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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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论文【第一篇】
英文摘要Thedevelopmentofatheoryisequaltoaconsciousrepresentationunderacondi,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realisticworld,logicalworldandvaluableworld,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thehistoryandreality,thevalueandtruth,theidealismandtherealism,theemotionandtherationality,canMarxistphilosophybeconsciouslyrepresentedandalsocontinuouslybeenrichedanddevelopedintheconsciouslyconstructed“TensionNet”。
关键词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与发展/理论张力/construction/marxismphilosophy/Innovationanddevelopment/Tensionoftheories
正文
哲学创新正是基于实践的生成过程,才是一种“情理交融”的生命冲动和理性自觉。只有自觉构建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与发展的“张力网”,才能使其进一步走进现实语境,并在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象的本质穿透与理性关照中得以丰富与发展。
一、比较对话:彰显理论特质
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着一种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对话的观点,理由是质疑这种解读模式非但不能摆脱传统教科书体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注,反而可能将自己专业的“权力话语”当作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立足点,并武断认为,“比较对话”的方法实际上只能是以某个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人物思想为圭臬或视野,“外在”地透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意蕴,从而导致以现代西方哲学反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窠臼,并指认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自我中心主义”。
我们认为,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之间的比较对话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列宁早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无视现代西方哲学所张扬的科学实证精神、人文主体精神,不能无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进行整合的努力,否则就谈不上创新与发展。同时,这种比较对话也是可能的。在进行这种比较对话中,不必要一定找出一个超越二者之外的某个评判标准与沟通媒介,首要的是主体的自觉。
这种主体自觉具体而言,一是认识到比较对话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现代解读的一种方式方法,旨在建构而不是解构。在比较对话中注重吸收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因素。如果这样就不必担心由于现代西方哲学研究视野的遮蔽性而遮蔽乃至阉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内涵。二是自觉尊重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党性原则和方法论特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一样,都是现代意义上的哲学,都关注实践活动的主体性,重关系轻实体,重生成轻先验,重影响轻体系,但也应充分认识到,二者毕竟不是可以完全通约的,而是异质性的两种理论体系:在立场上,一个基于劳动者的立场,一个倾向于为资本所有者服务;在观点上,一个是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一个是形而上学的超历史的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在方法论上,一个是历史于实践中生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一个是日常生活于实践中生成的唯心主义的方法论。这些只有在对二者的深入比较与对话中,才能在理论上自觉地呈现;只有在以现代社会为共同视域、以反形而上学为己任、以回归现实为特征的东方与西方、社会历史与日常生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以及空想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的两极对立的张力中得以实现,并进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启发与思考。
二、体系建构:突现逻辑魅力
与上述反对对话的观点相呼应,有学者认为在反形而上学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新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辩证法,不再是传统的体系哲学,否则,势必带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之嫌。因而,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从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着手是不可取的。对此,引发了学界的激烈争论。
我们认为,任何严肃的理论无不有严密的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体系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系哲学,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更不妨碍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建构新逻辑体系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是逻辑基项,实践是逻辑始项,劳动、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劳动群众等构成了逻辑中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则是其逻辑终项。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形成了一个由实践基础上有机论的自然观、交往实践论的社会观、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集真、善于一体求美的自由观构成的十分严密的逻辑体系。
其次,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逻辑严密的哲学体系,能否排除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哲学之嫌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它不崇尚任何超验的哲学实体。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概念、范畴及哲学范式,实现了对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是于实践中生成的,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来说,它不同于传统哲学(包括旧哲学和传统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旧哲学和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种实体,以此为基石的哲学体系在理论上是超验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在思维方式上是追根究底的实体主义,在哲学范式上是世界论的、本体论的抑或是近代主体论的范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集中通过实践概念体现出来。由于实现了哲学主题的历史性转变,所以以实践为本体的新世界观认为,社会历史不过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其着力专注于经验世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基本关系,是一种关系性思维方式,建立起关怀人的人类学哲学范式。
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这种关系性思维、生成性思维和人类学的哲学范式的呈现,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以概念、范畴和理论模型之间的互动为表征的,是以物质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之间的对立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我们知道,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求真;范畴体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向善;模型则把概念与范畴按递归和合的原则整合起来,构成穿透现象世界的解释体系,趋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求真的,实践唯物主义自然观、社会观和历史观则是向善的,自由观则是趋美的。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是三方面对立统一的结果,呈现出规律、价值观与人类学之间的互动与平衡,本质上,这是事实世界、意义世界与逻辑可能世界三极对立中所具张力的反映与观念呈现。而且,在这种逻辑体系构建中,主体越自觉,基于三个世界之上的理论越自觉,所形成的理论张力也就越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以此为切入点,不失为一种值得重视的解读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20余年来,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讨论不断引向深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教科书的解读模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也逐渐占据论坛主导,并向教坛和讲坛伸展。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新时期通过自觉建构合理的逻辑体系以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可能的、必要的。同时表明,始终关注现实是自觉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理论体系的现实起点。
三、语境置换:展示现实价值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解读语境的话语,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回到马克思”,通过深入、完整、准确的返本溯源为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清理地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马克思走向当代”,通过关注当代、实际关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发展输血。
