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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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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第一篇】

面对人生不可避免的生存困境、精神拯救等问题,人类往往企求能觅得一个安身立命的根据,能找到生命的真正意义。文学作为一种反映人类文化现象的艺术手段,在历史渊源、思维方式、精神作用等方面与宗教有着很多相通的地方。宗教除了负载一个国家或者群体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诉求外,作为一个文化资源,它的群体认同和话语系统也为文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表现维度。宗教文学的出现可以引发人内心的神圣感与崇高感,使得人们回到内心,回到精神世界。宗教和文学创作是人类找寻生存意义的两种方式,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曾经混合在原始神话中,后来这两者才逐渐分离出来,但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宗教而言,救赎常常发生于理性无法抵达的地方,当人类面临生存困境而向上祈祷时,启示便从上而来,而这种启示完全依赖于神的恩典,非人力所能及。也就是说在宗教救赎的两端,一边是等待启示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类,一边是神的恩典作为,救赎完全来自神的意思。

对艺术而言,启示往往是以审美来完成的,无论是图画文字还是音符色彩等,一经艺术创造,便能给人以美的启迪。宗教救赎主题创作就是把从上而来的启示和个体个人的艺术创造糅合在一起,一方面在文学审美的维度上打开一个神性的维度,使人可以更加关注自己的灵魂和真实的生存状态;另一方面,艺术审美形式又打破了宗教救赎启示的自我封闭的局限。宗教的基础是信仰,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从西方的角度来谈论信仰,但是作为人类共同的精神体验,中国绝不缺少追寻信仰的精神。就各种宗教而言,对人生苦难的关怀和对终极拯救的盼望大致是构成宗教精神内涵的两个维度。苦难是人类的根本生存处境,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反抗苦难对人的压迫就成为人类的最大宿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宗教的出场就具有某种必然性。苦难意识和受难主体的文化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或者说苦难观念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决定了对苦难起源的述说,对苦难过程的感知以及处理苦难的情感和实践方式。同时,由于中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对宗教精神内涵的理解也显得截然不同。中国伦理的价值本源在于家庭血缘,这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以儒学思想为主导,释、道两家文化共同存在并发展的体系,其哲学观和人生观基本上都是世俗的,也就是立足于现实的此岸,而不是以彼岸为参照来设计人生图景。在儒释道思想中,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只要发挥这种潜能,根据自己的能力便能与天地相通,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人与神的关系上,没有一种绝对分明并且不可逾越的界线。故此,中国作品在对待苦难的态度上,倾向于一种公义论,大多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逻辑思路进行创作,造成人物悲剧的往往是由外在的环境和制度或者是几个“蛇蝎之人”的破坏,在这种因果关系中,善良的人凭自己的能力便可以对抗生存的苦难。西方文化是一种宗教文化,所以其伦理的价值本源是宗教上帝,西方悲剧观倾向于对超验世界和生命本体的形而上的探讨。对苦难起源问题观点也与中国不同,古希腊的悲剧多相信人的苦难来自命运,即一种人无法预测、无法主宰的超自然力量。就如奥狄浦斯王不想受命运摆布,却一步步无奈地陷入命运的罗网中,这是一种无故的受难,揭示了命运的强大,也即人无法战胜苦难。在人与神的关系上,按照基督教的观点,上帝是绝对的权威的创造主,而人是受造之物,并且一出生就带着“原罪”,这样,人与神之间就存在着永远无法逾越的界线。并且,人在苦难中没有能力救赎自己,而只能等待上帝的恩典的降临,才能得到最终的拯救。宗教救赎主题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形式往往有两种,从作品所反映的主导思想考虑,可以分为非主题观念的救赎意识和主题观念的救赎意识两部分。其中非主题观念的救赎意识指的是“救赎”不直接表现为小说的创作主题,这类作品的救赎意识往往是作者深层的文化心理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自然流露。如文艺复兴时期,一方面,文学艺术形式体现了个体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它们在抨击教会文化的同时,宗教救赎作为一种潜在的文化心理因素自觉不自觉地影响和支配着文学的思维模式和审美观点。

