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留守儿童论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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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论文【第一篇】
1.监护情况
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四种: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称为隔代监护,占41%;父母一方在外打工,一方在家照顾子女的称为单亲监护,占30%;由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的称为亲戚监护,占21%;自己一个人生活,称为自我监护或和兄弟姐妹一起生活,占8%。不同的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方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2.对父母外出打工的态度
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打工有不同的意愿和态度。理解、支持父母出去打工的占27%,他们认为父母辛苦是“为了这个家”、“为自己挣学费”、“为了改变家庭的境况”等;不理解、不支持父母在外打工的占43%,他们认为父母不在身边,“缺少一个完整的家庭,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父母远离家乡,打工很辛苦”;持无所谓态度的占30%,“反正有其他亲人在身边,这样更自由”,因为爷爷奶奶大多对他们骄纵、放任,只顾得了他们的生活,其他方面则关心较少,爷爷奶奶往往年事已高,没有能力和精力对他们进行严格的管束,他们反而觉得这样更自由自在。另一种情况是学习上自觉的,生活上自理能力较强的孩子,比较懂事,父母操心较少。
二、威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
1.隔代教育为主。
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有以上四种类型,主流是“隔代教育”。由于各种原因,父母进城务工,留守儿童无法随父母进城,理所当然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管,形成了“隔代教育”的家庭结构。“隔代教育”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如祖辈们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感悟,也有过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经验,并且有较多的时间和耐心,能够在生活中给予孩子更多、更好的照顾,这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是有益的。然而处于“隔代亲”的原因,祖辈们往往对孙辈照顾过度,疼爱有加,处处迁就、放任,这种过分的溺爱和骄纵,容易造成孩子任性、过度依赖和生活自理能力差,还会使孩子形成自我中心等一些不良个性;有些祖辈由于年老体衰,没有能力和精力对孙辈进行管教,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的生活,不能辅导孩子的学习,甚至有些还需要孩子的照顾,从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到农忙时节的农活都离不开孩子,从而导致这些孩子经常迟到、旷课,严重影响学习;有些祖辈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缺少家庭教育的方法,不知如何管教孩子。据调查,当孩子犯错之后,仅有13%的祖辈认为应该严加管教,并进行合理教育;有60%的老人不知如何管教,或没有能力和精力对孩子进行管教;有23%的祖辈对孙辈比较溺爱和纵容;还有4%的祖辈对孙辈没有任何管教。
2.家庭教育方式偏颇。
“孩子聪慧或愚钝、成绩优秀或糟糕、品德高尚或低劣、人格健全或残缺,一切都流转变化,但它们似乎总是被什么东西决定着,就像是已经注定了一样”(阿德里安•爱尔维修《论精神》)而这一决定性的东西就是教育,教育必须有科学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每个孩子都是教育的产物。父母是教育的主体,马克思说,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教育子女是家长的天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只有在农忙或春节期间,才能回家,导致家庭教育主体的缺失和家庭教育功能的丧失,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是由祖辈或亲属承担家庭教育之责,他们都无法代替父母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和教诲,这种情况在威县农村普遍存在。通过走访调查和分析,发现家庭教育方式主要与家庭教育的主体有着密切关系。在关于家庭教育方式的调查中发现,有%的监护人会采取打骂方式,%的监护人采取说服教育,%的监护人对孩子放任不管。威县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自由放任型。有些留守儿童家庭对子女教育上采取不闻不问、自由放任的态度,只给予了生活上的照顾,对孩子的学习以至于安全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管护和指导,思想和行为上忽视对孩子的引导,甚至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听之任之,采取放纵的态度,对孩子不合理的要求不加制止、百依百顺。这种教育方式易使孩子缺乏责任感,甚至形成各种性格缺陷。过度溺爱型。这种家庭教育的表现是家长对子女娇生惯养,给予不恰当的过分优厚的待遇,一切包办代替,什么都不让孩子自己动手,甚至最基本的家务劳动都不让做,生怕孩子苦着累着,有的家长包庇护短,不能正确对待子女的缺点、错误,这些问题在“隔代教育”家庭中表现尤为严重。隔代家长对孙辈所具有的亲情和关爱,是任何教育机构或保姆都无法比拟的,“一切依着孩子,一切包办代替”,他们乐于为孩子奉献一切,但这也恰恰是隔代教育的弊端所在。这种过度溺爱的教育方式不利于子女自理自立能力的培养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最终养成了自私自利、蛮横无理的恶习,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简单粗暴型。据调查,在威县农村的家庭中,很多教育主体尤其是男性家长处于绝对权威的地位,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严重;蛮横粗暴,不讲民主,信奉“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缺乏说服教育,不是以理服人,动辄张口就骂,出手就打,这类家庭中子女必须完全服从家长的权威,处于绝对服从和被管制的地位。致使有些孩子在父母的下唯唯诺诺,谨小慎微;有些孩子为逃避父母的打骂,有了错误,不敢说真话,逐渐养成了说谎、欺骗的恶习;甚至有的孩子离家出走。这样的教育方式不利于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培养,极易造成监护主体和子女之间关系紧张,子女产生叛逆情绪。据调查,61%的农村监护人认为孩子不听话时,会采取打骂方式。理智型。这类家庭教育主体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教子能力,能够选择适当的教育时机和运用合适的教育方法,妥善处理和解决教育过程中的矛盾和实际问题,重视孩子的学习,及其身心健康发展和能力的提升。
3.家庭结构的失衡使留守儿童的自我发展受到限制。
