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论论文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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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知识论文1
一、知识社会学的发端与形成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二、知识社会学的成熟及存在的问题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思潮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马克思主义”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法论,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 b·berger, g·lucman. social constrution of reality. 1st ed. london:landon inc, 196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4 r·k·merton. social theory & social structure. 1st ed . springfield: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49
5 j·k·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中文1版.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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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2
在一般的意义上,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中最主要的现象,因而成为社会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理论传统领域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特征之一。本文将试图对社会分层理论的新发展和近年来我国的研究做一简要评述,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和进一步的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是要对整个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和研究进行全面的回顾和评价,而是将实证性的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不同观点展示出来。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分层研究和理论中,包含了通常所说的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两个基本部分。我们将以社会分层研究或理论统称这两个部分。 一、两种基本理论模式 在社会分层的理论中,一般认为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提供了不同的、但是最基本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即人们所熟悉的阶级理论和多元社会分层理论。这两个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对社会分层的本质、决定要素、形式等分别做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代表了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理论取向,不仅给后来的社会分层研究以极大影响,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今天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这两个理论的框架内发展。关于马克思和韦伯的理论模式,在社会分层的研究中已成为经典,本无需赘述;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研究的进展,人们往往会重新审视这两个基本理论模式。 社会分层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均等分配,即不同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人占有那些在社会中有价值的事物,例如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等。因此,社会分层研究的问题取向在于:这种社会不平等对特定社会体系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不平等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社会分层研究绝不仅仅是一套描述性的概念。 阶级理论认为,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中,其实质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不平等,即阶级地位——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不平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阶级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关系”的理论(赖特,1979),关系在这里被定义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即在生产过程中基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阶级理论主要是解释性和分析性的,它更多的是分析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本原因,其理论分析的基点在于社会成员与社会资源的关系性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性质。 一般认为,多元分层理论产生于韦伯。但这似乎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判断。韦伯并非一般地讨论社会分层,而是在讨论“共同体内部的权力分配”时,区分了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即阶级(经济)的、等级(身份)的和党派的。应该强调的是,韦伯所讲的权力分配也是一种关系,即统治关系。在韦伯的所谓阶级理论或经济权力分配中,财产占有和毫无财产仍然是一切阶级状况的基本范畴。但是,韦伯认为,纯粹的财产占有本身仅仅是真正“阶级”形成的初级阶段。真正导致共同行为和阶级利益的,归根结底是市场状况,人们对市场机会的占有是表现个人命运的共同条件的机制。因此,与市场机会结合并存的利益,才造就了“阶级”,阶级结构因而是多层次的,而不仅仅是一个两分的结构(韦伯,1997)。由此,经济权力的不平等表现为对市场机会的不同占有,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即是经济资源在不同人们之中的不平等分布。这已经明显不同于马克思的阶级关系理论了。在韦伯看来,权力分配还取决于所谓“等级”。等级不必然与某一种“阶级状况”相联系,而受到某种特定“荣誉”的制约。这种荣誉的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生活方式,表现在把“社会的”交往限制在排他性的“圈子”内,甚至内部完全封闭。等级作为一种垂直的社会序列,它带来一种被承认的更多的荣誉,以利于享有特权的等级。如果说“阶级”植根于经济制度中,等级就植根于社会的制度中。韦伯所描述的这种“等级”如同于我们所熟悉的传统社会中的“身份”。政党的故土,原则上在“权力”的领域中,党派的行为旨在获得社会的“权力”,共同体内部的“统治”权力。这种权力更多的是一种政治统治的权力(韦伯,1997)。这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虽然彼此相连,但各自有其独立性。 