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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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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1信访主体和反映的问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过去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单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隐患和固有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信访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牵涉到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集中供热改造、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改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非法集资诈骗等问题,涉及人群多,牵涉面大,复杂性强,解决起来困难重重,而这里面又以求决类信访最多,诉讼类次之,批评建议类最少。除此之外,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在信访范畴内,涉法涉诉类案件比重很大,通过信访渠道很难依法依规解决,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信访方式中集体访、越级访比重明显增大

一方面,很多群众互相串联到各级政府上访,人数众多、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对接待人员的解释和疏导教育置之不理、不听劝阻,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同时,不同诉求群体也串联造势,利用短信、网络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络,网上策划煽动,网下聚集行动,给解决处理问题增加了难度,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上访群众不能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逐级有序上访,而是动辄就到国家信访局或有关机关反映问题,通过进京非正常上访给基层部门施加压力,以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信访诉求呈现出上升化、无理化的趋势

在当前的很多群众信访案件中,合理性诉求和不合理性诉求掺杂在一起,个人权益诉求和经济诉求相互交织,不同问题诉求集中表达,这些都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极大地困难。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一些信访案件,信访人之间互相攀比,对补偿金额的诉求不断上升,甚至个别信访人完全脱离实际情况,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动辄要求补偿几百万甚至更高的金额,对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不认可,并通过不断越级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4信访案件结案率和息诉罢访率较低

在实际情况中,很大一部分信访案件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范畴,虽然201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诉访分离,将涉法涉诉问题从信访范畴剥离出来,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解决,但很多上访群众仍然坚持不断上访,要求信访部门解决,很难彻底结案和息诉罢访。同时,“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案件越来越多,在现行的属地管理制度下,信访事项的解决主体和责任主体往往不统一,案件得到彻底化解的难度较大。除此之外,目前信访案件息诉罢访要求信访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而在现实情况中信访人往往不愿签订,害怕签订后对自己不利;即使有些信访人签订了承诺书,仍然会因为同一信访问题重复上访,息诉罢访承诺书没能发挥很好的制约效力。

5职业化信访趋势逐步显现

职业信访人现象成为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一个新问题,他们基本上都是缠访闹访的老户,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了问题、尝到了甜头,一旦再遇到其他问题仍会继续选择通过信访甚至非正常信访的方式解决,还有极个别人没有问题创造问题上访,每逢全国党代会、“两会”等政治敏感时期便蠢蠢欲动,将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作为筹码与地方政府谈判,索要物质回报,以求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诉求。还有一些信访者宁愿选择信访,也不愿自食其力,把信访作为维持生计的手段,总希望通过要挟政府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

6个案示范效应愈发严重

在调研中还发现有许多非正常信访个案被基层群众所熟知,一些群众通过非正常信访渠道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况经过群众的口口相传,使一些利益受到侵害的群众甚至一些生活较困难的群众,都纷纷仿效选择非正常信访方式,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个别信访人由于常年信访,具有丰富的经验,很多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前辈”,主动向其讨教经验,请他为自己出谋划策。总而言之,这种通过非正常信访方式获得成功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群众进行信访的积极性和热情,这不仅导致信访人数不断增加,还使得非正常信访行为愈演愈烈,更促使基层信访机构不得不加大投入来解决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维护稳定的任务。信访举报工作在完成反映信访情况、解决信访问题两项主要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而带来的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执政形象和执政根基的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如此,信访举报工作才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也只有明确了这一方向,才能从容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预防。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要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的苗头和隐患。五是要健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村、社区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更新工作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干部的提醒、警示。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好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回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牢记宗旨,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学习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建议上级采取多种形式对县级基层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在上下级部门之间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处理信访举报的科技化水平;对信访举报办理时限进行科学规范,比如书记、市长信箱的督办件,有的反映的问题量大而复杂,调查处理需要一定过程,在规定的10天内是难以或无法完成的,需要上级机关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对浦东新区惠南镇和新场镇信访工作的现状调查

近年来,浦东新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班子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亲自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从浦东新区惠南镇和新场镇的情况看,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联名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各类信访积案逐步得到了化解,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新场镇连续七年保持“三个零上访”(无进京上访、无到市集访、无非正常上访)的实绩,2012年1—10月份的信访量为518件/1219人次。现已化解440件,化解率为85%。惠南镇2012年1—11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邮件、来访1097件,同比下降3%。来访603批198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和%,未出现到市、区集访件,各类信访件的办结率为100%。2012年惠南镇被评为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信访稳定工作优秀组织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浦东新区共有12个街道24个镇,基层街镇都设立了信访办,主要职责为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街道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街道领导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对本街道其他工作部门和居民区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一)当前浦东新区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是信访对象多元化。信访群众涉及各个领域,个体与群体并存。无理访、缠访等无序上访现象频频发生,扰乱了信访秩序。主要表现为:一是恶意上访屡劝不止,部分上访人不单纯为了反映和解决问题,而是企图扩大事端,给政府施加压力;二是越级上访较难控制,部分信访人“唯大唯上”,热衷于找上级部门、“大领导”;三是上访人的违法行为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很大容忍,事后未对其严肃依法追究,助长了无序上访的气焰。

