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论文 社会类论文(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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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类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文化人类学 传播学 主体性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7-0148-05
从目前的传播学研究来看,对实际应用的层面关注的比较多,而对传播的本质、传播的哲学思考则比较少。在人类越来越依赖于传播的发展过程中,仅从操作层面去审视传播已显然不能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从传播活动的本质、传播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影响上,来审视一切传播现象。在这里,我们试图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认识人类传播的意义,为当前的传播学研究提出一种新的视野和理论范式。
一、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渊源
尽管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不管是在学科领域、理论背景、发展历史、实践功能等方面都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深入研究的话,就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理论渊源的。①
在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中,最容易与传播学产生关联的是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传播论学派(diffusionist school)是西方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大约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德国,后又影响到美国和英国。这里“传播”的英文词为diffusion,是一个取之于物理学的概念,是“扩散”、“漫流”的意思,与现在传播学中的英文词communication有所区别。但它们所关注的对象都是人类文化,即在研究对象上基本是一致的。这无疑为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架起沟通的桥梁创造了很好的理论前提。
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以德国、奥地利为主的历史传播学派,另一个是英国的极端传播学派。就学术渊源而言,德、奥传播论学派的理论先驱是德国的人类地理学家F・拉策尔(1844-1904),他通过研究地理环境与人的关系,论述了人种、文化的变迁,“其著作中已经提示了一种传播模式的思想,是为后来传播主义人类学思想的端倪。”[1] (P114) 这一学派的中坚人物是格雷布内尔和施密特,他们把文化现象看成是独立自在的东西,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包括物质文化、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都是在世界某一个地方一次产生的,然后开始向外传播,与其他文化结合,从而形成一定的文化圈。这种文化传播、借用和被借的过程,便构成了文化历史的基本内容。英国的传播学派的理论支点在于:埃及是人类一切文明的惟一摇篮。其代表人物是极端的传播论者里费斯,他认为世界文明都是由埃及传播而来,即所谓的“泛埃及论”。尽管这个学派的观点十分武断和偏激,但还是对后来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美国,以博厄斯为首的一批人类学家对这种观点进行发挥和改造,提出了“文化区”的理论,其实质是多中心传播论,主要研究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相异之处与互渗影响。对于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与现代意义上的传播学之间的关联,中国学者刘强认为: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在对文化传播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证研究的同时,第一次触及到了人类文化中的传播问题,“这不仅是对文化人类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应该说也是现代传播学思想的滥觞。”[2]
在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产生之前以及之后近百年的发展史上,文化人类学曾出现过各种不同的理论流派,比如进化论学派、历史批评学派、文化功能学派、法国社会学派、结构主义学派、新进化论学派等等。如此众多的理论流派,预示着文化人类学完全有能力为现代传播学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从另一个理论层面上看,文化人类学又包括三个不同的学科:一是考古人类学;二是语言人类学;三是社会文化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传承问题,包括民族学和民族志两个方面。民族学是社会文化人类学中最大的分支,以系统与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现存文化的类型及其发展过程;而民族志主要是收集各民族的文化资料,详细描述和记述各个社会的文化及其过程。在实际研究中,这两者通常紧密结合在一起。文化人类学的几个不同学科分别使用着不同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同样有理由、也有能力成为现代传播学研究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20世纪上半叶以来,现代传播学的兴起和发展也表明,该学科一直都在有意无意中借鉴和吸收着文化人类学的知识背景和理论资源。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施拉姆曾引用了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萨皮尔的观点说:“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种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到传播。”施拉姆还指出:“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传播一词(communication)与社会(community)一词有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没有传播,就不会有社区,同样,没有社区,也不会有传播。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主要区别是人类传播的特定特性。”[3] (P2-4) 在这里,施拉姆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揭示出人类传播的本质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推动了传播学与文化人类学的整合,也开启了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
二、回归主体性:传播学关于人及其文化的研究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传播学家们通常把传播学的母题规定为传播过程的研究,把传播学的主题界定为研究某个人传递刺激以影响另一些人行为的过程。这些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传播活动的本质――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在不同程度上忽略了传播活动的主体――人。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传播学研究中人本主义转向的重要性,比如施拉姆就曾指出:“我们研究传播时,我们也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属的集团、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知他人和被告知,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别人和受别人娱乐。要了解人类传播,我们必须了解人是怎样互相建立联系的。”[4] (P4) 根据这种观点,他把自己所进行的传播研究称为人类传播研究。虽然施拉姆对“人”这一主体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其缺陷仍然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传播学者胡翼青一针见血地指出:尽管经验主义传播学在关注人的方向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它还是不可能彻底超越自己。原因是不管是实证主义还是后实证主义,其理论假设都对人复杂动机的研究一筹莫展。因此,“施拉姆的传播学研究就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关于人类传播的理论体系,他的研究体系依然不得不遵从经验主义的假设和基本理论框架,他并没有真正实现着重研究人的理想。”[5](P207) 针对这种状况,胡翼青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传播学研究理念。他指出:经验主义和技术主义的人文主义转向,传统与批判两大学派的融合,预示着传播学未来的出路,而“信息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核心,多元方法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路径。胡翼青基于人类信息传播发展历史提出了“信息人”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概念,这种以“人”为核心的传播观念,无疑对传播学研究及其学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问题在于,对整个传播学研究而言,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呢?关于人的本质,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推进传播学研究对“人”这一主体性的回归呢?我们认为,文化人类学恰恰在这方面为传播学提供了理论借鉴,同时也提供了开启传播学研究新视野的可能性。
在文化人类学看来,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当代人类学大师克里福德・格尔兹说,人是一种编织意义的网而又囿限于其中的动物,这个意义的网,即是文化。他认为:“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6] (P250)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成为人类本质最重要的展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说,文化是如此重要,必然成为任何社会科学门类所无法规避的话题;同样,文化的范畴是如此深刻和广泛,也必将为任何社会科学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当然,对传播学研究而言也不例外。事实上,对于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关系,一些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比如莱斯利・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的发展进程时,就发现了人类传播行为的巨大影响:“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7] (P23) 哈里斯则更为直接地指出:“要说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最有力的解释是传播。”[8] (P187) 而露丝・本尼迪克则强调说:“在对文化整合进行理解时,有一个社会事实必须予以考虑,这就是传播的意义。”[9] (P2) 显然,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内在关系,使得建构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理论桥梁变得更为容易了。
文化人类学对现代传播学的影响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理论资源的吸收和借用,这主要表现为对人及其文化的重视,也就是所谓传播学研究的主体性回归;二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借用和发挥。对于传播学这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而言,方法论上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的创新
传播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欧洲批判学派与美国经验学派双峰并峙的流派结构和理论分歧。传播学中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对立的根源就在于,这两个不同阵营中的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具有不同的预设,他们在方法论上的分歧表现为坚持人文主义还是趋向于实证主义。
人文主义主要致力于探求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主要关心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人文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立的方法论原则,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与此相反,实证主义相信所有科学都只能采用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他们认为,因果律是建立在能够通过经验证实之上的,因而就排除了科学家个人的主观因素对一般规律和科学理论的影响。因此,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应当模仿自然科学的传统和方法,对社会现象做出因果性说明,从而使社会科学成为精密的、实证的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正是在方法论的分歧和对峙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方法论上,欧洲传播学批判学派主要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而美国的经验学派则更多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因此,在传播研究领域中,一直存在着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两大传统。质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焦点团体访谈、深度访谈和案例研究等;量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内容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纵向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这两种研究模型的学术传统分别来自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10] 在传播学史上,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始终纠缠在一起,在冲突中走向融合,也在融合中持续着冲突,并在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体系。