如果上述对韦伯理论的理解是正确的话,从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以权力分配为例,经济、等级或身份以及政治权力的分配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整合是在一个更大的框架内,即以包括着它们的社会化为前提。第二,尽管韦伯承认财产占有关系的意义,但他更强调的是各种经 济资源在人们中的分配结果,是阶级状况的分化。财产关系只具有初级的意义。后来的多元分层理论将韦伯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简化地继承下来:韦伯关于影响权力地位的因素分析被忽视,权力被简化为政治权力,等级身份被简化为“声望”,影响阶级行动的三个因素(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主义企业)也同样被简化为商品市场;而因素的多元性得到了强调,同时,社会资源在不同社会群体或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特别是资源不平等分布的量化特征,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等级差异成为社会不平等的主要特征。这导致在多元社会分层理论研究取向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将社会成员的社会差别解释为个人特征方面的差别(许嘉猷,1986),主要是职业地位和收入上的差别,而职业地位、收入和教育水平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这样,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上最终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研究取向:阶级理论更多的以结构性因素来解释社会的不平等,而多元分层理论则更多的以个人特征上的不同进行解释(许嘉猷, 1986),即使是经济上的差别,也被解释为对市场机会掌握的概率。 二、社会分层研究的发展 虽然在社会分层的理论传统中,阶级理论和多元分层理论传统有着本质的不同,但由于多元分层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且社会阶级理论和多元分层理论在很多方面确实也可以合并起来,例如,从更为抽象的角度看,二者都是讨论社会不平等或社会差别的,二者都讨论在不平等的制度框架下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等等。因此,当我们讨论社会不平等的问题时,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社会分层”作为一个通用的概念来使用,而以“关系论”和“分配论”来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取向。存在于两种理论模式背后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是有意义的社会地位,即这种社会地位对人们的社会行动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影响。什么样的社会因素对决定人们的有差异的社会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或者说,什么样的社会因素决定了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分布或分配。所谓社会分层结构,即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区分指标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区分结果。人们对各种社会分层体系的讨论,实际上包含了研究者对整体社会结构状况的基本认识和判断,是人们对影响社会行为或社会行动因素的认识和解释。 依照韦伯的理论模式发展起来的社会分层研究,包括布劳—邓肯的社会流动模式,其理论前提和预设被从现代化、工业化或产业化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参见D??吉尔伯特,J??A??卡尔,1992);社会分层的结构性意义,也为功能论和冲突论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探讨。人们对于这些“经典”的社会分层理论,已经有了很多分析和了解,在这些理论中所涉及的社会因素,也已被大量研究予以论证。很多研究者所作的工作,是将经典的理论模型,特别是布劳—邓肯的地位获得模型深化。布劳—邓肯模型或者说地位获得研究的主旨,是讨论先赋因素和自致因素对社会地位的影响。在他们看来,社会分层结构主要表现为职业结构,而某种职业地位的获得主要取决于代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和职业以及本人的教育水平和初职的影响。后来的相似研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布劳—邓肯的理论模型。 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整个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进入一个对传统理论进行挑战和批判的时代,人们对所谓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经济及社会结构重新进行反思,将在社会分层研究中长期受到忽视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因素、制度因素和历史因素等宏观变量,纳入到分析和研究之中。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而主要的主题的话,社会地位结构是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流动或地位获得的基础。社会地位的决定、构成和意义,对于理解社会结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都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人们从重新审视经济社会结构的角度,重新审视了社会地位及其决定因素。在有关的新的社会分层理论中,新马克思主义、新结构主义、社会网理论、市场转型理论及其争论以及其他一些理论等,属于比较系统的对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而在这些新的理论发展中,最重要的是对在理论传统上占主导地位的以个人特征为导向的分层理论提出的批判。 (一)新马克思主义 新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赖特。他和他的同事基于马克思的关系论视角,对美国的阶级分层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在他们看来,阶级仍然是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要素,但是,阶级不能被简化地定义为某种职业分类,而是一种社会关系,是指一种控制资本、决策、他人工作和自己工作的社会关系。但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必须发展以适 应解释新的社会状况。在阶级理论的研究中存在许多概念标准的混乱。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即是对于所谓“管理阶层”、“白领阶层”,或如赖特所说的“半自主雇员”的阶级地位。他们认为,这种阶级地位在原来马克思非常抽象的阶级理论框架中,被定义为资本主义生产自治的“小资产阶级”形式,这些中间阶级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但这种“小资产阶级”或中间阶级的成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管理阶层”已经成为中间阶层的主体。所以不能武断地定义这种阶级地位。他们希望在马克思主义的框架内,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进行严格的调整,重新定义阶级,分析不同国家的阶级分布,阶级和职业流动模式、在家庭和工作中的阶级结构和劳动分工、收入不平等、阶级地位及阶级意识等问题,就马克思的阶级结构概念发展出一种令人满意的操作化形式,并利用这种操作化定义对美国阶级结构的一些显著特征进行描述性的分析。这种描述仅仅是阶级结构分析的第一步。在新马克思主义看来,阶级结构是宏观—微观社会结果的系统决定因素。因此,在对阶级结构特征描述的基础上,新阶级理论的研究将沿着两个主要方向展开:首先,要对其他一些国家的同类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次,要把这些宏观分析与对个体层面上的各种结果(态度、政治行为和收入等)的分析结合起来(赖特, 1982)。 (二)新结构主义 与新马克思主义有异曲同工之意的,是新结构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他们不像新马克思主义那样强调财产关系和雇佣关系等结构性因素,而是借鉴了向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挑战的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这些理论的一个共同模式是,拒绝隐含在传统理论中的现代化、产业化预设,尖锐批评传统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理论忽视了社会经济结构对社会分层和社会不平等关系的影响。新结构主义虽然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派别,但共同的主题是强调在社会分层和地位获得中那些个人特征之外的“结构性”因素。他们并不否认职业地位、教育、收入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中的意义,实际上仍然是以职业结构或收入结构作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主要社会分层结构。但是他们认为,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很多分割性的结构因素,这些结构性因素对个人社会经济地位和地位获得具有重要影响,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影响。而最为新结构主义所强调的结构性因素,主要是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经济部门和产业部门、内部劳动力市场、组织特质、产品和服务特征、受分割劳动力市场制约的职业经历及其相关因素等。在一定意义上,新结构主义理论也是一种重新重视“关系”的理论,这种关系在这里可以被定义为基于工作部门和工作组织而形成的关系。 (三)网络结构观 如果将上述新马克思主义和新结构主义在广泛的意义上都视为是一种结构主义取向的话,那么,它们都属于一种“地位结构观”,也就是说,它们对社会分层结构的理解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客观、普遍的社会地位,构成了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要素,这些社会地位外在于个人,决定了个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尽管这种地位结构观对忽视结构和关系因素提出了批评,但是,在一些人看来,研究者们还尚未对个人获得一个有声望职位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有助于决定个人职业地位获得的结构性因素进行足够研究(林南等,1981)。自70年代开始,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将社会网络的概念引进社会学对市场等经济现象的研究后,社会网络开始被看作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此基础上,与地位结构观不同的网络结构观成为研究社会分层的一个新视角,与社会网络相联系的“社会资本”和“社会资源”概念进入到社会分层结构和地位获得的研究之中。 网络结构观的特殊视角在于,它重视人际关系而不重视个人特征;重视人际关系所形成的网络以及人们身处在什么网络中,而不是重视类别(例如男女或职业);重视人际间的联系性和资源的嵌入性,不看人的归属感;重视个人能够通过这种人际网络摄取多少资源,而不是人们现实占有多少资源;重视人们在网络中的位置或者网络所能使用的资源,而不重视人们的阶级地位。因此,网络结构观是通过人们的行为研究人们的社会地位(边燕杰,1994)。 网络结构观将社会结构设想为人们构成的一个社会网络,人们按照例如财富、地位或权力等,得以排列在这一网络中及相应的位置上。传统有关社会流动和地位获得文献中所描绘的“个人资源”,包含的是个人的财富、地位和权力,而社会资源的概念则围绕着两个方面建立起来:社会关系以及经这些社会关系而联结到的“位置”中所嵌入的资源,即社会资源是 嵌入在个人通过其社会网络而联结到的他人的位置中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资源被定义为与个体直接或间接相联的人们所拥有的财富、地位、权力,以及社会关系(林南,1981)。这种网络结构对社会资源的接近与控制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形的结构。越靠近顶部的位置越容易接近和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源。一些研究发现,人们的社会资源与其获得的地位之间具有显著的联系(林南, 1981;边燕杰,1994,1997)。当然,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个人资源(尤其是先赋性资源),至少在最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她)所能获得的社会资源。但随着其积累的增长,社会资源会在将来精心构建社会网络及进一步的社会资源过程中发挥比个人资源更重要的直接影响。到那时,个人所积累的社会资源则会转化为下一代人的(先赋的)个人资源(林南,1981)。 (四)市场转型理论与社会分层 在研究国家社会主义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中,产生了关于社会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由于对这一理论已有详细评价(参见孙立平,1995),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是在集中研究国家社会主义的市场转型过程里社会精英的形成和替代模式中,讨论了市场转型对利益关系、社会分层结构和机会结构所造成的影响。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撒拉尼()和维克多?倪(VictorNee)认为,过去关于社会不平等的理论,都是将不平等看作是某种经济整合机制固有的特征,而忽视了这种机制身处其中的制度环境。在他们看来,某种经济整合机制对社会分层和机会结构的影响,必须在特定制度背景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无论是再分配的经济机制还是市场经济的机制,于社会不平等都没有一成不变的关系。关于不平等的制度主义理论即植根于对社会关系的分析之中。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不同的经济整合机制对于社会不平等形成的作用是不同的。应将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对不平等问题进行分析。因此,这一理论的最基本的假设是,经济机制是嵌入于制度背景中的,他们所关心的是造成不平等的独特机制(参见孙立平,1995)。围绕市场转型对社会分层的作用问题,发生了激烈的理论争论(参见《国外社会学》,1996年第5-6期合刊)。但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社会精英是循环的还是再生产的,依然是透视这种作用的重要视角。 (五)历史因素分析 除了关于社会不平等新制度主义理论外,大多数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理论都是研究工业化市场经济社会的结果,具有两个特点:其一,这些研究中的一个隐含前提是,工业化市场经济社会自成熟以来,基本上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特别是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种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特定的社会分层结构和地位获得模式。从这一角度观察社会分层研究,研究者们的差别仅在于对决定社会地位和社会流动因素的认识上,因而在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研究。如果考虑到时间因素的话,多数也是将时间置于所谓“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 这样的两分时段中。其二,大多数分层理论都仅仅局限于市场经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市场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配置和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而对集权体制的社会,包括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分层机制,则缺乏深入的探讨,常常是将有关市场经济社会的分析框架运用于集权社会和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例如,指出,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分层是在再分配体制基础上建构的,政治权力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配置和个人社会地位等。 