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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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篇】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规范公司的费用报销、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执行先申请、再执行、后报销或请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项费用额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请审批制度。
一、费用管理原则
1、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任何人报销费用必须手续齐全,符合程序;
2、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注明时间和用途,并附有原始单据、入出库等相关单据;
3、不得报销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用品及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购买的办公用品,个人离职时应收回,无法收回的应按新旧程度按购买价折价扣回;
4、当期费用须当期报销;
5、费用在一定的合理额度范围内控制使用,额度的依据是工作量、销售额、工作职务、员工人数等。
二、费用报销、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1、公司的支出审批根据'适当授权、分级分项控制'的原则进行管理;
2、公司的费用报销、借款、工资发放、付款等支出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审核后,报送总公司审批;
3、各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各项支出必须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后,送到财务部审核后,方可送到被授权人及总公司进行逐级审批;
4、公司被授权人的借款、报销、请款的审批人为上一级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或总公司总裁;
5、有审核、审批权限的被授权人、应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三、费用报销、请款、借款流程
(一)费用报销流程及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或报销,经办人统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单、费用报销单、车票、采购申请单、验收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单据按照类别及时间顺序整理分类),并在全部原始凭证后签名,先由各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后送到公司财务部审核,然后送往被授权人、总公司审批后,出纳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或报销;
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据此办理借款申请及办理机票、客房等事项预订工作,借款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采购、招待完毕后,须及时整理好有关费用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单据,并于出差返回或事务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报销单据交部门主管审核,再送财务部,延期递交的,财务有权拒绝受理,一切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本地差旅
(1)报销市内交通车(船)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点及费用;
(2)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说明事由并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予报销。如没有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3)本地出差员工派用公司车辆的,不再报销相关的交通费;
(4)现金报销实行周报制度,即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及时整理并于本周星期三前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
(5)本地出差,无法在用餐时间(参照公司的作息时间表)前赶回的,每人每餐补助10元,不再报销其他餐费。如无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不发补助,也不报销相关费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审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出差申请单':在出差前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存根联交给考勤部门考勤,而保留财务联直到报销为止;
(2)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员工尽可能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限制员工随意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分公司负责人以下的出差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公司总裁的批准。
a、机场至市区往返应乘坐大巴,并根据发票报销;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应乘坐大巴或火车,如需要乘坐飞机,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从哪里到哪里需要乘坐飞机,报送总公司总裁审批;
c、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报销额度:
各出差人员,应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车票,车票总额在每日市内交通限额与实际在外出差天数的乘积范围之内,据实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车的,交通费可以按同行人数计算;同坐出租车的,只能按照较高级别的。一人额度计算,超过部分,由同行人员共同分担;同行人,分开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额度报销。
d、外地出差人员住宿费用报销额度:
一般员工住宿条件为公寓、招待所、普通饭店、宾馆,部门主管级别住宿条件不超过三星级酒店,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据实选择。如果开会需要,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标准的,须说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同一地区,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适用其中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不论是否合住房间,尽可能按人分别付款,分别开具住宿发票,以便准确核算部门费用。
公司将外地出差区域划分以下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等。
二类地区:上述一类地区之外的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包括国家规定的十四个经济开放城市)。
三类地区:其他地区。
各地区,各级别员工的住宿费报销限额如下:
出差员工尽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与公司有优惠协议的酒店,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可以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伙食补贴标准
补贴天数的计算办法:出发当天,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在12点前出发的算1天,12点半后出发的算半天,返程到达当天不计算补贴天数,即算头不算尾。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并通知考勤部门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自理,并且该期间视同请假,不享受出差补贴。
除以上规定外,出差人员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补贴。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的员工移动话费,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照额度范围内报销,并提供正式发票,不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进行补贴;
5、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或者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没有涉及的事项进行的费用报销的情形,应以合理为原则,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三)员工差旅费报销具体规定:
1、住宿费及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伙食补贴按规定标准和出行时间计算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如果出差参会,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膳食并已包含在会务费中报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3、差旅期间发生的日常交际应酬费用须事先告知分公司负责人,事后报销交际应酬费用时,须注明应酬原因与事由等相关内容,并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应酬发生在用餐时间,也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5、员工出差返回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回该员工预借的差旅费;逾期报销的(在1个月内),须书面注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6、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有关人员偏离正常出差行驶路线或擅自改变出差申请单上批准的方式与路线造成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7、财务部有权对有疑问的出差费用报销单据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实,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及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8、报销外地差旅费者,必须在费用报销单附上相应的出差申请表'财务联、'出差工作总结'、考勤部门出具的出勤情况表及按照时间顺序分门别类整理好的相关原始单证,并用附表详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间工作内容,送部门主管审核后,转送财务部审核,最后由财务统一呈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规定:
