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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实用读《在细雨中呼喊》有感 《在细雨中呼喊》感悟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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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

整本书都深深的压抑着我,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2

余华在这本书里写了一个少年,并用少年的眼睛看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江南农村和小城镇上一家人的命运。父亲是如此混蛋和精明,哥哥如此平凡和无奈,爷爷是那么可怜和可恨,妈妈一生操劳和负重。少年和他的朋友们一样,每人都有孤独的童年,恐惧的青春期,以及幼小无奈的敏感。

看过后,你会想起白先勇的《寂寞十七岁》如同柠檬,那酸涩有些直接了,而余华的《细》则是白切鸡,在享用文字大餐的同时,舌尖回味着浸白切鸡的高汤。大师的妙笔在于留白,余华把少年的青涩,寂寞,渴望和善良都藏在留白中了,如同高汤煨着一锅肉,在读者跟随父亲爷爷哥哥的命运起伏时,始终忘不掉少年那双清冷和安静的眼睛。

如果说余华写《活着》是眼含泪水,《细》中则变得保持一小段距离冷酷地看着生活,在《兄弟》中,余华笑了。如他在序言中引用贺拉斯的话“我们的财产,一件件被流失的岁月抢走。”那些人们经历过的苦痛和遗憾,在回忆时终于不再带来伤害,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微笑呢?生活算得了什么?

余华的语言没有牵强的假幽默,没有自我感动的煽情,总是出人意料的形象,比如“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比如,“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整篇作品一如题目《细雨中呼喊》,成人世界是阴天的灰,而少年与朋友间短暂的友谊和童年游戏是其中白,间或的阳光是那个晦色年代人性的呼喊和渴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3

最近读了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小说以孙家二儿子孙光林的回忆口气叙述了他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六岁时被送给养父养母的生活和五年后养父去世后又回到原生家庭的种种奇特的事情,文章写的细腻深邃,动人心魄。余华的冷峻风格,余华的现实主义,余华卓越的文字驾驭能力,许多书评里都有详细的解读,我只想谈谈我读了这篇小说后的粗浅的感受。

看完余华的书,最强烈的感觉是:心里难受。以前看完《活着》是这种感觉,现在读完《在细雨中呼喊》也是这种感觉。难受的地方很多:人生的苦难,生命的压抑,人性的扭曲,现实的残酷,让一贯喜欢“”傻白甜”的我抓心挠肝,长吁短叹,无语凝咽,最难受的是:我所没有经历过的过去生活中的那种极端贫穷,因为穷去乞讨,因为穷孩子送人,因为穷不给老人吃饭,因为穷母亲被野狗咬死,因为穷背着父亲的尸体去当铺,因为穷过着粗糙愚昧的生活,贫穷成了几代中国人的噩梦,我终于理解中国人为什么那么爱攒钱,真的是穷怕了,那种饥饿和无助的记忆实在是深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所以后来改革开放富起来,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啊!

《在细雨中呼喊》通过敏感孤独的孙光林的叙述对命运对人性进行了无情的剖析批判,写出了文化荒原下的情感绝望,通过底层人物命运的描写展现人类的生存状况以及内心的呼喊,抛开这些深邃主题,我还看见了生命无常,故事的叙述者孙光林年幼的弟弟在河里溺亡,他的父亲掉到粪坑里淹死,他爷爷的母亲在逃荒过程中被野狗咬死,养父王立强拉响手榴弹自杀,好朋友苏宇脑出血而死,看这本书的时候正好家乡岚漪河里正好有个男人跳河而死了,书中人物和现实人物在眼前交相出现,让我晚上锁了几道门都难以睡觉。

我在写文章时总是想避开生命无常这个话题,但这个话题都一直沉甸甸的压在我的心上,我想起了同是70岁肺癌去世的爷爷和父亲,我想起来30多岁白血病去世的二姐,我想起来莫名早夭的外甥女,我想起了在村里教书时同事那个几岁的胖胖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电视的小男孩,若干年后上初中的时候。在河里溺亡了,几年后她的中年母亲又死于胰腺炎;我的两个身体棒棒的同事曾经的搭档,很短的时间就被癌症夺去了生命,亲戚,朋友,同事,同乡,时不时就有坏消息传来,生命的脆弱,成了难言的彷徨,现实世界的种种是书中的世界的再现,书中的世界又是现实世界的提炼。人们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在无常的生命里过正常的人生,为此有的人积极锻炼身体,有的人哀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有的人深思生命的意义。

小说里写到了几十个人物形象,其中以辛辣幽默的口气写出了庸俗而非同寻常粗鄙的一类人:粗暴无赖的父亲,无知平庸的哥哥,傻气幼稚的弟弟,忍辱负重的母亲,没有廉耻的寡妇,余华的许多文章里都不回避人性的“丑”和“恶”,让人感受到世间的阴郁和痛苦,细雨中的呼喊就是对人性的呼喊,对“人文主义”的寻找。人类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应该是同步的,缺乏精神的生活无异于动物,粗糙愚昧,无论是贫穷年代的粗鄙庸俗,还是富裕年代的缺乏信仰,都会使人心阴郁,悲剧重叠。如何构建自己的精神世界,如何拥有良好的心态,如何增进人们的文化底蕴,在人性的绝望中焕发生机,不仅是作家的初衷,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向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4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余华作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中学时做了无数遍阅读理解的《活着》。我知道那是取自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结尾。我没有读过完整的《活着》,但是结尾给人一种十分空旷,极力想要明白些什么的感觉。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1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1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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