在儿童阶段,孩子的思想尚未定型,“心知未有所主”,需要父母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他们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父母的照料,在生活上和心理上对家长有很大的依赖性,亲情的沟通、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心理发展、个性形成、品德修养都有很大的影响。孩子小时候,是形成习惯的最佳时间,良好习惯的养成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作为家长必须以教育子女为天职。然而留守儿童由于家庭结构的失衡,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养育,不得不由祖辈或亲属照顾,这一切使他们的生活环境和角色身份将转变,他们不再是父母的宠儿,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父母外出务工后,他们过早地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由于祖辈监护人年老体弱,照顾孙辈的生活更觉不易,作为孙辈有时还要照顾祖辈的生活,照看弟弟妹妹,做一些家务活,如洗衣、打扫、洗菜、做饭等,农忙时节还会帮着家人下地干农活,如除草、种地、施肥、浇水等,这些虽然培养了儿童的自理、自立能力。但由于留守儿童承担了过多的家务劳动和农活,不仅影响了学业,影响了人际交往、与人沟通,也失去了参加各种文娱活动和锻炼的机会,这些都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能力的提升,使留守儿童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三、威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对留守儿童的影响
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接受着家长的影响和教育,家庭生活和家庭教育对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也是终身教师,他们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然而留守儿童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不能及时得到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思想上和行为上缺乏有效的管理,在学习、人格、行为以及价值观等方面表现出一系列的问题。
1.学习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
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热情普遍不高,自觉性比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敷衍了事,学习成绩普遍不佳,违纪现象较多。据调查,78%的留守儿童对学习感兴趣,20%有厌学情绪,2%甚至出现旷课、逃学行为。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农村家长认为读书无用,读书不如出去打工,有些孩子甚至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就辍学在家,即使有的孩子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并不是因为家长对学习的重视,而是出于孩子还小,干不了什么活,在学校有老师看管比较放心。再加上近些年受大学生就业难的负面影响,使得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孩子学习不够重视,他们对子女的总体期待较低;有些家长虽有较强的教育意识,但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无法对子女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又由于他们长期在外务工,对子女的教育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关心很少。尤其是隔代监护人和亲戚监护人,他们认为儿童父母把孩子托付给他们,只要照顾好的孩子的生活就行了,至于对孩子的教育和学习辅导,都是父母的事情,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活和繁重的农活,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由于这些因素,使得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更加令人担忧。据调查,以上两种监护中只有%的监护人会把孩子的学习放在首位,关心最多的是孩子的身体安全。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
对于人类生活而言,亲情不仅是情感世界中的美好玫瑰,更是对下一代教育的源泉和支持。有神奇力量的家庭教育,是情感教育,它离不开亲情的滋润。这种感情是世间最朴素、最真切,也是最伟大的,是一个人在成长和发展道路上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当我们提到“家庭”这两个字的时候,理所当然与亲情、温馨、和睦等词语联系在一起,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更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留守儿童家庭在父母外出务工之后,家庭结构解体,父母对孩子的关心和关注减少,亲情淡化,关系疏远,孩子与父母的沟通、交流减少,甚至与父母产生感情隔阂,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烦恼无法向父母诉说,成长过程中的困惑又无法得到父母正确的、及时的引导、帮助和鼓励和解决长久下去,失落感、无助感和被遗弃感就会逐渐产生,严重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甚至还会引发各种心理疾病。农村留守儿童的个性及心理表现异常,主要有两种典型的状况:一是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交际、缺乏自信、自暴自弃以至消极悲观;二是感情脆弱、易受伤害、冲动易怒。调查发现,%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有无助感或被遗弃感等不良感觉,%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无此感觉。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
道德教育的核心问题,是使每个人确立崇高的生活目的。这种目的绝非是金钱,而是一个人每天“向着未来阔步前进,时时刻刻想着未来,关注着未来。由理解社会理想到形成个人崇高的生活目的,这是教育,首先是情感教育的一条漫长道路”——苏霍姆林斯基。当家长的家庭观念过于淡薄,主动地放弃掉教育孩子的权利和责任时,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相当大的害处。对于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看来,由于长年不在孩子身边,对孩子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照顾,他们的内心自然会对孩子产生一定的愧疚感,加之在城务工,收入较高,经济条件较为富裕,他们往往会通过物质的方式来弥补对孩子的这种愧疚感,给孩子更多的零花钱以满足孩子更大的物质需求。这种片面的爱,会导致孩子价值观的扭曲和人生观的错位,奢侈浪费、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据调查,65%的留守儿童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他们赞成打工挣钱或金钱万能。
4.家庭教育缺失,行为出现偏差。
