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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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费用报销程序
1、外购材料用品及支付任何款项均需取得对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在原始单据上要注明费用发生明细、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全,原始单据不得有涂改的痕迹,除伙食费(购菜、米、面)以外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有销售方的章,凭合法的原始单据将票据粘贴好,用中性笔填写经费支出报销单。费用支出类的单据要有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产品及消耗品入库类单据要有各店库管(收银兼)确认签字;报销费用时要将不同店的费用分开填具经费支出单。
2、将付款凭单传递给财务会计,由其核对所报销的费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整、支出金额是否正确,并对所审核的单据签字确认。
3、将财务审核好的单据传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指定人员审批。
4、出纳报销时审核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手续完备后进行付款,并在付款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5、特殊事件急需付现,先向总经理请示后,出纳先行付款手续,后补审批手续。
6、各店、员工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发生费用一周内报销,不得拖延时限。
二、费用报销规定
1、市内交通费报销:要凭正规发票(公交车票、车租车票)进行报销手续,需要在经费支出单上注明起始地、目的地、办理事项。员工办公无特殊情况不许打车,如有需要,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打车办事并进行报销手续(在报销单上注明打车原因)。
2、差旅费用报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凭正规车票、住宿发票进行报销;餐饮费按公司规定按日定额给予报销。公司员工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时间行程,由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指定人员批示后方能支取借款。出差员工应在出差回来,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应在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各店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对象为店长,店长发生招待事项前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限额接待。报销时凭正规餐饮业服务发票、若有在外购的酒水,会同酒水发票或收据,填制经费报销单进行报销。报销单上必须注明招待对象、事由、参加人员。
4、伙食费的报销:各店伙食费按公司在定额(xx元/日/人)范围内给予报销,员工就餐应设立签字簿,不得代签。报销时要把伙食费购买单据和就餐签字表一起粘贴到费用支出单据上。伙食费暂按每周报销二次(周、周),由财务到各店进行单据审批报销手续。
5、加班用餐费的报销:各店因加班用餐报销费用,需要有加班人员的签字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6、水电费的报销:各门店水电费用由店长(或财务)负责向出纳借款支付和报销,做好抄表记录;报销时要附上交费单;报销时要将营业用水电和办公用水电分开记录,员工宿舍用水电由员工住宿人员分摊,公司不给予报销。
7、各店办公及营业设施的维修。需要发生维修费用时,由店长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购买材料及支付人工费均需要取得原始凭证,按规定填写经费支出单进行报销手续。
8、店内需要发生的。其他支出及购置,应由店长向总经理请示后方可支出。(店长是否有xx元以下零星支出的权限)
三、备用金的管理
各店由公司总部给予备用金(xx元)。由财务开具支出单,经收银员签字收款后由其管理,财务记入收银员应收款名下。备用金主要用于顾客找零、店内小额零星支出(视店长是否有xx元以下零星支出权限而定),不得移做他用,更不得将备用金借于他人使用,各店长及员工不得向收银员借公款使用。财务在盘点收银员现金时备用金也要一起盘点。收银员用备用金发生零星小额支出后,应取得完整的报销凭据(见第一条单据注意事项)并在一周内填写费用支出单进行报销手续。(见收银员管理办法)
四、电话费的管理
公司给各店配备公用电话,并给予费用限额(店xx元),超支部分由各店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五、办公费的管理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公司财务集中采购,各店在月末20日向财务上报次月办公用品需求,由财务实行登记造册管理,各店在领用时履行签字手续。
六、各店领用内部单据的管理
内部单据及用品的购置由公司统一进行,各店领用时参照办公费的管理规定,履行各项签字调拨手续。
七、员工借款的管理
员工因生活困难向公司借款,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员工借款金额不应超过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财务在次月发放工资时应将借款扣回;员工因工作借款应向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前次借款没有清理,不能出现再次借款的现象。如遇次月发放工资,需要将未报销的借款办理完报销手续后财务再给予发放工资。
八、促销礼品的管理
各店做促销活动购买礼品,需由店长向总经理书面出具活动方案、礼品购买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购买,礼品分发到各店需由库管(收银兼)签字确认收货,一并纳入系统视同库存商品管理,礼品的发放在营业流水单上注明并视同销售在系统内做销单处理(如不能纳入系统管理,需要把礼品做好签收表,每月末交财务核实销)。相关业务办理人员根据店内库管签收的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九、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财务设财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对这些资产按部门管理,于9月进行一次清查建账,由各店长签字确认后,由其对资产的安全性进行管理。各店之间资产调拨,调拨方要开具出库单经调入方签字确认,并将确认单据传递给财务进行转账处理,年底财务核实一次各店财产。各店长遇轮岗换岗,财产账同样需要办理签字移交手续。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二篇】
移动通讯费用报销规定
1.目的
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为了规范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移动话费报销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人员移动话费报销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财务部负责对移动话费报销进行全面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管理。
4.管理要求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
各部门部长每月按200元标准核报,票面金额不足的以票面金额为准;
各部门副部长、采购主管每月按150元以内据实核报;
各部门主管每月按100元以内据实核报;
各部门项目经理每月按80元以内据实核报,
自办已立项的展会在运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实报实销,费用核入自办展成本;
以上报销需凭通讯公司出具的正规发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核报。
5.附则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在下发之日起执行。
、业务招待及的士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1、凡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要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经部门部长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时部门原则上需两人参加,否则视为私事宴请,财务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得打的,如因特殊情况,需打的`外出办事的,必须事先向部门部长申报,报销时在车票背面注明用车原因、起止点及应报金额,市内(非出差)的士票必须在办事日起当月内报销,否则视为私事用车,不予报销。
3、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晚间加班至9:00以后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考勤后,予以报销打的费。
