结果”,只要程序是公正的,那么结果也会被认为是公正的,而无论结果对个体是否有利。但是,Thibaut和Walker对于程序公正的要素并未过多考虑。在Thibaut和Walker的基础上,G. S. Leventhal等基于对程序要素的考虑,提出了他们对于程序公正的理解:在社会机构调节分配的过程中,个体对其所用的程序要素是否公正的感知[4]。Leventhal等同时还提出了程序公正的六项基本原则:(1)一致性原则(consistency rule),指在决策过程中,所有成员都应适用相同的程序;(2)避免偏见原则(bias suppression rule),指在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应摒弃个人的私利和偏见,乐于接受所有观点和意见;(3)准确性原则(accuracy rule),指应该依据最完整的、最有法律效力的信息以及有佐证的意见做出决策;(4)可修正原则(correctability rule),指对不适当或不公平的决策应该有可修正的机会;(5)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ness rule),指决策程序能代表反应所有可能被决策影响的成员的利益;(6)伦理性原则(ethicality rule),指决策程序必须符合那些可能受到决策影响成员所能够接受的道德伦理标准和价值观[5]。以上六项原则,构成了程序公正的基本部分。P. M. Peterson、A. Green、J. Cary等人对程序公正的构成要素进行了扩充,认为除了Leventhal等提出的六个要件外,还包括另两个要件:(1)过程控制(process control),指组织成员能对程序表述自己的观点;(2)决策控制(decision control),指通过程序相关成员可以影响结果[6]。
因此,当程序具有过程可控性、决策可控性、一致性、无偏性、准确性、可修正性、代表性、伦理性时,就是一个公正的程序。
程序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诉求和价值标准,在社会组织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作用:程序公正可以影响个体的内部动机,激发其信任水平,提升完成任务的积极性;程序公正有助于化解矛盾、提升利益受影响主体对结果的满意度;程序公正有助于个体在行为上配合决策执行的力度,勇于承担风险,激活其创造力,努力回报组织[7]。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含义
1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9卷第5期
谭春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探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离不开程序。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准则的创设、执行和纠纷投诉的处理,都在特定的程序时空内进行。评价程序就是评价时所应遵守的步骤、方式、流程安排和规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指在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行评价时,评价主体(包括评价方、被评价方、委托方)所应遵守的步骤、方式、流程安排和规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设置与推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与更好地达到公正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公正,这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或难以达到的,因为由于个体或组织所掌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差异性,导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分配结果难以符合正义的要求,难以实现结果的平等。尽管学术界积极努力地探索确保结果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程序,也就不存在公正的评价,也很难保证结果的公正。正如分蛋糕游戏一样,如果设置了一个公正的程序,大家自愿参与,规则对大家一视同仁,划分蛋糕者最后取蛋糕,在分蛋糕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无论结果如何,参与分蛋糕的人都会认为是公正的。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理性考量,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最佳方式与步骤选择,是繁荣和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所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按照合理的顺序、方式、步骤与规则,以有效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利益的过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所张扬的是一种过程价值,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通过设置相应的评价顺序、方式、步骤与规则,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能够代表各研究主体的利益,保证各研究主体能普遍地接受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价值
为什么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要强调程序公正?这正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价值所在。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价值的实际认知,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态度,进而影响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可接受度。
(一)有利于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
程序公正是实现结果公正的首要前提、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结果公正是程序公正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的。追求结果公正,只能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获得[8]。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所追求的结果公正是由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价值体系构成,一方面,孜孜不倦地追求评价结果公正;另一方面,评价结果公正又没有一个绝对的衡量尺度,总是渗透着主观意识和客观影响,不存在绝对的评价结果公正。因此,只能凭借一定的可见性规则与流程对价值需求加以调整,才能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价值目标处于一种平衡的理想状态。不可否认,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是学术界与管理界的美好愿望,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懈价值追求,但是,不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如何精心设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制度如何精心安排,评价方如何公正评价,绝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是无法实现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为结果公正提供了信念和制度保障,当评价程序公正的理念一旦被评价主体所接受,评价主体对评价结果公正的有限性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一般会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实现。
(二)有利于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成本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成本的节约,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经济成本;二是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道德成本。为了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评价主体必然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经费、实验设备、信息资料等资源,这些资源耗费构成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直接成本;另外,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由于未按照既定的评价流程与规则而导致未能很好地完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而耗费的资源,包括评价错误给相关主体造成的成本和为了纠正错误而投入的各种成本,这些资源耗费构成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间接成本。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不仅仅有利于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公正,还能够保证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通过付出最少的资源耗费而获得。道德成本是指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由于错误地采用评价标准、评价规则、评价流程而给无辜者带来的不正当结果。相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经济成本的有形损失,这种不正当结果是一种无形损害,具有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道德成本的产生源于相关主体的权利受到剥夺,如参与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权利、反馈的权利等,而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这种剥夺,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道德成本。
(三)有利于保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利益
根据W. C. Kim和R. A. Mauborgne的研究,对等交流和反驳能力是程序公正的重要特征[9]。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同样应具有这样的特征,这就意味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评价主体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确保利害关系主体参加、评价主体能够充分地表述自己的意见、评价主体可以与其他主体展开平等对话、评价主体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因此,从本质上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过程性的或可操作性的,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与文明。通过保障评价主体的控制权、平等参与权、发言权、申诉权,评价主体的多元利益才有可能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被普遍表达出来;同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地聆听不同评价主体的利益表达,才能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标准、模型、结果等真正代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利益。另外,评价主体能够通过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预防或补救自身权利可能遇到的损害,从而得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对评价主体基本权利的一种剥夺,没有评价程序的公正,评价主体的正当利益也就很难实现。
