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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工作的建议范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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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第一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急剧增加,也对信访举报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依纪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通过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的全面梳理,深入剖析,我们探索性地提出了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思路和做法,期能与同行进行交流。

一、信访举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一)“任务”的加重化。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从信访反映中筛选提供案件线索,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维护社会稳定逐渐成为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另一项主要任务,信访举报部门承担了越来越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要处理或参与处理大量的业务外信访问题,包括为数不少的集体访、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批转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二)“内容”的复杂化。从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内容看,除反映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企业改制破产、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计划生育以及农村“两委”换届等问题。

(三)“形式”的多样化。信访举报除传统形式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同时,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

(四)“认识”的崇上化。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份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此外,信访人为达到其诉求目的,采取一信多投方式(上下级之间、各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进行信访,给信访举报工作增大了压力,人为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二、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根本问题”是利益。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信访问题大多是利益之争;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工作需求;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信访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信访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信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二)“处置不力”在热点。社会热点问题的增多和处置不到位诱发了许多矛盾,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比如,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虽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心理失衡”现多样。部分群众因循守旧,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心态失衡,对两极分化不满情绪增大;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部分群众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接待部门和接待领导之间缺少协调,答复不一,导致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乘机钻空子,抓住“把柄”,形成上访老户;有极少数上访者向党委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过分要求,当这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四)“自身缺失”成诱因。突出表现在:有些领导和信访工作者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信访办理不及时。有的在调查信访问题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久拖不决,严重超时,引发继续信访;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调查方式不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办理宗旨不明确。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有的部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提,回避事实真相,在文字材料上玩游戏。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来的信访举报数量、反映问题对象、性质等的统计分析,突出信访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地震涉灾信访量占据很大比例。主要反映救灾物资补贴发放不民主、不公开,一些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将农房维修加固资金用来抵扣农户的往来款或公路集资款,或用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部分受灾农户未能享受到农房重建补助,心有不满和怨气;二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量有上升趋势。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社保基金、农村低保、村级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资源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主要以村组干部为主;三是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占较大比重。反映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规经商、与民争利、不廉洁的问题表现突出,主要为乡镇“一把手”和县级部门正、副局长,其中国土、交通、水利、建设等有工程项目的部门和教育、卫生系统个别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是群众信访的重点;四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反映部分行政机关,主要是国土、交通、建设、工商、运管、社保、民政、公安等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或不依法履行职责。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第二篇】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维护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而带来的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执政形象和执政根基的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预防。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要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的苗头和隐患。五是要健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村、社区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更新工作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干部的提醒、警示。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好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回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牢记宗旨,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学习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建议上级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基层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处理信访举报的科技化水平;对信访举报办理时限进行科学规范,比如书记、市长信箱的督办件,有的反映的问题量大而复杂,调查处理需要一定过程,在规定的10天内是难以或无法完成的,需要上级机关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第三篇】

长期以来,信访制度在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解决缺乏公平公正事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和人群的工作,信访工作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社会是否稳定。因此,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信访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1、提高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由于个别地方、部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对信访人员反应的问题互相推诿,信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复访、缠访、越级上访等现象愈加严峻。因此,要重点强化各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意识。

2、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通过建立信访工作预测防范机制,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强化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把工作重点放在最基层,在农村、企业配备信访信息员,及时反馈信访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范预案。

3、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的效率。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的第一次来访,对信访案件彻底调查,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一次性解决信访案件,不留后遗症。

4、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针对一些信访积案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信访问题,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建立多方位联络处理体系,落实具体负责人,多方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5、主动了解信访处理结果,进一步巩固处理结果。积极对处理的一些信访问题进行下访、出门接访是减少复访、缠访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到乡镇、农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可以缓解基层信访压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信访处理结果。

6、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治标先治本的基本原则。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级干部要接受人民的的监督,从而规范各级干部行政行为。

7、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提高政策水平,办事要以法办理,不可乱表态和讲私情,更要杜绝为保“一方平安”,就不管信访人员有理无理,只要保证不再向上级信访,就放弃原则。这样一来,别有用心的人就会造谣煽动、组织上访活动,以实现不正当目的。如此下去,其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相当恶劣,对于恶意上访者,应掌握原则加以利导和阻止,不纵容、不让步。对制造事端、不听劝说的无理取闹行为,应严厉惩处,以维护信访工作的威信,让老百姓知道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应大局为重,为打击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而起到积极作用。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第四篇】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但由于信访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公民信访不信法的“信访怪圈”、依法治访手段缺乏等原因,造成基层信访工作运行现状不容乐观、一直处于被动应付、工作效率不高的状况。

主要问题:

一是信访人不懂政策、不理解政策,导致缠访和重复访。从来信来访当中可以看出,不少信访人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了解,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盲目上访,明事理的人通过反复解释后息访,而不讲道理的人就继续缠访和重复访。