传播学理论研究的踌躇不前,预示着方法论创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时候,文化人类学由于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进入了传播学研究的视野。有学者指出:文化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具有毋庸置疑的方法论优势,因为它采用第一手的、直接来自人际环境的资料,对文化的异同进行分析。如果说,社会学家依靠从问卷、访问和统计报告获得的第二手信息,历史学家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所研究的人和事,那么,文化人类学家则进行野外考察,“直接参与人们的日常活动,观察人们如何饮食、争吵、跳舞,倾听他们的日常交谈和嬉笑怒骂,并逐渐开始像他们一样地生活和从他们的角度来理解生活。”① 显然,文化人类学在方法论上的这种独特性,完全有可能为传播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借鉴。尽管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在传播学研究中并不一定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但其借鉴意义仍不容忽视。
至今为止,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运用得最为普遍和成熟的文化人类学方法,无疑是民族志的方法。民族志是20世纪初期由文化人类学家所创立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主要通过田野调查,深入到某些特殊群体的文化中去,从其内部着手,提供相关意义和行为的整体描述与分析。这种方法强调,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与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者必须长期融入研究对象的生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并直接观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同时做出理性的判断、分析与研究。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较早使用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是英国的文化研究学派。早在1958年,理查德・霍加特就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其著作《文化的用途》中,这被认为“开创了英国文化研究中颇有特色的民族志传统”。 之后,民族志方法被运用于大众文化研究,并深入到传播学研究中来。伯明翰学派的学者们广泛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比如,莫利于1986年出版了《家庭电视》,在这本著作中,他真正采用民族志的方法进行受众研究,选取了18个家庭作为样本,研究者们亲自走进这些家庭中进行访问。访问既针对父母也包括小孩,一般持续一至二小时。为了留有空间进行思考、提问,整个访谈过程并没有结构化。而且,由于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场,以及对采访对象有着繁复的质询方式,莫利非常自信能获得真实的情况。通过这样一种参与观察加访谈的形式,莫利了解到了“客厅政治”对家庭收视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家庭成员的收视体验。[11] 这被认为是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中采用比较民族志方法的经典案例。中国传播学者郭建斌曾把经验学派的量化研究方法与民族志的方法进行比较,他认为:使用量化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访问、调查时,所涉及的话题、问题,尽管也可以非常详细,但由于方法本身的限制,总是不全面的。而民族志方法所强调的是,尽可能详细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解释。对传播学研究而言,“这与其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不如说是一种研究理念的革命。”[12] 由此可见在传播学研究中引入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不仅在实践上是可行的,而且对传播学的学科发展乃至于理论体系的建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在经典传播学研究领域里,比如人际传播、受众研究等等,民族志的研究方法也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甚至有学者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的概念。
四、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视野的拓展
基于以上的研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引进能够拓展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这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文化研究学派的兴起。这是传播学研究中最早引进文化人类学方法的领域,英国的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特和莫利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此外,伯明翰学派的另一位大师斯图亚特・霍尔。霍尔在《编码・解码》中依托于文本、关注观众解码文本的理论模式,把关注点转移到电视观众的观赏这一社会过程本身,从而获得别出心裁的研究成果。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对莫利研究的延续。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将在未来的文化研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传播学经典学派的创新和进步。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运用,使得传播学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民族志传播学,其关注的对象,就是语言社区中的人际传播。民族志传播学的先行者是著名学者德尔・海默思,他在1964年首次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这一术语。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民族志传播学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1. 传播实践而不是语言形式是其研究的中心;2. 在自然语境下的传播实践才是其分析的对象;3. 传播实践是具有一定模式的;4. 模式化了的传播实践是社区成员所依赖的共享资源的一部分。”[13] 由此,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使用,有助于传播学研究者深入语言社区中直接观察搜集资料,从而揭示传播实践所隐含的模式。此外,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大众传播研究也同样适用,并产生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对受众的研究方面尤其如此,以至于有西方学者把对受众的接受研究归纳为三种不同的重要范式:即接受研究、受众民族志、建构主义视野。民族志方法在受众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10] 可见,在经典传播研究中,无论是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民族志方法的介入都给传播研究带来了更多的新鲜内容,也促进传播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第三,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使了传播学研究中“仪式派”的产生。美国著名的传播学者詹姆斯・凯里在其1989年出版的著作《文化即为传播》中,对当今西方,尤其是美国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做了理论上的综述。他认为:传播学研究领域一般采用两种观点,一是传播派,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二是仪式派,他们认为新闻不是信息,人们读新闻并不是通过它了解现实世界,而是通过履行这个仪式得到类似于参加宗教仪式或民间传统活动所取得的满足和安全感。传播学者借鉴了文化人类学中的叙事文文体分析法,对新闻的叙事性质进行研究。该学派的学者认为,新闻有神话的性质,与神话一样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难以捉摸的大千世界中建立起一个井然有序的、可知的主观世界,从而消除我们的疑虑,给我们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因此,阅读和观看新闻的行为与参加宗教活动、仪式、纪念活动,有同样目的。[14] 这对传统的经验学派传播学研究格局而言,是一种突破。
第四,文化人类学的引入对当代的大众传媒研究有着巨大的贡献。关于这一点,美国学者萨拉・迪基1998年发表的论文《人类学及其对大众传媒研究的贡献》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这篇论文以其在印度南部做的人类学研究为基础,旨在探究传媒在建构当代想象、自我和权力关系中发挥什么作用,今天的人类学家对这些过程怎样理解,以及今后的研究应该何去何从才对我们有利等问题。萨拉・迪基的研究表明:“人类学对传媒的分析越来越多,它们关心的常常是传媒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借助关于抵抗和统治的最新争论,说明这些观念之间的界限是可以打破的。”[15] 可见,文化人类学对深化大众传媒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新近的研究成果是美国学者柯克・约翰逊所著的《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对印度两村庄的民族志调查》。本书主要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考察印度乡村生活的社会语境及电视在不断变迁的印度乡村中所发挥的作用。作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着力于关注印度村民们的实际生活,并运用西方成熟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观察、分析电视媒介对东方社会发展的影响方面。“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第一次系统地分析了电视媒介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① 柯克・约翰逊的研究方法对当代中国传播学的创新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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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孙皖宁。 传播学研究中的仪式派――暨叙事文文体分析法介绍[J]. 新闻与传播研究,1994,(4).
社会类论文【第二篇】
(一)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培养特征
社会学类专业以追求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公平为培养目标,重点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学的理论和社会调查技能,能够从事社会及区域规划、组织及行政管理,劳动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市场调查与咨询、发展项目评估等科研、教学及实际工作。人才目标定位与大数据运用密切相关,由于社会学的发展与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因而成为近年来各种新兴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社会学的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经济学的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变迁的加速、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各种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新的矛盾、新的社会问题将出现,为专门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学创造了一个大好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与社会学相关的产业也必然会进一步完备,从而使社会学的教、学、研、应用密切结合,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挑战。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内涵
“创业教育”是由英语中“enterpriseeduca-tion”翻译而来的,创业教育指通过开发和提高学生创业基本素质和创业能力的教育,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是未来的人应掌握的“第三本教育护照”。现代意义的创业主要是指创业主体为了尽可能地满足自身需求,充分运用现有的知识、经验、信息与技能等,通过认真思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新业绩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创业素质的人才应具有的能力包括:创造力和创造精神、学习能力、技术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解决问题能力、信息收集能力、敏锐的洞察力、研究和完成项目的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献身精神等。大学生创业教育应将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人格以及开创型个性人才培养作为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根据教育对象分类实施。
二、大数据背景下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的意义
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地方高校正值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迫在眉睫。大学生在大学阶段思维活跃,处于最佳的学习状态,拥有最优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是最具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群体。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实现创新型国家这一重要而伟大的历史使命,基于此,正确、合理地发展大学生创新思维,科学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极为重要。
(一)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创新创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源泉和动力,也是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其中最基本的长期制约因素就是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实现创业型经济。在我国,小型企业和新型企业为我们贡献了70%左右的就业机会,与此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创业型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则是企业家的创意,创新与创业活动、创业型经济的发展依赖于创业人才支撑,而创业教育的宗旨则在于培养创业型人才,在高校实施创业教育就是实现这个战略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开展创业教育既是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又是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是推进地方高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要
