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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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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二、工作重点

1、对行政许可事项,突出抓规范。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责任制,对无正当理由超时限许可及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责成其所在部门做出检讨,限期整改。二是对以权、以岗谋私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对在上报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2、对事项办理,突出抓问效。对问题要及时受理,限期解决。对重要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综问效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重要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

3、对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抓窗口建设。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内容,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以系统各级行政审批窗口和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保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等部位为重点,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动窗口建设活动扎实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氛围。按照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和“两提一优”活动内容,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机关行为。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基本制度。

(三)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优化机关服务。在医保大厅、职介大厅、仲裁等重点窗口单位,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行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办事。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把岗位职责分解到岗到人,建立严格的过程控制体系。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从政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下大力解决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三是加强机关诚信建设,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公信力,使诚信成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局效能办要根据工作需要搞好协调和督导检查。针对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以及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限制性规定和措施,发扬“严、细、深、实、快”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并被上级公开曝光的,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对领导者实行先行免职,并根据情况给于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对机关效能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同志任副组长,对分管科室、单位及分管工作,实行对口牵头抓,负主要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振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纪检监察室、党办室、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和组织实施,联系电话:*,各级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要继续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抓好组织协调,加强调度和督查,做好上情下达和信息反馈工作。

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着力解决机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形象的突出问题,以效能推进促服务水平、促政务公开、促效能提高,努力营造“零阻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服务质量。

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和部门、系统的行风得到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想干事”的热情、“会干事”的本领和“干成事”的水平不断增强。

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审批程序、收费事项、处罚依据进一步公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法治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求真务实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

三、工作重点

(一)抓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着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深刻剖析和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政策措施、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机关效能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提高履行职责、干好事业、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

(二)抓制度完善,着力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使制度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每一个部位和环节,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把抓工作落实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进取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雷厉风行,不折不扣认真贯彻,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健全抓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全方位的责任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的效力。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我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一4月30日)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真对照查找差距;召开动员大会,学习贯彻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活动开展工作;明确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使全体人员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对照标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重点查找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敬业精神、大局意识、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六查六创”活动,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载体,通过“六查六创”提高机关效能。一查干部素质是否适应,创学习型机关,重点解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查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创高效型机关,重点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三查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创服务型机关,重点解决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四查工作作风是否改进,创务实型机关,重点解决作风飘浮、不讲诚信的问题;五查依法行政是否严格,创法治型机关,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六查廉洁从政是否落实,创清廉型机关,重点解决纪律松弛、行为失范的问题。围绕主要工作目标,着重解决“三个在不在”,突出提高“五个力”。“三个在不在”主要是指在不在岗、在不在状态、在不在行。“五个力”即一是精心谋事、着力提高班子的谋划力;二是潜心干事、着力提高干部的的执行力;三是依法办事、着力提高机关的公信力;四是高效处事、着力提高发展环境的吸引力;五是谨慎行事、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免疫力。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1日一11月30日)

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重在行动,重在实效。要将查找出来的问题或意见认真进行梳理分类,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并以一定的方式公布于众。要实行国土性资源工作“阳光”行政,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是能做到的,应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调解决的,要主动协商、合力整改。以整改的实效取信于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和服务对象对国土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把效能建设落实到长效上,真正使社会各界感受到国土资源机关作风的新气象。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l日―12月31日)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对照开展活动的内容标准,做好整改和自我考核,高标准巩固活动开展成果。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中的经验、做法,整理完善各项材料,以高效运转、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为标准,迎接检查考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要求,由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单位和个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通报。

六、工作要求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一项重大举措。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群众期望值高,所属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体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务求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效能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所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分类指导。局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谋划安排好各项活动,指导、督促所属各部门效能建设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实现整体推进。所属各部门要将效能建设作为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把效能建设抓紧、抓实、抓好。

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机关效能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巢发[2006]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四个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居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关效能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既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富民为先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我区一些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如一些部门办事效率不高、政令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作风严重,办事程序繁琐;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对外形象,违背了群众利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上下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举措,是正党风、正政风、淳民风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决心、动真格,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要通过半年的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以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进一步简化,“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事难办”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及投资者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提高,创新破难、跨越式发展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有新的增强;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进步,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在全区上下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1、集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今年10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主体作进一步清理,应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切实做到放开不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由政府该管的事,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清理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并搞好与上级审批制度的衔接,对国家、省和市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新增审批项目必须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否则一律不准设立。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逐项规范,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及追究制度。对涉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重大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拍卖。