在我们看来,前者有重历史轻现实之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厚的历史感,后者有重现实轻历史之虞,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强烈的现实感;前者强调以价值牵导现实,后者强调以现实规范价值。结果或者给人以空想主义的揣度,或者予以人以实用主义的直觉,不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
有理由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现了历史与现实、价值与真理、理想与实际、情与理的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是辩证的、历史的、具体的,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主义发展现实的两极对立中达到的。在这种两极对立统一中,一方面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社会主义必要的导引,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与实践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规范。正是在这种导引——规范——导引的动态过程中,对象化地生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其得到不断丰富与发展。
西方哲学论文【第二篇】
关键词:哲学转向历史马克思哲学西方哲学
在我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历史的研究中,关于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从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的“语言学转向”,似已成为把握西方哲学问题发展逻辑线索的共识。我认为,在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中,仅以“语言学转向”还不足以把握从近代到现代西方哲学问题的发展脉络,并且易于以“学院派的正统哲学”遮蔽哲学本应具有的生命意识。实际上,西方哲学问题及哲学的发问方式在从“认识论”向“语言学转向”的同时,还发生了更重要的另一哲学转向,这就是由马克思哲学为始端的从近代的“解释”(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①]。确立这样的认识,对重新看待西方哲学的历史和走向,对修正我们既有的哲学观,对确立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②],对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的思维特质都会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从哲学问题的历史与逻辑演化的视阈,以历史解释学的方法,试对这个论题做出合乎人们接受习惯的说明,以确立这种判断的合理性。
一、哲学发问方式及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的转型及逻辑
学界似已经达成共识的所谓西方哲学历史有一个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的转向,和从“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学”的转向,实际指的是哲学主题的转向,也就是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向。在这些哲学发问方式与哲学主题的转换中,形成了西方哲学的历史逻辑。所以,我们只能循着哲学历史的这种逻辑去寻找哲学主题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
我们之所以从哲学问题的演化逻辑中寻找哲学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是基于这样的叙述前提和原则:1、历史进化的原则。确信哲学问题在历史中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哲学问题有自身独立的运演逻辑的原则,这种逻辑体现为哲学问题在哲学的发问方式的转型中形成自己的历史。3、语言作为存在方式对哲学问题有限制作用的原则,亦即西方哲学的问题难以超越西语式的叙述方式而形成某种话语系统。我们在这些原则底线内来看西方近代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化。哲学问题的转向也不能超越这些原则来思考。
我们知道,近代哲学是面对古希腊的哲学问题的困境来建立自己的问题域的。面对基督教神学的“不可言说”的窘境,面对科学作为知识形态对“合法性”的欲求,在人文精神观照下的西方近代哲学,只能在神学与科学的夹缝中为人类的存在寻找合理性的说明。所以,人类作为在近代“现代性”中的存在状态如何,在西方的解释系统中,无不是以揭示人本身的理性存在本性作为路径,亦即在“解释”的哲学追求中,近代哲学只能在“理性”所可能规定的问题域中开始并结束哲学的言说。这种“解释”意义的哲学叙述的文化背景离不开对“现代性”的感觉。这时,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历史”的解说还没有进入哲学的视野,亦即:这时的哲学还只是“哲学”的,还不是“政治经济学”的,更不是“社会学”的、“政治学”的,也不是“人类学”的。这时的哲学只是对作为知识论意义上的对象的观照,而没有进入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哲学向何处去,关涉到人对自身存在状态的自觉,哲学需要走出“解释”的怪圈吗?如何走出“解释”的知识论世界?知识论立场之外的哲学如何言说?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在哲学发问方式与问题的逻辑转换中寻觅。
从古希腊哲学文本的解读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到这样的共识: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哲学,一方面在不断地追问能够说明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始基、本原、理念、本体);另一方面又都是在使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进行追问,试图对那个本原或本体说出它“是”“什么”,从而形成了西方语式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之“非”“是什么”的悖论。在思想史中,这个悖论规定了哲学发展的历史逻辑。这个“是什么”的言说方式所蕴涵的以抽象同一性为基础的逻辑与经验,引导着西方哲学不得不进入近代的“解释”(知识论立场)哲学的语境。应该说西方近代哲学从古代哲学的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追问,转向对作为“对本体追问能力”的追问,亦即哲学由从知识论的立场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规定进行述说,转换成对我们对本体是否有述说能力的发问。这种转向体现为哲学的对本体“是什么”的发问,变成哲学对人类的知识体系是否具有实在性的发问,亦即对本体的“是什么”进行述说的知识论立场的合理性的发问。真正对这一问题有清醒认识的是康德的先验批判哲学。应该说在哲学历史上,是康德的哲学明确了古希腊哲学作为形而上学的这个“存在论”悖论,并以他的发问方式和问题视阈为以后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选择。
康德是以“先验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来发问的。因为康德面对的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对两个世界(现象与本体、感性与理性)的划分,针对的是这些哲学作为本质主义的理性主义试图统一两个世界的思维倾向,康德是想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明确形而上学的问题就是在纯粹理性的预设中确定知性和理性的使用界限。他告诉我们的是:“先验综合判断”的“可能”是在人类作为理性的能力所能达至的“应该”的界限内给予的。康德哲学的结论是:“是什么”只能去说是“什么”,只能对那个“什么”说“什么”,而不能僭越,否则就成为独断。独断是人的理性所不能接受的。
而那个“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作为“应该”,其意义在于其作为实践理性给予人们以“应该如何”的指向。所以,在康德的哲学中,“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是“是”本身;“应该”不是那个“什么”,“应该”只能是“应该的”。概括地说,康德哲学谋划的精义就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该是什么就不是什么”。可以说,康德在对理性作为知识之如何可能的发问中,以知识论的“同一性”逻辑,为理性的使用划出了界限。在这种对理性的使用划界的努力中,康德留给我们的哲学问题是:⑴我们只能用“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去追问感性、现象世界背后的那个本体,但这种言说方式是不可逾越的,因此,那个应该作为“存在”本身的本体,却在这种“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成了那个本应该超越的“什么”。本来区分开的两个世界,如何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统一为一个世界呢?由此,康德认为,哲学应该反身自问:我们到底有什么能力?我们的认知能力或言说方式能把握那个本体吗?如果不能怎么办?⑵如果放弃本质主义的“统一”两个世界的欲望,让知性、理性在现象界和本体界各司其职,我们可以用作为先验范畴的“是什么”的语式去言说感性、经验、现象,那么,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我们用什么方式去言说呢?如果我们只有“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吝啬的上帝还没有赐给我们别的言说方式),如果那个与感性、经验、现象不同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是不可言说的,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看到,康德哲学作为近代哲学在哲学发问方式上的转变,使哲学问题也发生了转变。但是,哲学作为对“合理性”的解释系统的性格没有改变,这时的哲学是以对象化的方式对理性的存在状态的“解释”。这时的哲学所关注的问题由于其知识论的立场与发问方式,还游离于“历史”之外。
针对康德哲学的根本性发问,在后来哲学的发展中大致有三种应对方式:一是黑格尔的方式。这种方式坚持本质主义的理性统一(同一)原则,坚信通过辩证法可以实现本体和现象两界的统一,本体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体。这种方式最后走向绝对主义。二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方式。他们认为,我们应该放弃本质主义那种“统一”的思考。我们应该超越“存在者”或那个“是什么”的“什么”,回到“存在”本身或“是”本身。在对“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追问中,必须放弃那种对“存在者”进行诉说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对这种言说方式的放弃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言说。放弃言说的结果是:或者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而走向了“虚无”(海德格尔),或者对那个不可言说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三是马克思的方式。这种方式认为,我们之所以陷入既要面对追问“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宿命,又必须放弃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去言说“存在”本身的二难困境,是因为以前的哲学“只是”拘泥于对存在的言说,“只是解释世界”。面对这种困境,哲学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放弃对“存在”本身所以如此(理性根据)的追寻,回到我们的“生活实践”。因为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穿衣、吃饭,人与人都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人作为“类”总要存在下去。所以马克思才说,满足吃喝住穿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所以,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哲学要走进“历史”才有哲学的生命。