鉴于上述缺陷,自70年代末起,历史因素的分析被纳入到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中来。在对国家社会主义分层动力机制的研究中,有研究指出,尽管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独特的制度结构是重要的,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不同的分层类型,但仅仅强调结构环境对于理解分层是不全面的。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分层的结构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过程被建构的。国家通过垄断性权力将绝大部分资源控制在手中,利用政治决策在社会中配置资源,从而影响和决定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机会。在这种社会中,宏观政治过程的特点是明显的政治波动和国家政策变化。因此,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分层结构不同于市场经济社会之处不仅仅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同,而且在于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源的初始禀赋因为私人财产权的稳定而对社会地位产生持续的影响,并且使不同群体的相关机会稳定化;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群体、组织的界限和相关位置是基于国家政策的考虑而不是市场交换。国家政策对分层结构具有明显的影响,国家通过改变社会群体的相关 资源来改变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并导致社会流动类型的改变。因此,要理解社会结构中与地位相联系的资源,需要考虑到历史因素的变化。国家社会主义的生活机会与已工业化的市场社会相反,不仅受国家再分配体制的不同结构环境的影响,而且更大程度受国家政治动力和伴随的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周雪光,1996)。 将历史因素纳入到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中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国家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对所有集权主义社会的社会分层研究都有相当意义。推而广之,在基本的制度背景保持稳定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分层类型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即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又会对未来的社会变迁产生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在论及社会分层新的理论模式的发展时,传统的或经典的分层理论并没有因新观点的出现丧失了意义。在传统的分层理论中,有两个研究及其所代表的视角和方法,使其成为社会分层研究中的经典。其一是W.劳埃德?沃纳的杨基城研究,在这个研究中,沃纳对韦伯的“地位”概念进行了美国式的改造,系统地将主观指标和主观方法引入社会分层的研究。其二是布劳—邓肯进行的地位获得研究,他们使用路径分析的方法,建立了地位获得的经典模型。上述两个方向的研究仍然是社会学中社会分层研究的基本主题,后来的研究者在这两个方向上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例如,对主观社会地位意识、阶级意识、职业声望的探讨(Spilerman,1997,参见D.吉尔伯特,卡尔,1992;Laumann等,1976);威斯康星学派对布劳—邓肯模型的发展等(Swelland Hauser,1975,参见许嘉猷,1986)。 三、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一直是中国社会学中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自90年代以来,有关社会分层的著作和论文显著增多。就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著作和论文统计,大约三分之二的论文和几乎所有的著作,都发表于90年代,绝大多数有关中国社会分层的实证研究也发表在90年代。纵观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特别是实证研究的成果,大致可有如下特点: (一)研究主题 或者是由于中国正处于全面的社会转型时期,或者是由于社会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渐增多,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几乎涵盖了社会分层理论发展的所有方面,国际社会学中有关社会分层的不同理论观点和模式,在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都有所表现。例如(不完全的列举和归类),关于阶级地位和阶级关系的研究(何建章主编,1990;陆学艺主编,1992;戴建中,1995;李春玲,1997),职业分层和收入分层的研究(李强,1993;葛延风,1994,1995;沈红,1995),地位结构观视角的研究(路风,1989,1993;孙立平等,1994;李路路、王奋宇,1992;李培林等,1992;李汉林,1993;卢汉龙,1996;李路路,1996),转型社会精英替代模式及分层机制变化的研究(李金,1994;张厚义、刘文璞,1995;戴建中,1995;李路路,1996,1998;李强,1997;宋时歌,1998),阶级阶层与利益结构的研究(黄伊凡主编,1989;冯同庆、许晓军主编,1993;李培林主编,1995;孙立平,1996;郑杭生等,1997),网络结构观视角的研究(王春光,1995;张宛丽,1996;李培林,1996),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认同的研究(于显洋,1991;蔡禾、赵钊卿,1995;卢汉龙,1996),职业流动模型以及大量有关农民流动的研究(陈婴婴,1995;李春玲,1997)。 上述不完全列举的社会分层研究虽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但仅在研究主题上已是极为丰富。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社会事实”,另一方面是因为众多研究主题在过去的分层研究中几乎是空白。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基本主题未被涉及,或者没有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例如,工作部门、组织特质、职业特质等结构性因素的作用很少被涉及。 (二)“问题意识” “问题意识”在这里是指社会分层的研究应该是针对有意义的 “问题”而进行的,可从现实的层面和理论的层面表现出来。现实中和理论上存在的没有得到合理、充分解释的“问题”,构成了研究的出发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就可能变成一种游戏和自说自话的纯个人行为,丧失了社会意义。 中国社会分层中的众多研究,特别是在现实层面上,并不完全缺乏“问题意识”。缺陷在于这些问题意识是否清晰,研究者对自 己的研究和使用的理论之主旨是否有明确认识,当然,还包括这些问题是否是“真问题”。这方面的缺陷导致很多研究停留在描述性的层次上而缺乏解释,人们叙说了一种现象,却没有指出这种现象意味着什么。然而在理论层面上,相当部分的研究中比较缺乏“问题意识”,即研究者常常没有将自己的特定研究置于理论发展的线索中去,或者将一个具体的研究与一个普遍的理论问题联系起来。人们叙说了一种现象,但无法去理解这种现象。 (三)理论逻辑 理论逻辑在这里主要是指一项研究特定的理论视角和概念系统。一般来说,任何一种理论解释乃至一个学科,对研究对象的透视或解释都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并从基本概念出发形成一套概念系统。理论视角的独特性不在于对象的独特性,例如,人的行为可以成为不同学科研究的对象。