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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意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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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地理解“解放思想”【第一篇】

1978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理论动态》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此文。随后,引发了一场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大讨论,这场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推动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此后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评价了这场大讨论,重新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从此,“解放思想”一词深入人心,成为使用率很高的词汇。邓小平曾给解放思想下过三个定义:“解放思想,就是要运用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这三段话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核心意思有三条:一是要做到实事求是,使思想和客观实际相结合,这是解放思想的实质;二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指导,这是解放思想的前提;三是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即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去实现思想解放,这是解放思想的唯一正确途径。根据这三点,再结合邓小平的其他相关论述,就足以对解放思想的几个容易被人们误解或曲解的关键点作出一些分析。

第一,解放思想并不是指思想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追求思想的“绝对自由”,而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绝对自由”只是一个概念,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存在。恩格斯说过,“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这就是说,自由来源于人们对事物必然性的认识,认识越深,自由越大、思想越解放。但是人们的认识总是要受到特定客观条件及自身主观条件的制约。因此,抽象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总是具体的、相对的、有条件的。

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是邓小复强调的关系我国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因此,在谈到解放思想时。邓小平总是强调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那种追求所谓“思想绝对自由”的做法,既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也是违背邓小平本意的,更为严重的是,为有些人打着解放思想的旗号,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引导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提供了便利。这种做法无疑危害巨大,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解放思想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不能损害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全党对这个问题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去‘解放思想’,实际上是把自己放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去了。”实际上,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和分析思想领域的问题,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结论,也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

第二,解放思想“既要反‘左’,又要反右”,反“左”、反右都是解放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解放思想过程总是伴随着反对“左”的、右的各种错误思想的斗争。无论是“左”的还是右的思想,其错误的根源是在政治上脱离了实事求是这条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思想原则,导致思想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相脱节。因此,“左”的、右的思想都是对人们思想的束缚,只有摆脱“左”的、右的思想束缚,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一贯主张“既要反‘左’,又要反‘右’”,运用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论来分析和处理。

当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主要是针对“两个凡是”,重点是纠正“左”的错误。但在纠“左”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右的倾向。所以邓小平提出,“要批判‘左’的错误思想,也要批判右的错误思想”,“对‘左’的错误思想不能忽略,它的根子很深。重点是纠正指导思想上‘左’的倾向,但只是这样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同时也要纠正右的倾向”。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又指出:“‘左’的错误决不允许重犯。但是,不少同志片面地总结历史教训,认为一讲思想斗争和严肃处理就是‘左’,只提反‘左’不提反右,这就走到软弱涣散的另一个极端。”1987年,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传播和蔓延,邓小平几次讲到既要反“左”又要反右的问题。他说,搞社会主义,搞四个现代化,一定会有来自多方面的干扰,有“左”的干扰,也有右的干扰。如果我们过去对“左”的干扰注意得多,对右的干扰注意不够,那么现在出现的情况提醒了我们,要加强注意右的干扰。“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着重反对‘左’,因为我们过去的错误就在于‘左’。但是也有右的干扰。所谓右的干扰,就是要全盘西化,不是坚持社会主义,而是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考察时再次提到这个问题。搞现代化建设,搞改革、开放,存在“左”和右的干扰问题。“左”的干扰更多是来自习惯势力。旧的一套搞惯了,要改不容易。右的干扰就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全盘西化,包括照搬西方民主。他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是实事求是派,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

概而言之,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具体分析出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反对和批判不同的错误思想,有什么批什么。就像邓小平所指出的,“有‘左’就反‘左’,有右就反右”,“对‘左’对右,都要做具体分析”。

第三,解放思想将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不存在“到头”和“终止”的问题,但再怎样解放思想,也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这个根本

解放思想,简单地说,就是使思想符合客观实际,就是实事求是。但是,世界万物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也要受到特定条件的制约。因此,人们的主观思想难免出现与客观实际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解放思想。具体到人类社会领域,社会发展往往并非一帆风顺,社会现象纷繁复杂,特别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的时候,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大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求得主观思想与社会实际的一致更是十分困难。正因为如此,更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特别需要指出,一时的思想解放不可能一劳永逸。因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将会不断出现,这就必然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这个角度讲,解放思想没有一个时间期限,它将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邓小平说得好:“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今后,在一切工作中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继续解放思想。认为解放思想已经到头了,甚至过头了,显然是不对的。”当然,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怎样解放思想,都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这个“宗”。

只有在上述几个问题上保持清醒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也只有真正解放了思想,才能给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

解放思想【第二篇】

解放思想,最主要的是敢想。敢于对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开创的事业大胆地构想,敢于对思想理论方面的挑战,敢于对“权威”和所谓真理中的谬误发出诘问,敢于对一切不合时宜、有违人性压抑人的创造力的东西提出批评、进行抵制,等等。

对于公众而言,敢想,当然首先要消除心理的障碍,摆脱对上级、对长者的依附,消除对权威的迷信,摒弃奴隶主义和盲从心理,实现人格的独立。敢想,要基于事实,同时要符合逻辑,错了也不要紧,圣人不免也会犯错误,要相信党、政府和人民的宽容和社会实践中的纠错能力。