根据地方高校的定位,人才培养应面向区域经济。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创业型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要求地方高校建立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地方高校应按照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地方高等院校实施创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是地方院校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举措,也是地方高等院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求。高等院校实施创业教育,让更多的学生接受系统、正规的创业培训,培养将来创办企业所需具备的创业知识、创业技能与创业精神,为社会源源不断地培育和输送高素质的潜在创业主体,这既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也是推进高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要。
(三)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不仅要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而且要培养其具有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等创业素质,而创业素质的养成必须通过创业教育来实现。创业教育不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而且突出了教育创新和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至关重要的,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培养大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就业和创业技能、创新和创业精神的机制和能力。因此现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的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它更加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发展,重视对大学生进行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创业素质,培育大学生的探索精神、实践精神、冒险精神和创业能力,进而促使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是缓解就业压力、改善就业现状的重要举措
201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27万人,毕业生人数的骤增与并无明显增加的就业岗位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必然会导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整体专业性不强,就业渠道和途径比较窄,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不高,就业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调查类、营销策划类、人力资源类、咨询文秘类等,而这些就业渠道可替代性较强。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从而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与就业观念,对于大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缓解就业压力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三、大数据背景下构建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实践模式
在大数据背景下,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地方高校实际,针对社会学类专业特点,注重创业型人才培养理念,从目标定位、教学内容、师资建设、教学方式、保障机制等因素着手,构建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五化”实践模式。
(一)创业教育目标去功利化
功利化培养是立足于眼前社会需求,培养创办企业的投资人;而非功利化培养是立足长远发展,培养具备创业素质的创业者。创业教育不同于传授技术的职业培训,也不应是直接指向培养企业家的功利性教育,而是兼顾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精神等创业素质的培养,即非功利性地培养创业者整体素质。创业教育也并不应只适应部分人群,而应是普适的,因为创业教育所培养的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及所传授的创业知识和创意技能是处在任何岗位的人都需要的,因此高校在创业教育目标定位上应真正回归本位。
(二)创业教育内容的层次化
在地方高校社会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应围绕创业所需要精神、意识、心理、知识、能力等,构建具有地方和高校自身特色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体现教育内容的层次化。将针对全体学生的理论性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为通识性的创业教育、与专业相关的创业教育和针对性讲座,该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品质、识别商机等能力;将针对创业愿望强烈学生的实务性课程设置为案例讨论课程、商业计划课程、实践实战课程,该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模拟实训能力,为今后创业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创业师资队伍的本土化
创业师资队伍是完成创业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也是促进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撑点。我国高校整体存在创业教育师资数量严重不足、质量欠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地方高校表现尤为突出。师资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学生创业教育师资应立足本土,一是鼓励现有专业教师或学工系统教师开展创业理论研究,不断拓宽教师的理论思维和视野。二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培训发展战略,建设一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兼职创业师资队伍,探索建立聘用本地企业主和创业精英人士担任老师、学校专任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双向交流的循环机制。三是制定、实施创业教学师资发展规划,在创业师资聘任、薪酬、绩效、职级、保障等方面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引导、鼓励老师往创业实践型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创业教学实践能力和学生创业实践的指导水平。
(四)创业教育教学的体验化
创业教育教学过程是学生内化的过程,重在体验。要大胆摒弃传统单向灌输式教学方法,创业课程教师要大胆创新,勇于改革,积极引入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头脑风暴法、实地调研法等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创业类学生社团的自主作用,通过创业沙龙、金点子交流、创业计划展示、创业体验、沙盘模拟等形式,促进师生互动。同时,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高等学校创业教育体验模式,比如KAB课程模式、公共选修模式、强化班模式、科技园模式、创业计划大赛模式等。
(五)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多样化
实践平台是创业教育实践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实施创业教育的一个具体办法。我们要尽可能地利用校内自身资源和校外资源,搭建多样化创业实践平台,借鉴经验,将校内“实验室”、“创业孵化园”与校外“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紧密结合,促成高校、政府、社会、企业在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紧密合作,建设一批校内外创业实践基地,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为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服务于创业实践的落实,推动高校成为大众创新、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及成果的转化。
社会学论文【第三篇】
论文摘要:当传播主义盛行于德语国家时,法国则成了社会学思想的堡垒,涂尔干开创的法国社会学派因其理论思想和社会学方法上的贡献而成为后来英国结构功能学派的当然先驱者之一。
Keywords:FrenchSociologySchool;EmileDurkheim;socialfacts
Abstract:,whofoundedFrenchsociologySchool,
几乎在传播学派诞生的同时,从19世纪末起,西欧大陆文化学中又出现另一个学派,即社会学派。法国社会学者涂尔干是这一学派的开创者,他的《社会学方法论》(1895)一书可说是该学派的宣传书,涂尔干培养了一批门生,并于1896年创办了《社会学年刊》,故此派也被称为“涂尔干学派”或“社会学年刊”学派。
古典进化学派认为民族学的主要对象是人,传播主义者认为是文化,而社会学派的代表,则把人类社会置于自己的注意中心。总体上说,法国社会学派是属于进化论派的一个支派,他们并不反对摩尔根,同样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但他们却反对进化论的心理学说,主张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事实发展规律的科学,其哲学基础是孔德的实证论。
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又译作迪尔凯姆或杜尔干,出生于法国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早年求学于巴黎,受过良好的哲学训练,并深受实证思潮影响,后在波尔多大学和巴黎大学任教。他利用民族学实地调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看法,同时用社会学方法研究民族学资料,主要著作有:《社会劳动分工论》(1893)、《社会学研究方法论》(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中的普遍现象。“所谓社会事实,就是所有可能对个体施加一种外在约束的行动方式,而不论这种方式是否限定不变;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可能普遍存在于一个既定的社会,同时又独立于在个体身上的显现而自主存在的行动方式。”[1]这个定义包括三点要素。之所以认定一个社会事实,首先是因为它外在于个体,即社会事实存在的原因外在于我们自身,因为它们是以前的世代传承给我们的。但它们存在的原因不能通过我们的内省来揭示。相反,社会事实的原因只能通过一种科学研究或经验研究来确立。第二,社会事实之所以是实在的,是因为它们对个体施加约束。通常,如果一个人想要否定一种社会事实的存在,那么他就会遇到一些强制性或劝服性的实践,正是这些实践切实地确立了社会事实的实在。第三,社会事实独立于任何单一个体的行动,普遍渗透于一个社会群体或整个社会。但这不意味着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加入到某个社会事实中,这一社会事实才算是实在的。
涂尔干坚持认为,对社会事实的说明,必须分别探索产生此一现象的有效原因及此一现象所发挥的功能。功能有别于原因,原因是现象存在的理由,功能是现象存在的作用。同时有些现象虽然存在,却已无作用。因此研究者不能拿现在存在的作用来说明其存在的理由。此外,一种功能是可以由多种事物来完成的。功能也不同于目的,功能可能只是由于现象存在而产生的,未必是基于预先存在的目的而存在。因此“要寻找一个社会事实的决定原因应该看在这一社会事实之前的社会事实,而不是看个体意识的现有状态。”[2]他批评孔德和斯宾塞的社会理论,虽然把社会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还是用心理因素来说明社会事实。前者假定人性有追求进步的倾向,后者认为人的本性会追求更大的快乐,借以说明社会的进步。他认为这是倒果为因,人并不是天生就知道追求进步,也不是天生就知道组织社会借以获得更大的幸福。相反,是先有社会才使人有了多种知识与追求更大的快乐。更进一步,涂尔干又指出对社会事实原因必须从社会内部环境去寻找,这个社会环境有两个层面,而被认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因果效力:一是组成社会的社会单位数量,即社会环境的规模;二是群体的集中程度,即群体成员之间纽带的强度和深度。社会环境是社会事实变迁的根源,因为社会环境是社会事实存在的基本条件,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才能真正解释社会现象及其变化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各种具体方法,如:剩余法是从众多原因中削剩一个原因;相同法,是在众多状况中仅比较某些相同情形;相异法,是在众多状况中仅比较某些相异情况。在各种方法中,共变法是最适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它只需把两种性质虽然不同,但在某一时期中有共变价值的现象找出来,就可以做为这两种现象之间存在一种关系的证据。《自杀论》一书,是运用比较法从社会内部去解释社会事实的最突出的例子。
涂尔干还从生物学借来功能观念,提出功能研究方法。这一方法主要体现在他关于社会团结和宗教问题的研究上。在涂氏看来,社会团结就是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动的条件下,是什么社会事实能够满足这种需要。这里的社会环境基本变迁就是上文提及的两个层面,即社会规模和道德密度的增长。随着这种增长,社会因在经济、政治及其他方面连接纽带的确立而变得更为统一。同时,随着不同社会单位之间越来越有可能发生交易和交换,各社会单位的专门化程度也趋于上升。劳动分工的增长意味着社会全体成员之间相似性大大减小,但相互依赖性却逐渐增加。因此,为了维护整个系统的持续存在,他们以集体良知瓦解后所提供的新的团结形式——有机团结而紧紧凝聚在一起。在宗教研究上,涂尔干考察了宗教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他把宗教定义为“一种与神圣事物(即被分离出来的带禁忌性的事物)有关的信仰与实践的统一体,这些信仰和实践把所有的信奉者团结为一个叫作教会的道德团体。”[3]他排除了泛灵论者把宗教定位于信仰、迷信之类的思维之中的做法,而首先确定宗教兴起于一个社会环境之中,以证明其社会真实性,再提出宗教实质是一种力量体系,而宗教力量就是道德力量,它赋予了人超越自身的力量,以战胜本性并对其进行控制,而这种力量在个人聚集在一起共同行动时,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社会结构的理解上,涂尔干坚持认为,每个社会是由实质更简单的社会各个部分构成的,所以应把最简单的社会作为分类基础,这就是“原始群”。这种纯粹的“原始群”如今已不复存在,当“原始群”进入更复杂的社会时,它就成为“氏族”,这是不可再分的单位。氏族的联合和各种结合形成了“部落”,氏族组合成“胞族”、“一般多元社会”和“一般复杂多元社会”,这些社会又形成了“加倍复杂多元社会”,所以在涂氏看来,任何社会的结构都只是同一原始社会的一定组合。
