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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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1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度发展、运动理念逐渐普及、国家政策持续支持和资金日益关注,这些都为体育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目前,我国的体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竞赛表演和健身休闲为驱动,体育用品为支撑,体育场馆、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传媒等业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体育与科技、文化、传媒、健康、养老、旅游等相关行业日益融合。根据体育行业发展报告及相关统计可以看出,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呈稳定增长趋势。
(一)产业规模呈上升趋势,体育消费水平上升空间巨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的五年。体育产业发展乘势而上,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全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目前人均GDP已经达到了8000美元,体育产业正处于是高速发展时期。20xx年中国体育产业生产总值超过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为%。未来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发展潜力非常巨大。
“十三五”时期,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我国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体育消费方式将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扩展,体育产业将从追求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竞争力扩展,体育产业必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xx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从业人员数超过600万人,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1%。
(二)产业内涵丰富,产业结构将进一步改善
中国体育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产业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的效益显著提高,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产业门类。
当前中国体育产业存在体育用品行业一枝独秀、体育服务业占比较小和整体产业结构分布不甚合理的现象。79%的收入来自于体育制造业,即体育服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等;只有约20%的收入来自于诸如赛事运营、体育培训、转播权等体育服务业。初期由于政策原因,体育产业市场化程度较低,赛事运营商业化程度低,导致体育服务产业在整个体育产业中占比较少。
针对中国目前体育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
随着《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后续一系列促进体育产业的改革政策的出台,体育产业将逐渐走向市场化,体育服务产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人大调研报告2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xx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xx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机构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老年人群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人大调研报告3
近年来,xx区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区卫生系统在狠抓利民、便民、惠民上下功夫,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区现有医疗卫生单位97个,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8个、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65个(含地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有民营医院6个;有行政村卫生室803个。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5649人,其中公立医院卫生机构2696人(含自收自支人员67人、临聘人员634人),民营医疗机构686人,乡村医生2258人。有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319人,执业医师1060人,执业助理医师1395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务人员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核编1996个,实际在编1606人。全区设开放病床2357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数张。
全区已形成了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含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完善服务体系,让患者有地方看病
走进xx区雪山中心卫生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依势而建的崭新的楼房,那错落有致、造形各异的花坛、亭榭,那温馨舒适洁净整齐的病房,见证了xx区实施灾后重建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的变化与发展。近7年来,xx区共积极争取和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300余个,总资金达3亿元,改扩建房屋万㎡,及时将900余台件价值近600万元的“新五件”、10余台救护车辆配备到农村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5000余万元改造危房或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同时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对被撤并乡镇做到了卫生机构不撤、人员不少、服务不弱,将撤并乡镇卫生院更名为地名卫生院,实现了每个乡镇、办事处、行政村都有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有医有药、能防能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财、物全面实现了上划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区已经形成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群众有地方看病的问题。
(二)织牢卫生网底,让患者方便看病
为切实解决群众方便看病的问题,xx区不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一是共投入村卫生室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50个,占村卫生室总数的近30%。二是为全区所有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了电脑,为行政村卫生室和其它村卫生室安装空调841台,分批对所有村卫生室负责人、部分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人员共900余人进行了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实现了信息上下对接、资源共享。三是区卫生局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配置了检查桌、诊断桌椅、抢救包等基本医疗设施,并统一制作了药品目录、价格公示牌,让老百姓看病后可以自己算帐。四是全区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覆盖面积达100%,群众用药更方便安全。五是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服务人口近30万,其中恩阳、东城办事处被授予“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是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劳务报酬,20xx年区财政在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再按所辖人口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核拨均等化工作经费和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补助一般诊疗费。七是积极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大并优先保障对重点镇、中心村、聚居点卫生的投入,不断满足“园区+社区”模式所承载的新型产业工人和居民的卫生需求。八是对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药品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运行模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力度,逗硬落实考核奖惩,确保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提升服务能力,让患者看得好病
为满足患者需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引进新的医疗技术,添置或更新医疗设施设备,加强中医、理疗等特色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广应用步伐,让患者看得好病。一是实行区级医疗单位帮扶农村卫生院、农村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的定点帮扶制,通过人才培训、业务指导、设备支持等多种途径,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7年多来共帮扶农村卫生院大中型医疗设备500余台件,帮扶村卫生室常用医疗设备4000余台件,派驻乡村指导医师300余人次,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近8000余人次,全科医师、全科护士200余人次,开展送卫生下乡活动180余次,义诊患者近12万人次。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人员通过自考、函授、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技能,各医疗卫生单位平均每年派驻上级医院进修的人数占医技人员总数的15%,参加自考、函授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平均占20%以上。三是狠抓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创建一级甲等卫生院12所、示范卫生院30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1所。四是不断壮大队伍,合理补充卫生人才。20xx年、20xx年两次共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0人,通过“双选会”引进大专院校学生60人,实施执业医师项目为乡镇卫生院补充10人,20xx年区编办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增加编制近100个。
(四)认真实施项目,让患者看得起病
1、有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xx年的%提高到20xx年的%。二是不断调整完善报费补偿方案,让参合农民更多受益。自20xx年起全面实行了门诊统筹,增加慢性病种达到17种,上调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对0-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患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在规定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医药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农村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其医疗费用的20%进行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实行最高限价治疗,儿童先心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肝硬化、艾滋病、器官移植、0-14岁脑瘫患儿的参合住院农民试行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总额报销不足70%的按70%报销。近7年来全区共补偿参合农民亿元,切实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xx区新农合工作20xx年、20xx年两次在央视新闻中播报,受到好评。
人大调研报告4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