(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的办理情况,在办结后一周内必须公开。政务公开情况,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1、公开工作职责。公开部门的主要职能及所属每个股室的管理权限,公开每个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对外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2、公开工作流程。公示每项事务的办事流程图;涉及两个以上股室的,明确主办股室,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职责涉及不同单位的,各单位都要制定并公示办事流程图。

3、公开办事要求。公开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时限、投诉方式和单项职责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姓名,公开审批项目、办理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收费项目的依据及具体标准。

4、公开热点问题。对政府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要把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干部任免、公务员招考、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收费等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5、创新公开形式。区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固定公开栏,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开设咨询电话、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公开的,由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从严规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乱罚等滥用权力的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区监察局督查考核。

1、清理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现行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有悖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今后,凡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签发之前,先由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查。

2、清理审核收费项目。有关部门要结合收费年审,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要立即对接落实到位;凡是没有列入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征收;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人员收费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使用规定票据。违反上述规定的,按乱收费查处。对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并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挂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具体标准,严格控制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到企业的检查必须到区纠风办预先办理报批手续。任何部门都不得超出批准的检查项目、内容、频次和时间安排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查。检查人员对企业检查时必须依法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突出教育重点,抓好对照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

1、对照思想解放的要求,检查“三破除、三防止”的落实情况,看是否敢于打破条条框框、敢想敢干,是否用足用活政策;

2、对照服务大局的要求,检查中心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看工作是否一切围绕发展、一切为了发展,是否积极主动、跟进服务,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3、对照创新破难的要求,检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善于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看是否动脑筋想办法,帮助基层化解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要素的瓶颈制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对照工作落实的要求,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单位和个人工作是否在年度考核中,争先进位,有所进步;

5、对照团结协作的要求,检查个人之间、部门之间配合协作情况,看是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合力攻坚;

6、对照履行承诺的要求,检查公开承诺兑现情况,看干部职工是否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内容,看服务对象是否能及时了解服务承诺的事项,看部门和单位是否说到做到、群众满意;

7、对照“企业发财、我发展”的要求,检查为投资者服务情况,看是否做到亲商、安商、富商,看是否促进“以商招商”、“以外引外”;

8、对照对群众有感情的要求,检查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看是否热情接待、诚心服务,看是否深入基层,帮助群众化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9、对照对工作有激情的要求,检查精神状态情况,看是否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一心扑在工作上,看是否做到不讲条件讲奉献、不找原因找办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追求一流业绩;

10、对照廉洁从政的要求,检查依法行政行为,看是否有“三乱”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看是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总之,要通过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活动,查找部门、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质量。

(三)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约束。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扩大参与面和覆盖面,让所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参与到热线中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家等各界代表中聘请一批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视察和评议,巡视、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继续开展“政风评议”活动,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曝光。

(四)认真受理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赋予投诉中心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处理权,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办事低效、违反承诺、作风粗暴、纪律松弛,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以及不勤不廉等行为。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每起投诉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从中发现被投诉单位管理中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标本兼治的办法,督促其改善行政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建章立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1、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所属单位及内设股室的职责,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标准,让大家知道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2、服务承诺制。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

3、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限时办结,能一次办结的必须一次办结,确实不能一次办结的,必须一次说清、两次办结。机关内部的政务运行,必须规定完成时限。

4、否定报备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事宜过程中,对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必须将否定情况及理由,及时书面报告上级领导。

5、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或下一流程办理。

6、效能投诉制。各级各部门都要设立投诉电话或投诉台,具体负责本部门机关效能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对群众的投诉,要快速查办,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7、效能考评制。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的效能考评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之中。

8、失职问责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关典型适时处理曝光。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阚建华同志任组长,李家法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潘淑琴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李光华、朱士昂、吴其赋、周恩平、刁吉润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服务机制创新、效能建设监察、干部教育、宣传等五个工作小组,分别由五位副组长分管负责。

综合组:设在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牵头,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统计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加强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简报,撰写各类材料,完成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服务机制创新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牵头,区人事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提高效能,方便群众;进一步提升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督查机关创建优质高效服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效能监察组:设在区纪委,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参加。主要任务是制定效能投诉制、失职问责制的具体办法,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加强督查,推动问题解决,并逐步建立有效的效能建设督查制度。