总体而论,涂尔干以其开创性工作建立起法国社会学派,他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特殊对象,强调社会事实的客观性和制约性。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认为只能通过其它客观社会事实做出解释,坚决反对进化论者在个体主观和心理层面上进行解释。他区分了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认为不能混淆社会事实的原因和功能,用社会环境的决定因素来解释因果关系,而要用比较法来证明社会中的因果关系,并身体力行,对社会团结和宗教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其中的功能分析直接影响到英国结构功能学派,例如拉德克利夫·布朗(,1881-1995)一直把涂氏的理论奉为圭臬,始终想把这一理论应用到民族志的发现上。布朗认为,所谓社会结构就是指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也是科学探索的最根本之处;要研究社会实际上就是要考察社会结构,建立起结构的模式,再用这种模式去帮助理解社会关系。在他看来,“功能”指的是社会上标准的行为方式或思想方式的作用。[4]
涂尔干的理论和方法所存在的缺陷:第一,理论上表现了唯心主义世界观。他认为社会现象或制度的功能使社会整体的要求一致,获得协调,而看不到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他赋予了集体意识独立自主性质,没有提到它是某一个社会某一个时代的产物,更看不到统治阶级意识的强大的约束力。第二,方法上虽坚持严格的客观研究态度和整体优于局部的思想并强调用集体状态去解释个人现象,而不是用个人现象解释集体状态,但他对社会结构的理解是机械的,他把一切社会都看成由各个最简单的社会构成的聚合体,且每个联合体互不依赖、相互独立。既然互不关联,就无所谓进步,仅仅简单分类而已。另外,在功能分析时只注重功能维护秩序的一面,看不到负功能也看不到功能替代的可能。
随涂尔干之后的法国社会学派代表人物还有莫斯(MarceMauss,1872-1950)和列维·布留尔(LucienLevy-Bruhl,1857-1936)等人,他们的理论是对涂尔干理论某一方面的侧重和发挥。我国留学法国的著名民族学家杨曾概括了法国社会学派的传统和特点,不仿也以此作为行文的一个小结:一是法国的民族学与人类学和社会学关系甚为密切;二是偏重理论研究;三是以社会进化说进行民族研究,是民族学中进化学派的一支,他的社会分析法比起进化学派的人类心理一致说还是有可取之处。[5]
参考文献:
[1]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M].杨善华主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谢立中。西方社会学各著提要[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
[3]迪尔凯姆论宗教[M].贺志雄,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社会类论文【第四篇】
我们不能让这孤独的勇气被冷漠所吹散。如何去正确看待、积极帮助这群有梦的小精灵,让每个孩子的梦想伸出翅膀,舒展翱翔,是值得每一位社会成员思考与践行的现实问题。因为,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有了彼此之间的协助,这个社会才会让人觉得更温暖,更踏实。”正是通过诸如以上专业、精准的语言的添加与衬托,令观众群体真切感知到社会发展的真实现状,也能以更为客观的认知去接触、认可其他社会群体,从而让社会舆论的形成更为客观、科学。
二、合理融入网络流行语,释放切实有益的应对理念,营造协调性的论述氛围
捕捉并呈现社会万象的更新变化,是社会观察类节目的又一特色。网络时代的到来,显著改变了社会群体的用语习惯,继而也影响了社会舆论的话语表现,观众群体也普遍希求能够观赏到更加贴合自身生活环境、契合自身话语氛围的电视节目。为了继续保持收视优势,良性引导社会舆论,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也进行了适时改良,其开始合理融入时下颇为热门的网络流行语,调整节目语言的表现效果,着力去凸显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思维理念,继而也充分营造了协调、活跃的舆论环境。譬如凤凰卫视社会热点观察节目《总编辑时间》就在网络流行语的添加、表现上做到了水乳交融,同时也对社会舆论实现了寓教于乐的灵活引导。如在对猖狂倒票的火车黄牛党进行调查报道时,就作了如下解说与点评:“这群头脑灵活的投机者确实很任性,其来往穿行于购票厅、车站广场以及工厂等人流量巨大的场所附近,乐此不疲,其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貌似热情的态度,倒也真忽悠了一大批不明真相的善良群众,于是将白花花的银子都揣进了自己兜里。”“任性”等网络用语的添加,不仅使整个气氛显得轻松自如,同时也鲜明刻画了唯利是图、无孔不入的倒票团伙的丑恶嘴脸,提醒观众群体提高警惕。而在总结辨别黄牛党、整治黄牛党时,其语言设计对于网络流行语的添加利用则更为巧妙、自如,如“对于这些害群之马,我们要擦亮眼睛,一是要坚决到正规的售票单位购票,二是要自觉抵制低价票的诱惑,三是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信在社会大众的协同努力之下,最终留给这些黄牛的,除了寂寞空虚冷,还是寂寞空虚冷。”通过这种诙谐独特的语言引导,使观众群体不仅形成了对于不法谋利群体的理性认知,而且也掌握了防范犯罪团伙欺诈的应对技能,继而良性引导了对于游走在法制边缘的灰色人群的舆论走向。
三、灵活调度背景旁白,形成细腻别致的感官体验,释放人性化的话语气息
背景旁白是电视节目之中常用的语言手法,其与视觉画面相结合,共同营造了与节目主题契合一致的视听体验。在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之中,由于其表现主体多为故事结构复杂、人物个性各异的社会百态,所以也需要相对应的背景旁白来理顺脉络、凸显主题。而为了缩小与观众群体之间的距离感,创造更为温暖、和谐的观感体验,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也都开始注重更新其背景旁白的设计,不仅加强了语调语气与词句的和缓衔接,还更多地选择了简洁、温馨的语句,这就有效形成了细腻、别致的感官体验,使得人性化的话语气息充分萦绕开来。譬如深圳卫视的《温暖在身边》就以节目语言表述平和、真善情感传递细腻而深受观众群体的喜爱。该节目在语言统筹上多采用背景旁白与背景音乐呼应并行的表现手法,如在讲述怀揣音乐梦想的单亲少年苦学唱歌、勤工俭学、贴补家用之时,就利用舒缓动人的背景音乐与旁白,对这群特殊群体作了动情讴歌:“每当其他孩子都在甜甜的清晨梦乡中时,他们已经悄悄来到厨房,生火做饭;每当夜幕降临,其他家庭都围坐在饭桌前说笑谈天,他们则在打工店里来回忙碌着。他们本分、踏实,遇到困难只会自己想办法解决,万不得已,绝不去给别人添麻烦,哪怕只是一颗煤球、一盒火柴。只为了能让心中的梦不再缥缈,让自己多唱几首喜爱的歌谣,多看几次父母的微笑,就够了。”在这种温馨、真挚的背景旁白的感染之下,观众群体会主动去感悟温暖、友爱的真情社会,对于单亲家庭的成员群体,也会有更为正确、全面的认知与定位,继而形成科学的舆论氛围。
四、集中增扩激励号召语,促进不同阶层的参与互动,构筑互助化的交流平台
平台功能性是社会观察类电视节目的社会化价值,也是颇能体现其媒体社会效益的一大环节。伴随着全民参与社会发展的浪潮涌动,电视媒体也顺应这一潮流,增加了诸多鼓励普通百姓积极参与、表达意见的新式节目。而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本身就具备极强的交流互动性,为了更为有效地促进不同社会阶层参与到节目交流中来,形成更为协调的群体舆论氛围,其普遍都在节目设计之中加入了带有励志性的号召语,以此来聚合各个社会群体加入互动平台,共同探索社会舆论的良性发展。譬如广东卫视于2015年全新推出的社会观察类节目《你会怎么做》,就将鼓励各阶层沟通、带动全民性互助作为节目主旨,力求通过富有特色的号召激励语的添加,激发观众群体的参与热情与互助兴趣,合理引导当前社会舆论朝向科学、人性的层面拓展。如在该节目第2期中,就对活跃在社区、负责交通疏导的义务交通员群体进行了观察与记录。当主持人寻求执勤交通员帮忙指引道路、并故意试探其能否为其导向之时,交通员爽快并热情地为其带路。此时,略带夸张的艺术化词句“我要给他们点一万个赞!还在等什么,乡亲们,加入这支队伍吧!”跳跃在电视画面之上,主持人也对着镜头向观众发起号召:“还在犹豫什么,我这么懒惰的人都抑制不了内心的激动,想要做一回义务交通引导员,来吧!等你。让我们一起加油!”而配合愉悦的背景音乐,一大群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开始紧跟在主持人身后,争当义务交通引导员。此时,节目再次运用旁白发起号召:“别再犹豫了,小伙伴,再不加入你就out啦!”通过这种轻松欢快而极富鼓励性的号召语的点缀,互助化的交流平台得以确立,观众群体都能在节目中获取对社会发展的多样思考,并激发其主动参与、乐于奉献的意识理念,从而也促使整个社会变得更为和谐、融洽。
社会经济论文【第五篇】
关键字:经济法,正义观,社会正义,实质正义
一、正义的终极目的是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和追求,它值得我们用全部的思想和智慧去求索。虽然我们很难用一句话去界定正义是什么,但是它却象空气一样时刻陪伴着我们。小到对某个行为,某个个体,大到对某一法律制度甚至于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的评价,都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我们用正义的观念。正义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它是人类道德、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又是检验其他道德、伦理规范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的重要尺度。正因为如此,正义成了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学科所共同关注的命题。从古希腊的先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哲学大师康德、卡尔?马克思等,先后基于不同的维度对正义进行了探讨,因此关于正义的界说也就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Protean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1]从发展的观点来看,正义观是动态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人们的认识能力的提高而变化的;正义又是历史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主流正义观。[2]由此可见,我们很难得出正义的终极结论,只能基于我们的认识能力使我们的正义观更接近于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的现实。
虽然对正义的界定和理解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自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在开篇给出了正义的经典定义——“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以来,不管是把正义定义为意志、习惯,还是把正义界定为德行,亦不论把正义视作社会基本结构的衡量尺度,“给予每一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要素,正义不可能在社会中兴盛。”[3]其实,“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终极说来就是利益的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周旺生先生指出,“正义,尤其是整体意义上的正义,就其本质而言,也不过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制约的社会关系以伦理规范的形式所作的表现。”[4]特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制约下的社会关系,从某个方面来说也就是各种社会利益(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的分配结果。
在人们对正义的认识的发展进程中,曾经有形式正义、实质正义、分配正义、程序正义、校正正义、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等的提法,但从终极目的来看,各种正义所关注的无非是某一领域某种权利和义务在特定的社会范围内成员间的分配。
二、正义是法的价值追求,是法的衡量尺度。
从语源学上来看,“法”一词不管是在汉语中还是在其他语种中,很多情形下是与正义密切相联的。我国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对法的解释是“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去之,从去。”可以看出,古汉语中“平之如水”的法和公平意义上的正义有着天然的联系。在拉丁语中,“法”的字源是“JUS”,其既含有法的意思,同时还有公平、正义之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体现着人们对正义的追求,法或多或少是人类社会追求正义的结果。
在法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就有“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格言,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在等级制度下人们把法塑造成公平正义化身的努力。在西方法理学中关于正义的论述就不可胜数了。其实,对于正义的探索始于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之后才成为法律哲学的研究对象。法律哲学对于正义的探索从本源上来说是以道德哲学对正义的界定为基点的。法律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更具普遍意义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正义观为标准对法律制度的内涵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价。法学家们对的关注往往是出于不同的目的,所关注的也是正义的不同方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关注表明了正义与法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表明了正义对法的发展和构造的重要作用。在经常被认为是抽象推测和形而上学敌人的普通法系,虽然自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之后自然法学消退的200年以来,很多的权威的英国法书籍极少提及正义的问题,但是“普通法的语言,特定的原则,法规和权威性判例无不充满着诸如‘公正的’‘合适的’‘正确的’‘常理的’和‘正义’之类的词语,法官被自己的誓言和国家的法律责成去主持公道,去公正处理。”[5]可以说,现代法律制度离开正义,没有正义作为价值理念的指导是不可想象的。
正义是人类社会一种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而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追求正义的一种产物;因而法体现着人们对于正义的诉求,正义也就成为善法与恶法的重要的衡量尺度。如许多思想家和法学家所强调:正义是法的实质和宗旨,法只能在正义中发现其适当的和具体的内容,也只能在正义中显示其价值。[6]正义观在法律制度中的渗透和体现,可以保障法成为良法、善法,防止它偏离我们共同的价值信仰和追求,服务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当正义成为法的价值追求时,正义就成为了“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同时正是由正义成为法律制度的衡量标准,才使得我们对法律制度的审视不再仅仅局限于“社会制度和法制的形式结构”,而且还要关注“作为规范大厦组成部分的规模、原则和标准的公正性与合理性”。[7]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相对于道德、伦理规范来说,是处于低位阶的,但一旦体现着正义观的法律得以制定和实施,那么人们所追求的正义就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领域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下得到了实现。“正义只能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这一古老的法学格言就表明了法对正义实现的重要作用。正是基于法的强制性特征,正义作为一种理想和追求才转变成了现实,才使得社会在正义的昭示下一步一步走向更加公正、公平和合理。