第二,是信访内容复杂化。信访案件诉求出现多样化,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并存,同时还有一些合乎情理,但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内暂时无法解决的诉求。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不属地或化解主体交叉,且缺乏政策支撑的疑难复杂矛盾一时难以解决。

第三,是信访形式多样化。信访的规模、手段、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从书信、电话、走访到领导信箱、电子邮件等网络信访形式同时出现。正常上访与非正常上访并存。个别信访老户聚集上访的现象较突出。重复信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甚至无理访、缠访、闹访仍时有发生。

第四,是街镇基层信访矛盾集中化。主要集中在征地动迁、村队建制撤销、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经济问题等;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类矛盾,如:违法建筑拆除、市场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劳动社保、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矛盾等。

(二)浦东新区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之原因分析。第一,是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建房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日趋突出,这些问题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而群众要求解决的心情极为迫切,这两者的矛盾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一些人对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难以适应,形成攀比心态,对发展中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不断信访。同时,群众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信访人往往信“访”不信“法”,认为越到上面越管用、越是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越管用。有个别信访人干脆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法不责众”的心态,动不动就闹访、缠访和集体上访。

第二,是信访体制的缺陷。信访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有效手段曾发挥过较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这种司法架构外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已突显出诸多问题。实践中,在“花钱买平安”、“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因为有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工作量化考评以及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信访工作人员通常突破一定的政策规定来满足信访人的非份要求,从而达到息访的目的。用这种非法治化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容易使信访人无限滋长信访利益诉求,造成基层陷入不计行政成本地去做劝返接回稳控这一死循环。

第三,是信访部门职能不清。信访事项涉及方方面面众多部门。目前,除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机构,还有人大的信访机构、法院的申诉机构及公安专设的信访科室等。由于不同部门对同一信访事项介入力度与处理方式存在差别,很容易出现不同的信访结果,由此增加了各信访部门间矛盾,同时使信访人对信访部门产生不信任。信访的职能归属不清必然带来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而职能交叉意味着职能真空,谁都有权管的事谁都可以借口推脱。 第四,是信访干部激励机制未真正形成。由于信访工作的特点,信访干部在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职责同时,还要同时承受来自领导和群众的压力以及外界不理解信访工作的压力,常年没有公休日节假日,劳身又劳心。加之近年来,信访干部出口不畅,基层信访干部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不大。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工作,信访干部无法保持过硬的心理素质,部分信访干部缺乏工作热情,上进心不足。

第五,是信访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就个别部门而言,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作出决策部署前,没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忽略了群众的感受和心理承受能力。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引起群众不满,容易引发群众信访。就信访干部个人而言,一是深入做群众工作的理念不强。少数干部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信访干部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对群众不做必要的说服、疏导、解释工作,有的甚至纵容群众到上级反映问题。二是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信访工作者凭经验处置信访案件,忽视法律法规政策底线,认为“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而结果往往是化解一个,涌现一批。三是运用科学化手段处置矛盾不多。面对矛盾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基层干部在处置手段上少有创新性、甚少运用科学化理念处置信访矛盾。四是自身准备不足、认识不充分。当前有些上访人也在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中的漏洞,而部分基层信访干部往往还片面认为上访群众不懂法、只会瞎胡闹,造成工作的被动。

三、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思路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明确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完善信访工作效能评估体系和建立巡回接待制度,继续把信访工作各项指标作为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特别是基层党政正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与此同时,要加大疑难复杂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力度,深化领导包案制,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和“包协调处理、包督查督办、包教育稳控”的工作模式,构建“一把手重视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协管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亲自调查研判、亲自制定方案、亲自跟踪督办”贯串于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二)教育为先,稳控到位。要以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将宣传教育、规劝疏导融入信访接待、办理之中,消除群众对信访认识上的误区,引导涉法涉诉矛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执法以及诉讼等途径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对那些诉求不合理或漫天要价、反复信访、缠访、闹访的个案,在教育、疏导无果的情况下,启动信访核查终结程序,依法办事。对一些化解责任主体交叉、复杂及缺乏法规政策支撑,且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在解决信访人生活实际困难的同时,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落实稳控措施。