从这三种哲学问题应对方式与路经中可以看到,近代哲学在康德以后,除了黑格尔保留了古典的“本质主义”的哲学立场,在逻辑的“同一性”原则中寻找终极的统一原点,从而使哲学成为一个封闭的理性僵尸之外,哲学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向:一个是由现象学与分析哲学引导的“学院派”的走向“语言”的哲学转向;另一个是马克思开创的在消解“解释”性的哲学中,通过“生活世界”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哲学转向。这两个转向都是面对康德提出的哲学难题所可能采取的应对方式产生的哲学态度和取向。第一个转向已经成为学院派哲学的共识,而将哲学的触角转向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还没有得到掌控哲学话语权的学院派哲学的肯定。而对这个判断的肯定就需要我们的哲学思维要走出“知识论立场”,恰当地理解和解释当代西方哲学对“生活世界”的关注和介入,这也有益于对哲学本性的理解。如果把马克思的哲学看作哲学向“历史”转向的一个开端的话,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呢?哲学的这个转向有什么历史意义呢?
二、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马克思的哲学观
如果站在“学院派”的“纯哲学立场”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文本解读,就很难把马克思的那些“哲学文本”看作是“纯哲学著作”。我们所熟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人类学笔记》等著作,都不是学院派哲学所习惯的那种具有体系性、符合某种学术规范的哲学著作。我们不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马克思没有留下一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完整的纯哲学著作?而留下的不是“提纲”,就是“手稿”。按马克思的哲学素养和理论功底,出现这种情况的确令人费解。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否意味着或蕴涵着马克思对哲学极其哲学问题的某种态度呢?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何以留下半成品的“提纲”、“手稿”,而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转向“社会批判”呢?这是否蕴含着哲学走向“历史”的某种思想通道呢?对这些问题的合理解释,还应从对现有文本如何解读入手。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哲学经历了两个转向,一个是从“言说”(解释)到“实践”的“实践论转向”;另一个是从“哲学观上的实践论”向“社会批判”哲学态度的转向。第一个转向要解决的是找到如何超越由康德哲学所凸现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存在”本身作为“本体”不可言说的二难悖论的路径。马克思的超越是从改变哲学的发问方式做起的。马克思的哲学对哲学发问方式的改变体现在从“我们有什么样的能力去把握那个‘存在’的本体”,变成“我们应该做(实践)什么,我们能做(实践)什么,怎么去做(实践)”。由此,哲学视阈也就从黑格尔所理解的“无人性的理性”(抽象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关系,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关系,转变为“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实践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③]。所以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④]这样,马克思才从“解释世界”的哲学走向“改变世界”的哲学;从对“本体”的“言说”走向“实践”。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实践轮转向”。但是,第二个转向是要解决如何将哲学视域中的抽象的“知识论”的“实践”,转变成感性直观中的脱离了知识论羁绊的“具体的实践”。这就是说,不是在抽象的空洞的“实践”的说教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实践”的概念去规范世界的“应该”还是“不应该”,而是脱去“实践”的哲学概念性的“
知识论”(对象化思维)的外衣,走到无语的现实中,让“实践论”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走进”“实践”,从而让哲学走进“历史”。
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这种认识,有两个需要说明的问题,一个是马克思如何看待哲学,这关涉到怎样看待马克思消解并超越哲学的“解释”功能的问题;另一个是为什么要通过“社会批判”走进“实践”,走进“历史”,在“实践”与“历史”中“改变世界”。
从现有的哲学文本看,马克思留下的“提纲”、“手稿”、“序言”和“导言”、以及各种“通信”,都透露出马克思对哲学的消解意向。我以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⑤]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确切表述。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本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念和思想的基本路向。从这些文本中我们似可以读出这样一些信息:
首先,以往的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功能与作用只是“解释世界”,不具有实践性的对现实的干预能力,马克思说过:“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⑥]所以,哲学要从对天国的叙述回到对人间事务的介入,“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⑦]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形态,其批判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对哲学本身进行批判。在对哲学的抽象形式进行批判中,哲学的解放也就有了与以往哲学不同的指向。其次,哲学问题视阈的转换在于对人类的存在意义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体现在从哲学的视阈对人、世界、社会、历史的认识转换上。马克思认为,人是“感性活动”意义上的“实践”的存在;世界是对人而言的“现实的世界”;社会存在是“历史”(时间)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人的真正本质;理论的意义与目的,不在于解释(言说)世界,而在于改变(实践)世界。改变(实践)世界应该是马克思确立的“存在”的意义、“应然”的价值指向和人类的生存境界。这种认识使得马克思在理论上超越“哲学”(“解释世界”意义上的哲学),走向“社会批判”,“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⑧]这就是对现实历史的批判。
其三,马克思在哲学的自我批判中,为哲学找到了从“言说”走向“实践”的道路,这就是马克思尽其毕生所进行的对现实历史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建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阈中,哲学的“实践”品格,不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自身的自我欣赏,而是要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的批判中体现哲学对“实践”的旨趣。所以,如何将“新世界观”对实践的理论性概念崇尚,变成对现实历史的批判行为,是哲学向历史转向的根本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只有通过对抽象哲学的消解,才能使哲学摆脱“天国”的理论束缚,哲学才能走进历史。这种消解就是将哲学的原则贯彻到以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批判为核心的“社会批判”中,以实现哲学对“世界”的“改变”性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有了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在实践上有了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进行的社会革命,从而才有了异化与异化的克服,资本的秘密,私有财产与市民社会的扬弃,才有了对共产主义不仅作为现实的、可即的一种社会实体,或某个时空中的平台,而且还作为“意义”“价值”与“境界”的设定[⑨],也才有了《共产党宣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通过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能使哲学从“概念”走进了“历史”[⑩]。
如果说以上叙述的内容可以称作马克思哲学的原则的话,那么,马克思哲学就是在对以往哲学的检讨中所树立起来的对哲学自恋性的批判中,使得哲学在具体、现实的历史中消解自身的抽象性身份,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历史进行干预。这就是马克思强调哲学之“实践性”的应有之意。正如阿尔都塞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11]可以说,消解哲学是马克思哲学观的起点,通过政治经济批判使哲学进入历史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结论。马克思由此确立了哲学通过“实践”走进“历史”的原则,从而完成了哲学向“历史”的转向。这也可能就是马克思之所以没有为后人留下一部“纯粹哲学”专著的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并不是那种符合某种规范的哲学家,而是以解放全人类为使命的思想者。马克思的这种消解哲学哲学观,使那种在希腊城邦广场上崇尚言说的哲学意义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不仅仅是坐而论道的清议,而且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引导下走进了生活了世界的各个角落。马克思完成的这个哲学转向的实质就是使哲学非哲学化。
如何来确定马克思所确立这些哲学原则完成了哲学从近代的“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这需要考察马克思提出的以“实践”的指向为核心,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内容的“社会批判”原则在现代西方思想界的历史传承,从而说明马克思完成的哲学向“历史”的转向对后来的哲学产生的影响作用。
三、“哲学的非哲学化”——“历史”中的哲学走向哪里?
当我们从“学院派哲学”的立场超脱出来看马克思哲学的时候,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就显得富有生命和亲近感了。从此视阈来看,马克思提出的哲学原则,既不是要构造什么哲学体系,留下一些千古不变的普遍命题,也不是为了明天的心理期盼,给出一些具有心理安慰功能的哲学谋划,而是要在对以往哲学的批判中,消解哲学,走进历史。哲学不要说“谁也听不懂”的哲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经济学的话,哲学要讲法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学的话,哲学的话语指向、叙述方式及其功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哲学要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哲学就是在非哲学化中走进历史。
