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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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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中午休息一小时。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与哺乳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部备案。

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第二年开始每年5天带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长一天逐年递增,最长不超过15天

7.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7.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报行政部并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如因总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总经理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每增加1分钟扣1元钱,30分钟以上按天事假计。

2、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凡本公司除经理级以外的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二、出勤补充规定

三、适用范围

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卡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当月因个人原因补卡超过5次(含5次)的,记旷工一个班处理。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或累计次数超过10次的,以旷工一个班处理。。

3、员工打过上班卡后必须马上进入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外出及回宿舍办理私事,违者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10~50元。

四、公出补充规定

1、员工需外出办理公事,应填写《公出单》,若在打卡时间范围内,必须要先打卡后外出,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填归来时间,正常补填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逾时作未打卡处理。

2、员工公出期间不得处理私人事宜,一经发现,根据其情节每人/次处罚20~100元。

五、 加班补充规定

1、加班应预先计划,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经过其直接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实行。如遇突发事件或客户需要进行加班, 必须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补填《加班申请表》,任何没有提前申请及审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视为个人行为,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否则不予记加班。

2、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销售、市场、设计、技术等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调整的时间不记作加班。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临时加班的',应主动加班工作,加班不计加班费或调休。

六、请假规定

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因病或因伤须于工作日休息或就医的,应该事先向其直接主管经理请假,并填写《员工请假单》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如果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经总经理批准后,还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需请长假的员工必须提前15天向人事部门申报,经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部门主管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2天内(含2天),由其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即可;请假2天以上需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人事部

20xx-11-16

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

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的依据。

七、考勤监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一、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以加强部门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二、考勤制度由部门领导直接监督,考勤人员认真记录、实施。

三、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时应自觉排队、遵守纪律。员工上班按规定时间打卡,超过上班时间打卡按迟到处理;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即为早退。忘记打卡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出差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中矿集团出差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部门人员交至综合办。因公事当天未正常打卡者,须当日至次日填写《未打卡证明》。严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员工和未打卡员工一律扣罚双倍工资。

五、迟到、早退不超过三十分钟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钟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过三小时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六、病事假由员工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条交由考勤人员记录后方可休假。病假两日以上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

七、旷工双倍扣除工资,一月内旷工超过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双倍工资。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示。

八、一般情况下部门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或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并上报综合办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门考勤人员做好加班记录,事后由部门领导安排当月内补休,日工资人员发放加班费。

九、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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