在社会分层研究的理论逻辑上,众多的研究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包括本文作者的研究。人们更多地去分析没有被研究过的现象(中国社会和社会学的现状提供了大量这种可能性),较少考虑在理论上能够提供什么新的解释;同时,由于理论视角上的模糊,导致在一项研究中或同类研究中理论概念使用上的随意性、概念系统的不一致,甚至逻辑上的混乱。 (四)理论模型 这里所说的理论模型,是指对所研究对象或问题中所涉及因素或变量之间模式化关系的说明。说明的工具我以为可以是理论概念,也可以是统计手段。对于同一个研究对象,应该允许存在多种理论模型的解释,而在社会分层的研究传统中,也确实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论模型。对于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来说,建立独立的理论模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分层的系统研究毕竟时间还短,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几乎一切社会现象都处于激烈变动的过程中。但是,无论是社会现实还是理论的发展,都向社会分层研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一些研究也开始朝这个方向进行努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独具特色的社会关系、两种体制或制度的混合以及渐进式的社会转型,都为中国社会分层研究在理论上的突破提供了可能性。 (五)研究和分析方法 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与统计分析技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大多数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在统计分析方法上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没有研究和分析方法上的改进或发展,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有可能受到很大损害,所有的研究者都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社会学论文3
这篇毕业论文经过较为长久的准备,一段时间集中精力的赶稿,现在终于写成了二稿,稿子交给导师,我的确也该动笔写我的后记了。这篇后记要怎么写,我乃斟酌良久,最后我想我不如做得稍微特立独行些,写出我这些年的成长来,而我的寻寻觅觅的心情,我对那些帮过我善待我的人们的感激,也包含其中了。
我与燕园的缘分,到如今已近七年,其中研究生的这三年尤其值得我铭记。铭记什么呢?首先是我的导师姜涛老师。他教给我的远不止是学术,从他那里我太丰收了,以至于一时竟说不出他教了我什么。这些天我交了稿子,正在读一本介绍中国社会学史的书,读之收获很大。我一边读一边想,姜老师以一个诗人,为何要下那么多功夫把社会学纳入他的知识结构与思想方法?我认为这个答案很要紧,关乎人文学者的安身立命问题。我以我对社会学的粗浅涉猎而认为:最重要的是,社会学视野教导我要回到人类生活中去。历史尚可能以大人物为中心,而社会学是真正关注日常生活和普通人。当一个人在书斋里太是玄思了的时候,打开社会学著作,便马上看到普通人怎样生活,这复杂纷繁的人间俱呈于目前。我尚还在思索,思索得并不通彻,但感到对我自己,研究生期间能接触这样的思想让我兴奋,而且对我真正有所补益。我幼稚的青春期,曾经长期是与这个时代和它的大众生活充满紧张感的人,中学时代从学校学到的不过是应试,而我自己私下里的阅读和自我教育,则把我变成了一个典型的不合群的文学青年。那时的我尖锐而盲目,虽然我对美好事物的信仰都是真诚的。生活环境的限制和性格的幼稚爱走极端,让我信任孤独而不是交往,幻想超脱而不是参与。我曾自己选择孤独,但我的孤独不是我向世界交出的答卷,只是说明我盼望却没有答案。那时我没什么说知心话的人,却自己指认历史中的无数同伴,比如阮籍、嵇康,比如写作《野草》的鲁迅,比如波德莱尔和尼采……我充满年轻人的冲动爱这些人,却不能爱我生活的世界。我相信一切美好的灵魂都是痛苦而纯洁、孤独而挣扎的,而我在这个时代,至少我狭小的'生活圈里看不到这些。我看着自己不合时宜,非常悲观,相信我要走一条苦难之路。
本科四年的我,在对于北大的熟悉与对自己的批判反思中痛苦度过。其间发生了一些对于我个人非常不幸的事情,我在长期夸张地预感到苦难以后终于结结实实迎来了苦难,这是命运的恶意,也是命运的顺理成章。但是艰难地、悲观地、充满怀疑地,北大开始预告给我一种成长的可能。我还记得,并且会永远记得一些事情。比如大二时韩毓海老师的当代文学课——那是我在本科期间经历的最大的一次思想冲击。我开始了解到北大所孵育出来的真正的左派立场,他们绝不孤独绝不感伤,他们知道为人而不只是为己。就像多年以后我在戴锦华老师课上所听到的:判断一个真正的左派的标准是他是否站在弱小者立场上发声。闻此言我是一旦豁然而贯通之,鲁迅的怜小弱真是比鲁迅的反抗绝望更加可爱了,鲁迅的世界中总有对受苦者的爱。我从鲁迅又想到自己,我灵魂的苦痛与挣扎必须回到人群,必须回到为他人,这样才是真正的自我珍重与自我拯救。
后来我开始读研究生,我开始师从姜涛老师。我还记得之前第一次上姜老师课,那时我大三,没见过他,只听说是一个英俊的诗人。他走上讲台时一身黑衣,未开口前我莫名想到了穆旦,一开口则我不知怎样形容。总而言之,姜老师的幽默即是智慧,智慧即是幽默了,简直分不开。后来我渐渐懂得,深刻当然必须经过痛苦,然而深刻发展到高级阶段必须超越痛苦,一种高级的、从容的、成熟的心智,应该是幽默的。一开始我觉得姜老师不像我从前喜欢的那些诗人,姜老师的诗也不像我读熟的那些诗。我曾向他问起,为什么他成熟后的精神构造里一点也不提及彼岸,但又不是尼采式的激烈反对彼岸世界,而是一点不看重这个东西。姜老师的诗歌和态度,都是如此的基于人间,并且拒绝矫情和感伤:早年写都市人生活中那些挫败的、灰暗的、挣扎不脱的心情,然而表现上用的是机智的幽默反讽;近年来则抱负更大,为时代生活画像了。他曾说他的目标是写出尘世不圆满生活中复杂的层次,这个态度乃令我深思。向现世敞开,从容直面并对话于时代的全部险恶与温情、丰富与匮乏,这才是真正的勇者与智者,向往彼岸的人相比之下是软弱的,其逃世之情虽可以同情,但绝不是立志于思想者应该跟从的。于是社会学这个资源我渐渐引起重视,这门学问到极致可就真是详尽的理出尘世中人生活中复杂的层次来。作为一个研究思想的人,要知道思想都是人的思想,所以关注世俗人性意义重大。我这几天看着社会学书上对于民国时期城市和农村的人群生活状况的统计分析,觉得很大的启发。我终于那么真切、详细地了解到了我所研究的文学所来自的世界,也更能知道新文学在其中的位置。我感到触及了有血有肉的人们,而我们的工作应当于他们有意义,像那些社会学家一样。
我的这篇关于废名的毕业论文,是我报告研究生三年学习与思考的心得。关注《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是从本科大四开始的。因为我是一个一直拼命寻找思想支援的人,所以初读这部小说给了我好大的喜悦。莫须有先生的人生态度、对于家国命运的热心、对平常人的理解、规劝世人的诚恳,还有他把艰苦生活过成一种诗的心态,都使我激动。我也想像他一样。后来研一时旁听过姜老师讨论四十年代文学的一门课,也谈到《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我于是重读这部作品而有意于研究了。在研究中,我最后成形的思路是从身份问题切入,这是我在读研过程中的新认识,即考察一部作品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是在这种关系中自我确立和进行实践的。《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中,废名出于对自己三十年代的反动,出于回归世事的思想新发展,他是真正参与到乡土社会中去了的,因此要说清这时的废名,非说清他参与了哪些生活。这部小说让我兴奋的也在这一点:它早已溢出了文学,扩展到思考整个人的生活世界,并在这个世界中为人找到皈依(救现世的儒教),而这种含纳整个生活史的写作反而是有更彻底的诗的精神的。当然,这个“诗”要最广义地去理解。此论文的构思和写作过程中,姜老师付出了很多心血,与我往返讨论,我也在这个过程中锻炼了学术理解力和写作能力,并且在姜老师的引导下把废名这个个案和他所处的时代、社会、民族、传统联系起来,开阔了研究眼界,知道了什么是“小大由之”的学问。姜老师三年中对我的诗歌写作的耐心指导,也让我感激。我的诗虽然还不成熟,但是有良师教导,所以能看着自己一点点进步,而这种诗的进步背后是我的心智结构的进步。我真希望这种和姜老师谈诗悟道的生活能够永不结束。也感谢温儒敏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指导,在温老师的热心邀请下,我曾带师弟师妹们上门拜访,温老师也曾给过我的论文设计一些指教,他对我们后辈的鼓励与期许在激励着我。姜门包括温门的师友们,对我来说也是很珍贵的缘分,李培艳师姐、金娟秀师姐、刘璐师姐、郑树敏师姐、刘芳文师妹、程晨师弟、高幼丰师妹、孙雅馨师妹、王欣玥师妹、杨先溥师弟,他们都给我的硕士生涯以陪伴,感谢他们让我有一个温暖的师门!
