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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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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一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 黄金湘 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 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作,具体职责如下: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二篇】

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可见,目前安全管理的重点是落实责任问题,从综合安全管理的角度来讲,全国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也不是员工个人,而是企业全体人员!那么企业负责人如何才能将责任切实、科学、有效地落实到内部员工身上呢?既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是生产过程中每个职工,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应做好安全责任分工落实,落实好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班组长和员工等各层级责任,那么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将处于一种什么地位才更合理准确呢?从杜邦公司的管理经验中,我们得到的答案是: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安全业务的指导与协调,制度文化的监督与落实。有人说,杜邦是美国企业,企业财大气粗,职工素质高,好管理,中国国情不同,不能照搬借鉴!

殊不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全世界的人性是相通的,安全的需求仅仅高于生理需求,都属于温饱阶段,职工对安全的需求处于最底层,学习杜邦安全管理模式,不必学其外在形式,重点是要抓住其思想精髓,利用它的管理思路,加以借鉴。杜邦在深圳工厂的成功管理便是其管理思路适应中国国情的证据。

安全管理人员在职责定位—领导者的助手,有观点认为,推行杜邦安全管理模式,人人都抓好了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就没什么事可做了,其实不然,各层级业务人员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是需要指导的,特别是业务高层人员,他们对安全的理解决定了企业安全管理的高度,杜邦公司对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的作用是这样描述的:

专职安全人员应该是各作业区技术、经验、安全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

专职安全人员的责任是提供各种安全咨询,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是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而不是安全工作的指挥者和管理者。”

半年前刚刚被提升为杜邦深圳厂厂长的赖文华接受记者采访说,对于杜邦来说,安全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延伸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当中。

所以说,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必须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全部职工,树立安全理念与文化,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进行,让有安全知识、有业务能力、有管理经验的人才来做安全,只有这样,对安全部门重新定位,发挥其指导监督作用,而不是仅仅硬性指派任务,让安全部门唱独角戏,才能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层级员工是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方向领航与指导者,是监督者,是拨动安全生产这一千斤重任的四两核心灵魂!

参考文献。

[2]王心丹,谢安敬,谢恩会.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职责定位与手段[j].城乡建设,20xx,(29):85.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三篇】

3、负责总部的接待、订餐、订机票、订酒店票等工作;。

4、负责总部的快递收发、书籍、图纸的订阅分发;。

5、负责总部、项目部各种行政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

6、负责会议通知、会议相关组织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四篇】

1.对学校不同班级学生数要清楚,做好不同年龄段的预防接种工作。

2.接种前做好疫苗和器材准备工作,接种后有登记。

3.配合校医在不同季节进行不同疾病的防病知识宣传。

4.对学校保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五篇】

二、认真管理所负责教室的一切财物,不得私自将公用财物挪为己用或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责成有关人员按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三、电教设备摆放要做陈列有序、整洁明了,防磁、防湿、防尘、防高温。

四、经常检查电教器材配件是否完整,定期检查更换易损零部件,确保性能良好,运行正常,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工作,以帐对物。若发现短少,要查明原因,请示领导,按章处理。

六、要协助课任教师上好电教课,保证教学效果。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六篇】

现场材料员是一名受项目经理委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担任的工程项目材料员负责人,是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材料管理的管理人员。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调动材料员的积极性,做到责、权、利分明,其签订的岗位责任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材料规范、标准、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严禁采购、保管、使用淘汰的`材料。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材料预算的需求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3、熟悉图纸和识别建材性质、质量好坏,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等做到心中有数,购买材料前应货比三家、货真价时,应按计划和进度同步跟上。

4、对所购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负责材料保管组织安排工作,不得应保管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安事故,否则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负责向资料员提供材料的质保资料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6、负责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做到分类保管,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专设隔离存放,严格进出料管理,建立材料台帐。

7、负责组织仓库管理,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

8、完成项目执行经理及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七篇】

1、目标规划和科学决策“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可见计划、决策是工作成败的关键。

2、制定规范和组织协调建立合理而有效的组织机构,制定各种全局性的管理制度,协调好内部各种人员的关系,保证目标规划的实现,是管理者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3、选才用人和放权任何一个管理者的思想、意图都需要下属去贯彻执行,管理者不一定处处比自己的下属高明。而管理者的工作要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必须善于选才用人。古今中外大凡有远见者都很注重举贤、用贤和育贤。

幼儿园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内容【第八篇】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园长保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负责管理园所内的卫生保 健工作。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5、负责幼儿园的营养膳食管理,制定带量食谱,进行营养计算。

9、督促检查园内的安全卫生。

保健老师工作职责

4、做好儿童的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工作。

8、负责检查园所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了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

9、填写各项健康记录表格,积累资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

保育教师工作职责

6、妥善保管好本班使用的各种物品,负责班级幼儿的饮水工作。

7、对幼儿态度和蔼、动作轻柔,注意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不随便使用幼儿物品 8、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育工作质量。

炊事人员工作职责

10、幼儿进餐时,可去班上观察幼儿的进食状况,以便合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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