二、五四时期的宗教叙事文化心理

文学与宗教一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圣经》、《古兰经》、《吠陀经》等作品,既是各大文化传统的宗教经典,同时也是文学经典。宗教为文学艺术提供了意义的向度,艺术为宗教提供了美的传播形式。虽然宗教与文学的关系离不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化,但也离不开文学本身的发展规律。因为寻求人类生存价值是文学创作永恒的主题,宗教为文学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表现维度,尽管处在不同的历史转型期,宗教文学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人类的精神与心理尽管随着历史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而必然会变得越来越繁复,越来越精致,但有些基本的特质是不会改变的,它们象一根生命的红线,紧紧地维系着人类作为一个文化族群在大自然的独特存在。”“宗教救赎”作为文学创作的一种母题,在文学创作中既有继承性发展,也有开拓性体现。从中国现代史开始,在“五四”时期,冰心作为一位受基督教影响较深的作家,她常常以文学的方式大力宣扬基督“爱”的思想,在写作中常常突出“爱”的主题。如作品《超人》(1921年),提出了“人生究竟是什么?支配人生的,是‘爱’呢?还是‘憎’?”这样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主人公何彬认为“世界是虚空的,人生是无意识的,人和人,和宇宙,和万物的聚合,都不过如同演剧一样……与其相互牵连,不如相互遗弃。”在这样的人生观支配下,他成了一个孤僻、古怪的人,对周围的事物都不关心,但最后由于受到禄儿的感化,得到了启示:“世界上的母亲与母亲都是好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也都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的,不是互相遗弃的。”于是,他成了充满爱心的博爱之人。在主要以人性启蒙为目的的社会背景下,作家把基督教“爱”当成了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剂良药。小说虽然没有出现明显的宗教救赎,但渗透在文本中的爱邻人、帮邻人的爱的思想,却带着浓烈的基督教“博爱”色彩。因此这是一个尝试以宗教资源尝试进行社会救赎的文本。鲁迅一生都在与虚无绝望抗争,虽知拯救的无望,但却不放弃反抗,反抗绝望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拯救的尝试,因此虽“明知前面是坟,但却还是往前走”。王本朝曾评价,基督教文化既为鲁迅的启蒙思想提供了价值反思之镜,也转化生成一种情感体验,即:忏悔与救赎,牺牲与超越。但是,“宗教救赎”作为一种创作主题,在现代文学史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尽管现代作家很多受到宗教的影响,但他们的“宗教救赎”在时代思潮的背景下往往被屏蔽或者被改写。就如作家曹禺,在《雷雨》的《尾声》的初始版设置中,隐含“沉沦———救赎”的结构,周朴园经历了家破人亡的悲剧后,独自一人承受罪的惩罚,他把全部的钱都捐给了教会,并在倾听修女念诵《圣经》过程中寻找灵魂得救之路。可是后来作家却为了更加突出“披露封建资本主义大家庭的罪恶”这一社会主题,而把这幕删掉了。

三、新时期的宗教叙事模式

时期,宗教大多被当成封建糟粕和批判的对象,特殊的社会形势使得宗教主题小说较少出现在文坛上,文学和宗教的联系被人为地割断了。这种情况直到八十年代,在新的环境下才开始有了改变。当时,较早涉及到宗教写作的文学作品是1981年发表的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礼平),小说分春、夏、冬、秋四章,以“我”她心中都完全是真实的。我好像突然发现,她的心灵越往深处就越广大得不可思议”[2]。十五年后,我们相遇在泰山之顶,“我”向南珊表达了深深的愧疚和爱意,她却以“鲜花失去了,果实比它更好,爱情凋谢了,怀念却更鼓舞人”[2]来结束“我们”之间的这段爱情。全文贯穿了十年动乱中,青年一代对历史、人生、宗教和爱情的思考,最后作者安排他笔下的男主人公在泰山和南岳长老的对话来阐明他对宗教的观点。南岳长老说“追求真的,是科学,追求美的,是艺术,追求善的,这就是宗教……世上的宗教……主旨却终不过是劝导人间,使强者怜悯,富者慈悲,让人生的痛苦得到抚慰,于灵魂的空虚有所寄托……”[2]礼平在作品中表达了宗教可以抚慰人的痛苦,让人的灵魂得到寄托的观点,强调了宗教式的自我完善。20世纪80年代初,虽然文学创作的自由性大大地加强了,但宗教还是属于敏感的话题,因此礼平将宗教引入到文学创作中进行讨论,这在当时必然会引起强烈的争议。

