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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热选【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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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一篇】

2022年,我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推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为使我站今后的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一年来,按照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入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精神,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改进和加强了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文化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宣传队伍建设,为农村文化发展繁荣带来积极正面的作用。坚定了群众文化工作者积极投身于文化事业的信心,为我站的文化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一年来,我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方针、政策,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主办、承办、联办、协办等多种形式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指导节日文化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节日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

春节前组织人员进村义务写春联活动,春节期间为节日增添气氛,给村民带来了精神享受,组织溪东腰鼓队进行汇演,在中心幼儿园举办了幼儿书画展览,在吴一村举行农村篮球邀请赛,还举行了灯会表演,表演场次40余场,观看人数达到4000余人。今年来共举办文化活动6次,包括“三八”妇女节妇女游园活动,六一节全镇幼儿文艺汇演,重阳节全镇老年文艺汇演,第五届农民文化艺术节等等。开展单项活动10余次,联谊活动3次,展览2次,举办培训班11期,组队参加县级活动多次,极大的丰富了我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注重队伍建设,强化硬件基础设施。

今年10月份,我镇完成了文化站整体搬迁工作,文化站搬迁到新政府大楼四楼,设图书室、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服务室、教育培训室、展览室、活动排练厅等。溪东村通过了市级文化示范村验收,村文化事业提高了一个档次,也为周边村树立了榜样。今年我镇新建了6个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配备了图书管理员,相信今后村民“读书难、看书难、买书难”的问题可以得到缓解,村民精神生活丰富的同时,素质也会提升。

四、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导下,召开了3次文化经营户学习文化、法律、法规培训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文化经营户违法违纪案件,使我站文化市场经营工作收到了明显实效。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站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须加强的地方,20xx年我站有如下打算:

1、积极培育农村文化人才,壮大农村文化宣传队伍,加强文化站自身建设,充实团队,积极举办健康、向上、优秀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开展、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立足现有基础,20xx年力争再创市级文化示范村。

2、文化站阵地宣传活动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文化站工作的关心支持,尽可能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新思想、新观念、新文化,树立崇尚科学,学习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的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需要。

3、加强文化工作者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开拓创新。为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抓好传统节日,民族节日期间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并把各个节日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创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活动,实现农村群众丰富精神文明生活的热切盼望。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二篇】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通过院建院管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档案、器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一)统一行政管理。

1、统一机构设置。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交口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行政区划调整,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印章。

2、统一房屋建设。

村卫生室按《山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无论是新建还是改扩建的房屋,统一建设标准,即业务用房面积为40—6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房屋设置有诊室、治疗室、药房、资料室,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适当配置建设卫生厕所,宣传栏等,保证卫生室业务工作区的相对独立性。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3、统一人员管理。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乡村医生选配由全县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由所在村卫生室与之鉴定聘用合同、执业承诺保证书。乡镇卫生院及时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村卫室所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乡村医生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乡村医生同时实行退岗制,男满60岁,女满55岁,应解聘退岗,停止执业活动。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每年都必须在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指导下进行教育培训。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日常业务。乡镇卫生院应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技术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卫生专业知识等,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基本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技术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

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措施、方便群众就诊。

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认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减少疾病发生的风险。

(三)统一药械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规范用药。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在相关补偿政策保障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接受全省统一招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进行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

(四)统一财务管理。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到帐目齐全,定期稽查。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帐册,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乡村医生的报酬由村卫生室确定,报乡镇卫生院备案,由政府选拔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聘期内享受政策补助,补助待遇由乡镇卫生院考核确定并报县卫生局批准后统一发放。

(五)统一档案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规范档案管理。使用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统一印制、印章统一刻制。

(六)财务独立核算。

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村卫生室经营人员承担。

(七)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决定,村卫生室均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20日)。

1、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县卫生局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任务、推进进度和推进标准。

2、签订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院长和责任人。

(二)实施阶段(2010年3月21日—2010年9月30日)。

1、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推进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个卫生室落实推进计划。

2、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推进计划和考核验收标准要求,指导督促村卫生室开展工作。

3、加强对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县卫生局对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有序推进。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5日—2010年11月20日)。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整改阶段(2010年11月21日—2010年12月12日)。

县卫生局根据验收情况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前全部完成任务。

五、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确保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特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附后),负责协调、指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住机遇,整体推进。

各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的同时,应与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建设、药品零差率销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凡民生工程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应尽快使其发挥功能和效应。凡已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将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乡镇卫生院在开展此项工作的时候,要考虑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内涵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直接涉及到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利益分配,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妥操作,要本着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对于具备条件的“实体型”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松散型”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可先重点对业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而后逐步向“实体型”过度。要认真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体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沟通,相互借鉴。

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避免走弯路。

(五)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认真落实乡村医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发放机制,切实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同时,通过成立乡村医生协会或吸收乡村医生代表参加乡村一体化管理组织等形式,让乡村医生参与管理活动。定期向乡村医生通报或公示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情况、群众反映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提高乡村医生对一体化管理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民主权益,促进一体化管理平稳、健康有效运行。

(七)加强监督考核。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卫生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抓住当前有力时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措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突出重点、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加强检查指导,实行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对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力、影响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顺利开展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组。

2、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条目(参考)。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附件1:

