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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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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一篇】

为促进六角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年度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社区建立教育领导小组,社区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社区文化教育专干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以市民学校为主体,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社区、企业的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4、辖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5、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6、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7、社区教育各单位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8、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社区、单位、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三、工作联系制度。

1、社教专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单位、企业分管社教的干事例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2、社教专干每年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书面总结一次。

四、文档管理制度。

1、认真填写《大事记》,做好重要会议、各类教育活动的详细记录。

2、平时做到收发文件有记录,借阅文件及时归还。

3、各类资料由社教专干分类管理。

五、社会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六、研讨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社教干事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交流社区教育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区的人力资源,每年召开一次社教研讨会。

七、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整合和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开放。

2、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3、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4、由社区教育专干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八、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九、表彰激励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督促指导,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二、自觉增强从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钻研远程教育专业技术,提高从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水平。

三、负责接收、存储教学课件,每周开机三天以上,及时下载课件,进行整理、分类,并按培训计划向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资料。

四、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合理安排集中和分散学习时间,维持学习纪律,维护学习环境。

五、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手册》,如实记录学习培训情况,及时了解学习需求,每季填写“信息反馈记录”,向上级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报教育效果和学习建议。

六、做好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四防”(即防震、防潮、防火、防盗)、“三不准”(即不准转借、不准登陆非法网站、不准用计算机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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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二篇】

一、牢固树立为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在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热爱本职工作,待人处事态度温和谦逊,任劳任怨,严格执行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三、日常工作要求:

1、熟悉各科文字、符号、图例等,字迹端正清楚,字体规范,力求准确无误。

2、卷面、文稿等格式合理,布局美观、整洁,符合规定要求。

3、对打印、复印的文件、试卷名称、内容、份数等做好登记。

4、按时完成打印任务,对学校、教师交代的急件,应合理安排好时间予以先行完成。

5、对临近兄弟单位以及基层学校教师交付的资料复印,在量较少(复印数10张以下)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予以复印,但要做好登记工作;如复印量较大(超过10张),需征求直管理领导的意见;对于复印量特别大(复印数30张以上)的,在征求直管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收取工本费(8开纸每张元,16开和a4纸每张元)。

6、协助学校的其他工作。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保密材料要安全保存不得泄露,及时处理。一般原稿要妥善保管。

五、对纸张的进出做好登记入册。注意精打细算,节约纸张,减少浪费。

六、负责工作室的财产保管,爱惜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有关设备,了解其性能,学会简单的保养与维修。

七、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学术讲座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质量。

八、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做无关的事。

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三篇】

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团队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员工激励机制的建立、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以及有效的管理评估这五个方面,展开探讨,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员工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人员教育管理,可以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只有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实施人员教育管理的关键。人员培训计划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兴趣,灵活运用各种培训形式和方法,使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培训计划还应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建立,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长期影响力。

再次,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是推动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员工激励机制是指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投入程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和培训,主动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激励机制应注重奖励和惩罚的结合,注重激励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员工能够感受到自己努力工作所带来的回报和成就感,从而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此外,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也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团队沟通是团队协作和协调的基础,能够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在团队沟通中,应注重沟通方式的选择和沟通内容的准确性,做到信息的传递明确和共识的形成。此外,还应注重倾听和理解的能力,通过有效的沟通,解决团队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有效的管理评估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保障。管理评估是指通过对人员教育管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在管理评估中,应注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注重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管理评估还应注重行动和反思的结合,通过评估结果反馈给员工和管理者,推动管理的改进和提升,形成良好的管理闭环。

综上所述,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员工激励机制、促进团队沟通和建立有效管理评估,可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提升人员教育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篇】

3.负责全国代理商、加盟店的退、换货工作与跟踪服务;。

4.建立顾客档案,根据顾客的情况制定适合顾客的各种解决方案;。

5.负责货品物流的跟进工作;。

6.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客户,接待客户的各种投诉工作;。

7.记录客户咨询和投诉并有技巧地解答,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8.有目的和主动地跟进客户,并做动态记录,完善客户档案;。

9.传达公司总部的命令和信息至全国代理商、加盟店;。

10.衔接物流部(如确认的发货、订单等);。

11.完成公司总部下达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接待。

13.规范接听电话,做好日工作记录,认真填写《客户服务部工作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术、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出自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赃、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对主要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开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校外教育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关心、支持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贡献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望能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学、放学等高峰期进行巡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协调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新毛小学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2.配合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队的活动,搞好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

4.当好学校的参谋,为学校制订教育计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5.校外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一至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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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六篇】

1、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管理制度《商场采购工作职责》。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遵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卫生许可证等。

3、凭中心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单购物,外出采购必须双人同行,一人不外出采购;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按批发价进货,杜绝电话采购,人情采购等现象;负责公布各类食品商场价和进货价,接受师生监督。

4、采购大宗物品和早点类食品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认定的厂商处购买。采购食品要做好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等登记工作,“三无”食品一律不得购买。

5、采购蔬菜应到经膳食中心审核后指定的商场按批发价进货,采购蔬菜必须新鲜、无毒。

6、采购要一看、二摸、三闻、四复秤。杜绝采购劣质、变质、高价食品的现象。

7、回单位后二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管理人员)复秤并详细记载、签单,无采购员、保管员、卫生监督员和轮值人员签字认可,中心负责人就拒绝签验购物发票,财务人员就拒绝入帐。

8、及时和会计结清帐目,不得拖欠客户货款,所欠客户货款谁经谁负责结清。

9、采购过程中如有营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除按实赔偿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0、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禁止带客户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加强食堂安全戒备和防范。

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七篇】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建议。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指挥、监督和协调。

4.负责向全校师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

5.若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校长负责《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起动和实施。

6.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安排、筹措。

7.负责安全事故的上报决策。

8.负责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表彰。

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八篇】

十一、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远程教育管-理-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

二、认真落实播放收看工作计划,并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组织教材,确保播放收看工作顺利进行。

四、每次播放,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对学习内容进行讨论,加深理解,消化吸收,广泛收集党员对播放收看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可发放意见收集表或问卷调查表等,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加强对播放设备的管理,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程序,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雷击等防护工作。

六、要对远程教育及相关设备进行认真清点登记,保证设备做到专用,不得外借,更不能占为己有。

七、协助上级站和远程办开展好远程教育的其它相关工作。

八、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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