对于党政官员而言,解放思想,本质的要求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和出现的现实问题,解决人在自身发展中所有人为的、不应有的阻力、障碍、约束。这也是解放思想的生命力所在。从发展的观点看,绝对完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在实际生活中,困扰国家、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和人自身发展的矛盾问题比比皆是。这本不足为怪。一如穿在孩子身上的衣服和鞋子,也如小虾的躯壳,只有不断地蜕变,不断地更新,才能适应生命体不断生长的需要。而解放思想的魅力,就在于对解决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突出矛盾与问题,不断地提出带有突破性的解决方案。这种建设性的方案,从哲学的角度看,又必然伴随着对既有的、现存中曾经带有革命意义,而如今显然已经走向自己反面的东西(诸如体制、机制、法律、政策和管理)不断更新、突破、整合与重建。所以,思想的解放和改革的实践就成为在破中立,在立中破的发展动力。

问题在于,解放思想必须成为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牵动全局的整个社会行为。这首先基于人民群众的发展需求。但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从已经过去的三十年改革开放经验来看,解放思想如果只停留在百姓层面、局限在个别人的鼓吹,是不会形成发展动力的。因为解放思想的大潮,其势有待于正确的引导、整合,以恰如其分的渠道去释放。所以,在思想解放向社会改革的转化过程中,人民群众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思想行为,都有待于决策者和管理者以梳理、概括、升华的方式加以吸纳,使之结出法律、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成果。这就要求领导者首先要破除封建家长制思想,把改革开放事业作为人民的事业而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克服左的思想障碍,勇于挥别旧体制阴影,形成开放的眼光、开放的胸襟、开放民主的管理。而且,解放思想和改革的原始动力既来自于每个个体生存的本能,更来自于人们在追求发展中所体现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职业良知,来自基于每个个体的群体公共意识,来自于民族的自尊心。如果出于一己私利,出于小团体既得利益,这样的所谓解放思想就难免会平庸化,最终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绊脚石。

解放思想必然带有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是由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然。比如,“吃饭”问题解决之后,经济体制中的问题就提上日程;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地位让位之后,政治体制改革就提到突出位置等等。解放思想必然要突出重点领域,必然要突出多数利益群体的意愿表达,但这种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确立,当然不能、也不应该影响到其多元化和普遍性。如果解放思想被加以重重限制,事先就划出种种框子,这样的解放思想就会脱离群众,泯灭个性,成为对人民群众的愚弄,以致形成新的思想牢笼。

解放思想【第三篇】

显然因为存在这样的联系和逻辑,才导致了人们普遍思想上的束缚。人们不仅需要在行为上小心翼翼,而且在脑海中也不要信马由缰。不要随便写日记,成了耳口相传的“宝贵”政治经验。假如一个人不幸将他的想法在会议上说了出来,那么他的灾难就来临了。有些人甚至什么想法也没有,只是被他人无端诬陷,而一旦与思想问题挂钩便永世不得翻身。

当更多的人们看到这样的现实,便将他们的脑袋缩到大衣领子里面去了,也将他们的真实面貌藏到一张表情冷漠的面具中去了。他们整天说东道西,就是不说出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这种情况如果延续得够长久,人们长时间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那么他们就会不知道到底自己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就会模糊自己的想法和别人想法的界限,模糊事实与加强的观念之间的界限,因而弄得不辨真假善恶,这种情况叫做思想混乱。

而只要这样的历史没有结束,只要思想问题仍然被看作是政治问题,思想者被看作是潜在的政治犯,发表思想看法的人被视为政治权力的冒犯者、挑衅者,那么,思想解放首先意味着解放思想者,即取消对于思想者种种“污名”的做法,不将他们归为另册,给予他们相同的公民待遇,尤其是在人身自由方面不加任何限制。

1978年的思想解放,是伴随着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是有让人们看得见的实际行为。

在种种“解放了”的人们当中,有一批是因为“思想问题”遭到残酷驱逐的人们。最著名的比如张志新,为了禁止她表达思想,临刑前这位美丽女性被割断了喉咙。这个名单上有长长一串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遇罗克、林昭、王申酉、李九莲……。他们因为坚持人类思想的尊严、真理的尊严,年纪轻轻便惨遭杀害。

为这样的人们去掉污名,还他们以清白的政治身份,其意义不仅在于他们本人,同时也是在为“思想”正名:肯定思想的权利和尊严,肯定追求真理的美德,肯定说真话这个人类成员的基本底线。这些思想烈士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可贵的品质光芒四射,为他们恢复名誉在整个社会中造成了极好的影响,如同树立了新的民族英雄的榜样。有这样的榜样在前,何愁思想不解放?

但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并不如1978年的人们感受得那样乐观。一批最早吃螃蟹的人,他们或许仍然带着思想奴役的痕迹,在为我们民族挣脱思想牢笼的过程中,开拓了富有生长性的空间,但是后来一个一个地,他们在公共视野中慢慢消失了。其中包括王若水、李洪林这样的共产党员,他们身处某个高级领导岗位上,为了思想的真理他们宁愿丢掉乌纱帽。在今天纪念社会转型三十周年之际,人们或许可以问一声:那些站在前排的思想解放者今安在?他们可好?

