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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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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篇】

为贯彻落教育系统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先进性教育的长效制度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理论学习制度。

一、成员组成:

成立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书记为学习组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适当时候吸收全体党员、年级组长、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学习内容:

中心组全体成员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带头学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还要重点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师德师风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二期课改、小班化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中解决一些具体工作问题。

三、学习形式:

中心组的学习采取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原著与学习辅导材料相结合,以学原著为主;学习理论和解决问题相结合,以解决问题为主。每年年初,确定学习组的主要学习内容和任务,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确立中心组学习主讲人制度。其余每周每人学习理论不少于1小时,及时写出心得体会文章。

四、成果体现:

按照“四个一”要求,每个成员有学习资料、有笔记,有课题。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年要写1篇有份量的学习心得,并在中心组学习或教工大会等范围内进行交流。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中办发〔20xx〕 9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为“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双一流”建设的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三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学习方法,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全面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党委领导班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两级组织。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全体校领导、党委常委组成。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原则上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学校执行。

第五条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由书记主持,如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书记委托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七条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考勤等。党委宣传部负责在每年年初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学校实际,起草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做好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安排,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整理学习档案。

第三章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 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 国家法律法规;

(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 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 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 有关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十) 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 集体学习研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采取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中心发言、集体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集体学习研讨前确定研讨主题,轮流安排 2-3 名中心组成员作主题发言,全体中心组成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力求每次研讨学习在中心组成员中形成广泛和普遍共识,并研究解决 1-2 个实际问题。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二) 个人自学。个人自学采取研读指定书目和学习参考资料的方式,并根据学校和本单位形势任务需要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自学。

(三) 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院系、深入师生,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校大兴学习之风。

第四章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十一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二条建立和执行档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要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重点发言有提纲,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党委宣传部和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学习情况通报,把本单位中心组的学习动态和主要成果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第十三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与请假制度。学校办公室负责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考勤工作,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由党组织负责人负责考勤。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组织负责人请假,事后应当及时进行补课。

第十四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做理论学习的表率。在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与材料,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发言。个人自学时要认真阅读、作好读书笔记。

第十五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 10 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第十六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平时自学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3 小时。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采取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对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其它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

理上下功夫,坚持以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为中心,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把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

第五条本制度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的基本依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依据本制度,组织开展好所辖范围内的理论学习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也可以扩大至全体中层干部。

第七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检查、督促、指导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任务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活动,组长因故不能出席,代行组长职责。

第八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由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部门人员协助

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党委宣传部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和有关资料;安排学习讨论,进行考勤等学习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讨论记录、材料归档及年度总结等工作。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完整详细。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九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教育理论、高教理论、教育管理、廉政教育等方面的知识。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条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具体包括:

(一)集体学习研讨。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式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积极参加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和论文,进行课题研究或编(著)书籍等,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近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

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神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校大兴学习之风。

第十二条明确学习时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一般每个月集中学习1次,特殊情况可增加学习次数,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制定学习计划。学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执行。

第十四条组织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研讨通知后,要预先自学有关理论,积极准备研讨交流。重点发言人要围绕专题学习内容,并结合本职工作,做好发言准备,保证发言质量。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还必须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

第十五条

建立考勤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以一定方式及时补课。

第十六条

做好宣传报道。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

中学习后,校内媒体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把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动态、主要成果,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第十七条

建立学习档案。党委宣传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的考勤记录、学习资料、发言材料、会议记录;会后宣传报道;年终学习总结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第四篇】

为了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根据上级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员组成

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组成。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有关决议、决定;

《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院党委认为与专业、课程建设有关而又必须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方式

平时以自学为主,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除自学、集中学习外,还采用辅导、讨论、调研、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集中学习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召集。

四、学习要求

实现“两个一”。即中心组成员结合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写出1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期末集中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研讨问题和促进工作相结合,与改造个人的主观世界相结合。

形成“四种风气”。即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保证“五个落实”。即学习计划、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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