留守儿童论文【第二篇】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而将子女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虽然也有不少家长带着子女进城读书,不过相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其数量实在有限。大多数孩子都留在农村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
调查发现,部分孩子在父母离开以后,生活、学习、安全、心理、品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家务活增加了他们的负担,没有营养充足、美味可口的饭菜,没有家长的辅导和管教,心理上产生畏惧感和自卑感,出现成绩下滑的迹象,甚至产生厌学情绪。
以下从家庭、学校、政府这几个方面分析其原因。
(一)家庭
1.父母不在子女身边,对子女的关心有限
父母平日都会打电话回家关心孩子的健康、生活、学习等基本情况,会定时向监护人寄钱,以满足子女生活学习所需。然而对于正在成长发育的孩子而言,每周通话一次、每年同住两三个月,是不够的。
2.父母不在子女身边,对子女的教育有很大的影响
农村里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多都是文盲,他们不太可能给孩子们的学习带来什么帮助,加上他们年迈,时间和精力都有限。很多孩子因为父母离开而出现成绩下滑的现象。缺乏家长的辅导和监督,不少孩子对学习失去兴趣,放任自流,不服管教,经常成群结队的到处游荡,留恋于网吧、游戏机厅,荒废自己的学业。
(二)学校
学校是孩子主要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过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的匮乏使得教育的缺失不能得到有效弥补。
1.教学办学条件差,经费不足
农村学校的条件很差,很多基本设施都无法满足。教室和宿舍都十分残旧,冬天冷,夏天热。很多学校都没有足球场、排球场,没有完备的体育设施和场所。图书馆形同虚设,书籍存量很少,仅供教师们阅览。办学条件的不足使得孩子们不能得到很好的教育,其主要缘由还是经费不足,财政拨款有限,几乎每所学校都负债累累。
2.教师流动意愿强烈,影响教学质量
教师老龄化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或者骨干教师流向县级学校,以期望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和更好的福利待遇。由于代课教师的工资很低(调查数据为300元到400元),很多年轻教师选择外出打工,寻找更好的机会。唯有年纪大的教师流动性最差,占到教师总数的很大比例。教师的老龄化严重影响到教学质量。
3.学校以升学率为目标,政策制定不合理
农村的学校重视应试教育而轻视素质教育,制定了非常不合理的政策,取消音乐、体育、美术课,只剩下文化课,这是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
为了提高升学率,有一所中学在中考报名之前,初三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考试,制定一个分数线,过线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没有过线的学生则勒令退学,到学期末再颁发毕业证书。许多学生就此彻底离开了学校。
(三)政府
教学条件的落后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教育经费的不足,以及监管的不力,对此,政府有很大责任。
1.县乡财力有限,致使学校教育经费不足
自从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县、乡政府财权与事权之间的矛盾就突显出来。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有限,却承担着很多职责。义务教育投资成本大、见效慢,无法得到以追求政绩为目标的地方政府的青睐。
2.政府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不够
学校周边有不少网吧、游戏机厅。很多留守儿童因为缺乏管教,加上生活费由自己支配,频繁光顾甚至痴迷于这些场所,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地方政府并未对此从严治理,因为他们更偏好其中的经济利益(开网吧需要向有关部门疏通关系)。地方政府为自己争取了短期利益,毁害的却是年轻一代美好的未来。
二、政策建议
1.各级政府扩大财政支出中的教育经费支出
从教育效率的角度,教育经济学的有关研究已经显示,教育阶段越低,教育的社会效益越高。199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研究报告称,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是“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占全国公共教育支出的比例偏低,同时义务教育财政资源的分布不均匀,向城市倾斜严重。
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十分严重,教育经费不足问题则更加严峻。农村教育经费不应该由县乡财政负责,中央、省级财政应该向农村教育进行专项拨款补贴,完善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缓解农村中小学的经费压力。
2.学校应该努力改善教育条件
学校是学生获得知识、接受教育的场所,而不应该发展成为竞争升学率的赛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促进学校重视素质教育。学校应该增加教师培训的机会,保证教师及时学习新的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对于留守儿童,学校应该特殊关照,提供良好的宿舍和食堂,分配生活辅导老师,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另外,开通教师——监护人、教师——家长热线,增加学校和家长、监护人之间的沟通,以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三方共同努力,共同教育。
3.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增加教育机会、就业机会
政府应该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专门以考不上高中的广大中学生为培训对象,让他们接受更多的教育,学习一技之长。这类专业技术人员在以后进城务工会有更多机会。另外,他们也可以留在当地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城市化建设。
4.促进户籍制度改革,方便农民工子弟进城上学
现存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公平的待遇。目前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条件十分有限,师资力量严重不足。而由于户籍的问题,对于大量师资完备、条件优异的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女不能享受同等的待遇。要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应逐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进城上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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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温铁军。分三个层次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J].