穆斯林的葬礼【第二篇】

一、民族团结教育的四种方法

(一)激趣导入法

在人教版高中语文《边城》的课堂教学中,笔者先以一个猜想:“湘西地区历来苗汉杂居,翠翠是苗族人还是汉族人?”启发学生对不同民族性格及其成因的思考。汉族的“翠翠”摆脱了封建思想和制度的压制,大胆追求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越来越绽放出自己的光彩。苗族的“翠翠”在国家扶贫政策、民族政策等的大力支持下,走出大山,走出边城,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样的课堂导入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学生心灵深处找到了合适的切入点。

(二)结合背景法

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昆明的雨》是汪曾祺先生为他所生活过的那片土地写下的文字,这里世居着汉族、彝族、回族、白族、苗族、哈尼族等26个民族,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与风情。在这里可以品尝到遍布全城的民族特色美食,有正宗的过桥米线、炸洋芋、耙肉、饵丝及各类野生菌等,是身居外地的昆明人挥之不去的怀念,也是游人乐此不疲的美味向往。每1篇课文都有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和现实背景,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将作品的背景与现实相结合,让学生了解相关背景,融入课文情境,体会课文情感,提升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

(三)拓展延伸法

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下册《综合性学习·以和为贵》提出:“以和为贵,可以治国,可以安邦。”对于中国人来说,以和为贵,与人为善,追求和平、和睦、和谐,是生活习惯,更是文化认同。可以说,没有“和”的滋养,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没有“和”的润泽,就没有中华文化的生生不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教学的延伸,将课文的背景与现实相联结,注重课文的拓展与延伸,让学生在课文的引导下,形成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团结意识。

二、民族团结教育“四类型”组织形式

(一)单篇教学组织形式

历史发展到现在,民族团结一直在发展、进步,各民族的文化一直在交流,彼此互相包容,共同进步。例如,《一滴水经过丽江》中的四方街,展现的是汉族、藏族、白族等各民族和谐相处的生态景观和文化形态,也论证了各民族在历史上就有和谐相处的形态。民族团结已成为中华文化支脉之一,源远流长。教师在教学中要重视学生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理解,让学生在学习课文的过程中,体会民族团结的内涵及民族团结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从而加强自身民族团结意识。

(二)大单元组织形式

大单元教学有助于思辨阅读的开展,将民族团结教育引向纵深。例如,教师在教学《昆明的雨》《驿路梨花》等文章时,可以将同类型文章做大单元教学设计,将各地风俗、人情等内容融合,让学生对不同民族、区域的文化有所了解,进而激发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驿路梨花》中的一间茅屋构建了民族一家亲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一个缩影。大单元教学能够让学生从宏观的角度感悟课文的民族情结,从而深化学生对民族团结精神的认知。

(三)整本书阅读组织形式

中学语文教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也可以发生在整本书阅读中。例如,《边城》的教学可以先从风景、风俗、人情这“三美”入手,让学生分析主人公翠翠性格养成的深层原因;然后结合沈从文的人生经历,对翠翠的民族成分进行大胆猜想。在人民当家做主的今天,在党和国家民族团结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紧密相连、共同发展。教师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教育的理念在教学中加以贯彻。

(四)主题拓展组织形式

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可以发生在主题拓展中,依据主题进行拓展可以帮助学生从多个角度深入体验民族文化,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念,促进学生民族团结意识的形成。例如,在教学《穆斯林的葬礼》时,在深度理解伊斯兰文化和华夏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后,笔者依据学生学情,设计了“我为民族文化代言”的活动。学生盛装打扮,穿上民族服装,配齐民族首饰。多民族学生齐聚一堂,学生近距离观察、感受不同民族的风情,能在对比中深入体验各民族文化,有效拓宽了学生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广度和深度。这些活动既增强了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又提升了学生的民族认同感。

三、民族团结教育“三途径”策略

(一)重视集体朗读,升华民族团结之情

中学语文教材中不乏富含民族文化元素的课文,教师要引导学生品读相关文章,与作者产生对话交流和情感共鸣。朗读课文要做到口到心到,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朗读时领悟作者情感,更能让学生深入体会文章主题。学生在集体朗诵时会有身临其境之感,声音触动灵魂,更容易激发学生的爱国与民族团结之情,增强课堂效果。