1、员工生活费借款
员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工资核算员审核后送被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纳将在借款当月或次月发放该员工的工资时扣回。借款原则不超过未发工资60%,特殊原因借款数额超过员工未发放工资时,借款人应找担保人,并要求担保人在借款单上签字确认。
2、员工差旅借款
(1)员工差旅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时,必须根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手续;
(3)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7天内根据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差旅费借款,否则,财务部门将先行从出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项借款
(1)允许分公司各专职司机借用备用金1000元,原则上要求各司机每周汇总报销一次,若经常跑长途,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额,也可在累计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时,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并年底或离职前结清备用金借款。若车辆需要进行较全面的保养、维护所需金额超过备用金时,单独办理借款手续,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若车辆在属于公司定点维护,按月结算的维修单位维护,不得另行办理借款手续;
(2)因工伤需要,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借款及报销结算手续;
(3)因应酬需要,根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办理借款手续;
(4)各营业终端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由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合同协议的规定事先办理借款,接着办理各营业终端的支付事宜,然后按费用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5)各营业终端,由各收银员借款人民币500元,作为各营业终端流通备用金;
(6)因其他事项需要借款的,以有审批权限公司领导的审批手续办理借款事宜;
(7)、各项借款和备用金在春节放假前全部结清,未结清者不予发放工资,合理的备用金春节完上班后再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予与付款;
(六)领用公司物资,各部门应先向公司物资保管部门查询相关办公用品库存情况,若有库存,各部门需要填写领料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批后到物资保管部门领用。物资保管应根据领料申请单或生产指令单,填写领料单(存根联、仓库联、财务联),并要求领料人签字后发料;若无库存,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送公司领导审批,转交给采购部进行采购。采购部参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七)关于通讯,分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各人员岗位特点给每个员工制定通讯费报销额度。员工申请话费报销,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话费发票,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在额度范围内,分公司据实给予报销;超出额度的,分公司原则上不给予报销,情况特殊需要报销的,员工还应填写费用支出申请表,送给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分公司方可据实给予报销,否则分公司将按额度给予报销;
(八)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对于日常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要求公司司机一周填写一次费用报销单,并附上派车单、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对于需要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公司司机应事先填写费用支出申请单,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周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给予报销;
(九)关于邮寄费,分公司原则上长期与一家快递公司合作,按月结算,各部门收到上述快递公司送来或要求快递分公司送出的邮件时应及时填写邮件接收发送单,月末汇总后三日内将汇总表、邮件接收发送单送到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与快递公司进行结算;对于其他零星的邮寄,经办人员应在邮寄后三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
(十)工资结算
1、对于新招聘人员,人事部门,应将该员工的待遇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工资结算人员;
2、提成人员工资,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上报各员工的提成计算表上报给公司工资结算人员;
3、考勤部门和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4、根据公司规定对于员工进行的奖惩,由各部门主管上报给行政主管审批后进行公告,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5、工资结算员,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工资汇总表及明细表,并附上新增人员待遇通知书、奖惩单据,交给财务审核,再上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根据审批后的工资表,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工资结算人员工作,及时做好各自的资料报送工作,不要随意找借口搪塞,影响公司员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6、对于开除的员工,由行政部门安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好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7、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报。行政部门应进行查证,属实的,应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办理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员,结该员工未结算工资,后转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8、员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辞职获批准后,办理了辞职和离厂手续。行政部门,应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财务审核和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9、分公司核算员计算工资后,报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10、公司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的待遇,应上报总公司人力中心审核,并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规定的员工过节费、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拟定申请,并上报总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十一)其他报销事项
分公司临时发生的需要支付的无法预测的财务制度没有规定的其他事务,公司要求各部门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事先填写费用申请单,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执行之后,在财务规定的报销时间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发票、送货单、验收单、收款收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单等有关单据,报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出纳方可给予办理报销手续。若经办人需要借款,按照财务规定借款流程实施。
四、付款申请
(一)现金采购
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以采购备用金或借款进行采购后,交给公司指定人员进行验收,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采购申请单、供应商送货单、发票、验收单等,在采购完成后一周内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及公司领导审批。
(二)预付及月结采购
1、需要预付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和采购合同、协议等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审批后的合同、协议、采购申请单复印件、收款账户、付款委托书(收款单位与合同签署单位不一致时提供),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审批权限的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转给出纳付款。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办理流程执行,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2、月结或先发货后付款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对账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五、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分公司经营发生的各项对外资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货采购,支付的货款及运杂费,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货款款等支出,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用款的,属正常用款的由主办会计签字后,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使用。对有问题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特别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销售款(包括承兑汇票等)直接支付费用。收到的货款应先交存入货款户,支付的费用款等按规定办理。否则按违规处理!
