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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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管理制度1
为加强图文输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二条、打图室第一责任人:何丽琼;第二责任人:林游辉。
职责:
1、负责打图室进出管理,妥善保管打图室钥匙。
2、负责公司内部打图、晒图。
3、负责定期更换打图室电脑开机密码。
4、打图机、晒图机故障或需要更换配件及时上报。
第三条、打图室、图档室属于公司重要关键部位,钥匙由相关责任人保管,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第三条、公司设计人员如需要进行打图或晒图,必须先填写《图纸输出申请表》,写明打图或晒图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存入网络共享区或用U盘存储后,由打图室相关责任人进行图纸输出。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打图或晒图。发现擅自打图晒图者,给予5元/张罚款。
第四条:打图晒图应认真细致,防止打印废图。因人为原因(打印纸设置错误、重复打印等)导致打印废图的,给予5元/张罚款。
第五条、连接打图机的电脑必须每月更换1次开机密码,图档室责任人负责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密码。
第六条、打图机、晒图机出现故障或需要更换配件,及时上报至行政部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因维修不及时导致延误工作的,给予50元/次罚款。
第七条、委托外部图文公司制作
1、除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外,任何人无权将图纸送到外部图文公司进行晒图或方案本制作。
2、需要到外部图文公司进行晒图或制作方案本,应先填写《图纸输出申请表》,写明晒图或方案本项目的具体名称、数量,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委托制作。如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外出、客户急需等),必须先电话请示总
经理(或授权人)同意后方可委托制作。
3、员工未经审批擅自交由外部图文公司制作的',制作费用自行负责,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第八条、复印打印应厉行节约,尽量做到双面复印、打印。禁止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者给予3元/张罚款。
第九条、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接受人员。因收发不及时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罚款。
第十条、图文存档
1、公司图档指:设计底图、白图、玻璃图、晒好的图纸、方案本、设计决算书等
2、图文存档第一责任人:何丽琼,第二责任人:张亮。
职责:
负责公司图文存档工作,并妥善保管。
3、图纸经审核加盖出图章后,设计专业线负责人应及时提供设计底图到行政部,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刻录光盘,与设计决算书一同存档登记,进行编号,放置在存档室制定位置。
4、施工图纸审核后寄送至施工方前应先编号,明确寄送方式(快递、货运),制定专人负责追踪。寄送时明确寄送过程的查件方式,送达时间,快递单号或货运单号。在寄送时间内及时查询图纸寄送情况,施工方收到图纸后及时反馈。
5、图文存档工作应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盗工作。
6、因保管不当导致的图档损坏,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200元的罚款。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3篇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设计院管理制度。
设计院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设计院管理制度3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 外出学习调研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 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 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 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 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一、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 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本专业高级工程师。
四、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