马克思之后,无论是第二国际和列宁时代、斯大林时代,还是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以及“
法兰克福学派”、阿尔都塞、詹明信等学理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都是以马克思为其理论鼻祖和叙述起点的。尽管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不同的解读方式和理论结论,但马克思所建立起来的对哲学自身的“学院派身份”的消解,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基础的社会批判的精神,以及经邦救世的历史使命都以各种方式得到了传承。马克思之后,不排除有以传统的知识论立场和“学院派”的话语习惯,在“解释”和“言说”中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的努力,但这种只具有“解释”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意图,并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精神,却使得马克思哲学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活力。从历史上看,西方社会真正传承马克思这种哲学精神的应该有两条线索,一个是第二国际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列宁领导的苏维埃进行的社会革命;另一个是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走向消亡之后,以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法兰克福学派,以及阿尔都塞、萨特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前者是将马克思所确立的哲学原则通过与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革命来实现对世界的“改变”,但这种对世界的“改变”,是在对马克思的哲学精神简单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而在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哲学的非知识化与知识论立场的悖论性缠绕,这样,上个世纪出现的斯大林式的对马克思哲学的概念性理解就是历史的必然了。在这条线索中,哲学经过非哲学化的社会革命最后又回到了概念化的哲学。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在场缺失宣告了这种对马克思哲学概念化理解的意义死亡。对后者而言,马克思的哲学精神与原则更多地体现在建立哲学之外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现实的历史,现实是历史的现实。哲学的意义不在于哲学的概念化表述,而是在介入“生活世界”中,对社会的现实历史进行干预,这也是哲学对世界的“改变”。应该说,当代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与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有所不同,他们实行的是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表现为非哲学化的经济批判、政治批判、文化批判、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批判。我们从卢卡奇、葛兰西对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从马尔库塞、阿多诺、哈贝马斯对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批判,从詹明信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文化批判,都不难看出哲学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消解,在这些不同形式的社会批判中,哲学就从以往的身份构造中解脱了出来,走进历史的哲学就消解了概念性构造的哲学。可以说,概念性哲学的自身消解所带来的是哲学的非哲学化。对这个问题,我们从卢卡奇的“总体性”辩证法向“历史”的指向,德里达对马克思哲学的解构中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以及阿尔都塞站在现代性之后的语境中对哲学消解的看法和对马克思哲学的“激进解读”等,都可以感受到马克思将哲学引向“历史”之后的哲学非哲学化倾向。阿尔都塞对当代哲学的解读表明了哲学的这种意向。
阿尔都塞在1967年在《为科学家讲的哲学课》中,对哲学在今天的意义和身份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首先,哲学不生产知识,只陈述论点,这些哲学论点就其不能接受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证明和验证而言,都是“独断的命题”。[12]哲学在科学之外,是超越知识论立场的“独断”。其次,哲学论点不能被说成是“真实的”,只能被说成是“正确的”;“真实的”是对“认识”的关系,“正确的”是对实践的关系。“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在哲学中发生的事情,就必须把哲学命题公然宣称的对于充分存在的真理的忠诚抛到一边,同时看到这些命题与它们所干预的世界是以一种迥然不同的关系——正确性的关系——紧密相联的。”[13]历史上一切伟大的哲学(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等)都是基于这种实践的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考虑,经过不断的修正后而得到的,尽管它们表面上是在求助于预先确定的真理和法则。[14]哲学就是要对实践进行干预。其三,哲学不指涉对象(“对象”是“知识论”立场中的要素),只有赌注。哲学超越了知识,屈从于对现实(实践和政治)的依赖关系。“哲学本身就是它所干预的形势的一部分:它存在于这个形势内部,存在于‘整体’内部,由此看来,哲学不可能对这个形势持有一种外在的、纯思辨的关系或者纯认识的关系,因为它加入到这个集合体当中去了。这表明了,论点没有‘对象’,只有赌注;在论点和那个作为它的赌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一种‘真理’关系,因而不可能有一种纯认识的关系;相反,这必定是一种实践的关系,一种起修正作用的实践的关系。”[15]
可见,哲学的这种非知识论的立场所招致的就是对以往意义的哲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消解,导致了哲学在实践的性格和身份中与阶级意义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的联姻。当代西方思想界正是依哲学的这种联姻,在各种形式的社会批判中,使哲学走向了非哲学。这也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让哲学走进历史和对哲学的消解原则的当代拓展。可以说,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中,有这样一个从“解释”哲学向“历史”哲学的转向,马克思的哲学引领了这个转向。从“解释”哲学向“历史”的转向是西方哲学思潮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也是解读马克思哲学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孙正聿:《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理性;信仰;人学;生存论
一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二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11.张政文,关于上帝之在的对话,求是学刊,1996年第4期,第20页。
西方哲学论文【第四篇】
[3]。在胡塞尔看来,任何实际意识体验、意识经历,就其纯粹状态而言,都必然是某种延续过程。这种延续过程的不断继续就形成了一种无穷的体验经历之流(Erlebnisstrom)。[4]因此,意识活动就其实际过程本身而言,是一种纯粹延续过程本身,而这个实际的意识过程的最好特征描述就是时间,所以胡塞尔说,意识过程本身是一个时间性事件。然而这种以延续过程为其结构的意识流,并不同于普通事件的时间过程。一般客观事件的时间图解中,点代表现在,线代表延续过程,点的不间断的连续便集合形成为线。但胡塞尔发现的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并不能用点和线的图式来说明。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要比它复杂的多。我们试举胡塞尔自己用的例子来说明,胡塞尔理解的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
当我们第一次感知一个对象,比如,我们“当下”听到一个乐音a,这个乐音有开始、持续和终了。这个乐音a最初是以“当下”的形式给出的(因为我过去没听过)。但是它不仅仅是在“当下”出现,在时间中出现,而且这个“当下”的形式构成了它本身的存在的方式,是它存在的特点。并不是所有在时间中的存在都是以“当下”这种时间性为其本身的存在方式的。一切感性对象,比如桌子、山石等都在时间中,在“当下”这一形式中出现或被给出,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时间性事件。乐音则不同,“当下”这种时间性规定了它的质地,是它的存在的具体形态。时间性除了原初形态之外,还有另外的形态:现在已经听到了乐音的一部分;这个“正听”与“听到了”紧密地连在一起;“当下”与“刚才”的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就是所谓事件的第二种形态:retention。从字面上讲,retention是向后、向“刚才”、“过去”的趋向、勾连。我们在这里将它译作“滞留”。这种“滞留”不是回忆(胡塞尔也把它称之为基础性回忆。),不是对乐音a的再造。“滞留”也是原初性的、首次出现,首次给定的东西,所以,它也是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中的时间性的基础形态。胡塞尔认为,没有“滞留”,就根本不可能感知到时间性事件:当我们感知到一个时间性对象时,这个对象一定是个“滞留性”的对象,即处于“滞留”中的对象。[5]我们也可以说,“滞留”是时间性对象的构成成分。胡塞尔对乐音的描述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当乐音a的第一部分已经被听到,第二部分正在被听到,接下来,第三部分马上就要开始被感知到;此时,第二部分的“步入”刚被听到,第一部分已经成为被听到。在“正听”的第三部分中,含有对第二部分的“滞留”和第一部分的滞留的滞留,也就是说,“滞留”似乎是过去了,但这种过去了的滞留又都直接是当下给出的乐音a这个整体一个部分,是乐音a的组成部分。“滞留”直接参与了“当下”事件或当下对象的构成:……当下滞留的滞留——当下的滞留——当下……一直推移下去。这就是时间性事件的结构。由滞留垂直叠加融合与水平连续所构成的链条(更准确的讲,是由滞留形成的面)就是对当下的事件的感受,它是感知的当下瞬间的最后一个环节。
胡塞尔在《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中用图来说明这种关系:
PE
O*
P’
E’
(图一)
图一中,OE是当下的连续链条,OE’是最初印象或感知的滞留,即当下与过去的直接联系,EE’则是阶段性的联系,是由“当下的时间点”同过去视野的融合。[6
这里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如果没有滞留,就不会有当下的时间性事件。所谓同一个时间事件(乐音a)是由无数多个当下的――滞留的“共同显现”——所构成,是同一个印象的不同的滞留,与不同印象的多种滞留交融合而成的。所以,当说同一个乐音a时,是我们指,我们对不同乐音、或者一段音乐的不同部分的综合的结果。实际上,对象(即乐音a)的每个部分都是不同的,对象的同一性是在意识流中综合而成的;这种同一性是在意识的意向性活动的基础上构成的、显现出来的同一性。我们现在所讲的是一种假定情况:当我感知时,并没有经历过、没听过我感知的内容;在没有任何“历史”经历过的情况下直接感知,就是最原初的感知,这种“没有经历过”是不可重复的。