2、一般财务事项报销,要有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采购物品,除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外,还要有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日常办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类业务推广、业务宣传、企业宣传项目等的采购或者维修申请固定资产的物品,金额较大的(超过20xx元或it电子设备超过1000元),必须附上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的请购单'或经批准的报价单'、'合同'(批准文件必须作为报销附件,为必要条件),办理完入库手续后有经手人(申请人)、验收人、部门主管及分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签字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统一的授权政策执行;
4、新开店必须严格按先申请后开支原则。装修、房租、购买固定资产必须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的装修预算、合同、固定资产购买预算作为支出申请必备附件,特殊情况电话等口头申请的,应及时补办书面手续,没有书面批准文件的不得开支,已开支的责任人负相应经济责任;
5、分公司单次费用超过20xx元的应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后方可列支,批准文件作为开支必备附件之一;
6、报销购物发票,如果未能在发票上列明物品明细,则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有购物清单。如对方单位确实不能提供清单的,需由经手人(申请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经验收人、部门主管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凭正式发票、送货单和自制购物清单报销;
7、各部门报销招待餐费,须列明用餐的人员、时间和事由,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招待的流程,报销单据应为正式发票并附详细菜单;
8 、因公出差的,必须附上经总经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本地出差,由部门主管批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出差的流程。交通费用凭乘车人、部门主管签字报销,每次报销的车票要求在背后写清楚起止地点和时间,经手人(申请人)须将车票按金额整理、粘贴汇总,填写总金额。报销住宿费用,应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发票和清单。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报销限额。未经批准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差旅费报支应严格按公司标准列支;
9、严禁报支非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分公司为个人充值的电话费、交通卡等限公务活动中使用,发现非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律按违规金额5倍扣回;
10、公务活动中个人违法、违章、违规等罚款不得报销;
11、合理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包括对方公章、经办人、收款人、收款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正式发票,不得用自己填写的收据或白条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据的仅限于低于100元并写明原因,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销;高于100元的未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的发票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报销列支;
1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经济活动文书应全部报一份分公司主办会计,作为费用支出审核依据,未将手续完备的合同、协议未报主办会计备案的主办会计有权拒绝退回处理;分公司主办会计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书,定期交总公司财务留档,作为总公司审计公公司费用合理性的依据,不得擅自丢弃、销毁等;
13、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财务开支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支出手续的完整性(包括支出凭证、经批准的预算、申请单、合同、协议书面依据等);
19、情况特殊需要特别处理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必须经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签字认可。任何口头通知都不得作为财务部执行的依据。
六、费用报销单填列规范。
1、费用报销单必须用蓝、黑水笔或蓝、黑书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用胶水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大头钉、回形针串别。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门作退回处理;
2、报销的原始发票原则要求是正规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特殊原因无法取得,需写明原因,领导审批;发票级次: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正式收据;特别提示:能索取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普通正式发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据等不规范发票报销的,财务部门有权退回;
3、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4、票据背后写明经办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经办日期;
5、费用报销申请单只能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规范的单据填写,不得用复印件填写;
6、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7、报销单据使用说明
单据名称
使用说明
出差申请单
外地出差申请
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车、船、飞机票、住宿费等)。
费用报销单
非差旅费的日常费用的报销。
原始凭证粘贴单
对小票较多,按类别分层次粘贴。
付款申请单
原辅材料付款申请;外协加工付款申请;服装、配件加工付款申请等;
借款单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餐具、饮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四、消毒时间控制:
1、用具浸泡水中煮沸5分钟;
2、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
3、药物浸泡5分钟到达光滑、不油腻、无味为标准。
五、消毒完毕的用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六、泔水、剩饭菜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五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辖属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统一
1、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并颁发。
2、各分公司必须执行总公司颁发,与各分公司有关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人员管理统一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招聘、任命、培训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财务人员,但分公司可以推荐财务人员,经总公司财务部复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总部财务部考核财务工作绩效,占30%考核权重;分公司考核占70%考核权重。
第五条会计核算方法统一
1、分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规范、结果真实。
2、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由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统一接受监督审计。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表统一
在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项目、要求上统一,为总公司报表合并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财务组织管理
第七条分公司设财务部,作为分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权利。
第九条各分公司财务部隶属总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分公司财务部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事务上接受分公司总经理管理,业务上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检查。
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部的基本编制为2人,设财务主管兼会计1名,出纳1名。