[5]杨东平。发展教育需先弥补短板[J].中国改革,2008,(1).
留守儿童论文【第三篇】
本次研究将社会支持划分为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三个维度,对杨花村106名留守儿童展开了实际调查。
(一)经济支持本研究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与支出两方面
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上的收入主要还是依靠父母的供养。在支出结构图上显示,在日常生活与学习方面的支出占据了总支出的87%。根据调查显示,当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上有困难,需要得到帮助时,98%的农村留守儿童会选择向父母求助。然而,有些父母的经济支持功能却严重不足,一旦父母在某一时期未能按时获得经济收益,农村留守儿童的经济支持便会出现危机。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消费水平处在比较低的层次,他们的生活支出大多是商品性消费,即包括购买食物、衣物等基本用品,但是部分儿童会进行娱乐性消费,例如去网吧上网、添置娱乐设备、外出游玩等。
(二)生活照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
家庭一直是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照料支持的主体,而农村留守儿童在需要照料时期,由于父母的外出导致家庭作为照料主体的缺位现象。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由祖辈照料甚至同辈照料的比重相当大,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患病时,只要不是大问题,他们都选择自己照顾自己或让照料者(如祖辈)照顾,而父母支持是农村留守儿童生病时最想获得的支持。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照料支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父母支持严重缺位。作为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儿童需要时父母有责任给予其最全面的照料。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父母支持的严重缺位,造成了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起居上只能自我照顾。其二是与同辈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照料支持严重不足。农村留守儿童中有部分是与同辈居住的。他们生活遇到的困难更多,身边既没有父母的支持也没有祖辈的照顾。他们自身尚未能照顾好自己,便要开始承担起照顾另一半的责任,生活照料严重不足,身心压力大。农村留守儿童生病时的主要支持和主观希望谁提供支持
(三)精神慰藉
精神慰藉,也称为精神赡养指的是关心和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上、精神上的需求,并通过一些途径去满足其需求。本研究根据当地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闲暇方式调查问卷》与《农村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调查问卷》,从日常闲暇方式与主观幸福感两个维度对当地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慰藉支持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休闲活动单一与精神慰藉支持严重缺位。首先,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交往十分有限,其休闲娱乐基本采取在家看电视、上网玩电脑等方式。笔者在走访中发现,该地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设施、设备和娱乐场所比较缺少,仅有一所小型图书室(在建,暂未开放)与一个文化广场(带篮球架,但属于村民公共设施,许多成年人也在此运动)。其次,农村留守儿童主观意识上十分期待亲情交流与家庭温暖。特别是处于幼龄期的农村留守儿童,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更凸显,对父母的情感依赖也更强。
二、建议与对策
(一)以社会温情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
在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可以把握撤乡并镇、教育资源整合等有利时机,利用闲置资源,根据当地的留守儿童的情况,成立大小适中的“留守儿童成长大本营”、“留守儿童监护人指导站”等公益机构,全面、细致地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展开摸底登记。“留守儿童监护人指导站”要定期给家长传授关于孩子的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知识,或利用留守儿童父母返乡之际面授,或利用写信、网络等多种形式。政府组织牵头整合本地高素质离退休人员,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家成长顾问”智囊团,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针对性地帮助与指导。
(二)“家长学校”强化家长的教育责任意识
接受义务教育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与权利,以此为契机,各级农村学校可以建立“家校合作”的教学管理模式,通过电话、信件等各种形式,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网络平台,随时与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向其传授教育方法,引导家长关注儿童心理,关心儿童身心健康。与此同时,还可以建立“一对一”责任机制,明确各位家长的责任,实施“奖惩并举”的管理措施,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责任意识。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
留守儿童权益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国家、政府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均应提供相应的福利补贴与救助。目前在我国沿海等发达地区,已经初步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其他保障方式为辅助的相对完整的社保体系。而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力度十分薄弱。农村留守儿童的贫困现象十分普遍,然而能享受到社保体系提供的经济支持的却只是其中的小部分。截至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保障规定。少数能够获取社会保障自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是因为他们不只是农村留守儿童,更是残疾、贫困等符合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四)出台相关惠民政策鼓励外流人员回乡就业收入是影响