上面讲的是对一个从未接触过的对象进行首次感知时的情况,也就是对象最原初显现时,意识的活动情况。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许多对象并不是从来未接触过的对象,而是见过的、熟知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我在感知时,我总是大概地知道了我所感知的东西,我有意向地去恢复过去体验:感知到第一部分的同时就期望、等待下一部分的出现。[7]这是对熟知的对象进行认识的重要环节。它是在重新认定一个对象,重新建立一个对象的同一性。还以对乐音感知为例。假如我们听一首熟知的乐曲,当听到其中乐音a的一部分时,我们知道,接续下去的乐音应该是什么。所以,这个对下一部分乐音的出现的预期,构成当下乐音感知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它不与乐音下面的延续发生联系,或者,它不与下一个新出现的乐音相联系,它便不是这首乐曲中的乐音了。所以,我对一首乐曲的感知,实际上是对我的预期的充实。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原初感知的“当下”、“滞留”结构仍然保存。一个“当下”的事件总是与未来事件向联系,是未来事件的实现,同时又是对过去的步入。也就是说,我们对任何一个“现在”出现的时间性对象的感知,都是一个联系到未来的当下的事件,同时又是已经步入“刚才”的当下事件。内在时间并不是向自然科学描述的客观时间那样,是一个一个点的相继不断的连续,而是每一个当下都有一个不很确定的有厚度、有长度的“域”。每一个当下都包含了对过去继续,甚至就是过去本身(Retention),同时又包含了对未来的预期(protention)。胡塞尔认为这就是滞留与预期在“当下”的彼此融会(IneinandervonRetentionundProtention)。[8]当下的感知就像一颗彗星,滞留形成它的彗尾,彗头与彗尾的区别正是由于前驱的运动造成的,它本身是彗头和彗尾的统一体,这就是当下。时间不是点,而是一个呈多向辐射的彗星式结构。这时意识活动本身的最基础的机制。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恰恰就是借鉴胡塞尔的发现的这种时间结构。海德格尔在分析人的实际生存结构时认为,人的实际的生存的内在结构就是时间性。人的诞生是人过去的历史中最根本的瞬间。但你永远经历不到你的诞生,你有经历时,是你已经生下来了。这个过去只能体现在你现在的生存上。个人最根本的未来是死亡,但死亡也是不可能经历到。它体现在你在走向死现在的人生中。这就是说,你的根本性的过去和将来都体现在你的现在生存中,这里的人生的时间性也是将来、过去于现在这个“地方”的共生状态。海德格尔首基尔凯郭尔的影响,认为,人的生存具体体现在操心中,而操心的环节之一就是“先行于自身”的将来性:因为操心总是对未来的什么事情的操心,(当然,海德格尔强调,最根本的操心是人为自由的实行而操心)。操心的另一环节“已经在――世界中,”它是过去性的,是曾在。而操心本身则是现在性的:是现在在操心。但是,操心的“现在”不是独立的现在,而是为了将来的,联系到将来才有意义的现在;它同时又包含过去,恰恰是从过去考虑、为了将来,才有现在的决定,以求“当下”进入到自己选择的境域中去。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把这种人生化的内在时间意识的结构机制归结为两句话:是其所不是并且不是其所是。“当下”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同时又是为将来而存在。就其自身的存在的构成环节讲,“当下”的存在恰恰不是它们存在的本身:他的存在恰恰在于,它的过去和他辉煌的未来;当下的一瞬间离开二者皆无意义。人生不具有“是其所是”这样的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生在其存在的结构上的特征描述叫“虚无”。
由此可见,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结构分析中提出的内在时间的基本结构的构想对海德格尔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在胡塞尔那里,这种结构是意识活动过程的机制,是对意识流具体的现象学描述的结果;在海德格尔这里,这种结构变成了人的生存方式的内在结构:操心与畏的结构。说极端一点,海德格尔和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把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学说嫁接到人生本体论这棵树干上结出的果实。
当然,海德格和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问题上不同之处有很多,其中最明显、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关于时间的有限性问题的看法中。胡塞尔认为:人的内在体验之流,即内在时间“既不能有开始也不能有终了”[9],“它是一个无穷的同一性”[10]。也就是说,胡塞尔认为,内在时间无始终,是无限的统一性。这当然与他的先验自我的认识论、本体论构想有直接关系:胡塞尔一直坚持认为,意向活动的主体是先验自我,其内在时间意识应该是无限过程,意识的内在时间流中是不受经验自我的局限的。由此,才可以成为科学真理,特别事数学与逻辑真理的基础。海德格尔则认为时间性是具体人、实在的人的存在的结构,因而实在的人的存在就是时间性的界限。因此海德格尔坚持,“时间性是有终的”[11];时间性是“已经-当下-的将来(gewesende-gegewaertigendeZukunft)[12];它的主要体现在人对将来的操心、对死的畏等等生存环节上,人生命的结束就是这种时间性的结束。由于一般人只看当下、此刻,而无视将来和过去,所以才使他以为,时间无限性。
尽管在具体观点上,海德格尔吸收并发展了胡塞尔的思想,但从总体上看,海德格尔的存在本体论是同胡塞尔完全不同的新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海德格尔是在批判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心论中提出他的生存-存在论思想的。胡塞尔看到,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实在,通过它们对实在性存在的研究,科学本身没有解决科学的基础问题,即没有找到科学认识之可能的先验条件。因此,胡塞尔便否认通过实在性存在的研究解决科学基础问题的
可能性。通过对胡塞尔运用括弧法,干脆把实在性存在放到一边,回溯到认识的主体中,在人的意识活动本身去找认识之可能的最后依据。这条道路当然就是笛卡尔――康德的近代认识论的老路。海德格尔也同意胡塞尔的看法,即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对一般的实在性存在的研究不可能找到科学认识的存在先验条件。但海德格尔认为,并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一定不能从任何实际存在身上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就是说,胡塞尔完全否定的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域,而海德格尔仍然活动在自然科学面对的现实存在的领域中。他不同意胡塞尔完全离开实际存在,到先验主观意识分析中去解决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问题。他指责胡塞尔坚持的传统认识论中心论是一种教条主义。海德格尔认为,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问题是可以通过对实在的分析得以解决的。这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分歧的根本之点。正是由于这点不同,海德格尔是本体论(存在论)哲学,而胡塞尔则是认识论哲学。海德格尔认为,在诸多实在性存在中,有一类存在极为特殊,它就是人的存在。在人的存在身上隐含着“先验构造的可能性”[13],即科学认识之所以可能的最基本的条件。人是世界当中的一种实际存在,但他从来不是世界中的一个简单的实在的事实,即静止不动的物,而是活生生的生存者:筹划着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自己的筹划而活动。海德格尔认为,作为精神性的存在的人只是“笛卡尔认识论思考”[14]的产物,并不是从人的存在基础中生长出来的现实的真实结构。因此,回到意识中去,并没有回到事物本身,而是滞留于一种特殊的偏见中,因而违背了现象学“回到事物本身”去的原则。真正的事物本身不是精神性的存在,不是意识活动。近代认识论把人的精神或意识活动同人的真实的实际生存相割裂,以认识为中心考察问题,恰恰是歪曲了事物的本相。意识不是事物的原初现象;胡塞尔的现象学把意识当作原初现象加以研究,违犯了他自己提出的现象学原则。所以海德格尔对现象学作了全面的改造。在海德格尔这里,现象学的“现象”从内容上看仍是事物的自我显现。但这里事物恰恰是平时不在认识中不显现、但又包含在日常的显现物之中的那种东西。这个事物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它应该是现象学的专题对象。现象学是达到本体论-存在论的途径,所以,海德格尔说,“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有可能”[15]“现象学是存在物之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16]。从方法讲,现象学的方法就是解释、诠释的方法。由于Phenomenology(现象学)这个字,来自希腊文的两个字:phenomen和logos,所以海德格尔说,研究人的真实存在的“现象学的logos具有hemeneuein(诠解)的性质。通过诠解,存在的本真意义与此在(即人的实际生存)的本已存在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的存在之领悟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Hermenentik)”[17]。本体论(或存在论)与现象学在海德格尔看来并不是并列的两个学科,他认为,这两个名称是从对象和处理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描述着同一学科,即哲学本身。[18]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哲学就是现象学,哲学无非就是一般的现象学本体论(存在论)。在方法上,现象学应该是诠释学的;从内容上,或者说从对象上看,现象学是研究存在的、讨论本体问题的。
如果说胡塞尔在20世纪第一年发表的《逻辑研究》中提出的现象学标志着近代哲学认识论传统向现代哲学的转化、过渡,(尽管它坚持了传统认识论中心论,在近代哲学的范围内活动,但它提出的全新的哲学方法为现代哲学――当然主要指“人文”传统中的现代哲学――的诞生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条件),那么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典型的20世纪哲学了:它公开反对近代认识中心论传统,克服了胡塞尔的激进的认识中心论的立场,提出了全新的人生存在本体论,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克服和超越近代乃至两千年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执不下的问题,使哲学面目为之一新。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继承和改造可以说是现象学运动中影响最深远的工作,他在西方哲学史上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章。[19]。
现象学中的什么东西如此吸引萨特呢?换句话说,萨特吸收了现象学中什么东西呢?从上面引述的波瓦尔的回忆可以看出,萨特开始接受现象学并不是学院式逻辑分析的结果,而是凭着他的感情与直觉,感到现象学正是他需要的哲学。他在喊出现象学“是真正的哲学”时,他对现象学还一无所知。所以选择现象学的哪些成分加以吸收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萨特的感情和生活的需要。
萨特的童年是悲剧性,从他从小就尝到人生这颗苦果的滋味。青年时代便感到自己的多余,使他很早就开始求索自己个人生存的意义。当时法国哲学界流行新康德主义哲学,高谈阔论气吞山河,通过极玄的理论演绎出世界乃至宇宙的存在的规则。他们构建的理论与萨特遇到的现实的人生问题、个人的存在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而现象学却提出:放弃一切教条和偏见“回到事物本身去”,回到事物对你的直接显现中去,回到你的直接体验中去,回到你的意识活动中去。现象学给人的告戒是:相信你的直观,去描述你亲自体验到、直观到的一切吧!现象学的所有的这些原则性思想,都正中萨特的下怀。现象学的这些原则无异于告诉萨特,不必到别的哲学中去寻求答案了;事物本身就是你直接体验到的东西;把你对人生的体验描述下来,这就是哲学。这恰恰符合了在无家长权威的环境中形成的酷爱自由、渴望创造的天才的雄心勃勃的性格。[20]