三、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
(一)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其正义观形成的基础。
法,作为实现正义的重要路径,蕴含着人们对于正义的诉求,但是法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对于正义的追求却是通过各个部门法来实现的。每个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范围,担负着特定的社会职能,因此表现在每个部门法中的正义观就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取决于部门法的形成基础的差异上。
下班部门法的划分一般说来又是以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国家之间所产生的关系的界定为基础的。虽然“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先验地存在着几类泾渭分明的社会关系”,但是抛开社会关系来谈论法律也就无异于玩一些枯燥的文字游戏,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就根植于社会关系”[8].正义的观念是抽象的,但是基于正义观所作出的判断却是具体的,这种判断必须是以具体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离开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来讨论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是没有意义的。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个部门法的正义观形成的前提。立基于这一判断,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社会关系、部门法和正义观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不同的社会关系形成不同的部门法,不同的部门法又因为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正义观。
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的经济法,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发生的”[9],这种社会关系既不同于民法所调整的市民社会中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的私法自治性质的社会关系,又区别于公法所调整的政治国家领域中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隶属性质的社会关系。首先,因为经济不仅是市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现代政治国家所关注的主要领域,国家在协调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跨越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大领域。这种社会关系打破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分别有私法和公法来调整的相对独立的二元社会结构,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通过对经济的调整联系、交织在一起。经济法与只调整产生于市民社会的或产生于政治国家领域的社会关系的公法或私法是有很大不同的,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于涵盖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整个社会。其次,国家对协调经济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引导性、间接性和促进性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于经济的协调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有适合经济发展的调控政策和方式,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促进。这表明,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建立在人们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理性的认识基础上的,有利于经济利益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利益的整体提高。与此不同,民商法重视传统、习惯和风俗的作用;行政法虽旨在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但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上却确定了行政优先的做法,这多少有些先入为主的意味。再次,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着眼于社会的整体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并不应是功利意义所倡导的社会利益总体数量的最大化,而应当是平等意义上的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普遍增加。但是平等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它不会使任何社会成员的现有处境变坏。可以说,平等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利益并不要求个体利益为社会利益作出牺牲;它强调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上体现出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选择。相比而言,民事关系“私法自治”的品格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基础的平等性和互换性两个基本判断上的[10],构建于“个体是其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个人本位之上的。但是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个体经济理性的总和却往往不等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理性,因为个体的经济理性的着眼点并不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这种增加也与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存在着质的区别。
(二)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
基于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它所追求的价值理念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正义观就不同于其他的部门法。经济法服务于普遍增加社会成员利益的终极目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因此经济法所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的实现。
社会正义(socialjustice)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晚期的各种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论文中,20世纪初,社会正义的理论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在很多当代政治、哲学论文中,社会正义经常被视作分配正义的一个方面。虽然分配正义与社会正义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但是把二者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则如米勒所指出的,“模糊了社会正义这个观念本身之中新颖和独特的东西”。米勒还进一步将社会正义分为地方性的社会正义,亦即局限于一个“自我包含的政治社群”或“民族水准上的国家”的社会正义,以及全球的正义。[11]本文认为因为经济法是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它所体现的社会正义观似与“地方性的社会正义”相对应。
社会正义所关注的,如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的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之划分方式。”罗尔斯所说的社会主要制度是指社会的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与社会安排。[12]把社会的基本结构作为社会正义的主要问题,其目的就在于探索出符合尽可能性多的社会成员所认可的社会基本制度设计,变革现有的社会制度中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部分,重构社会的合作、分配体系,使得资源、利益、机会等基本善(primarygoods)在社会成员间实现公平的分配。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对经济的协调就会涉及到市场竞争、市场秩序、财政税收等社会经济的基本制度问题,这些领域属于罗尔斯所说的社会主要制度。因此,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规范与调整就走入了社会正义的视野。社会正义对于经济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用社会正义原则来审视经济法在经济生活领域中否实现了基本善在社会成员间的公平分配,如何完善经济法,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与此相对的是,传统的民商法所调整的市民社会领域则是个人正义所审视的对象。“个人正义问题关注个人是否合乎社会秩序的要求,旨趣在规范个人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与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13]民商法旨在规范调整私法主体的行为,使私法主体的行为符合既有的社会制度安排,促进社会的有序化发展。可以看出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的主要区别是:社会正义关注社会的主要制度对于基本善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是否合理,立基于制度满足人的需要的思考;个人正义关注个体行为是否合乎既定的社会制度,立基于人与制度的协调。
罗尔斯认为社会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一、平等地分配权利义务;二、差别原则,其主要含义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哪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14]像其他部门法一样,经济法也追求权利义务在个体间的平等分配,如个体平等地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负有同样的纳税的义务。其次,经济法也体现了差别原则。但是差别原则所追求的结果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即一方利益的增进,处境的改善并不导致他人的利益减少和处境变坏。这与功利主义所追求的利益总额的最大化是存在明显区别的(采取功利主义的立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有时会以损害某些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代价的。)
经济法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它的基本的制度设计即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就应当符合社会正义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在经济法中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横向来说,在当前的社会中,尽可能实现社会权利义务的平等分配,从而求得机会、结果在经济法主体间的平等实现;从纵向来说,实现生存权利义务在现代人与未来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实质就是生存空间与资源的均衡分配
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经济法主体依照法律平等地享有选择营业范围、公平竞争、要求行政机关给予平等对待、同等服务等权利。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经济法主体都要诚实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如诚实纳税、保护环境、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医疗保险等义务。根据平等原则,任何经济法主体都不享有超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用平等原则来检视我们的经济法,确实存在违背平等、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债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则无此资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在申请股票上市方面,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三年的盈利期间。同样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却有不同的对待。导致不同对待的原因,除了所有制方面的差异外,实在想不出其他方面的实质差别。现在问题归结于所有制性质差异是不是给予企业不同对待的充足的理由。如果认为所有制的差别足以使人认为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所有制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同样情况,那么这种区别对待是符合形式正义的观念的,否则,就只能说这种区别对待是立法者的“专断的区分”了。党的十六大文件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再根据所有制的差异而人为的制造经济主体间的差别对待,就有违于平等原则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财富的均衡分配也是经济法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应该在社会的全体人民之间比较公平地分配社会的收入和财富”[15].在现代社会,能实现这一基本目标的主要方式是税收。我们不得不承认,社会个体间因为存在的如教育背景、能力以及性格方面的实质差异会导致其生活环境和所获取财富的差别。一方面,我们不能漠视这种差别,任由这种差异的存在,常识告诉我们,巨大的贫富差异容易滋生大量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平均主义的办法来消灭这种差异同样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尽可能地缩小贫富的差异,同时还要通过承认这种差异来激发社会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起这个作用非税法莫属。税法通过对社会发展创新机制的维护,尽可能地在全社会人民之间公平地分配社会的财富。这是其他部门法所不具备的功能。