(二)设计情景表演,体验民族团结精神

以《驿路梨花》为例,这篇课文以“我”和老宋的视角,讲述了寻找哀牢山区的一座给沿途旅人提供食宿便利的竹篾泥墙小茅屋的真正主人的故事,赞美了不同民族人民的淳朴热情、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故事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时空相对集中,适宜进行课本情景剧表演。教师可引导学生在充分展开想象和联想的基础上,将课文改编成既忠于原著又颇有新意的情景剧,以小组为单位合作进行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设计,并组织课堂表演。学生在改编与表演的过程中能逐渐深入体会文章情感,把握人物性格,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民族团结教育的熏陶,形成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组织研学旅行,增强文化认同

教师还可以在课文讲解结束后,引导学生开展相关的研学旅行,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民族团结精神,增强文化认同。学生在自我旅行或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过程中能领略民族风情之美,感受民族文化之博,体悟民族团结之珍。学校设计研学旅行时,要将民族团结精神熔铸于主题中,选取民族特色鲜明的研学线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民族文化学习素材。在研学成果形成阶段,学校可以组织学生结合民族团结主题,创作相关研学报告、制作民族风情作品等,加深学生印象。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快对少数民族自治政策的推进,同时加快对新课程改革、青少年素养教育、人本化教育等政策的协同改革。在这一过程中,民族团结教育也引起了极大的重视。本文是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策略总结,以期提高广大中学师生的爱国精神及民族团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参考文献:

[1]张磊。构建特色课程,推进民族团结教育[J].河南教育(教师教育),2021(7):96-97.

穆斯林的葬礼【第三篇】

新疆高校管理面临着意识形态渗透和恐怖活动的危机。一是东突势力加紧向新疆意识形态领域渗透。西方国家支持、纵容形形色色的“东突”组织活动,为他们提供讲坛、经费和种种便利条件,千方百计地推进“新疆问题”国际化;毗邻新疆边境的很多地区成为极端势力生存的沃土,乌克兰、吉尔吉斯、格鲁吉亚等国的“颜色革命”后,我国原有的西部地缘战略缓冲区逐渐消失。二是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恐怖对抗直接威胁新疆的安全稳定。在环新疆周边的中亚、南亚及东南亚一带频繁活动的跨国恐怖组织达50多个,甚至在我国西部形成了一条由中亚的“伊扎布特”、“乌伊运”到南亚的“塔利班”、“基地”、“东伊运”组织的国际恐怖活动弧形高发地带,对新疆的政治社会稳定直接构成严重威胁。在国际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支持和控制下,“世界伊斯兰联盟”中的宗教极端势力和伊斯兰原教旨极端组织“伊扎布特”、“台比力克”等,多次到新疆宣传煽动和发展成员。20世纪90年代后,这些极端势力逐渐由南疆扩展到北疆,并把渗透的主要对象由农牧民扩散至城市市民,由成人扩散至青少年,由文化层次低人群扩散至大中专院校师生。

二、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构成新疆高校危机管理的复杂本土情境

(一)多民族的复杂环境影响高校生源结构和校园稳定

多民族本身并不会带来安全稳定方面的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新疆的多民族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少数民族占人口的大多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新疆有55个民族成份,总人口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万人,占%,高于汉族人口比例[2]。在民族聚居区,90%以上是少数民族,甚至有的县市大部分居住着同一民族。在校大学生中,35%是少数民族,有“民考民”、“民考汉”等形式的民族生班级,学生宿舍也往往采取“3+3”或者“4+2”形式混住。二是小聚集和大杂居并存。汉族大多居住在城市和比较靠近城市或交通要道的城镇,生活地域狭小且集中;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地域广阔的乡村、山区和农牧区。长期以来交通不便、生产落后、人口密度低等原因,各族之间交往困难,基础教育水平低,部分少数民族青少年缺乏开阔的视野,大学生生源质量不高,分辨是非善恶能力较弱,容易被“三股势力”所利用。三是跨界民族比较多。新疆主要的跨界民族有9个,极易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宗教等方面相互影响,民族跨国迁移、民族分离现象等都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引发的问题也往往成为新疆高校大学生关注的焦点,是极端势力煽动、造谣、蛊惑的突破口。