萨特在学习融会现象学的过程中,从总体内容上讲,更多接受了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改造,把描述和解释人的实际生存状态及其结构的工作当作现象学。但从萨特具体工作本身看,他更接近胡塞尔。萨特哲学研究的具体对象还是人的意识活动。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想象》、《想象力》、《存在与虚无》等,都是对意识的分析研究。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工作是胡塞尔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开拓,也可以说是胡塞尔意识分析方法的更具体运用。萨特认为,“现象学是对先验意识结构的一种描述”,而这种描述又是建立在对“意识结构的本质直觉的基础上”。[21]这种以本质直观为基础的描述活动是反思活动的一种。但是萨特认为,这种反思活动不同于内省。内省是对经验事实的确定、把握,并且通过归纳使其成为一般性存在的反思活动。现象学的反思活动则不然,它是可以一下子抓住本质的反思活动,它在活动开始之处,“一下子就处于普遍的立场上”[22],也就是说,无须顾及什么传统的理性原则,对生动的直接的体验或切近的直观的描述,就是对事物“自身的绝对的表达”[23]。显而易见,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实际上构成了萨特哲学工作的基础:无须别的顾及,只需靠直观来洞查自己直接体验的普遍性现象;无须别的理由和根据,直接宣布,我直观到的人生存在的种种现象、我对人生的种种直接体验就是真理。所以,在萨特的哲学中,用来对人的本质进行规定的许多基本概念,用科学的真理标准来衡量都是主观随意的构造,不具有客观的普效性,然而从现象学的直观描述原则看来则是无可非议的。
萨特坚持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现象―本质一元论”:“显露的存在物的哪些显象,既不是内部,也不是外表,它们是同等的,都返回到另一些显象,无一例外。”[24]显象不再和存在对立,“反而成为存在的尺度”。[25]存在就是整个的显象系列。萨特在这里完全重复着胡塞尔对感性对象存在的规定。
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萨特遇到了西方哲学的最困难的问题,即康德的物自体问题:无限的不可穷尽的显现系列中不是隐含了一种超越性吗?把握到显现无穷的系列的无限性时,这不就是潜在的持久性质吗?本质最终与具体的显现根本分离,因为本质原本就是用那些个别显露物的无限系列显露的东西。[26]也就是说,在变动不居的、显现的无穷系列中显露着一种稳定的东西,这就是那个显现的存在,尽管它不是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不显现的存在,因为存在的显现“不需要任何中介”[27],但是存在的现象不同于现象的存在。也就是说,“向我们揭示和显现出来的存在”,即我们常人称作现象的东西,“与向我们显现的存在物的存在”,即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的存在(但不是不显现的物自体,而是显现自身的物自体)不是同一个东西。萨特公开承认物的存在本身,并指出它的“存在是超现象性的”[28]。这个作为存在的显现的超现象的存在是“超出了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为这种认识提供基础”。[29]所以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萨特超越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公开走向唯物主义。但是由于现象学的立场,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不同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唯物主义。但是萨特又不是康德式的不可知论者。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辩证法的色彩:没有一种存在不是以某种存在的方式存在,没有一种存在不是通过显露存在又掩盖存在这样的存在方式被把握的。在“既掩盖又显露的”把握方式这一思想中,隐含了萨特存在主义的逻辑原则。
萨特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学思想,就是意向性理论。萨特把意向性学说看成是克服近代传统认识论哲学在主-客观统一问题上遇到的难题的法宝。他认为,传统认识论中关于客观对象反应的影像这个想法,在意向性学说变成了一种有意义的结构。意向性理论使影像“从意识的静止不动的内容状态过渡到与一种超验对象相联系的唯一的和综合的意识状态。”[30]这是一种有机的意识状态,它与自己的对象有关。这种新的意识状态是一种指向外在现实存在的可能方式。这样,“无须通过一种可以当作自身的假象”[31],意识活动便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于是,关于“假象与其现实对象的关系,以及纯粹思维和这一假象的关系中所具有的一切困难,连同影像的内在论的形而上学,一下子都消失了”。[32]这样便“消除了”影像和思维关系的传统问题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33]
尽管萨特对胡塞尔的思想推崇有嘉,认为,胡塞尔的这种指向对象的意向性学说为人们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向我们提供的宝贵看法”[34],但是,他并不满意胡塞尔的认识论唯我论倾向。萨特对意向性学说进一步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认为,意向所指向的对象是一种物,意向活动则“是一种行为,而并非一个物”[35],在区别认识性的知觉和非认知性的影像时,萨特认为,“只需要唯一的物质本身就能够把知觉和影像区分开”,“一切都取决于这种物质的生气勃勃的世界。”[36]当然这种物质的显现离不开意识,而意识的存在又离不开物质,所以萨特把物质世界也称之为“意识最深入的结构中产生的一种形式。”[37]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根本性原则是,一切对象,不是存在于意识内部,就是存在于意识本身中。萨特把这一原则到过来,进一步加以发展,形成了他整个的关于意识的虚无结构理论:尽管现实的存在通过意识的存在方式显现出来,但是,意识本身内部不包含任何现实性存在的因素,所以意识或思想是一个虚无,或者想象的存在。萨特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38]因为意识的存在就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对外在物的趋向,就是意识的生命本身,这就是所谓意识的超越性结构。存在不是按意识的方式而存在,相反,意向是从物质存在中获得存在。
意识的存在和外物的存在不能过渡、转化,这是萨特的唯物主义同传统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萨特认为,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意识“超越主观性走向客观性”。[39]萨特嘲笑胡塞尔后期想使意识存在转化为客观存在的努力:“他只不过创造了一个杂交的存在,这种存在既遭到了意识的否定,又不可能作为世界的一部分”。[40]实际上,在本体论上萨特把意识和存在完全分开,重新恢复了胡塞尔企图克服的主客体的对立。意识只是“对某物,即对某个超越的存在的揭示性直观”。[41]它是现象,它指示存在并要求存在,但“现象的存在不是存在”。[42]意识和存在是对立的,所以它不是存在,因而是虚无。现象学的意识的意向性学说经过改造后成了萨特的虚无学说的基础。而意识的虚无性,非存在性,又是人的自由的基础,是人的存在的根本性结构。所以可以说,现象学的意向性学说是萨特存在主义的理论基础。
[43]胡塞尔曾经为施罗德(Schroeder)的主要逻辑著作《逻辑代数讲演集》写过书评。施罗德这本书对数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在数理逻辑初创时期的卓越工作做了全面
总结,可以说,它集这个阶段数理逻辑研究成果之大成,对后来数理逻辑的在英语国家的成熟和长足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莫汉梯(J·N·Mohanty)认为胡塞尔的逻辑哲学思想直接受到了施罗德的影响。[44]由于英国哲学对胡塞尔思想的影响,致使胡塞尔与后来英语国家的分析哲学家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有类似,甚至相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胡塞尔著作移译为英文,英语国家的哲学家重新发现了胡塞尔。他们看到,胡塞尔所谈的正是他们自己传统中所关注的问题,很多人为胡塞尔思想的广博和深邃所倾倒。
1957年巴希尔(YehoshaBar-Hilled)就提出,胡塞尔是逻辑实证主义思潮的先驱。1964年莫汉梯出版了他的名著《胡塞尔意义理论》一书,书中用十分清楚明白的语言全面阐述了胡塞尔的意义理论,并将其与分析哲学中的语言哲学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今天,该书仍然是研究胡塞尔语言哲学的必读文献之一。1971年德菲(H·A·Durfee)在《不列颠现象学学会会刊》上发表了《奥斯汀与现象学》一文;1976年他又出版了《分析哲学与现象学》一书。1977年特精格斯出版了《现象学与逻辑》一书,1984年他出版了《胡塞尔和数学及逻辑中的实在论》。这些书都是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胡塞尔哲学的研究。但在分析哲学家的现象学研究中,影响较大的是挪威哲学家福勒斯达尔(D·Fullesdal)。福勒斯达尔1932年生,就学于奥斯陆大学,后赴美国哈佛大学在蒯恩门下学习,并取得了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奥斯陆、斯坦福等大学任教。福勒斯达尔被施泰格缪勒称之为“杰出的胡塞尔研究者,甚至可以说是胡塞尔专家”,又是“研究存在主义的专家”。[45]而德赖福斯(Dreyfus)则称他为逻辑学家和分析哲学家。施泰格缪勒认为,他几乎是当代仅有的几个(如果不是唯一的话)在现象学和分析哲学两方面都是内行的哲学家。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成为这方面的工作显赫的人物。
他于1972年发表了著名论文:《为分析哲学家们写的现象学导论》,其后他在进行逻辑、科学哲学和其他哲学课题的研究的同时,还写了一系列的关于现象学的论文,指导博士生、主持讨论班,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现象学进行研究。根据施米特和麦因泰尔的报道,从1969年6月到1970年,他在斯坦福大学主持一个有芬兰籍分析哲学家欣梯卡(Hintikka)参加的研究班,专门研究现象学问题。1973年和1974年的夏季又组织了同类的讨论班。这种研究班的参加者均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研究,人数最多不超过七、八个。1980年德赖福斯又在加里福尼亚伯克利大学组织举行了一次“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暑期学院”,题目为从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角度看意向性问题。会上福勒斯达及他的同事、学生们报告了他们的研究成果。不久1982年德赖福斯便编辑出版了大量福勒斯达观点的论文集《胡塞尔:意向性和认识科学》。文集中收入了福勒斯达的论胡塞尔现象学重要论文多篇和福勒斯达的学生的很多文章。同一年,福勒斯达的学生施密斯(D·W·Smith,1944年出生)和麦因泰尔(D·Mcintyre,1942年出生)把他们多年随福勒斯达学习研究、参加上述福勒斯达领导的现象学讨论班的研究成果汇集成书,以《胡塞尔和意向性》为题出版。这两位年轻哲学家的这本书可以说是目前这方面研究的代表性著作。[46]
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的思想进行了历史的分析,并同弗雷格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比较,进而突出了现象学中Noema(意向性意义)的重要地位,认为它是整个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甚至可以说现象学是专门研究Noema的先验科学。[47]