(四)有利于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公信力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中的评价方与被评价方,在评价过程中都可能具有利用信息不对称条件欺骗对方以从中获利的动机,如被评价方的学术造假、学术浮夸等,评价方的人情关系、本位主义的影响等[10]。无论是评价方的道德风险,还是被评价方的道德风险,都会带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不合理、不科学、不公正,降低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信任程度,甚至引发学术界或社会公众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集体抵制。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执行标准,对评价主体中各方的角色定位有清楚的认知与界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可以最大限度地限制评价主体的不良行为,也能限制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当干扰,破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中人的随意性因素过于泛滥的情况,从而形成学术界、管理界和社会公众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普遍认同和信任,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公信力。
(五)有利于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
研究表明,程序公正感与个体行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当个体认为程序是公正的,个体就会积极改变自己的行为以适应该程序所指向的对象;当个体认为程序是不公正的,个体则会有消极的行为取向[1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与否的感知,同样会影响到他们的科学研究行为。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公正的,也就会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是公正的,就会激发他们对于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责任感,从而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激情,创新性地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这将促进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有着非常丰富的含义,其标准也是多方面的,且随着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要求也会越来越多。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必须有能被学术界、管理界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最低限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标准,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公正的底线,坚持这些标准不一定能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绝对实现,但不坚持这些标准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不公正的和不可接受的。作为最低限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标准,应在前文所提到的八项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体平等
评价主体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所指向的当事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受到平等对待,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主体平等既是强调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人操纵程序规则、做出偏袒和专断之举;又是强调对参与各方的意见与信息给予平等关注,不得偏听偏信,无根据和理由地表现出倾向性;同时还是强调评价主体的各构成个体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中应受到同样尊重与认可。
(二)实质参与
评价主体以及科研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公众等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利益相关者,他们能否自主地和有效地参与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制定和实施中是判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与否的首要标准。特别是评价主体,能否有机会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保证其基本话语权,实现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过程控制和决策控制,是影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关键因素。
(三)价值中立
评价方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法官”,在评价中应确保中立,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重要标志与基础,没有这个标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就无从说起。价值中立,一是要求与自身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官”,任何人不能评价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被评价方;二是要求评价方在评价时不受时空限制,抑制个人偏好,公平地对待各个被评价方;三是要求评价方不能利用评价权利进行寻租,从而损害被评价方或委托方的利益。
(四)程序理性
程序理性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合理性,体现和承载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核心价值,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灵魂。程序理性意味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各个环节与流程不是随机的、任意的,而是有计划的、科学的、合理的,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客观规律,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效率的要求,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与流程及评价目的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五)程序公开
程序公开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使评价程序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开,有助于相关利益者享有基本的表达权和知情权,加强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开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标准、模型、规则、流程等公开;二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公开;三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开。
(六)程序自治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一旦被利益相关者所确认,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活动的启动、展开、推进、结束等均应在程序自身内进行,不需要外力的介入,并尽量维持经由该程序得到的评价结果,反对随意修改、歪曲或否定其结果。这种程序自治的要求,意味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不是产生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之前或者之中,而是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自身最终决定,并且具有形式上的强制性与不可逆性。
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实现
在现阶段,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离公正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正,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尊重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
(一)明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职能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的行为主体包括评价委托方、评价方(受托方)及被评价方。其中,委托方是指提出评价需求的一方,主要是各级人文社会科学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管理人文社会科学活动职责的机构、科学研究者、普通民众等;评价方(受托方)是指受委托方委托,组织实施或实施评价活动的一方,主要包括学术同行、科学计量学研究人员、各级科研行政管理部门、民间机构等;被评价方是指申请、承担或参与委托方所组织实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基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主体平等、价值中立、程序理性的标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各主体应明确各自的职能,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效率性、民主性和稳定性。例如,作为评价方,应该主动协助委托方分析其评价需求与目的,而不应越权一手操办,以评价方的自身意志代替委托方的本来意志。又如,作为被评价方,不能组织评价活动和为评价方支付评价费用,这样会给评价方认为被评价方是“委托方”的感觉,这将严重影响评价公正性。同时,作为委托方,更多地是提出评价需求与目的,而不应对评价的标准、方法、过程等无端指手画脚。