干部教育组: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直机关工委参加。主要职责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负责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负责制定并实施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对违反效能建设单位和个人的组织处理办法。

宣传组:设在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跟踪报道,督促整改提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六、实施步骤

1、强化组织领导。9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召开高规格、大范围的全区动员大会。全区动员大会后,各地各部门都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并建立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的成立情况,9月3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都要围绕全区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突出可行性、可操作性,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学习讨论。坚持广泛动员,层层发动,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全区动员大会精神,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重点抓好“十对照十检查”活动。学习讨论中,要有的放矢,重在查找思想观念差距,重在查找工作不足,重在查找自身问题,重在查找主观原因,并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综合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风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自查和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对外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严肃认真地开展整改工作。工作中,既要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加以研究解决,又要查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八项制度的建立工作。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区效能监察组、干部教育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区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问责制,并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建章立制情况,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汇编成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督促检查。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阶段性总结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以及各地各部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检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领导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领导不力、整改不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机关效能建设服务机制创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努力完成和实现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提升和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按照“部门应进必进,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与项目关联的应收取的费税应进必进”的要求,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份拿出应进中心的整体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三)创新服务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服务制度;对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外资企业设立、基本建设、工业投资等涉及多部门或情况复杂的审批事项,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协调联审会办制;扩大企业登记注册“一表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一审一核制、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

(四)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条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尽快实现网上审批。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上报区政府。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组建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界定居巢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职能,为区直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活动搭建统一平台,按照管理与操作分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实现统一信息、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招标评审。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建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区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事等部门配合,于今年11月初完成。

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一)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按照区政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公开内容上,立足办事结果公开,突出政务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在公开层面上,立足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突出基层、中介、公用行业、公益性事业等层面的公开;在公开方式上,立足以往常规性的公开方式,突出网络公开、直接对话和听证公开等。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处理、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重大行政处罚、重要行政许可,以及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等听证、征询制度和新闻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承担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各类听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今年12月初之前完成。

(二)开展政务公开督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具体承办),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配合,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对全区涉及网络、教育、卫生等公用事业单位,以及涉及税收、收费、城管、土地、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产品及商品质量等热点问题单位的督查;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督查和评议、总结工作。

五、全面实施依法行政

(一)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区级“十五”期间的规范性文件。保留一批,修改一批,废止一批,确保行政决策法制化,确保政令畅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面清理;公布各类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查处乱收费行为。由区物价局牵头,区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区直有关单位配合,于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

六、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二)服务承诺制。依据本单位职能,向管理相对人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与种类、服务标准与时限等,严格遵守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由区政府办牵头。

(三)限时办结制。按规定时间一次办结,对不能一次办结的,明确告知需办结的时间。由区政府办牵头。

(四)否定报备制。对予以否定和不予受理的事项,经办人员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性文书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备案。由区政府办牵头。

(五)首问负责制。确定第一位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的机关工作人员接待、解答、联系经办、记录、报告、登记等行为规范。由区人事局牵头。

(六)效能投诉制。设立投诉电话,受理、调查、处理、反馈有关效能建设的投诉请求。由区监察局牵头。

(七)效能考评制。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量化考核和评价。由区人事局牵头,会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查落实。

(八)失职问责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职责规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由区监察局牵头。

区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建章立制工作,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机制创新组。上述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帮助、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机制创新组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机关效能建设干部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全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干部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组织机关开展集中学习(9月28日—12月上旬)

研究制定《居巢区机关效能建设干部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另行文),印发执行。

2、开展为期十天的“效能建设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10月初至10月中旬)。围绕“提升效能促发展、服务‘变化’做贡献”主题,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效能建设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

3、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十对照十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建设自查自纠”活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是按照“十对照十检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查找本地本单位和个人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效能建设专题集中教育”活动(9月底至12月上旬)。采取集中培训、分散教育、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组织对机关干部进行五项专题教育,即科学发展观教育、正确政绩观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构建和谐社会教育、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教育。举办专题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题,计划举办2场专题报告会;组织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进行座谈讨论,交流经验;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会精神。

5、开展“效能建设技能比武和效能建设理论知识测试”活动。举办“区直机关公务员计算机实际操作竞赛”活动,在干部职工中营造比学习、比技能的环境氛围;组织区直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效能建设理论学习测试,检验前一阶段的学习效果。