论文写毕,即将毕业,我还要感谢陈平原老师,既是因为这三年中选修、旁听他课程所获的教导,也是因为感谢他给我机会让我能继续在燕园读博。陈老师素来是闻名的严师,而又是那样严慈有度,为人为学都有一种温雅之风、人情练达之境,让人敬仰,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尽力交一份老师认可、也对得起自己的学术答卷。同时还要感谢陈门的同学们,尤其是李浴洋师兄。在我考博的过程中,李浴洋师兄给了我很多关心和建议,其为人的热心,学术的优秀,都是我深为佩服的。另外,张一帆师兄这一年也在做四十年代废名,与我撞车了。但还好我们是因此结下了同题之谊,张一帆师兄的研究对我是一种启发,我希望我现在的这篇论文也能有和他切磋的快乐。因为有陈门一批优秀而热情的同学们,我预感到我未来的博士生活会十分充实而快乐。
在这三年学习生涯中,我还要感谢现代文学教研室各位老师的帮助和教导。感谢吴晓东老师、王风老师、张丽华老师,三位老师对废名都有研究,都与我有过讨论。吴老师惠赠过我他的研究文章,并对我的开题报告提出了一些好建议,其人对文学的坚守与为人态度的近人情也让我叹服,他仿佛总在说:“文学是可以也应该爱的”,让我这样被文学灼伤过的人在反复的自我调整中坚持寻找新的与文学接通的方式。王老师以他编《废名集》劳苦而获得的心得无私地指导我,就最初的“写实”等问题与我有过讨论,王老师指导学生论文的话我最爱听,每次都觉得又懂了好多文章之道、学术之道。也感谢王老师为我引荐陈建军老师,陈建军老师惠赠过我他辑录的废名书信,对于不熟识的学生如此热情帮助,让我感到学者的淳厚品格。张老师在我最初接触废名时,也曾和我就她的废名论文有过讨论,开题时也指出了我的设计的问题,感谢她热情的帮助!同时,也要感谢孔庆东老师、高远东老师开题时给我的指导。现在,我以忐忑的心情将这份不甚完美的论文呈送于各位老师目前,接受老师们的批评。
与此同时,也要感谢现代文学专业以至北大中文系的同级和众多师兄师姐兄弟姐妹们,董亚惠和曲楠选择和我一起考博,一路上我们互相陪伴,现在都考上了,以后博士期间大家还要一同致力于学术,希望我们继续相亲相爱共同努力。我的室友们,张亚婕、刘婧、胡琛莹也是我要感谢的,我们之间有互相帮助、有互相磨合,最终成为一个和谐的寝室,她们三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在和她们的相处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虽然如我前面说的,我少年时代长期的内心纠结、后来的人生走向都让我无法成为一个足够开朗、活跃、社交合群的人,其实我内心也为此困扰,但是和这么多优秀的同龄人相处,我改变了很多,我希望我能做得更好,也祝福他们都好。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直爱我、无条件支持我的学术追求的我的父母。人生之路原本不易,然而这样始终陪伴我,给我难过时的安慰,快乐时又和我分享喜悦的父母是上天最大的恩惠。他们并不是人文方面的专家,但他们相信我的追求自有价值。这是一个浮躁的急功近利的时代,而我有时还是会不免落寞而自我怀疑地感到自己是一个象牙塔里的孤守者。如果时代的大浪打来,我能坚持到怎样呢?尽管我已经越来越和世俗达成了某种妥协。可是我的父母,以他们的正直和善良教了我人生最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不管时代和命运之浪未来将我裹挟到哪里,我都不会放弃爱、善良、忍耐,这些人生最重要最不易的东西。
社会学知识论文4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中性的意识形态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更清晰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里的“社会意识形式”概念是马克思力求从中性的角度来表述“意识形态”概念的重要表征。总体上说,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概念主要是与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所要强调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地位决定了不同的阶级会产生出与其地位相应的意识形态。当马克思与恩格斯将意识形态视为一种“颠倒的意识”时,他们是从异化的劳动势必会导致异化的政治知识的角度去理解意识形态的存在意义的,这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本思路有着一致性。但是,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出于建立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需要,马克思逐渐将“意识形态”概念向中性发展,使其作为与经济形态、物质条件相对立的一个范畴而出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之中。总体说来,正是通过深入分析知识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意识形态”概念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政治知识概念。“意识形态”概念势必是与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联系在一起的。
二、舍勒:知识的内在结构与人的权力内驱力
舍勒是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舍勒指出:“所有知识,尤其是关于同一些对象的一般知识,都以某种方式决定社会———就其可能具有的所有方面而言———的本性”;“反过来说,所有知识也是由这个社会及其特有的结构共同决定的”。由此可见,对于舍勒来说,知识社会学的重要内容就在于揭示决定知识的社会及其特有的结构。与马克思强调劳动异化决定知识异化不同,舍勒主张,知识的内在结构是由人的本能—内驱力所决定的。他认为,“如果不存在追求权力的内驱力,那么,国家、政治文化以及国家所规定的法律就根本不可能存在”。由此他得出结论:“关于人的精神的理论是文化社会学所必不可少的预设前提,而关于人的本能—内驱力的理论则是关于现实因素的社会学所必不可少的预设前提。”他的逻辑思路是,所有知识是由这个社会及其特有的结构共同决定的,而对于这个社会及其特有结构加以研究的社会学则是以人的本能—内驱力的理论作为必不可少的预设前提,所以,所有知识都是以人的本能—内驱力作为预设前提的,关于知识内在结构的研究应该到人的本能—内驱力理论中去寻求根据。在舍勒看来,知识本身就是透视社会及其特有结构的窗口。舍勒认为知识的结构与知识的从事者自己的状况有着极大关联。
例如,在对形而上学知识进行分析时,他指出:“对于一种形而上学的结构来说,形而上学家们所从属的各种社会等级和阶级具有最重大的意义”。此外,舍勒还强调了知识结构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他说:“对于知识社会学来说,形而上学体系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各个民族虽然也通过各种精确科学的方法论表述它们的本性,但是,它们却是通过形而上学把它们的本性更明确、更直接地展示出来的。对于知识社会学来说,建立一种能够把哲学理论史上的诸阶段与产生这些哲学理论的各种群体类型联系起来的理论,将是一项卓有成效的事业。”舍勒针对与宗教知识、形而上学知识以及实证科学知识关联的社会及其特有结构所做的分析是极其深入的。他还进一步说明了知识的发展与政治的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他着力强调的是政治权力之间的竞争对于知识发展的重大贡献。他说道:“对于不断把比较小的、分散程度较高的群体合并成范围越来越大的国家群集来说,对于不断加强———一般说来可以使知识的发展从其中获益的———社会等级和社会阶级的形成过程来说,存在于一个政治时代的政治权力的扩张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说从马克思那里人们更多看到的是政治对于知识的负面影响的话,那么,舍勒的分析则更多地强调了政治对于知识的正面影响。在舍勒那里,除了上面提到的政治权力的扩张对于知识发展的正面影响之外,他还强调了阶级斗争对于知识发展的正面影响。他说:“如果人的精神内部不存在能够使自身超越所有各个阶级的意识形态、超越这些意识形态之以透视法表现的利益的任何领域,那么,所有有可能出现的对真理的认识都必然会成为欺骗。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认识就都将只不过是阶级斗争的结果所具有的一种功能。”