青壮年劳动力流向的主要原因。在社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青年打工返乡后可以利用他们在外赚的钱,投资创业,使货币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以本次调研目的地浏阳杨花村为例,浏阳杨花村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烟花产业发达,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外流的青壮年返回家乡,在为家乡的建设奉献自己力量的同时,也减少了一定程度上的“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再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如果父母同时外出,农村留守儿童所受到的影响大大高于父母一方者,假定父母必须要外出工作,建议孩子已经上学的家长相互商量留下一位在家监护孩子,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孩子的亲情和家庭教育的缺少。
留守儿童论文【第四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大批农村人口纷纷离开土地涌向城市,选择进城务工的生存发展道路。这种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打破了长期稳定不变的家庭结构,导致父母与子女长期分离,农村出现了大批留守儿童。对这些孩子如何施以恰当的教育,让他们健康成长,成为教育研究领域中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因素思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爱留守少年儿童,最根本的就是要保障留守少年儿童充分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和发展权,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教育问题,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研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全国妇联日前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的比例达%。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也是一个需要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的群体。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经济条件,为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和可能性,但是从总体上看,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角色的长时间缺位,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完整的家庭教育和监管,致使他们在学习、生活、情感、教育等方面产生诸多问题。
(一)亲情关怀缺失
家庭成员经常性缺位导致的亲情关怀缺失,是留守儿童面临的最大无奈,也是留守儿童各种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多数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一起生活,他们长期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中,不能像其他儿童那样拥有父母的呵护,得到应有的亲情关怀。这种长久的亲情隔离导致很多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疏远,有些子女不愿张口叫其父母,有些甚至还对父母充满了怨恨。
(二)心理问题骤增
由于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和父母相处、交流的机会,很多留守儿童没有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接触较少或不愿意接触。他们常常表现出情感冷漠、行为孤僻、悲观消极、不善于表达等自闭倾向,存在不同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问题,有的自卑懦弱、多疑敏感,有的性格怪异、暴躁叛逆,有的忧郁焦虑、自暴自弃,严重的甚至有轻生倾向。长此以往,这些儿童将很难树立正常的自我价值观。
(三)学习兴趣减低
由于家庭监管的缺失和学校教育的疏忽,多数留守儿童学习较为困难。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他们有的经常课堂违纪,有的撒谎逃学,有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对于学校和学习的兴趣大大减低,个别留守儿童甚至对学校和学习产生抵触情绪,学习成绩下滑较为明显,辍学现象比较严重。
(四)道德意识淡漠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在情感上得不到足够的关心,在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上也难以得到父母的引导和帮助,缺乏道德养成教育和纪律约束,容易偏离主流的道德价值观。一些留守儿童出现了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偏差,养成了自私自利、好逸恶劳、乱花钱、摆阔气等陋习,有的还染上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嗜好,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五)安全问题频出
部分留守儿童因年龄太小,父母又不在身边,缺乏约束和监管,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在生活中,有的留守儿童患病得不到及时医治,由溺水、触电、斗殴等引起的意外伤亡事件也屡屡出现。同时,留守儿童还是不法分子侵害的主要目标,特别是留守女童受到侵害的风险更大,近年来留守儿童被拐卖、拐骗、猥亵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社会转型的产物和结果,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带来的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农村基础教育的现存问题交织在一起。这些问题的形成,既有制度性因素,也有政策性因素;既有学校教育的因素,也有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因素;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需要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下认真分析研究。
(一)社会因素
政策性壁垒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因素。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城乡二元制结构是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最大障碍,也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政策性壁垒。由城乡二元制结构衍生的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不仅人为形成了城市人与农村人的界限,也加剧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分化。这种现阶段难以跨越的城乡鸿沟和羁绊,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员的自由流动和发展,也对城乡教育产生着重大影响,由此产生的中考、高考户籍地考试制度等一系列限制性政策,使得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子女不得不在户籍地学习生活。
