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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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1
一、人大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价
就调查研究成果的价值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查研究自身的研究价值。每一项调查研究活动都有它明确的目的性。自身研究价值首先体现在它是一项工作成果,或是成功经验的总结,或是具体问题的调查。因此,工作上是否有新意,认识上是否有新观点,是衡量调查研究价值的主要方面。二是调研成果的两个转化。即向工作实践的转化、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向工作实践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得以推广和运用;向决策和理论方面的转化是指这些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层的决策,为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实践依据和实践支持,为人大制度理论的发展提供实践基础。
调查研究成果的几种类型:
(一)情况汇总型。是对一般工作现状、动态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后,汇总整理的反映基本工作情况类的调查报告。这类调研报告是为了便于常委会或有关领导对全局情况的总体了解、掌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经验总结型。是工作经验类的调查研究报告。一般是对典型的问题、典型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后形成的调研报告,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即通过对典型单位的做法进行详细地了解和分析,从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或教训,用以推动和指导工作的开展或提供给有关方面参考借鉴。其突出特点是具有示范性。
(三)探讨研究型。这一类调查研究成果是指对人大工作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在理论上需要研究、讨论,实践中有待于完善、改进和发展的做法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来论证它的可行性,并且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预见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有价值的调查结论。这一类调研报告具有探索性、预见性、论证性和咨询性,相对来说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成果。
二、人大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途径
调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人大进行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再好的调研成果,如果把它束之高阁,便失去了它的意义。调查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是整个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研成果体现价值的重要阶段。
调研成果推广和应用的主要途径:
(一)报告调研成果。将调研情况和调查当中了解到的一些重要问题整理成调研报告,并向组织调研的部门报告。报告时,一般应先向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要求听取汇报的,要向常委会会议汇报;属于上下级人大联合调研的,要向上级人大汇报。同时要根据情况,请示领导同意后抄报有关部门和方面。供领导机关和领导者决策时参考,从而被决策机关和决策者所采用。
(二)为本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依据和参考。将详实的数据和可靠的一手资料、有价值的结论、成功的经验等,体现在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中。
(三)将调研成果吸收到人大领导讲话中去,用以指导工作。可以以“送阅材料”等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也可以通过起草领导的讲话、报告,推广调研中获得的新理念和成功的经验,用来指导工作。
(四)宣传调研成果。各级人大机关都办有内部刊物,是发表优秀调研报告和开展理论研讨的首选载体,也可以在社科类理论刊物或有关报纸的专栏上发表。
(五)开展理论研讨活动。通过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扩大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影响,使调研成果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得到宣传,产生它应有的影响和作用。还可以通过各级、各地人大之间的横向交流与纵向联系,提升调研报告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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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2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人大调研报告3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县上按照“招商引资办工业,立足农业兴工业,开发资源强工业”的主攻方向,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立足实际,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强化措施,标本兼治,我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各级领导普遍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我县高度重视对良好投资环境的营造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协力配合,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基本形成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部门和个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特别是在我县财政溃乏,部门经费紧张的前提下,这三者的矛盾表现尤为尖锐。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是关键问题,对于这点全县上下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企业和群众对此呼声很高,对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寄予很大希望。
(三)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完善,运行态势良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力度,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对利税大户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制度,适时到企业检查、指导,了解企业发展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全力保障企业的发展,县上先后减免了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中梗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固守本系统的条条框框,对收费必须实行的“两证一卡”制度执行的不够好。
四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权代法、野蛮执法,不依法行政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执法部门政务公开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行政人员素质不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特权,服务态度生、冷、硬,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拖,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意识不够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意见大。
上述这些问题表明我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认真尽快加以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原有的领导机制,同时加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把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负责领导和承办人员,狠抓跟踪落实,确保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不断深入
(二)突出整治重点。要把当前制约我县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一是畅通政令。重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顾大局,各行其是,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政令不通等问题。二是转变工作作风。重点解决部门纪律松驰,作风松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解决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问题。四是遏制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企业拉赞助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拖,、权钱交易等问题。五是加强诚信建设。重点解决不讲诚信,不践行承诺,道德失范,言行不一,坑商骗商等问题。六是强化检查监督。重点解决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工作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措施不落实,查处问题和责任追究偏窄偏软等问题。七是继续深化改革。重点解决政务公开透明度较差、服务承诺信用度较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