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规章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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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按规定的时间就餐(早餐:7:00-7:45;中餐:12:00-13:00;晚餐:18:20-19:00),严禁提前就餐,因集体活动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的,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协调。
二、爱护餐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餐饮用具及公共措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三、在餐厅就餐时,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四、保持餐厅环境卫生,不在餐厅抽烟、酗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将剩饭剩菜放在指定的位置,保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
五、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吃多少取多少,一次不够可多次取食,严禁取食过多食用不了造成浪费,严禁将剩菜剩饭、餐具及其他餐厅用品带出餐厅。
六、尊重餐厅职工的劳动,理解餐厅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餐厅共同做好餐饮工作;对工作有意见,应向办公室提出建议,协助食堂改进工作;不得在职工中散布谣言。
七、创建团队意识,顾及他人就餐,对饭菜不挑拣,多种菜品合理取用。
八、对餐厅供应的。即做即食的菜品,可多次取食,严禁一次性大量取用,造成后面排队者长时间的等待。
九、以上管理办法,由餐厅和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监督实施,如有员工违反给予一次50元罚款。
十、本部门主管经理负有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与培训责任,同时对本部门员工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按每人每次处以10-20元罚款。
餐厅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全勤及全勤奖
员工月内无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工作时间离岗、旷工及各种请假的、被认为全勤,并获得当月全勤奖。
注:上述“迟到”指迟到次数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15分钟。
二、休班
按照企业各岗位规定休班或补休。
三、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10元;
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1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20元;
迟到(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警告一次,处罚50元,元全勤奖;
一个月内迟到二次,警告一次,超过二次作记过一次处罚100元(不另收迟到罚金)。
四、旷工
未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及无故在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记过一次,处罚80元,旷工二次记大过,罚款300元,旷工三次除名。
五、请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长权限范围2天,如需增加天数,需在向店长申请同时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休假员工无全勤奖。
2、病假
执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书面申请,休假者无全勤奖。
3、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继续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地员工,可享受10天探亲假,探亲假期间无工资,有全勤奖。
4、各类请假须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以短信、电话、网络或同事转达等方式申请,请假申请须本人送上级主管签署意见,不得由同事转交(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交),否则请假人视为未请假,按旷工处理;准许者警告一次。罚款20元。
5、提前上岗或结束休假须履行销假,经店长同意方可上岗,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方可销假。
餐饮公司规章制度【第三篇】
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细化部门值班的规定,对于值班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负责人,经公司行政例会讨论通过以下各项规定。希望所有员工认真学习以下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由营运部直接进行处罚,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各值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向所属部门值班负责人请示是否可以下班,各部门值班负责人下班前必须向总值班负责人请示是否可以下班,否则未按规定下班者公司将按早退处理同时处罚3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总值班负责人每天的工作检查内容如下:
1、卫生方面:所有区域的卫生工作。
2、上午11:00分和下午17:00分开始检查前、后堂的餐前准备工作,所有客人走完后检查回收及前、后堂收尾工作。
3、检查电器设备、灯光线路、空调、水源及火源开关等设备是否完好。
4、监督值班时间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应及时作出处理,无法解决的问题书面上报营运部。
5、检查例会通过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上报营运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检查服务员对客人的服务情况,检查后堂菜品出堂的质量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在下星期例会上提出进行改进。
三、总值班和部门值班负责人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30分晚上客人走完。
四、各部门值班负责人分别检查自己所属部门的卫生、安全、设备、餐前准备、餐后回收和各项工作情况,根据客人用餐人数有计划的安排值班人员下班。
五、电工与夜间保安分别轮流检查安全隐患、水源、电源、火源、电器设备、门窗等的使用情况。
餐饮规章制度【第四篇】
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餐厅规章制度【第五篇】
1、厨房行政管理由厨师长负责,必须执行厨师长的合理指示,认真完成厨师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一句、一个指令的原则,不得顶撞,违者罚款50元,严重者开除。
2、每日上岗前,换好工作服,自检个人的仪容仪表后,待厨师长复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大闹,不得与其他员工争吵、打架,违者罚款50元。打架者重则开除。
3、工作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厨房内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会客、带亲属及其他员工在厨房用餐,违者罚款20元(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打招呼)。
4、厨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请别人代打卡、请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厨师长/纪律委员打招呼,经厨师长同意后方可执行。违者罚款<迟到1到10分钟处5元/10分钟以上20以下处10元/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15元/30分钟以上一个钟以下半天工资,一个小时以上两个小时以下一天工资两个小时以上视工作态度/按旷工处理一天当两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则开除。
5、不得吃、拿、送、损、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违反者按原材料双倍罚款,重者开除处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则按偷拿处理。
6、在厨房工作区域任何人不得吸烟,违者罚款10元。不得在外/店里凶酒到店里取闹违则处50元重则开除。
7、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如:玩手机、看杂志、小说、玩牌、听收音机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