在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想影响下,一些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关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没有建立外出务工家庭的专门档案,也没有对农村留守儿童做过任何详细统计,更没有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这些因素导致了目前个别地方政府的教育责任缺位。
(二)家庭因素
健全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其他抚养者,其中绝大多数是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一部分是其他的亲戚。这些老人一般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文化程度偏低,加上老年人大多对孙辈较为溺爱,对孩子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对其顽劣行径舍不得严加管教。其他亲戚因为留守儿童不是自己的孩子,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放任自流,对留守儿童监管不力甚至根本不管。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寄宿在亲戚家中,很难产生归属感,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也容易和亲戚家年纪相近的孩子产生矛盾。这种溺爱或放纵性的家庭环境,使得留守儿童几乎生活在无限制、无约束的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他们自私任性、霸道蛮横等极端性格。
家长观念的偏差也是影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因素。一些家长认为让孩子读书,还不如早打工、早赚钱,不上学可以省很多钱、不上学还可以挣很多钱,这种观念无形中降低了对孩子学习上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进步。部分外出父母因无法长期照顾、陪伴孩子,于是更多地采用物质的方式进行补偿,用金钱弥补愧疚,使得留守孩子手中零花钱过多。处在这个年龄的儿童,生理和心理都还很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现象的影响,手里过多的零花钱往往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不良习气,极易使孩子形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这种监管不力和畸形补偿,对孩子的人格发展、道德发展和个体社会化都会带来负面影响。(三)学校因素
目前,在很多农村地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设施较为简陋、师资力量薄弱、合格师资紧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农村中小学除了讲授文化课的智育教师之外,思想品德教育、美术、音乐、英语、体育等方面的教师比较缺乏,基本没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不能为学生尤其是留守学生提供更悉心的关怀和照顾。同时,由于农村教师教学负担过重,一些教师几乎没有与学生的课外交流和谈心活动。这种缺少特殊性、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对策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由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是社会转型中的成本和代价,这个成本和代价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同时提供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一)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力度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使留守儿童享有和其他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健康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社会协调机构、法制服务机构应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律环境。
(二)强化政府职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投资环境,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机会,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质量的差距。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分割体制,逐步弱化或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体制,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促进城乡居民之间的合理均衡流动。凸显政府的教育责任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促进城乡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变不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
(三)加强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学校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校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做到“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法制观念,促进留守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应着眼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着眼于学生的长远进步,适应社会发展规律,遵循留守儿童学生学习成长规律,深入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心理、生理、学习和生活状况,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学校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学习培训班或其他形式的专题讲座,加强对教育者或监护人的培训,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监护人的水平。要建立齐抓共管、师生参与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探索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进行有效的指导。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留守儿童监护人情况、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四)强化家庭教育功能,营造温馨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