(二)多宗教信仰影响高校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新疆地区现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6种宗教。其中,维、哈、回、柯、乌、塔吉克及塔塔尔等民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全区现有宗教团体88个,宗教活动场所万余座,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23753座,人均拥有清真寺数量居世界第一;宗教教职人员万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万人。宗教信仰对新疆青少年的影响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少数民族青少年信教比例高。尤其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氛围浓厚,很多青少年从小跟随父母参加家族或家庭的宗教活动,家长要求他们必须读《古兰经》、做祷告,孩子出生、结婚、葬礼等人生重要时刻都要请阿訇举行仪式,甚至鼓励孩子参加宗教人士选拔考试。新疆高校很多少数民族大学生对宗教与习俗的区别认识不清,往往在校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家就照旧参加宗教活动,甚至在学校宿舍偷偷做“乃妈孜”,穿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示。二是少数民族青少年宗教虔诚度高。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认为信仰宗教是理性的选择而不是被动接受或者一时兴起;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信教非常虔诚,认为信教“可以拯救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命运真主已经安排好,无法改变”,甚至认为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说到底都是“真主”给的。每年都有因笃信宗教,不能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以至无法顺利完成学业而被劝退或者主动退学的大学生。三是地下讲经点屡禁不止。一些父母允许自己的子女去地下讲经点学经,有时甚至帮助招揽学徒、故意隐瞒或隐藏讲经点。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曾在新疆8所高校做的调查显示,只有%的学生“认同中华民族”,%的学生“认同伟大祖国是中国”,45%的学生“认同中华文化”,%的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疆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问题上,甚至有%的学生认为“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学生“不清楚”。这说明受宗教和分裂势力的影响,少数大学生在“四个认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问题上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新疆近年发生的一系列暴恐事件尤其是“7•5事件”表明,境内外“三股势力”大都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蛊惑煽动青少年,参与“7•5事件”的骨干分子和不明真相的群众90%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其中部分是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学生。

(三)多文化和多语言的情境影响大学生建立共同的文化价值认同

新疆文化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以伊斯兰文化为中心的少数民族文化和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汉文化。文化的多元,有利于相互之间的交流和出彩,但也会在磨合中触碰到各自的民族个性,摩擦增多,整体共同性不高。新疆的民族分裂思想一直有生存的土壤,一定程度跟这种多元的文化环境是分不开的。新疆的语言文字也呈现多元的特点。除通用汉字外,大部分民族都有自己通用的语言,其中维、哈、柯、蒙、俄、锡伯等还有自己的文字。少数民族大学生之间大部分时间都在用母语交流,民族聚居的地方更是通用民族语,很少用汉语。由于青少年自小汉语水平低、师资弱,加之缺乏汉语学习的语言环境等因素,“双语”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很多汉族大学生听不懂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学生说不好普通话,相互之间交流少,甚至相互歧视,影响校园的安全稳定。同时,高校推行统一的国民教育存在困难,需要分进度、分层级、分类别缓慢进行,难以形成相通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取向。从长远看,少数民族毕业生融入现代社会也较困难,处理不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直接威胁新疆高校的安全稳定

(一)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渠道多样且手段隐蔽

一是目标明确。宣扬以泛突厥主义为代表的民族观,破坏新疆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宣扬以泛伊斯兰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宗教观,破坏党的宗教政策;宣扬以东突厥斯坦独立论为核心的国家观,破坏新疆人民对统一祖国———中国的认同;宣扬以突厥文化论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观,破坏新疆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这种领域广泛的渗透和赤裸裸的反政府反社会主义的政治诉求,对新疆高校的安全稳定构成巨大的威胁。二是渠道多样。通过从境外偷运书刊、制作音像视频等,进行思想文化渗透;通过标语、传单、手机和社交网络等,进行煽动和串联;利用宗教场所、学术讲坛、“泰比力克”宣读等形式,鼓吹民族分裂、;煽动穆斯林群众去境外朝觐,借机进行“洗脑”,在其中建立组织、培养骨干,诱惑学经的青少年充当暴恐活动的马前卒。三是手段隐蔽且具欺骗性。“三股势力”通常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号,鼓吹所谓“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叫嚣所谓“圣战殉教进天堂”,消灭异教徒和非教徒,享受来世的福祉;利用国际原教旨主义的死灰复燃和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欺骗、蒙蔽和煽动具有朴素宗教情感和民族情感的人群,特别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