通过以上五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打牢机关效能建设的思想基础,从而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二、制定并实施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办法

10月中旬,研究制定《居巢区机关效能绩效考评暂行办法》,重点对机关作风、工作效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廉建设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两级绩效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的效能绩效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之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对工作的激情、对群众的感情。

三、制定机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效能建设的组织处理办法

10月中下旬,组织“窗口”单位、执法单位和“双优承诺”单位在区政府网站作出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此基础上,结全区实际,研究制定《居巢区机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效能建设的组织处理办法(试行)》。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的行为,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效能问题和不良行为的,予以组织处理,进一步正党风、清政风、淳民风,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四、组织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12月下旬,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效能建设开展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于明年初组织评选“居巢区机关效能建设十佳单位”、“居巢区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标兵”。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机关效能建设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规范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以及履行职责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和规范服务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五)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的各类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投诉受理中心兼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实行一个部门,两块牌子。下设办公室,将办公地点(区纪委、监察局一楼)、投诉电话(2313562、2310413)和投诉信箱通过新闻媒体和会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受理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坚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本区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也应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机构和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并报效能监察组备案。

(二)效能监察方法。效能监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由区纪委牵头,从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定人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效能情况进行明查。一般明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二次,第一次明查拟于十月上旬开展。结合明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政风(行风)热线”中群众投诉的难点问题、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梳理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效能监察组将组成由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服务对象参加的机关效能暗访组,对被反映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机关作风与服务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或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效能监察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走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活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促进和改进机关工作。以后明查暗访时间不作具体规定,实行随时抽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逐月上报市效能监察组。明查暗访结果将作为政风评议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严肃查处效能监察中违纪违法案件。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重点查处行政管理、审批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责任不明、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状态不佳等问题,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管理工作,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巢湖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在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受理和处理各类效能投诉,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和效能责任;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共同负责并落实机关效能明查暗访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对有关问题和相关人员的媒体曝光;区审计局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会同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处理。

(三)区纪委各派出纪监组负责对所派驻部门效能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效能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效能监察组汇报,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在区效能监察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和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问责制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各派出纪监组要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效能监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被检查单位要如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联系当前群众切身利益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注重从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入手,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敢于揭露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强化机关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效能建设的宣传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宣传重点

1、主动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主动宣传区委、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

3、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进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五年大变化”、加快居巢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成效;

4、主动开展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推进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二、宣传安排

(一)新闻宣传

1、开辟宣传专栏。从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当天起,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居巢新闻”开辟《机关效能建设》宣传专栏。原则上每天发稿不间断,形成舆论强势,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广播电视站也要开辟相应专栏,及时报道本地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2、组织动态报道。市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居巢新闻”及时动态报道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同时,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既反映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又反映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呼声、要求、期望和建议。

3、推出系列专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居巢新闻”围绕效能建设的实施步骤,不断推出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系列专访。其中,在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的访谈,重点围绕加强效能建设进行表态,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舆论监督。电台、电视台可采取“群众投诉选播”形式,实现机关与群众的互动。同时,选择一些在效能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单位和部门,对一些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居巢形象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并对曾经报道过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追踪报道和新闻回访。

5、突出典型宣传。新闻单位在《相关效能建设》栏目报道一批加强效能建设的先进典型,包括“机关效能建设十佳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标兵”的典型宣传,尤其要突出宣传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促进各项工作的先进典型。

6、搞好综合报道和专题报道。根据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新闻媒体适时推出阶段性的综合报道,全面反映我区加强效能建设的积极进展和主要成效。同时,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任务要求,精心选择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报道。

7、采用标语和广告宣传。市电视台“居巢新闻”栏目要适时播发机关效能建设标语口号和形式活泼、主题突出的公益广告,努力形成效能建设家喻户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对外宣传

1、主动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和各驻巢记者站来我区采访报道,积极宣传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举措、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组织区委中心报道组和基层骨干通报员及时采访各地、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主动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供稿。

(三)网站宣传

在区政府网和居巢宣传网开辟专栏,及时刊载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文件,转载《巢湖日报》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言论和省市新闻媒体关于我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报道。

三、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落实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积极提供新闻信息和新闻素材。

2、整合资源,形成声势。发挥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的整体联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和报道,全面展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成效。