王若水当年那些“以人为本”的表述,即使白天和夜晚都打着灯笼,也找不出其中一丝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之处,而在当今的社会中甚至不时见到它们的身影,令人感受到它们的回声,但是他本人却因此遭到驱逐。仿佛有人盗用了他的想法,却将他本人列入万劫不复之境地。这真是应了马克思说过的“扮演革命的遗嘱执行人”,是另外一些根本不同的人们。

因此,“思想解放”,首先需要的是“解放思想者”,给那批在三十年前最初的思想解放中,作出卓越贡献的人们恢复政治名誉,还他们平等的公民身份,还他们阳光和蓝天,不再将他们当作政治难民,将他们驱逐出公众视野。通过解放这些“被囚禁的思想者”,从而还思想的尊严和权利,树立其思想的权威而不是权力的权威,就和当年所作的一模一样!

而当今天的年轻人,若是知道在他们前面,有这样一些人们,曾经为了真理、为了民族的前途,如此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不怕牺牲个人的利益,他们就会获得另外一些参照,打开另外一些人生视野,开启另外一个世界图景,就像我本人在1978年所经历的那样。给好人恢复名誉,社会的正气才有可能抬头,民族的美德才有可能得到提升。

只有这样做,也才可能给新一轮思想解放,提供确凿无疑的有力保证。当然,比起1978年来,今天需要的不仅是一些举措,而是建立起必要的机制,一劳永逸地保证今后的思想解放者们,永远不会落到被污名、被驱逐的处境。不同的观点可以展开讨论,但是不要上黑名单,不要无端打搅他们和干扰他们正当的工作和生活。这样我们民族的所思所想,才可能拥有更多一些良性的方向;我们民族的想象力积极性,才有可能被调动和发挥出来。

解放思想心得体会【第四篇】

解放思想,贵在行动。日前大港区委在全区广泛开展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最终的落脚点应该在于,“干事创业”和“科学发展”。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行!正所谓空谈误国实干才能兴帮。思想解放了,观念创新后,我们就需要争分夺秒,雷厉风行,迅速投入到实践工作当中去。

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大港区掀起的大讨论热潮,旨在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动上,用科学的发展理念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有为跨越式发展。《论语》上有:君子贵讷于言而敏于行。其意告诉人们,要谨慎的想问题,办事情,要善于把思想化为行动,切忌空想,说空话,说大话…… “大江东去浪淘沙,沧海横流显英雄”。正如古人说的那样,我们应该“敏于行”,勇于实践,积极实践,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迅速转化为加快全区改革发展的动力,干点事情、创点业绩出来。

区委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任何割裂之说都是片面和曲解。假若我们“解放思想老半天,现实发展看不见”,那么眼下在全区开展的大讨论活动有又何意义呢?所以,推动大港区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也正是推动大港区新一轮经济社会大发展。我们希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因为“脚踏实地干一刻”永远比“夸夸其谈一整天”强百倍!

解放思想【第五篇】

所谓个性,就是个人的独特性,包括个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方式和价值观念。它是人的多样性、自主性和首创性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奠基石。解放个性就是将人从束缚、压抑和摧残个性的观念、制度和生活环境中解脱出来而获得自由,使人的个性充分发挥。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有过精到的论述。 解放个性,首先要正确对待个性解放。个性解放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也不是异端邪说。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需要个性解放。因为人是生产力的首要因素,解放个性就是解放思想,就是解放生产力。它有消极的和积极的两个方面,消极的个性解放就是不顾任何规范约束的任意妄为,积极的个性解放就是思想的解放,就是人不断摆脱身份依附和实现独立的过程,就是人本身的解放。积极的个性解放是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人类富强的重要条件。

当前解放思想的核心就是要从“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走向以人为本,实质就是促进人的个性解放。

解放个性,首先要正确对待个人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选择公职人员的权利以及自由表达的权利等基本内容。国家只有确实保障人的这些基本权利的实现,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想。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往往注重的是作为整体的人,忽视作为个体的人,往往以整体的名义做出许多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忽视个人的权利必然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导致社会混乱。这并非危言耸听。近年来发生的征用土地问题、拆迁问题、法院判决不执行等问题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激化,都是从忽视个人权利开始的。

其次,要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尊严。我们要尊重人的个性和尊严,因为人是有差异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和独立的人格。尊重人的个性和尊严是一个社会保持长久和谐稳定和进步的必要条件。因为积极的个性得到弘扬,就会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就会促进社会进步,人对社会的满意度就会相应提高。混乱并不是因为存在不同的意见,恰恰相反,是因为拒绝不同的意见。“”中排斥、压制各种非主流思想,人的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人性遭受严重摧残,社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当然,主张尊重人的个性和尊严不等于无原则地迁就错误,只要是一个人的言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权利,就应该得到尊重。

最后,要加快政治、文化体制改革,营造公平正义的环境。只有创造平等、自由、和谐的政治文化环境,才能促进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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