(三)控源治本,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以信访评估为核心的信访工作预防机制,坚持把信访评估贯穿于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的始终。二是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为原则,进一步完善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对一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小的成本予以化解。三是进一步依托“矛盾不出村(居)委”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基层信访接待站的作用,依靠信息员网络队伍,及时掌握信息,建立一套“情况一线掌握、初信初访一线解决、矛盾一线化解”的工作制度,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化解率。同时,逐步推行基层信访代理制,运用群众与基层接待员签订信访代理委托书等形式,由信访代理人代为反映、负责办理,实现被动接访向主动代理、过激信访向和谐信访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整合机构,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将信访、司法、综治等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并配备相应公职律师机构,形成统一完整的政府司法行政构架。公职律师没有利益关系的驱动,一般预先告之信访人诉讼风险,并多采取非诉和解、诉讼调解的工作方式,即使调解不成,对判决结果信访人也有心理准备,不致于事后采取极端行为。既有利于将大量信访问题引向法制化解决轨道,又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使得行政行为在法律上获得一定的保障而更具可行性和实效性,并有利于司法公正,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在实际工作中,信访渠道相对于法律渠道解决社会矛盾成本更低,为此,可以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除向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外,甚至可以减免诉讼费,把信访问题引导到正常的司法框架内解决。

(五)梳理制度,取长补短。鉴于“包案制”、“考核制”、“终结制”的利弊两重性,建议“取长补短”,一方面保留并发挥这些现行机制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对于消极的因素要采取措施予以抑制和消除。对于“包案制”,可以淡化“领导”概念,弱化“特效”作用,同时,适当减少区级以上主要领导的包案数。对于“考核制”,要更加合理地设置考核标准,不搞排名,但可实行“末位通报制”,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对于“终结制”,由于实际效果不是很好,故建议慎重为之,尤其在终结对象的选择上要突出“典型”和“铁案”因素。

(六)强化作风,打造队伍。强化作风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直面群众,信访干部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等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学习是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摆脱思维束缚、增强创新意识、破除“能力恐慌”,在学习中把握规律、掌握方法、提高认识、掌握技能。

(七)组织培养,调动积极性。信访部门是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和平台。要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的选拔、交流、提升和使用机制,确保进出有序和良性循环,使信访干部队伍的年龄、职务结构更加合理,知识、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形势。要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爱护每一个信访干部,加大信访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对表现突出的信访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始终保持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鉴于基层实际情况,建议年轻干部在信访平台锻炼时间不宜超过3-5年,应适时轮岗或提拔。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急剧增加,也对信访举报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依纪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通过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的全面梳理,深入剖析,我们探索性地提出了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思路和做法,期能与同行进行交流。

一、信访举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一)“任务”的加重化。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从信访反映中筛选提供案件线索,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维护社会稳定逐渐成为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另一项主要任务,信访举报部门承担了越来越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要处理或参与处理大量的业务外信访问题,包括为数不少的集体访、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批转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二)“内容”的复杂化。从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内容看,除反映贪污贿赂、廉洁自律等经济问题仍较为集中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热点问题,如城中村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企业改制破产、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计划生育以及农村“两委”换届等问题。

(三)“形式”的多样化。信访举报除传统形式上的写信、上访外,电话、上网反映问题的情况逐年增多。同时,由过去的单人信访发展到现在的联名信、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多种信访形式,越来越突出。

(四)“认识”的崇上化。有些信访人对基层组织不信任,对在基层解决问题持怀疑态度,总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批阅的信访件“震动”越大,份量才足,解决问题才快,因而人总往上跑,信总往上寄。此外,信访人为达到其诉求目的,采取一信多投方式(上下级之间、各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进行信访,给信访举报工作增大了压力,人为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二、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根本问题”是利益。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信访问题大多是利益之争;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工作需求;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信访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信访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信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二)“处置不力”在热点。社会热点问题的增多和处置不到位诱发了许多矛盾,当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比如,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虽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心理失衡”现多样。部分群众因循守旧,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心态失衡,对两极分化不满情绪增大;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部分群众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接待部门和接待领导之间缺少协调,答复不一,导致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乘机钻空子,抓住“把柄”,形成上访老户;有极少数上访者向党委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过分要求,当这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四)“自身缺失”成诱因。突出表现在:有些领导和信访工作者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信访办理不及时。有的在调查信访问题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久拖不决,严重超时,引发继续信访;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调查方式不妥,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办理宗旨不明确。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有的部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提,回避事实真相,在文字材料上玩游戏。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来的信访举报数量、反映问题对象、性质等的统计分析,突出信访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地震涉灾信访量占据很大比例。主要反映救灾物资补贴发放不民主、不公开,一些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将农房维修加固资金用来抵扣农户的往来款或公路集资款,或用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部分受灾农户未能享受到农房重建补助,心有不满和怨气;二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量有上升趋势。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社保基金、农村低保、村级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资源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主要以村组干部为主;三是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占较大比重。反映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规经商、与民争利、不廉洁的问题表现突出,主要为乡镇“一把手”和县级部门正、副局长,其中国土、交通、水利、建设等有工程项目的部门和教育、卫生系统个别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是群众信访的重点;四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反映部分行政机关,主要是国土、交通、建设、工商、运管、社保、民政、公安等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或不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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