我们在讨论正义的时候,大多是出于横向维度的思考,而很少从纵向维度作出审视。这种倾向使人们的注意力太多的集中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而极少关注他们时代的人与其未来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实近代的民商法律制度是立基于个体是其利益最佳的判断者和个体是谋取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的假设上的。否则,我们很难从更深的层次上来理解为什么“私权神圣”、“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能成为以个人本位的私法的基本理念。但是,当人们的目光只集中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时候,他们忘记了未来。在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在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到危及他们生存的时候,人们才猛然醒悟,将来会怎么样?于是学界提出了“生态人”的假设,“所谓‘生态人’,是与‘经济人’相对称的一种概念假设,……而‘生态人’则顺应生态发展规律,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其包含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之间的共振共谐关系。”[16]这种‘生态人’的假设表现在现代经济法学中,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的引进,使我们当前的“法的‘真正的正义性、公平性’正在受到审查”。[17]
可持续发展应当包括以下三点:首先,人应当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从传统工业文明中“人是自然的主人”的观念向“人是自然的成员”转换;其次,强调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要考虑到代内平等、代际平等,应当承认后代人的本应享有的平等机会,不应剥夺后代所享有的同等发展和消费的权利;再次,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要合理的控制人口的增长,使经济发展与社会的人口增长、环境保护等到多元的社会发展目标协调起来。[18]我们应当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法正义考察的一个价值取向之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我们对正义的考察有了纵向维度的思考,而不是仅限于我们所生活的时代。这从某种程度上保证了我们的行为更趋于理性,使我们的行为能经受住历史的考验。
差别原则在经济法中则具有现实的矫正意义。同为社会的个体,因为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个人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很难实现社会个体的机会平等。对形式上平等、实质上有差异的个体采取不同的对待,从而从更大程度上实现机会的平等。国家对残疾、失业人员的经营采取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实际上是给予其倾斜性的政策增强其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从实质上保证机会平等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机会平等不能保证最后的结果平等,但是没有机会平等很难有结果的平等。我国的各地区间因为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以及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因素差异,导致了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巨大悬殊。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通过税收、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倾斜,给西部地区更多的发展机会,以缩小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差异,实现地区间的均衡发。特别在我国目前的开势下,通过差别对待,缩小个体间、区域间的巨大差异,是增进社会利益的一种选择。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虽然同是市场主体,但是基于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变经济的增长方式从而达到增加社会财富、利益的目标,我们的外资企业法给予了外资企业不同于内资企业的待遇。在设立方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借鉴了英美法的做法,在股东出资方面采取了授权资本制[19],而内资的公司企业则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在税收方面,外资企业享有不同的税收的优惠,而内资企业则很少有例外。即使同是内资企业,也可能因为国家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的待遇,比如高新企业可以享受到其他企业所享受不到的税收优惠。当然随着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区别对待要逐步取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否定这种区别对待曾经存在的合理性和它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应当指出,平等原则是在经济法领域内实现社会正义的主要原则,而起矫正作用的差别原则是辅原则。差别原则只是在特定的情形下、特定的时期时才具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在壮大国有经济的时代,给予国有经企业特殊待遇似无可厚非,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给予外资企业经优惠政策也不失明智之举;而目前,我们进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同时我们也成为了世贸组织的成员,顺应这种社会形式,取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差别对待,实现企业间的平等应是经济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实质正义不是经济法所独有价值追求。
有学者曾以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作为标准来区分民商法和经济不法。[20]这一观点未免有失偏颇。
正义的核心观念就是“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Treatlikecasesalike;treatdifferentcasesdifferently.)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对应于形式正义,而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则对应于实质正义。
形式正义要求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在法律上就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体而言,就是对于相同的法律主体要给予相同的对待。有所不同的是,罗尔斯认为,形式正义是对法律和制度公正一致的管理,而不管其实质性原则是什么。[21]罗尔斯的形式正义实际上已经游离于法律本身之外了,它是从法的实施这个角度来讨论形式正义。其实形式正义是每一个法律部门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民商法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商事主体的行为能力的范围以及责任能力的确定是相同的,而在经济法中,同样的经济法主体享有平等的公平竞争、选择营业范围等权利,同样负有纳税、保护环境等义务。实质正义,亦指社会公正,即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也是每个法律部门所不能偏离的基本理念。在民商法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民商事行为能力以及责任能力确定就有所不同,在经济法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就有不同的对待,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选择上也体现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因此,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每一法律部门都同时追求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实现。
相反,如果把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人为的割裂开来,一个法律部门的作用和功能就有可能背离人们对该法律部门的期待。如果只讲求形式正义,就会出现波斯纳所说的情况:“这种形式的平等会将某些结果排除掉”。[22]也可以这样说,同等对待相同情况的个体,在很多情况下不会出现人们所期待的平等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本处于相同情况的市场个体,有的个体会因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或资本优势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逐步取得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或垄断地位。如果该市场个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则限制了竞争,剥夺了其他市场个体的平等竞争机会,该企业已和其他企业不处于相同的竞争地位。这一变化要求法律对该企业进行区别对待,以保证社会公众对形式正义所产生的结果的公正性的期待。从这一角度来讲,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补充和保障。同理,离开了形式正义所讲求的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一大前提,片面的讲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实质正义,其普遍性和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所以只有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在一个法律部门中充分地结合,才能保证该法律部门在社会的认可和实施。
当然对于“同样情况”和“不同情况”的判断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波斯纳曾指出“更甚的是,没有任何现实世界的法律制度有可能(或更有意义的是,也不应当)避免一切专断的区分。”[23]对于“同样情况”的判断取决于人们对个体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的取舍。“非常明显,有关联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标准是可以随着特定的人或社会的根本道德观而经常变化的。”[24]在教育未向妇女开放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异性远远大于同样是人的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相似性。
四、结论
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的形成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它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确立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可以使我们从实然的经济法入手,对规范层面的经济法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进行检视,检验经济法的制度设计是否偏离了我们的社会正义观,以求证合理应然的经济法,从而求得经济法功能和效用的最大限度的发挥。
注释:
[1][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页。
[2]周旺生。论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J]。法学论坛,2003,4,36页。
[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64页。
[4]周旺生。论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J]。法学论坛,2003,4,37页。
[5]郑汝纯。普通法之正义意识[J]。比较法研究,1998,4,417页。
[6]张文显。法哲学范畴[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02页。
[7][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页。
[8]顾功耘。经济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9页。
[9]杨紫煊徐杰。经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5页。
[10]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金桥文化出版社。2000,169页。
[11][英]戴维·米勒。社会正义原则[M]。应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2—19页。
[1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页。
[13]吕小波。当代中国社会正义问题初探[J]。江西社会科学。2001,4,131页。
[1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0—61页。
[15][英]詹姆斯·E·米德。效率、公平与产权[M]。施仁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12页。
[16]单飞跃。经济法理念与范畴的解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5—16页。
[17]吕忠梅、陈虹。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J]。法商研究。2000,6,65页。
[18]袁亚愚等。中国社会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91页。
[19]史际春、温烨、邓峰。企业和公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96页。
[20]同上,153页。
[2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58页。
[22]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417页。
社会类论文【第六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 102488
[摘要]在社会学理论形成发展的阶段,社会学的奠基者们以类比的方法,从相关学科中汲取了大量的理论资源。类比策略在为社会学理论所用的同时,也以隐喻的方式潜在地对其理论内在逻辑产生着影响。近几十年中,社会学理论发展又有了极大的突破,但是类比的策略(尤其是与自然科学最新进展的互动)也渐为研究者们所忽视。本文指出,类比有助于学科创新,因此有必要延续类比、学科间互动的策略。在最后,本文指出了类比或学科互动的几种可能的发展路径。
[
关键词 ]类比;社会学理论;牛顿力学;隐喻
一、社会学理论中的类比
假如我们愿意对社会学理论做一个简单梳理的话,不难发现社会学是一个非常善于汲取其他学科理论资源的学科。先看看社会学创立初期具有奠基地位的学者:孔德的社会物理学、斯宾塞的生物进化类比,都借用了自然科学的理论资源。更晚近一些,我们能看到结构主义理论与语言学、功能主义与生物学、理性选择理论与经济学的亲近关系。从没有哪个学科在其理论中用到了如此多的类比。为什么在社会学理论中类比大量出现?