4、各部门在审核招待及的士费报销时要严格控制,凡发现有违规者,视轻重分别处以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处罚。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出国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xx〕13号)及《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xx〕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短期出国培训。
第三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第二章 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部门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经费总额。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出国经费预算额度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
(三)省本级各单位每次选派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应当填报《浙江省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预算审核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组团单位报送出国培训管理部门作为审批依据,做到预算先行。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先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因公出国经费及出国培训管理情况,制订相应审批流程。
(四)年度内各单位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得追加,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六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及用汇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xx〕30号)执行。
住宿费、培训费开支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出国培训团组需在国内开展预培训和培训总结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国内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组团单位和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
第十条由外方资助出国培训经费的,各单位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资助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本规定的开支标准,由各单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
第十一条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省本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出行前,所在单位应根据组团单位出具的预付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函,在财政部门核准的出国培训经费预算额度内预付给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由组团单位统一使用。
第十三条 出国培训结束后,组团单位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做好出国培训经费决算,填写《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做好费用审核和分摊。决算内容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等。《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须由经办人和团组负责人签字,并经组团单位财务部门审核。
出国培训人员凭《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决算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单位内部出国培训任务审批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表、出国培训审核件、出国任务批件(含日程)、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用汇相关凭据,以及国际旅费、住宿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和各项需分摊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等。各种有效票据凭证报销时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出国培训人员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提供的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报销。
第十四条参加中央单位组团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依据中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凭证及相关出国任务审批资料在规定标准内按实报销。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
第十六条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外事、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级出国培训管理、财政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培训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应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与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无关费用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以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培训团组人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的;
(四)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出国培训费用的;
(五)培训期间存在铺张浪费、公款旅游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短期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培训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条确有必要到未列培训费开支标准的国家(地区)开展因公培训的,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财政补助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审核管理,其他各项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同时废止。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交际应酬费、会议费、广告宣传费、车辆费用、各类办公费、职工福利费、培训费等报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昆明中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四条报销原则
(一)预算管理原则: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费用按预算管理执行方式,即以公司为单位按月度费用进行控制。如超过预算费用金额且无审批的追加预算,财务有权拒绝报销。公司负责人对所任职公司预算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负责)。
(二)归口管理原则:根据管理职能实行费用归口管理原则。
(三)额度管理原则:公司规定费用发生额度的,超过限额部分财务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要经过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二章费用管理归口管理
第五条费用归口管理
公司费用采用归口管理的方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费用的控制与管理。按管理职能费用归口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