福勒斯达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克服布伦塔诺哲学中的困难而提出的。布伦塔诺在对意向性作规定时,认为与意向的趋向性相应的对象总是存在的。但是,如何解释,大量与意向活动相应的事件只是意向的构想,并不是真实存在。为此,布伦塔诺又提出了意向性内存的问题。那么内存是否构成意识本身的一部分呢?如果是,它如何成为意向活动的对象呢?为解决这一问题,胡塞尔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活动――对象”二维认识模式改变为“意向性活动――Noema――对象”三维模式。[48]按福勒斯达的看法,胡塞尔的这个解决办法与弗雷格解决“数个指号共同“享有”同一个被指对象”这个矛盾时提出的办法是一致的。弗雷格将“指号(名称)-对象”的二维模式改变为“指号(名称)-含义-对象”的三维模式。弗雷格认为,每个指号都含有一个意义,如果它具有相应的对象,它便通过意义来指向对象。胡塞尔则认为,每个认识活动都有一个Noema,通过Noema来指向对象,假如有这样的对象存在的话。弗雷格认为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含义,胡塞尔认为一个行为可以用多个Noema指称同一对象。[49]他们之间的不同则在于,弗雷格的意义是言语行为的内容:当一个指称对象是不透明时,言语行为用指号指示的便不是被指对象而是意义。与此相反,胡塞尔则认为,Noema从来不是意向性活动的对象,它只是意向性活动指称对象的手段。只有通过现象学的反思才能把握Noema的存在。福勒斯达以分析哲学家特有的清晰明白的语言,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意义概念(Noema)进行系统的分析阐述,使之变得十分易懂的学说。他的《论Noema观念》一文中把Noema观念分析为12个基本命题:[50]
1、Noema是一种意向性实体,是意义观念的一般化推广。
2、Noema由两个因素构成a)统一的对象本身,也称为对象性意义。它独立于意向行为对它的表象方式或设置方式。B)因设置方式或表象方式而异的对象的表象。它又分为:ⅰ)行为的设置性特征(Setzungscharakter)。ⅱ)意义的充实、实现的形式,即直观性意义(Anschamungssinn)。
3、Noema性的意义是意识藉以与对象发生联系的手段。
4、意向性行为的Noema不是意向行为的对象。
5、同一个Noema只有一个对象与之相应。
6、同一个对象可以有几个不同的Noema。
7、每一个意向性行为只有一个唯一的Noema。
1、所有的Noema都是抽象的实体。[51]
9、所有的Noema都不是由我们的感官接受到的。
10、所有Noema都是通过一种独特的反思活动,即现象学反思活动而被认识。
11、现象学反思是可重复的。
12、对象的规定性的范型加上其对象的表象形式(gegebensweise)就是Noema。
通过这十二个命题,Noema的直接在意识中显现而又独立于意识过程的存在方式便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它在经验中出现,但不是经验的组成部分,这就是弗雷格所谓的含义(Sinn)。它是介于人的认识主体经验与被认识之客体之间的抽象的存在。
福勒斯达还通过列表的方式明确阐明了胡塞尔经验或体验概念的内容。
经验(体验)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意向性思维活动(Noesis)
=表达(informing)层次或赋义行为层次
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质料(hyle)
=材料(stoff)
=感性材料(Sensedata)
=基源性内容(Primarycontents)
=透视变化(Perspective)
Noema,即系统性的规定,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同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使二者联系在一起。
经验的对象性层次
对象特征=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Perspectedvariable)[52]
福勒斯达明确指出,感性素材,即我们平时所说的不管感觉,即透视变化与被透视到的变化者原本是相互独立的,只是由于复杂的理解行为的加工整理,才把许多感性素材,即透视变化的综合为一个统一的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即经验对象。整理加工综合的各种复杂的系统的诸规定就是Noema。Noema加上感性素材(h
yle)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感性的意向性认知行为。[53]通过福勒斯达对胡塞尔解说,使现象学的认识论以至语言哲学的特征更为突出。更重要的是,现象学的基本内容从复杂的反思、繁复的研究材料中解脱出来,以清晰明快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使对繁冗艰深的反思一贯反感的英美国家的哲学家得以了解胡塞尔思想的真谛。当然,福勒斯达的现象学解说中略去了它的很多多本质性原则,比如先验自我等原则性命题,因而他也受到坚持胡塞尔先验主义立场的哲学家的非议。[54]
英语国家也有人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意义理论同分析哲学家塞尔(JohnSearl)的言语行为理论加以比较。比如美国的德赖福斯和西德的艾莱(LotherEley)就是这样做的。塞尔是英国日常语言哲学在美国的重要的代表。在语言哲学的研究中,他进一步发展了奥斯汀的观点,把语言行为分为三类,(一)“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act);(二)“以言行事的行为”(illocutionaryact);(三)“以言取效”的行为(Perlocutionaryact)。塞尔指出,在语言中常有这种情况,不同的命题表达方式表达了同一内容。这个共同内容的表达就是“命题行为”,但这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就是不同的“行事”行为。[55]德赖福斯则发现,早在1900年胡塞尔就已对言语行为中的这两种不同方式作了区别。塞尔称为“命题行为”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matter”,(德文是materie),塞尔称之为“以言行事行为”的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Qualitaet”。当然,塞尔认为,语言交流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它的意向性结构,这一观点当然是胡塞尔思想的核心。胡塞尔和年轻塞尔在观点上的根本区别在于,胡塞尔认为,意向行为是“先验自我”功能,它的活动使意向性的意义得以实现,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描述“先验自我”的工作过程,描述这个过程中的这种规则的实施结构和环节。而塞尔则持一种功能主义观点:仅指出意向性行为的逻辑性质,而不去具体的描述大脑中的具体过程本身。塞尔认为,它也许是大脑细胞的功能,也可能是一种抽象的形式规则。这对语言哲学的研究点不重要。[56]
[57]胡塞尔的现象学在思维研究中也采取了类似的立场,尽管这种立场与技术毫不相干。为了做到对思维本身进行观察分析,也就是为了为思维研究创造一个纯粹的环境,不受各种科学及哲学成见的干扰,胡塞尔把我们对世界的各种看法,把心理-生理学的理论放到括弧中,存而不论,在研究中不加考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研究之初,胡塞尔便激烈地反对心理主义。他实际上是反对用人的大脑的生理-心理细节分析来解释思维过程,以取代对思维过程本身的观察描述与分析。从具体内容上看,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超验自我,无非是一个忽略了人脑存在的、宏观的、功能性的思维统一体,可以称之为一个理论人脑――它执行人脑的一切功能,但没有人脑的存在。这样的理论人脑不就是是人工智能研究者要寻找的吗?
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存在着数学学派和心理学学派这两个派别。数学学派不关心人与机器在解决问题时的各自的物理特征,也不考虑如何使二者一致或起码相仿的问题。他们只要求为机器寻找一个能解决思维所能解决的问题的那样一组算法,算法理论当然是人工智能的理论基础。对于这一派来说,现象学的研究当然没有太大的意思。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心理学派则认为,世界上人是最聪明的,所以,人在思维中使用的各种方法解决智能问题的最佳方案,所以他们主张,把人解决各类问题时所使用的方法策略、经验技巧编制成程序,依它来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必须首先致力于考察人是怎样思维的,把语言报告和行为表现的描述总结成为思维活动的规律,并把这些规律转换成(编成)程序,作为心理模型在计算机上进行模拟操作。这样,他们的工作就与胡塞尔的工作有共同之处。胡塞尔的工作恰恰是对人的思维的操作过程的不同类型的尝试性分析和描述工作。不管这些描述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这些描述和分析毕竟可以作为过去对思维过程研究报告来看。所以人工智能研究者开始关心起现象学,希冀从中受到些启发。
在人工智能研究中,人们普遍认为,思维特征是自寻目标,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下达到这些目标。而自寻目标是通过负反馈来实现的,因此,加有负反馈的系统,也就具有了思维的特点。这种把思维特征归纳为“自寻目标”,马上使人们想到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的理论。通过对人工智能与现象学的比较,我们看到,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研究的确可以称之为人工智能的思维研究的先驱性工作。所以德赖福斯把胡塞尔称之为人工智能之父是有道理的。但是在德赖福斯的手中,现象学并不是人工智能理论的正面支持者或辩护者,相反,它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哲学背景的批判者。他“吸收了埃德蒙·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58]来批判人工智能的弱点,勘踏目前出人工智能工作暂时失败的哲学根据,指出,原有原则指导下人工智能研究是不能成功的。这种批判受到人工智能专家的肯定。哈佛大学艾肯计算实验室的安东尼-奥廷格尔认为,德赖福斯对人工智能专家们来说是“一位富有批判精神的旁观者,一位热心于探究和分析知识基础问题的专业哲学家,”并告诫同行,“决不可把他当作不受欢迎的冒犯者拒之门外。也不要用挖苦的言辞非难他”。他认为,德赖福斯提的问题带有十足的科学性,“不能推委给哲学家”,但又带有十足的哲学性质,因而“不能推委给科学家”。也就是说,要在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对话中来解决这些问题。
德赖福所理解的现象学是很宽泛的。他把所有符合现象学描述原则的哲学观点、特征的关于认知问题的看法都称之为现象学的。如,他把维特根施坦对语言使用的无规则性的描述称之为“现象学描述”。[59]梅洛-庞蒂和海德格尔的一些观点被他算作现象学研究成果,它们弥补了胡塞尔现象学研究中的弱点。
德赖福斯主要是重视其胡塞尔现象学对认识活动的具体过程的研究。他强调,胡塞尔首先指出了认知活动,即智能活动的整体性。心理学的格式塔或完整的心理学派,正是在胡塞尔的这种整体主义影响下形成的。所以,德赖福斯在文章中经常交错使用格式塔理论和现象学这两个概念。这里所谓整体,是指由人的意指行为产生的、由意义的广泛联系构成的整体。
德赖福斯看到,人的智能研究中,人们是把世界分成两个层次:物理的层次和心理的层次。人的智能就是用物理材料复制出具有心理功能的机器。但是德赖福斯认为,还存在第三个层次,现象学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人们感知的是物理对象,比如,我们看到一把椅子,它可以作为物理对象,可以“被定义为原子的集合,或者木头或金属的集合。”[60]在这种情况下,椅子没有意义,但因此我们也无从辨别什么是椅子。而人们实际上看到的是椅子。听到的音乐、动物的叫声,不仅是一定频率空气震动;我们听懂的是单词和句子,而不是千差万别的、由声带引起的空气震动,甚至不是人的声音本身。“人们所做的是有意义场合中的有意义的行为。”人的行为中意指的各种意义实际上是一种指称客体的功能,以椅子为例:“使它能起物的作用的是它在全部实践环境中的地位。这又预设了有关人类的某些事实(疲劳、人体弯曲的方式)一种由文化所决定的其他设备(桌子、地板、灯)的网络和技能(吃、写、开会、讲读等)的网络。”[61]人可以理解这一网络,被我们理解的意义指称着椅子的功用,以及它发挥功用的背景,所以能区别凳子和炕桌。人工智能研究者试图用“可坐于其上的某物”来定义椅子,以便使计算机能其识别它。但这样,机器便会把炕桌也叫椅子,甚至把便桶也叫椅子。由于人工智能研究者忽视现象学发现的第三层次,即意义网络的层次,所以,他们设计的计算机连日用品也不能区别(椅子的形状也是五花八门,不下万种。按照德赖福斯的看法,具体的观念和物理能一样都是具体的,但又是完全不同种类的现象。无论通过怎样复杂的手段也不可能把变化不居的能量输入与持续(不变)的乐音之间沟壑填平。在听音乐时,绝对的物理声响根本没有被感知到,感知到的只是乐音。总之,物理对象不能转化为被现象学描述发现的意向性对象,即不能直接转化为意义。