(二)激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道德自觉
道德自觉是指社会主体有效地发挥主导性和能动性,自觉遵循普遍的规范体系,使主体的行为与规范体系保持协调,并促使其优化认识和实践过程[1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内涵、价值与标准,如果不能转化为评价主体内在的价值准则和价值目标,那么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主体平等、价值中立、程序理性、程序公开、程序自治等标准,并不必然导致评价主体对它的遵从与服务,而如果主体具有道德自觉,则会加深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认同,并在实践中加以遵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道德自觉的激发,一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素质,形成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正确认识;二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情操,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与利益观,在是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公共利益取向,同时在需要回避时自觉采取回避措施,维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纯洁与公正;三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强化守制意识,既要有对不遵从评价制度而带来恶劣后果的畏惧之心,更要有对评价制度的心甘情愿的接受之心,不得随意省略或删减合理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步骤与环节,真正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落实到位,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目的的真正实现。
(三)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是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先决条件,是有效完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的前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标准化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能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利益相关者对评价过程产生信任感,从而产生对评价结果的信任感。目前,不同的研究机构与研究人员提出了多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但能让绝大多数学者、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所认同的指标体系并不多,而所有成果一刀切、重数量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导向是造成现有诸多指标体系不受认同的主要原因。因此,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应坚持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正确把握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针对人员、项目、机构、成果等不同评价对象,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报告、普及读物、非纸质出版物等不同研究成果形式,充分考虑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直接评价与匿名评价、现场评价与异地评价、会议评价与网络评价等评价方法的适用性,建立分类评价指标及各指标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选择合适的评价模型,最终得出综合评判。
(四)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制度建设
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正,还应加强评价制度建设,通过刚性的约束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活动规范有序。当然,评价制度涉及多个方面,如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反馈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申诉制度、问责制度、信誉制度等,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当前重点应加强以下评价制度的建设:一是加强专家遴选制度建设,应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部门的主持下,建立和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系统,开发专家遴选算法和回避算法,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建立评审专家随机分配系统,加大同行专家评审力度,降低特定专家的影响力与偏执;二是加强回避制度建设,通过界定专家需要回避的条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持杜绝泄漏评审信息、行政干预、暗箱操作、权学交易、利益冲突等可能导致不公正评价的行为;三是加强专家问责制度建设,明确评审专家的职责和失责后果,做到权责明晰、过失必究,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评审专家的责任;四是加强申诉复议制度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利益相关者有权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和相关规则提出申诉,并能得到反馈,出现问题也有途径寻求矫正和补救;五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科技含量,实现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学术共同体监督、舆论监督和个人监督相结合,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相结合,过程监督和随机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工作效能。
(五)优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施流程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评价主体的实质参与与主体平等,强调程序理性、程序公开和程序自治,这就必须用程序公正的标准体系检视和改造现行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实现各流程设置的全面与合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一般都包括三个阶段:评价前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评价后反馈阶段。从目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践看,重点放在评价实施阶段,而对于准备阶段、反馈阶段比较漠视。因此,优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施流程,就是要根据评价的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环节与任务。具体来看,评价前准备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了解评价对象和委托方的评价需求;(2)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标准和原则;(3)获取评价所需信息,进行相应的成果检测和查新;(4)遴选评价专家,组建评价组织。评价实施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确立指标体系,选择评价方法;(2)各个评价专家独立评价;(3)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评价后反馈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公布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2)接受被评价方申诉;(3)异议处理;(4)对评价进行“元评价”。
(六)保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参与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特别是实质参与的标准,要求各利益相关者能自主和有效地参与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流程之中,因此,需要切实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评价主体的基本话语权,反对单方的话语霸权,从而实现实质参与。为保障评价主体的参与,首先要建立一种透明的、开放的、诚实的信息沟通机制,提供良好的互动平台,形成畅通快捷的信息沟通网络,为评价主体的实质参与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其次要充分尊重评价主体的话语内容,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后续跟踪评价机制,使相关主体感觉到其尊严、价值得到维护,从而更易于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公正的;第三,创造评价主体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相关评价主体的主动式参与,创新参与方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专家意见、民意调查、网上博客与论坛、新闻媒体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最后,规范评价主体参与的程序,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评价制度的前提下,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参与的时机应有严格规定。
六、结束语
目前,中国正处于人文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的黄金时期,不仅需要全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创新性研究,也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的最核心要求和价值取向。尽管目前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离公正的标准有相当差距,但有理由相信,随着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不断追求,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必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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