原因之一,在于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因此,理论家们对社会进行理论建构时面对的问题是:①降低系统复杂性;②令社会具象化,使之既降低到理论家个人经验可以把握的层次,又能为他人经验所验证。类比法可以很好地完成任务。
其二,在诞生初期,社会学这一新兴学科缺乏概念工具的积累。采用类比或相关学科理论资源借用的方法能够有效缓解社会学理论资源的匮乏。
其三,在于社会本身的多维性。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多重视角去审查社会,而这些观察彼此是不冲突的,因此,我们可以放心地指认各学科或事物与社会本体之间的相似性。
接下来,本文将以经典社会学理论中的牛顿力学隐喻为例,来揭示类比与社会学理论的某种内在联系。
二、牛顿力学:经典社会学理论背后的关键隐喻
在自然科学取得了辉煌成就的19世纪,学者们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方式(或至少是自然科学的哲学)理解社会,似乎不足为奇。社会学公认的奠基人孔德将他的学科定名为社会物理学,彰显了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揭示社会之秘的取向——虽然孔德的努力并没有成功,但是其思想影响了其后数代学者,形成了实证主义范式。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科学以隐喻的方式,微妙地影响了学者们对于社会的理论构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牛顿力学的隐喻,它甚至贯穿了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还将指出,在接受了经典社会学家考察世界的方式的同时,也就很可能接受了这种考察背后的隐喻及其局限。
牛顿力学是“进入现代科学世界的大门”1。其体系的核心在于:惯性是物体的根本属性,惟有外力才能克服物体的惯性。大至天体系统,小至原子,都遵循一种永恒的完美秩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牛顿力学的隐喻究竟是如何在经典社会学背后产生作用的。众所周知,功能范式与冲突范式的互动是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基本母题之一。利奥塔在《后现代状态》中指出:“最近半个世纪中,对社会的描述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社会构成一个功能整体,另一种是社会分为两个部分。我们可以用帕森斯和他的学派解释前一种模式,用马克思主义思潮解释后一种模式。”2这两种理论派别之间的差异似乎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假如我们从类比的角度去审视这两大理论,却能够发现它们之间的某种相似性,即:无论是帕森斯学派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拥护者,其理论背后的隐喻都是牛顿力学。
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法国学者米歇尔·福尔塞对社会变革理论的颇有趣味的分析3。福尔塞指出,要理解社会的变化,只凭经验注意到社会系统在两个时间点上的差异是不够的,人们无法凭此确定社会深刻变化的实质。为此,必须指明所参照的理论状况。无论是帕森斯还是马克思,给出的这种理想状况都是平衡状态。帕森斯学派认为,社会系统具有一个由多种部分构成的稳定结构。要想打破这种状态,即发生社会变革,必须借助外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帕森斯学派的反面,它认为社会是矛盾双方的角力场,其本身就内含有对立,即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结构之所以没有瓦解,在于强制力的作用。一旦强制力不足以维持,那么社会就会趋向变革。
福尔塞指出:“上述各学派在思考平衡或不平衡时所参阅的,是其在力学里所描述的东西,即分别是秩序状态或无秩序状态。”4由此,我们看到了功能主义和冲突论两种范式在处理其固有问题上的无力感:功能主义强调平衡的永恒性,不引入外力就无法解释社会变革;冲突论强调不平衡的永恒性,不借助外力就无法维持社会存在。这两种处理方式虽然获得了力学系统的永恒美感,但是既无法处理其理论的逻辑难题,又都排除了社会内部的可能性。
直到今天,基于牛顿力学的社会学理论仍然非常有效。在我们使用“张力”、“秩序”等词语的时候,我们很可能已经接受了其理论背后牛顿力学的隐喻。否认社会与力学系统的相似性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无疑,作为一种具象化和简化策略的、基于力学的理论构建策略,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弊端。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经典社会学理论时,保持对其背后隐喻的警惕性和敏感性。
三、类比的未来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认识到,通过类比社会与其他自然物或人造物之间的相似性、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理论资源,是社会学早期学科发展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但是,在社会学最近的发展中,类比似乎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关注。经过百年的发展,社会学已经发展出数量巨大的学科资源。看看卷帙浩繁的社会学出版物和论文就能对这一点有直观感受。这意味着,每一个社会学研究者都拥有大量的可以借鉴的互文本。贝尔特指出:“在20世纪晚期,在社会理论家中已经有一种倾向,避免应用从其他学科中得来的知识。许许多多学者倒是假定,理论进步惟有依赖仔细考察、重新利用先前的社会理论。”
此外,类比法特别适合处理高度复杂、宏大的社会系统的理论思考;而这种系统由于其非物质性,无法如经济学那样用清晰简明的公式进行说明。而近几十年来的社会学理论已经将普遍存在于经典社会学理论中的“宏大性”束之高阁。后现代主义的反动、对唯智主义的批判、对实践的重视为社会学的理论转向奠定了哲学基础。社会学自身的发展,也使得其理论越来越趋于微观化,无论是社会学理论的多元取向、建构取向,还是互动取向、制度取向,都不必对社会有一个总体性的交代。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忽视与其他学科互动的社会学理论也结出了不少硕果,但是忽视了类比也封闭了学科发展的一些可能性。类比策略不仅有助于吸纳新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激活社会学本身的创新灵感。对于中国社会学来说,更是应该注重这种互动。主宰中国社会学理论界的是一些碎片化的、文献综述样的、译介式的、缺乏想象力的理论生产,这既是学科专业化造成的,也是理论创造力不足(或者至少是理论创新的自信不足)的后果。
因此有理由相信,类比——或者说与其他学科的互动(尤其是自然科学最新成果)——仍会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可以预见到的是,至少有如下几种思路,蕴含着巨大的潜力:第一,系统论类比的进一步发展:复杂性系统。西利亚斯总结了复杂系统的十个特征:复杂系统由大量的要素构成;复杂系统中的要素动态地相互作用着;相互作用的层次相当丰富;相互作用是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处在相当短的范围;相互作用中有回路;复杂系统是开放系统;复杂系统在远离平衡条件下运行;复杂系统具有历史;个体要素不知道它们所嵌入其中的整个系统的行为6。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与复杂系统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或者可以说,现代社会就是一种复杂系统。
另一种策略认为,面对高度复杂的社会系统,用直观对其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已经不太可能了。如果想真正作出考察甚至预测,必须以复杂的认知工具复现系统的复杂性,而不是以某种具象化的形式对其进行简化。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可使这一观点成为可能。
第二,社会行动者的原子化类比。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会网络分析。在互联网时代和大众传播时代,对社会行动者进行原子化处理,不仅是一种方法论策略,更是一种本体论策略。通过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我们或许可以发现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虚拟互动和信息传播中的一些奥秘。
第三,与心理学的互动。方向之一,是心理社会学,它寻求将“个体心理现象与社会生活框架”7联系到一起。在国内,相关的研究仍是一片空白,而且遭到了很深的误解:心理社会学被等同于社会心理学、社会价值观分析或文化分析。方向之二,是利用心理学加深对人本性的理解。以涂尔干为例:涂尔干敏锐地认识到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其对人性和人之本质的预设仍然是哲学的。在现代心理学中,有很多关于社会交往、社会支持对人的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这些成果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
注释
1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59页。
2利奥塔尔著:《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3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0页。
4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7页。
5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267页。
6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曾国屏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7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0页。
参考文献
[1]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曾国屏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
[3]迪特里希·德尔纳:《失败的逻辑:事情因何出错,世间有无妙策》,王志刚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0.
[4]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林德宏:《牛顿力学所蕴含的价值观》,《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6年第6期。
[6]刘建洲:《隐喻:生物学与社会学对话的桥梁》,《学术探索》2003年第5期。
[7]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8]乔治·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谢立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9]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社会经济论文【第七篇】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然而在这此满目疮痍的国度里,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而且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的启示,提出了政治发展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进而产生了所谓政治经济学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致力于为新兴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模式和道路,使这此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走向现代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许多多政治经济学发展的课题展示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合理有序地去研究解决的途径。因而,通过政治经济学发展的研究,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学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依据,既是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我国政治经济学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需要从“问题”中升华出政治经济学的“最高理论”——马克思主义总体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这一科学范式作为明确的理论指导。
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存在的问题
1.规范分析缺乏研究深度,单纯进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范畴和规律对比
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受“苏联范式”的影响,在描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现象和本质时,往往运用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简单对比来替代对其实证性的研究。实证性分析比重较少,规范性分析掩饰经济活动中的某些内在矛盾。有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行为的一些价值性判断立意不高,理论视野不宽,甚至过于武断。尽管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初创阶段和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但这毕竟是弊端之处。
2.政策研究缺乏反思意识,一味地“唯上”和“跟风”
一国的经济政策同经济实态和价值判断是紧密相连的,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往往从不同的规范角度或实证角度推出相应的政策主张。问题在于,基于科学理论规范和实证描述之上的具体政策推导,同的“唯意志论”的政策推行,有天壤之别。倘若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时时刻刻围绕主观多变的经济政策转,并以此来推导出实证性的结论和理论模型,那就会葬送这门学科。学界与官方的马克思主义往往是有联系,又有差别的。传统政治经济学演变的历史教训值得记取。
3.方法变革缺乏创新精神,简单照搬西方经济学的范畴和理论
改革陈旧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需要进行方法论的拓展,其中包括科学地借鉴国外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理论模型。但现有的某些中国理论经济学作品“食洋不化”,以为西方经济学讲的观点都是真理,用的方法都是科学的,以致在分析方法、范畴体系和理论框架上作单纯的模仿,甚至认为只要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添加一些中国经小资产阶级的激进社会主义、空想或批判的社会主义,也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社会主义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既然要从根本上反映作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代表的工人阶级利益,那就必定要以马克思经济学为理论指南。如果对以往“左”的教条主义采取矫枉过正的学术态度,便容易形成一种善意的折中主义或保守的右倾思潮,以为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只应进行“问题”,的实证分析,而无须进行含有“主义”的价值判断,或者以为当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都是普遍真理,只要加点中国经济实例即为创新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完善策略
1.在思想方法上做到哲学与经济学结合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以成为科学,是因为她把唯物辩证的哲学思想与现实的经济理论研究高度统一和融为一体了。我们在分析研究经济学问题时,要坚持一分为二;在创立经济学理论时要坚持合二而一。没有一分为二,不可能发现新问题;没有合二而一,不可能建立新理论。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成熟过程,就是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不断分工合作和有机结合的过程。对改造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来说,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仍然是理论联系实际,即要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与中国经济的具体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2.在指导思想上做到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结合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在揭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本质区别的同时,科学说明了他们存在共性和历史联系的一般原理;邓小平的经济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的同时,正确解决了使他们的共性得以发展和历史联系得以实现的具体形式。可见,邓小平的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深化和具体化,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理论的互补性。因此,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邓小平的经济理论有机结合,并在指导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才会形成科学的、成熟的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3.在理论正误的判断上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结合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唯一源泉,而且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循环,才能最后完成。在对经济理论正确与否的判断上,更需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对经济理论正确与否的判断,必须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结合的方法。不承认理论分析的重要性,实质是否认前人的实践经验,容易重犯前人的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是愚人之举,实不可取。只有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在加速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4.在发展进程中坚持量变的积累与质变的飞跃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成熟,既要依赖中国经济自身的蓬勃发展,也要依靠无数经济学家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在外部要形成自由、民主的科学研究氛围,为深入的经济研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内部要形成科学研究的动力和群体攻关的合力,把所有经济学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把无数分散的个人智慧和个别成果集中起来,在客观条件成熟的时候,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使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成熟最终得以实现。
摘要当代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发展观。基于此前提,本文围绕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了对完善和创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看法。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策略
参考文献:
[1]陈承明,凌宗诊,孙丽丹。政治经济学通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陈承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M].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
[3]吴易风。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关系[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社会类论文【第八篇】
论文摘要: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诸要素与人类健康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的和谐,它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在满足本区域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其他区域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健康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包括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但是,经济条件、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对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构成限制.