(二)向教育系统渗透,目标瞄准青少年

一是提出所谓“知识化、年轻化、武装化”的行动目标。通过简化宗教规程和宗教形式,吸纳青少年和大学师生加入极端组织;打着维护所谓“民族文化”的旗号,制造谣言、挑拨是非、恶毒攻击政府推行的“双语”教学和宗教政策,煽动青少年对党和国家的不满情绪;以学术探究为幌子,迷惑大学生,诱导他们走上为“圣战”而“殉教”的犯罪道路。“伊扎布特”、“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等极端组织发展学生成员时,往往租住在高校附近,以交朋友、学经等名义拉拢入伙,通过售卖、免费赠送或者雇佣学生散发附有宗教标志的传单、小商品等形式联络感情;一些境外反动组织以经商、赈灾为掩护,资助学生出国旅游、留学。“东突”组织甚至声称:“共产党讲教育从孩子抓起,我们讲教育要从姑娘抓起。她结婚后生孩子,就会教育和影响孩子。”为此,加紧实施所谓“母亲工程”“、未来工程”,渗透对象趋向女性化、低龄化。二是重视舆论宣传。他们不但积极组织出版汉、英、维、哈、蒙、藏等多种文字的反动书籍、报刊和音像资料,还建立了“麦加”、“伊朗伊斯兰”、“沙特吉达”等多座境外电台,以及“维吾尔在线”、“麦西来甫”、“东突信息中心”等20多个网站、论坛和维语播音室。新疆文化市场上非法出版物种类之繁、数量之大、流通渠道之多,目前达到了一个峰值,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和复杂。

(三)暴恐活动多发,维稳任务艰巨

在新疆境内外活动的恐怖团伙主要有伊吉拉特、伊扎布特、东伊运、穆斯林兄弟会等一批。据公开资料显示,“7•5事件”之前,1990—2001年,境内外极端势力采取爆炸、纵火、骚乱、暗杀、投毒、割喉、袭击等方式,在我国制造了200余起暴恐事件,造成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2008年打掉各种暴恐团伙73个,侦破“三股势力”针对奥运会恐怖袭击的案件20起,梳理出涉恐重大敌情239条。“7•5事件”之后,新疆发生的重大暴恐案有10余起。仅2014年上半年,新疆公安机关先后打掉115个暴恐团伙,抓获33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52名涉恐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多数暴恐团伙在预谋准备阶段即被打掉。这警示我们,暴恐事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发生,高校远非安宁之地,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新疆反恐维稳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民族区域自治构成新疆高校危机管理的特殊法制情境

(一)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是新疆高校危机管理的外部框架

自治区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骨架,不断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了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积极的法规政策环境。据统计,至2008年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27件,通过法规性决议、决定28件,批准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100件。2013年,自治区出版发行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2008—2012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汇编(2008—2012年)》。以上政策法规中与教育相关的,需特别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双语教学方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的相继出台,“双语教育”被写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了民族语言和汉语教育的原则、责任和目标,将推进双语教育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问责制,为进一步深化双语教育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民族团结教育方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原则、目标和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新疆高校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新疆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关于宗教和教育活动的政策法规是新疆高校危机管理的具体指南

首先是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提醒公民(包括大学生)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允许强迫、诱导青少年信仰宗教,绝不允许宗教干预教育。《宪法》:“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教育法》:“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明确提出“四个绝不允许”,强调“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其次,自治区立法机关和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对非法宗教活动和高校师生的信仰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和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制度的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国守法”,“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点)。”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禁止宗教干涉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的活动,不得在学校从事有宗教色彩的活动。”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决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和影响,坚决制止教师和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及任何非法组织和活动。近年来,特别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音像制品、非法宗教网络)。2013年自治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针,正确把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整治“三非”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政策明确具体,措施务实管用,完全符合新疆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高校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管理指明了方向。二是“两个不得、五个严禁”。为防范宗教向教育领域的渗透,对校内外的宗教活动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2014年《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以立法的形式对民族服饰和宗教服饰做了区分。这些政策法规为新疆高校危机管理的分寸拿捏提供了法制依据。

穆斯林的葬礼【第四篇】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去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她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他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马上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形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可以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甚至于担心自己葬礼先于书中葬礼而举行。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选择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希望。并有了爱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曾经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积极、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么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取代,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爱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知道的也很少,只知道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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