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团结高效,廉洁务实,开拓进取”的良好机关形象。现根据市、县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05年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一流作风,造一流环境,创一流业绩”为主题,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为载体,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推进教育局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顺利实施,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内容和标准

(一)落实制度建设,严格机关管理

开展效能建设首先要抓制度建设,各股室应将以下各项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工作中:

1、出勤考勤制度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无擅自离岗;严格规范请假制度,并做好正常工作的移交或交代工作,事后要销假。月底及时将考勤表送股室负责人审核鉴字后交人秘股汇总;各股室人员有事请假或外出要严格在工作人员去向示意图上标明,以便监督检查。

2、首问责任制度

服务对象到办事单位办事,询问到该单位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只要服务对象询问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关的事项,都必须有问必答。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能办的事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经办人或帮助引路、指路。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

3、岗位责任制

各股室应制定各股室及各人的工作职责。每个干部应熟悉本岗位业务工作,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范围和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办事原则。做到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定期考评,奖优罚懒。

4、一次性告知制度

各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对需要审批的事项,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各股室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5、限时办结制度

各股室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都要制定办理的时限要求,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后上墙公布。工作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如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办事股室工作人员负责。

6、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是指服务对象要求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单位,审核审批某事项,被经办人员或经办单位按权限予以否定,需要向分管领导、效能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的制度。否定报备的内容为:①经办部门的名称、经办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②被否定的基本情况及原因;③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股室要制订否定报备表格。否定报备表格由经办人员在作出否定后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格一式二份,一分由经办股室存档,一份报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

7、办事回执制度

①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而予受理的(除了当场办结的外),或者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当分别出具书面的“受理回执单”或者“不受理回执单”给服务对象。②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办理期限、承办人员、查询方式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不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申办时间、申办事项、不受理的原因及依据、经办人员等内容。

8、效能约谈制度。机关干部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办事回执等制度的,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进行效能约谈和诫免谈话,纠正存在问题。对机关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正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效能告诫并调整工作,凡是所辖股室人员一年内2人次以上受到告诫处理的,要一并对股长进行告诫。

(三)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优化办公环境

室内整洁美观,桌面整齐有序,门窗洁净明亮,地面干净清洁,地上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污水,无瓜皮果壳,无乱堆放,无灰尘,做到有条不紊,整整齐齐。

2、优化学习环境

继续坚持“五学”,即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计算机、学习法律、学习相关的专题性内容。强化课题研究意识,每股室每年至少要有一个可行性的调研课题,40周岁以下的干部每年必须有1篇调研文章,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优化服务环境

全面实行全程办事制,形成顺畅、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做到办事手续从简,程序从快,质量从优,接待群众做到“四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解渴,一个满意答复,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公正地予以处理。

4、提高文明程度

文明办事,文明用语,待人热情周到,举止大方得体,穿戴整洁,言谈儒雅,不穿奇装异服,不用污言秽语。知书明礼,诚实守信,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5、提高办公效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全面学习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习管理职责事务。认真受理群众有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加大自办件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的质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清除管理障碍,坚决制止和纠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文明执法,使整个机关管理体系有序、有效运作。

为了保证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开展,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中心设在人秘股和执法监察股,投诉中心要加强明查暗访,强化对各股室执行制度、服务效能、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执法监察股要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号码,负责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视情上报局领导,或直接督促有关股室按规定进行处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聘请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人士作为行政效能监督员,在效能建设中进一步落实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继续抓好教育行风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廉政建设。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由执法监察股具体组织实施,各股室配合。凡重大事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干部任用、教师调动、职称评聘、招生录取等比较敏感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具有审批职能的股室要公示审批事项的政策法规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事要求和审批结果。政务公开栏目设计要做到规范美观,公开内容符合要求,资料归档规范有序。政务公开制度必须以依法行事、按章办事、接受监督为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便于操作、便于监督。

三、考核办法

1、考评办法。采取平时考查与半年、年终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评档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平时考查,对照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填写月绩效考评表,在股长主持下开展,并按20%比例定出股室绩效考评优秀等级个人。半年考查与年终考查由局统一组织,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及干部月绩效考评情况,及同事、领导和学校基层反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评。

2、奖惩办法:考评的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综合表彰的推荐人选;被评为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并与干部使用挂钩。

四、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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