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提高人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生命健康是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前提。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崭新的研究领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分析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对该概念的内涵和特性作了初步的分析[Cil.这里,我们进一步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功能、需求、限制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大家继续赐教。
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与功能
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
可持续发展系统是由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区域性是其本质特性Czl.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子系统,它侧重于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健康是其要素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序参数”。
人口要素与健康人既是健康的生产者和创造者,也是健康的消费者和享用者。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中,健康是人口质量的关键指标一方面,一定区域内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影响着该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和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健康水平反过来又影响着该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没有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资源要素与健康人类健康的获得有赖于健康需求的满足,而健康需求能否得到及时、足量、高质的满足,又取决于健康资源的供给能力。所谓健康资源(healthresources),是指所有资源中主要用于人类医疗与保健服务、直接指向避免人类健康风险、提高人类健康水平的那部分资源,主要包括药物资源(具有治疗作用的自然资源,如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等)、保健资源(具有疗养价值和保健作用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如温泉、矿泉、泥沼、气候等)、卫生资源(提供疾病治疗和保健服务的社会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等).所有这些健康资源,都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环境要素与健康“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的状态,健康乃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3J.而无论是人的身体、精神还是社会状态,都与人所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就人类健康而言,环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对人类健康有益,也可能对人类健康有害。自然环境对人的身体状态(physicalstate)有显著影响,它既是健康资源(如药物资源、保健资源)的载体,也是致病因子的源地,环境化学性疾病(如地甲病、地氟病、克山病等)、环境生物性疾病(如鼠疫、血吸虫病、疟疾等)、环境物理性疾病(如高山病、皮肤病等)都与环境致病力有关。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状态(mentalstate)和社会状态(socialstate)有重大影响,社会组织对健康资源(特别是卫生资源)的配置会直接影响到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availability)、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accessibili-ty)、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satisfiability).如果健康资源的配置是合理的、公平的和有效率的,这时的社会环境可能是有益健康的,反之,则可能是无益健康甚至有害健康的。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环境基础之上。
经济要素与健康经济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川一方面,良好的健康状况是人类福利和生产率的基础Cs7;没有健康的人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发展Cs7;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目标,必须消除各种普遍存在的、能够削弱人类能力的疾病,并使所有需要消除贫穷的人身体健康叫。另一方面,经济能力是人类健康可持续能力的重要支撑,获取健康资源、享受健康服务、满足健康需求,都倚赖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水平与健康水平具有正相关性。先进国家或地区的人口预期寿命总是高于落后国家或地区,贫穷地区总是拥有更低的健康水平,贫穷人口总是拥有更多的健康风险。
社会要素与健康社会是人类通过各种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形成的具有集体目标指向的人类群落。人类精神状态和社会状态上的完好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取决于人类个体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改善。社会组织为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如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开发新的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通过良好的健康管理体制和健康教育系统减少人类健康的风险,通过公平的分配健康资源和提供健康、服务满足全体人民的健康需求。社会制度、文化习俗、道德观念等社会要素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以社会环境的整体形式对人类心理上、社会上的健康状态发挥影响和作用。
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功能
可持续发展是一条一直到遥远的未来都能支持人类进步的新的发展道路,协调人类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高宗旨川,因此,可持续发展系统是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和谐、协调、统一的地域系统Cad.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追求人类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的完好状态,同样有赖于这三种关系的和谐。
人地关系与健康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生命过程是人体与自然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Cs7一方面,人类通过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不断改变着人类健康发展所倚赖的自然环境,并进而影响着自然环境的健康资源供给能力;人类不仅有权力按照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健康发展之路,而且有能力通过改造环境和调适人地关系来实现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环境通过对人类活动的反馈作用不断改变着其环境疾病致病能力,进而影响着人类健康的发展;归根到底,人类身体状态上的损害,都是因为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所造成,只有健康的生态系统才能造就健康的机体,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里,人类健康是绝对不可持续发展的。
区际关系与健康区域是个开放系统,一方面,区域人口健康的获得,并不完全取决于区域本身的特质,它在相当程度上还受制于区域以外的影响;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疫病蔓延等区域环境问题带来的健康风险,可以影响到区域之外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健康,环境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环境污染物质的迁移性,生态破坏影响的放大性,以及人类活动的流动性,决定了区际关系协调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为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满足健康需求需要区域之间的协作;因为健康风险分布的不均衡,降低健康风险需要区域之间的合作;协调区际关系,是人类在精神上和社会上获得完好状态的重要条件之一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本区域公众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其它区域满足其公众健康需求的能力。
代际关系与健康协调代际关系、强调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健康需求的能力。如果不顾后代的健康发展,对有限资源掠夺滥用、对环境污染置若周闻、对生态破坏无动于衷,最终会将后代一步步推向无法在地球上安身立命的深渊,人类健康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为了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当代人应该肩负起保护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责任,协调好人地关系和区际关系,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个有益于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的良好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公务员之家
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与限制
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
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需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s7.健康是人的天赋权利,健康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人类健康需求可分为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三个层次。
公众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身体状态完好即生理健康,它是指人体器官能够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处于无疾病和不虚弱的状态。满足人的健康需求应优先满足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这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满足“防病于未然”的健康需求。包括维持生理健康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如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的足量与均衡摄人);维护生理健康所倚赖的环境要素(如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特别是清纯的空气、洁净的饮水、安全的食品);提高免疫能力所需要的保健产品与保健服务(如保健食品、保健药品、健身房、锻炼场所、疗养设施)。(2)满足“治病于已然”的健康需求。包括治疗疾病所必需的药物资源(如各种各样的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治疗疾病所必需的卫生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医疗器械等).
公众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精神是生命活动的反映,精神状态完好即精神健康,它包括正确认识自我与现实的认知能力、保持良好心态的情绪协调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意志调控能力,具有适宜社会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精神状态的完好既有赖于身体状态的完好,反过来又能促进身体状态的完好。人的精神需求是多样化的,确保公众精神状态的完好,关键是要使公众通过自我调控和心理教育来排除不满、克服压抑、舒解压力,形成一个轻松、愉悦、和谐的精神世界。其主要需求包括:(1)满足感的需求。这是认知方面的需求。俗话说“知足常乐”,但人的需求和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要求教育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现实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常存知足常乐之心,不怀贪得无厌之欲。(2)愉悦感的需求。这是情绪方面的需求。人有“七情六欲”,无论是喜、怒、悲、思、忧、恐、惊之情,还是生、死、耳、目、口、鼻之欲,都是人之常情,但“过则为灾”。这就要求对公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心理教育,使之形成良好的心态。(3)成就感的需求。这是价值方面的需求。公众需要他人和社会对其存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给予关注和肯定,需要有成就感,如果他人和社会不能对其价值给予及时、准确的肯定,就有可能产生扭曲现实、意志消沉甚至心理变态的健康风险。
公众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社会状态完好主要指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社会角色。美国学者帕森斯认为,“健康可以解释为社会化的个人完成角色和任务的能力处于最适当的状态”mo.社会状态完好建立在身体、精神状态完好之上,同时对身体、精神状态的完好起着协同作用。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就是要使公众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其知识、劳动、创造得到尊重,其自由、财产、情感得到保护,其个性、才于、抱负得到发挥,其权利、价值、地位得到体现,最终获得社会的幸福感。因此,良好的社会风气,公平的社会制度,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三大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协调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社会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限制
限制是可持续发展的另一重要概念,可持续发展的限制主要指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川。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而言,经济条件和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具有同等重要甚至更加突出的限制作用。公务员之家
经济条件的限制经济能力对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具有直接的影响。因为贫困,有人因饥饿而营养不良乃至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卖血而感染艾滋病毒等待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无钱医治而在病痛煎熬中挣扎;因为贫困,有些地区不计后果地掠夺资源和破坏环境;因为贫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健康水平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因此,贫困不仅是最大的环境问题,其实也是最大的健康问题!经济条件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构成的限制主要在三个方面:<1>对公众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人居环境(如住房条件、卫生条件、生态条件)的限制;(2)对公众满足健康需求(如营养物质、药物资源、保健资源、卫生资源)的限制;(3>对与改善公众健康状况有关的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的限制,因为这些都需要经费的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