意义网络的整体性是由意向性活动构建而成的。德赖福斯将意向性活动构建活动称之为非确定性的全局性预感或设定。[62]在胡塞尔那里,是由具有神奇力量的先验意识作出这种全局性的预感或设定。这种智能行为的运行离不开有预设的文化实践和惯例等等背景。文化实践和惯例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恰恰是现象学研究发现,是它的研究成果,而这方面的问题常常为人工智能研究所忽视。德赖福斯指出,胡塞尔认为,形式可同内容分开,全局性期望可以同知性感觉分开。所以胡塞尔的意向性内容,即全局性期望(Noema)实际上是一条规则,它独立于对它的经验的运用而先验的存在于意识中。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之所以提出这类假设,是因为他没有完全摆脱传统唯理论所致。胡塞尔的假设应该由梅洛-庞蒂的躯体化理论来取代:“传达意义的正是我们的躯身”。[63]人类的智能活动-思维不可能离开躯体而独立存在。人类的思维在各个方面都包含着诸如情绪、躯体的感觉-运动技能、对行为的深远意义的解释等等。所有这一切方面都十分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人们无法用抽象的明晰的观念之网把这种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整体复制出来。[64]这就是现象学揭示出的人的智能活动的描述性结构。目前人工智能的研究尚未找到一种方面来模拟人这种实践生活整体。甚至相反,人工智能的研究者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和自然语言交际根本不包含有我们的躯体化的、社会化的技能,因此形成了对人的智能曲解。[65]所以,德赖福斯认为,目前人工智能工作的研究还没有走上正确的道路。
在本节结束之前,还应顺便指出,1972年德赖福斯的书首次发表之后,的确引起了不少人工智能研究者注意,不少人提出,应该接受胡塞尔对意义的整体、社会文化背景的理解,以及有关意向性活动的思想,并提出了模拟这些功能结构的方案。这本书的1979年第二版中,德赖福斯重要指出,胡塞尔的发现固然重要,但整个研究都失败原因,就是胡塞尔忽视了躯体及其技能在智能中的关键作用。人工智能真要达到人的智能水平,必须解决如何模拟人的躯体化及其技能的问题。
另外还需指出,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发现的,人的可以理解不合语法惯例、甚至是错误的句子的能力,是人的智能理解的意向性和整体性的明证:直到今日,任何电脑也无法理解不符合该机语义惯例的句子,更不用说理解错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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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15页。
[2]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21页。
[3]当然1913年发表的《观念(一)》一书中已经言简意赅地阐述了这方面的思想。
[4]胡塞尔《观念(一)》第81节,第200页。
[5]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见《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1928年MaxNiemeyerVerlag,第9卷第390页。
[6]详见上书第389页
[7]《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演录》第395-396页。
[8]胡塞尔《观念(一)》第199页。
[9]胡塞尔《观念(一)》第198页。
[10]胡塞尔《观念(一)》第200页。
[1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48页。
[1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50页。
[13]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14]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15]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4-45页。
[16]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
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6页。
[17]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7页。
[18]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中文版第47页。
[19]西蒙娜·德·波瓦尔《年华的力量》法文版141页。转引自杜小真《萨特》第7页,见《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
[20]所有涉及萨特生平经历的材料,都取自于杜小真《萨特》一文。
[21]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5页。
[22]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第115页。
[23]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24]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1页。
[25]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26]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4页。
[27]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5页。
[28]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29]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30]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1]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2]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3]萨特《影像论》第122页。
[34]萨特《影像论》第130页。
[35]萨特《影像论》第132页。
[36]萨特《影像论》第123页。
[37]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8]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39]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40]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41]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42]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3页。
[43]罗伯特·S·特拉格《胡塞尔与逻辑及数学中的实在论》出版者导言,第7页。
[44]莫汉梯:参见《胡塞尔和弗雷格》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2,第一章,2-8页。
[45]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潮》第六版下卷第86页。
[46]上述背景材料均来自施密斯和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与意向性》一书的前言。我们至今没能在国内找到福勒斯达《为分析哲学家写的现象学导论》一文,所以只能根据收集在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识科学》一书中的福勒斯达及同事的论文,并参考施密斯、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和意向性》一书的有关内容加以介绍。
[47]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潮流》第六版第二卷第99页。
[48]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知科学》第31页-41页。
[49]关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参见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上卷第43页-55页。
[50]见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73页-96页。
[51]包括这个命题在内的以下的4个命题都是福勒斯达从胡塞尔未发表的手稿《Noema和意义》中发掘的思想。
[52]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38页。中间的文字为笔者加上的。
[53]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解释与笔者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不过,他没有提及意向活动的整体性原则,也没有强调在这种行为中,对象自身显现的思想。笔者认为是洋中一种缺憾。
[54]在美国教授科克曼斯1986年访问北京大学期间,作者曾问及他对福勒斯达现象学解释的意见,他认为福勒斯达及大多数美国哲学家都把现象学庸俗化了,不值一顾,研究现象学应从胡塞尔本人的原著入手,且勿受庸俗化的影响。
[55]关于塞尔的哲学思想的具体介绍,请看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下)》第597-615页,及涂纪亮《当代美国哲学》第101-106页。
[56]有关的比较分析,见德赖福斯为其主编的《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一书写的序言。
[57]英语国家的哲学中,精神哲学(PhilosogilyofMind)研究的正是从大脑到思维之间的这段联系。它的工作有很强的技术需要上的背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英语国家中的精神哲学研究一直十分兴盛。
[58]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译本第41页。该译文的一些地方值得商榷:把“声音现象的频率”译为“现象学的声音序列”。还有时把胡塞尔译为赫塞尔,有时又译为赫斯尔(42页),把维特根施坦译为维特杰斯坦,把梅洛-庞蒂译为默卢-庞第,甚至庞第,等等。
[59]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211页。
[60]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3页。
[61]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4页。
[62]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245页。
[63]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英文版第160页,中文版第256页。
[64]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62页。
西方哲学论文【第五篇】
关键词:理性;信仰;人学;生存论
一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二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11.张政文,关于上帝之在的对话,求是学刊,1996年第4期,第20页。
12.施莱尔马赫与黑格尔同处一个,同时在柏林大学执教,但两人互相攻讦,不过他们都深刻体验到统一性原则的意义。施莱尔马赫在神学领域创立了自己庞大的圣殿,成为德国新教神学的奠基者。黑格尔则在哲学领域建构起恢宏的哲学体系,成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者。参见蒂利希《基督教思想史》,尹大贻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2000年版,“古典神学的综合:施莱尔马赫”有关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