第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及财务负责人向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财务部同时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总经理与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部的管理出现分歧时,财务部首先应绝对服从总公司财务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办理会计事项必须严守纪律,保守机密。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2、各级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弄虚作假的经济活动,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对财务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散布有损于公司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财务监交。
第五部分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计划编制办法
1、各分公司资金计划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日常发生的经营费用、材料付款情况、施工队付款情况、车间工费工资、以及其它事项等,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并经总经理复核和签字确认;
2、各分公司部门负责人,需要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准确或接近于准确的收支项目计划及其相应的金额和备注事项等,以便于财务部门编制月度资金计划;
3、总公司财务部收到各分公司资金计划表按规定进行审批后,回传到各分公司执行。
第十六条月度资金计划要求
1、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于每月3号前完成《月度资金计划》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____________项目办公室,并将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资金计划》及《分周资金计划》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2、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计划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计划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当月的资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管理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每月需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下报表
1、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
2、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
3、项目收支平衡表
4、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
4、发票台账、外经证台账
5、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
6、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
第十八条为了便于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各分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必须按照总公司财务部制定的格式编制。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上报的要求
1、每月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下班前将月度财务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报。
2、项目收支平衡表、应收账款项目一览表、施工队进度付款一览表及内控指标完成情况表每月5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发送至总公司财务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总公司与分公司财务核对各类往来账目,保证双方往来账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参与财务报表工作的数据资料提供人,如因错报,漏报,误报,拖延等造成财务报表上报工作未能如期按质完成的,根据责任分别对责任当事人责令通报,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相应考核。
第七部分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分公司的每日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缴存银行。
第二十一条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超出结算起点的现金支出,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严禁以白条抵库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做费用报销凭证,私设“小金库”、帐外帐。
第二十三条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条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并在《资金盘点表》签名确认,以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会计应根据银行对账单,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以保证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办公用品以及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的有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的财产物资实行“实物与帐薄分开管理”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并登记实物数量,财务负责财务物资帐薄的记录,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应亲自参与财务物资的验收、监督、与抽查。
第三十一条必须定期组织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有保管实物资产的部门每月进行自查,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财务抽查时,财务部作为负责部门,应在盘点计划、盘点会议、盘点方法上严格、重视,确保盘点质量。
第三十三条处臵报废固定资产前,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说明固定资产购臵的时间,使用的年限,报废的原因,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部分发票管理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财务人员凭发票领购簿,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三十五条各分公司由会计主管或者指定的专人进行发票的开具,发票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xx发票,不得虚开、乱开发票,对作废的发票需加盖“作废”字样,并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条已开具的发票由会计主管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损毁发票,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第三十七条各分公司要定期对发票进行检验,以防止偷盗、防火、潮湿及不经常使用发票时防虫、防鼠咬、防丢失等措施,加强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各分公司要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十九条对于总部代开的发票,应按工程项目详细登记备查账。
第十部分费用报销管理
第四十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借款单”列明:费用的性质、用途、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对个人借款的原则,欠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十一条费用发生的过程中,原则上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参与执行,并相互监督和共同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费用发生中,当事人应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据而遭到财务人员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四十三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票据,按照公司统一的费用报销凭据分类粘贴,并在附件栏注明票据张数。对于粘贴不规范,单据不清晰的,财务有权要求对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拒绝报销。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将粘贴整齐,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将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的报销单交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予以符合并签字,最后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查和审批。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凭签字齐全的报销单,交出纳领取资金,出纳应对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查看报销单有无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