三、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作为知识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曼海姆也是承上启下的人物。曼海姆在知识社会学方面的主要贡献就在于将马克思对于意识形态政治性的理解清晰而明确地固定在知识社会学的范围之内,从而使意识形态这种政治知识形式的特性进一步明朗化。此外,曼海姆还论证了乌托邦也是一种政治知识形式。在曼海姆看来,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知识社会学还没有从对意识形态的揭露中剥离出来。因此,尽管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其历史观的一部分,但仍没有完全成熟。曼海姆明确指出:意识形态概念“反映了来自政治冲突的一个发现”。而且他还深刻地认识到,这种意识形态的政治性将会导致“集体无意识”的出现。当然,也正是从曼海姆对“集体无意识”的阐释中,我们清楚地看到,“集体无意识”概念并不是强调存在着意识真空状态,而是强调人们的思想在受到某种意识形态控制之后会出现一种新的层面上的“集体无意识”状态。从词源的角度看,“意识形态”一词的意思是“观念的科学”。后来,经过马克思的阐释,“意识形态”具有了“虚假意识”的内涵。客观地说,曼海姆的“意识形态”概念受到了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虚假意识”思想的影响,他刻意将这种因有限的认知视角而产生的扭曲知识,称为“意识形态”,在词义上相当于强调“阶级的意识”。当然,也正是在阐释“意识形态”内涵的过程中,曼海姆看到了这样一类知识分子的存在,“鉴于他们自诩的独立自主性和各种各样的来历,不仅被要求在一个意识形态所扭曲的政治实践中扮演公正的集体批判角色,而且还应是建立在非相对性的、客观真理之上的科学政治的推动者”。曼海姆认为:“能够使这两种角色的扮演切实可行的工具,就是知识社会学:对意识形态与社会规定的优越地位及团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作系统的揭露。”由此可见,关于意识形态的深入分析,不仅帮助曼海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本质与政治本质,而且也催生了区别于舍勒的新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深入分析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还特别强调了知识与政治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区分了三种不同的知识社会学。首先,通过强调“政治—历史知识总是局部性的,是仅从某种视角观察事物的”,曼海姆明确指出,在知识社会学领域势必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在认识到政治历史知识总是与某种生存模式和社会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后,正是由于这种社会决定的作用,有些人倾向于否认达到真理和领悟的可能性”。其次,在曼海姆看来,倘若人们已根据上述的第一种情形来检验问题并得出了相应的结论,那就产生了另一种探索的可能性:“它在于试图把发现和分析存在于每个历史—政治观点中的‘社会平衡’的任务分配给知识社会学”。曼海姆解释道:“这意味着,知识社会学的任务是分清具体存在的一点‘知识’和估价性的、利益约束的因素,然后把这些因素作为错误的根源加以剔除,以达到‘客观上’有效的真理的‘非估价性的’、‘超社会的’、‘超历史的’领域的目的。”最后,曼海姆还指出,这里还存在着第三种选择:“在本来的政治起始点上,评价性因素不容易被分离出来,至少不像是在形式的社会学思维中和其他种类的纯形式化的知识中以同样程度地可能被分离出来”。曼海姆之所以强调这种选择的存在,是为了说明正是在这种选择中,知识社会学包容意识形态成为可能。曼海姆之所以将乌托邦也解释为一种政治知识形式,就在于他充分地认识到,乌托邦概念与意识形态概念之间具有共通性。但是,与意识形态概念所体现的是统治集团的意识相反,乌托邦体现了受压迫群体在理智上对摧毁和改变特定的社会条件的愿望。更确切地说,乌托邦是关于摧毁与改变特定的社会条件的意识的总和。在曼海姆看来,乌托邦问样也存在“集体无意识”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乌托邦的思想中,被怀着愿望的想象和行动的意愿所引导的集体无意识,掩盖了现实的某些方面”①。曼海姆还提出了“知识的政治”概念。很显然,“知识的政治”概念的提出极具创新性,它通过进一步阐明知识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而凸显了知识社会学的政治哲学意义。在这里,曼海姆所希望表达的思想是,政治的发展是受制于知识的,特别是受制于意识形态的,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状态。例如,官僚的保守主义这种思想模式带来的就是政治上的保守主义,“把所有政治问题掩盖在行政这个帷幕之下的企图,可以用官员的活动领域只存在于已经被阐明的法律界限内来解释”。
四、福柯:权力与知识
弄清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既是福柯关注的焦点所在,也是福柯的重要贡献所在。将知识权力化其意义就在于,使知识与政治之间的联系更加明朗化,这也是福柯思想的最为直观的政治哲学方面的贡献。当代学者贝斯特曾经高度评价说:“福柯不会呼唤‘社会学的终结’,却会呼唤一种新型的政治化的社会学实践,这种实践将与现论的那些人道主义的、实证主义的和整体化的假定断然决裂。”福柯并未像马克思与曼海姆那样只是通过细分知识而走向承认知识与政治之间的联系,而是通过细分知识与政治而走向承认知识与政治之间的联系的道路。福柯不仅进行了知识考古学研究,而且还建立了权力系谱学。通过将政治具体化为权力,在明确知识与权力之间联系的基础上,福柯使这种联系变得更加一目了然。福柯曾经明确说:“权力与知识是直接地彼此包含的;权力关系是以相应的知识领域为前提的,与此同时任何知识都预定了并建构着权力关系。”正因为权力常常会被作为政治的代名词来加以理解,因此,从福柯的话中人们更多地看到的是知识与政治之间的相互包含关系。一方面,福柯所说的“知识”是指关于人的知识(大致相当于人文科学),而在其具体论述中“知识”又往往可以同“理性”、“科学”或“真理”等说法互换。福柯的“知识”概念所强调的是人们在社会的所谓“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中的求真意志或真理意志。也就是说,在福柯看来,在人们的话语实践中包含有人们想成为(关于自身的)知识的主体的意志。福柯的“真理意志”概念无疑是从尼采的“权力意志”概念衍生出来的,但二者的具体含义显然是不完全一样的。从另一方面看,福柯所说的“权力”比通常所说的(政治)权力在范围上要宽泛得多。因此,总体上说,福柯实际上是通过揭示“话语”与权力的关系,而走上知识权力化的道路的。由此,福柯的知识权力化的深层次贡献就在于,揭示了“话语”与权力之间的相互包含关系。按照哈贝马斯的分析,“话语”与权力是分离的。而按照福柯的分析,影响、控制“话语”运动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权力;“话语”与权力是不可分的,真正的权力是通过“话语”来实现的。在福柯那里,“话语”与“权力”是以同样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对权力的任何一种方法的掌握,都是对“话语”的一种方法的掌握。