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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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二篇】
公司级领导
1、汽车不限;
2、火车软座、硬卧;
3、飞机经济舱;
4、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5、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合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
6、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7、随行人同上标准。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中层领导(含科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备注
1、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3、租赁车辆需经批准;
4、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
5、住宿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照允许报销标准额50%补助(报销时提供其他有效票据)。
6、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7、补贴天数以交通、住宿票据为依据,误几餐补几餐。
8、实行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间,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参加会议的人员报销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按会议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
二、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2︰4︰4分配补贴。
三、按以上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后,一律不得报销招待费。
四、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友好人士)时,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
六、工作人员被外单位抽调、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贴,如外单位不予补贴时,有本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七、员工由公司安排的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8元补助。专业培训班包伙食的不再补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报销往返车费。
八、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得报销机票。
九、实行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报销办法按费用包干规定进行。
十、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写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车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订票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半天不补。
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
十一、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
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
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十二、市内公务补贴
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
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
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三篇】
1、教学及办公所需物品,由财产保管员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情况,每月制订购货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总务主任批准后办理。
2、如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请购计划外物品时,必须填写请购单,并按规定由核准部门主管申请,总务处核准后办理,未经核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各组室所需物品应提前三天填写请购单,总务处在接到经批准的请购单之日起三天内力争办理完毕。(如市场售缺须及时向请购人说明情况)。特殊情况按急事急办原则处理。
4、购物后,发票、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签章。再由总务主任签字后由采购员向财会人员办理报销。所购物品不得直接交给请购人。
5、在验收物品时,发现所缺应及时查究,发生重大差错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6、校财产保管员必须检查请购之物品有无重复库存,避免浪费。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更好的对学校职工外出乘车进行规范管理,更好的对学校的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归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 具体要求
1、学校员工外出办事,本着节约原则,应尽量乘坐市内普通公交车辆(公共交通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许乘出租车;
2、员工外出办事,需事先向本部门领导或向直接上级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办事,如无事先上报而产生的乘车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可乘出租车的标准
1、提取、携带大量现金和支票(数额20000元及以上)外出办事;
2、搬运学校大量及贵重物品;
3、接送学校重要客人、合作伙伴及客户;
4、经过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允许加班至晚间23:00以后路途偏远且无任何普通交通工具乘坐;
5、当天所安排课时为两个不同教学地点且上、下课衔接时间相差在半小时以内;
6、上晚班的老师在下班后无公交车可乘坐,学校根据上课地点与家的距离,酌情批准乘坐的士;
7、学校领导交办的紧急公务及经校长特批的其他情况。
以上乘车情况均需在获得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否则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五条 日常情况乘车的报销规定
1、每工作日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路费(离家—工作地点—回家),期间如有转车则只报销转一次车的费用(单程);(备注:以上公交费用均按市内公交核算:1元/次)
2、工作期间,由办公地点到合作单位或本校基地上课/办公,其中产生的费用则实报实销;(备注:教学部将根据老师综合情况进行课程安排,采取就近原则)
3、每月只能报销一次,原则上每月3日前报销上月所发生的交通费;
4、区间路程时间在20分钟以内者,不能转车或乘坐的'士;
5、晚班教职工下班时,在无直达公交车可乘坐的情况下应尽量转乘其他线路公交车;
6、日常情况乘车报销流程
(1)员工填写固定工作路线报销申报表,由财务审核,交校长审批通过后,每月按此线路予以报销。如有更改,必须提前2天填写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交由财务审核;
(2)除每月固定工作路线外,如遇特殊临时安排或助教等,在当月报销流程中填写,注明即可。特殊线路报销也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工作路线申报表,并遵守报销规定及报销注意事项。
第六条 特殊情况乘车的规定
1、员工因公乘坐出租车划归于乘车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的条件见本规定之<第四条>所述内容实行;
2、在各部门有员工必须定期乘坐出租车的情况下,各部门主管需提交所在部门定期必须乘坐出租车的乘车事由及员工名单的申请,经由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财务以各部门上交的申请为依据对乘车费用进行核算报销;
3、教职工由于以上特殊原因而发生的乘车费用需在费用产生当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交由部门主管及校长签字交到财务进行费用报销;
4、特殊情况所发生的乘车费用不纳入交通费,直接划归于财务普通费用报销。
第七条 注意事项
1.住宿员工:住宿点至办公地点只报销一次上、下班费用,上课期间费用则实报实销;
2.非住宿员工,按市内公交一般原则予以固定住宿地方按每天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予以报销,因个人原因更换住宿地点,必须提前到财务申请住宿地点变更,否则财务有权不予以报销;
3.当上课或上班地点线路有多种选择时,以选择最节约车次乘坐,财务也将从节约角度出发,以最节约车次核算;
4.所有员工必须遵循真实、节约的报销原则,严禁虚假、乱报,如经查实,取消当月绩效,并做双倍处罚。
第八条 其他
1、学校有权对本规定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修改调整;
2、本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过程中未尽事宜,将另补充规定;
3、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