二是信访人的诉求太高,根据政策又解决不了而上访。有的是因为房屋拆迁补偿没达到自己的要求而上访,也有的是想享受低保待遇没享受到而上访,还有的是想解决工作生活问题,但现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解决不了而上访。

三是个别上访群众存在认识误区、思想观念不正确而缠访。一些上访群众在利益面前心态失衡,总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听不进接访人员政策解释,认为以上压下,才能解决问题,甚至认为信访“包治百病”,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于是就不断缠访或越级上访。

为此,特作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体制机制。要高度重视基层信访工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抓,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安排调处,重大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直接指导督办,切实保证办理质量,并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把信访办理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相结合,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微信群、qq群、宣传栏、板报和在城乡主干道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重点宣传解读关于信访人权利义务和依法上访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理性依法反映诉求、增强遵章守规、依法信访的自觉性,引导信访群众按规定逐级信访,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的良好信访氛围。

三是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面对不同层次的来访群众,坚持文明用语,尊重服务对象,耐心细致解释,对待不同信访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不论是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是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都要全心全意地为民解忧,能办的事情,尽量办好,办不到的事情,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老百姓就没有怨言,他们没有怨言,就不会到处上访。

四是带着感情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对待上访群众必须要有浓厚的感情,坚持做到“三心”。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无论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耐心地做好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就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群众看到我们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具体努力。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信访人的角度想问题,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即使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可以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要坚持以人为本、有访必接的要求,要善于分析问题,把握事态。既要解决上访者的思想问题,更要解决上访者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以真诚的服务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人,最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信访工作的建议【第五篇】

1信访主体和反映的问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过去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单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隐患和固有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信访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牵涉到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集中供热改造、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改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非法集资诈骗等问题,涉及人群多,牵涉面大,复杂性强,解决起来困难重重,而这里面又以求决类信访最多,诉讼类次之,批评建议类最少。除此之外,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在信访范畴内,涉法涉诉类案件比重很大,通过信访渠道很难依法依规解决,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信访方式中集体访、越级访比重明显增大

一方面,很多群众互相串联到各级政府上访,人数众多、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对接待人员的解释和疏导教育置之不理、不听劝阻,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同时,不同诉求群体也串联造势,利用短信、网络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络,网上策划煽动,网下聚集行动,给解决处理问题增加了难度,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上访群众不能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逐级有序上访,而是动辄就到国家信访局或有关机关反映问题,通过进京非正常上访给基层部门施加压力,以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信访诉求呈现出上升化、无理化的趋势

在当前的很多群众信访案件中,合理性诉求和不合理性诉求掺杂在一起,个人权益诉求和经济诉求相互交织,不同问题诉求集中表达,这些都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极大地困难。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一些信访案件,信访人之间互相攀比,对补偿金额的诉求不断上升,甚至个别信访人完全脱离实际情况,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动辄要求补偿几百万甚至更高的金额,对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不认可,并通过不断越级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4信访案件结案率和息诉罢访率较低

在实际情况中,很大一部分信访案件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范畴,虽然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问题从信访范畴剥离出来,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解决,但很多上访群众仍然坚持不断上访,要求信访部门解决,很难彻底结案和息诉罢访。同时,“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案件越来越多,在现行的属地管理制度下,信访事项的解决主体和责任主体往往不统一,案件得到彻底化解的难度较大。除此之外,目前信访案件息诉罢访要求信访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而在现实情况中信访人往往不愿签订,害怕签订后对自己不利;即使有些信访人签订了承诺书,仍然会因为同一信访问题重复上访,息诉罢访承诺书没能发挥很好的制约效力。

5职业化信访趋势逐步显现

职业信访人现象成为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一个新问题,他们基本上都是缠访闹访的老户,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了问题、尝到了甜头,一旦再遇到其他问题仍会继续选择通过信访甚至非正常信访的方式解决,还有极个别人没有问题创造问题上访,每逢全国党代会、“两会”等政治敏感时期便蠢蠢欲动,将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作为筹码与地方政府谈判,索要物质回报,以求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诉求。还有一些信访者宁愿选择信访,也不愿自食其力,把信访作为维持生计的手段,总希望通过要挟政府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

6个案示范效应愈发严重

在调研中还发现有许多非正常信访个案被基层群众所熟知,一些群众通过非正常信访渠道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况经过群众的口口相传,使一些利益受到侵害的群众甚至一些生活较困难的群众,都纷纷仿效选择非正常信访方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个别信访人由于常年信访,具有丰富的经验,很多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前辈”,主动向其讨教经验,请他为自己出谋划策。总而言之,这种通过非正常信访方式获得成功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群众进行信访的积极性和热情,这不仅导致信访人数不断增加,还使得非正常信访行为愈演愈烈,更促使基层信访机构不得不加大投入来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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