以“说话”为例,所谓“说话”首先就是掌握说话的权力,“话语”不仅是施展权力的工具,而且也是掌握权力的关键。权力的施展,一方面不断创造知识(“话语”)的新对象和新形式,另一方面这些新对象和新形式也会导致和加固某种权力。这样看来,不仅“话语”不是消极、被动的,而且权力也不是镇压、压制等的代名词,而是同“话语”一样,是社会文化构架中必要的、充满活力的积极因素。由此,正是通过深入揭示话语与权力的关系,权力才不再像过去那样被理解为消极性的,而是在此获得了新的内涵与意义。福柯不仅严格区别了“特殊的知识分子与普遍的知识分子”,而且在他的方法中,社会学家的角色和功能被重塑为一种独特的批判理论家或系谱学家,后者的任务不是为了知识自身而制造知识,而是为了对政治抵抗活动有所贡献。福柯认为,系谱学家是一类“特殊的知识分子”,他抛弃了任何自命为代表一切被压迫群体的虚夸态度,承担着一种更谦逊的局部斗争形式的顾问的角色。同时,与那种“普遍的知识分子”不同,特殊的知识分子并不企图强加一些封闭的整体化方案和行动计划,用来把局部的斗争统一成一个革命运动。不过,正因为福柯只是希望利用知识去颠覆当代的统治形式,最终他只是一个政治上的口头批判者。安东尼奥曾深刻指出:“虽然福柯对统治和反抗的辩证法的分析暗示了一种批判的微观政治学,但他关于权力与知识相互渗透的更广泛的论点却提出,统治实际上是从现代社会和文化的每一个小生境中涌流出来的。控制的系统是如此地铁板一块和不可抗拒,以致很难想象任何有意义的社会变革可以从内部发生。”用福柯自己的话来说:“在我看来,在一个像我们的这样的社会中,真正的政治任务就是批判那些表面看来中立和独立的制度的运作,而且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批判它们———也就是要撕掉总是通过它们而被含混地运用的政治暴力的假面具,以便人们可以与它们做斗争。”
五、结语
综上可见,知识社会学具有政治哲学的意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沿着政治哲学的路径继续走下去,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尽管这些意义都是潜在的,甚至是需要加以仔细挖掘的,但它们的存在却也为人们从中寻求知识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规律性特征,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第一,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存在着一个将知识泛政治化的过程。
在马克思那里,真正属于政治知识的只有意识形态;但是在曼海姆那里,不仅意识形态是政治知识形式,而且乌托邦也是政治知识形式。因此,从本质上说,知识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日益认清知识的政治属性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将知识泛政治化的过程。特别是在福柯将知识与权力相联系之后,知识的泛政治化现象更加明显。在福柯那里,权力现象无处不在,因而基本上所有的知识都会在与权力相关联中被打上政治的印记,成为政治化的知识。从福柯的分析来看,现实生活中人们很难找到与权力无关的知识,知识政治化已是社会的常态。
第二,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存在着一个由强调“知识影响政治”到主张“政治影响知识”的过程。
前面我们提到曼海姆曾经提出“知识的政治”概念,其力求强调的是政治受制于知识,特别是受制于意识形态。但是经过福柯的分析,人们所看到的是政治影响知识,特别是权力影响知识。尽管福柯一直强调权力的积极意义,甚至认为不应该从消极的意义上理解权力,但是,他对权力与知识相互包容关系的极力推崇,表明了在他那里不仅知识是深受政治影响的,而且这种影响甚至是伴随知识发展始末的。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看,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存在着一个将政治的内涵狭义化的过程。
社会学知识论文5
论文摘要:研究文论形态及现象的形成,方法显然是重要的。文学主体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提出之后不久就赫然成了一种令人瞩目的理论现象。从特定角度看,这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知识社会学事件。相较于“内在理路”和社会 历史 研究法,运用知识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理论现象的形成进行考察,能够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一些新思路。在知识社会学视野之下,可以较为明显地见出主体性文论现象与1980年代 哲学 领域里的主体性问题讨论一道在当代
文学主体性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提出之后不久,即在与当时社会、文化构成的深刻互动关系中逐步 发展 成一种理论现象。在此,问题的关键是首先需要确认文学主体论由一种单纯的知识形态生长为一种理论现象的事实;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文学主体性理论现象即主体性文论现象的形成并不突兀,除了其倡导者以及承继者的主观理论努力之外,也有赖于80年代
考察刘再复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在20世纪80年代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问题,意味着我们的研究对前文已经提及的曼海姆所说的“在由存在决定的思想中,其思想过程部分决定于思考主体的特征”这一思想的关注和认同。但是,笔者并不准备在此对刘再复在80年代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进行充分的专题讨论,而是想径直指出,刘再复主体性原则思想的确立是与其一己的身份定位和由此决定的价值选择密切相关的。而且,笔者认为,从总体而言,提出文学主体性理论时的刘再复是一个平民型知识分子,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平民型的公共知识分子。这就是刘再复在那个激情的年代亦即1980年代自主的根本性身份定位,由此也就决定着他最终的价值选择。
笔者以为,刘再复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具有自主性,他的思想选择首先也是自主的。刘再复在阅读到李泽厚的《康德 哲学 与建立主体性哲学论纲》一文之后,禁不住内心的激动,并隐约地感到,他将要在文学理论领域中进行一次具有颠覆性和建设性的变革。显然,要进行这场从根本上针对机械反映论的颠覆性和建设性的变革,没有足够的理论勇气和自主的理论探索精神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他在80年代把学术重点放到对人的问题的研究上也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自主性理论探索过程。
然而,我们还要看到,无论是刘再复的身份定位、价值选择,还是其思想选择,尽管都存在较为明显的自主性特征,但显然又是受到广阔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集体目的制约的。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关注刘再复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刘再复个人选择的受动性,认识到其个人选择与构成个人思想基础的集体目的之间的张力关系。个体知识分子的声音是孤独的,它必须自由地结合一个运动的真实情况,民族的盼望、共同理想的追求,才能得到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