交口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茂林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根宝卫生局支部书记、中医院院长。

王翠梅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文辉卫生局副局长李利宏卫生局副局长王惠萍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员:郭明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利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秀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附件2: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条目(参考)。

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2、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4、绩效考核制度。

5、绩效工资制度。

6、卫生工作制度。

7、工作例会制度。

8、药房工作制度。

9、药品台帐制度。

10、值班制度。

11、疫情报告制度。

12、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3、公示制度。

14、诊断室工作制度。

15、治疗室工作制度。

16、急诊工作制度。

17、转诊工作制度。

18、处置室工作制度。

19、处方管理制度20、公共卫生职责。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四篇】

10月14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景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书记、市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宋军继,市政协主席赵庆忠,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吉增,副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平,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国资委、市编办相关负责同志,改革办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聊城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聊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听取了改革办《关于我市各县(市区)改革推进工作的督察报告》,并就报告中提出的县(市区)改革力量配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聊城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5大领域27项改革,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组织落实,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要加快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会议指出,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和水平,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建设平安聊城、法治聊城,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会议强调,实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人社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国家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县(市区)改革力量配足配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习改革,研究改革,摸索改革规律,掌握改革方法,提高推进改革工作的水平。时间已进入第四季度,有关部门要对照上级改革要求,对照目标任务,按照规定进度,将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徐景颜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加强改革督察作为传导责任和压力、促进改革落实的重要手段,抓好全市改革督察工作。一要充分认识改革督察的重要意义,不仅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二要明确改革督察的主要内容。通过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督察精准发力,紧紧扣住促进改革落实的关键点。三要构建改革大督察工作格局。要明晰督察责任,改革办、各专项小组、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覆盖全市的督察工作格局。四要创新督察方式。综合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全面督察、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深入一线,形成督察合力,丰富督察内容,提高督察效果。五要不断提高改革督察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督察成果,建立起“督办-催办-通报-问责”机制,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消号。要严明责任追究,建立督察工作通报制度,发挥好示范和导向效应。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五篇】

(一)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听指挥、顾大局、守规矩。二是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要结合实际,强化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管理措施,发挥党员突击队作用,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干部职工健康排查和个人防护,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三是扎实搞好物资储备和市场供应工作。切实发挥供销社“国家队”作用,强化产销对接工作,做到市场、超市、门店“不关门、不脱销、不涨价”。加强米、面、粮油、蔬菜的储备和供应,为老百姓生活必须品提供保障。增加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储备和供应,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

(二)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全面梳理未完成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xx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评估改革推进情况,针对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督促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改革目标任务。二是突出阶段性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县级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各县区社要全面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通过向上级社汇报和与成员社沟通,强化上级社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管少管好”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企业管理机制。督促指导社有企业制度建设,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管理与灵活经营并重的内控机制。密切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层级联系,做好迎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督查工作。三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市内外改革试点成果,提炼总结可复制、能做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广泛宣传改革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深化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联合社机关行业指导和服务职能。一是明确职能职责。要进一步厘清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社资委、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各自职责,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联合社在本级社有企业中出资人职责。二是加强政策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发展氛围。三是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区别具体情况、实行差异管理、科学设置目标、注重结果运用”的原则,完善上级社对成员社考核办法,强化上级社对成员社的服务意识,规范成员社对上级社的评价办法。

(四)努力发挥社有企业经营服务支撑作用。一是突出主营业务。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消费品、农村电子商务等供销社系统主营业务,进一步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二是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各级社有企业要主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x“x”农业特色产业体系找准切入点,在基地建设、冷链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的紧密联结,向下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经济联合体。三是广泛开展联合合作。采取对内整合、对外联合等方式加强系统内外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和资本,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社有企业。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本着“自愿、规范”原则,积极主动吸纳涉农骨干企业成为供销社成员社,扩大服务三农“国家队”队伍,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努力构建和完善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四是努力提升社有企业实力。各县区要力争培育壮大一个年销售额x万元以上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其所有者权益等主要经济指标要增长x%以上,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同时,要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有企业风险。

(五)加快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一是坚持分类施策发展基层供销社。对有一定实力的基层社要不断完善提升服务能力,增强自身实力,再创建一批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对自身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通过完善功能、吸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上级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促进发展,市社将制定标准并下达任务提升一批基层社;对行政区划调整后没有基层供销社的乡镇,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采取开放办社等多种形式新建一批基层供销社,力争基层供销社乡镇全覆盖。同时,要鼓励支持在中心村发展一批村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要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基层供销社逐步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二是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支持壮大一批专业合作社建成市级以上示范社,要积极组织社有企业和农村致富能手规范发展一批能体现农民社员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同时,按规定进一步清理名存实亡的“空壳社”。三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社。开展四星级以上综合服务社评定工作,增加建成数量,努力实现三星级以上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四是稳步推进 “三社”融合发展。鼓励各县区探索试点,极推动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三社”融合,以“三社”融合带动村级基层社建设。

(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丰富服务内容。在全市系统近年来初步构建 “x”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顺应农业生产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新的服务内容。二是强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各自优势,做到上、下相互补充,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突出服务重点。狠抓农业生产服务,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农技服务、供销云会计服务、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等业务,今年土地托管面积要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x%以上。

(七)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一是继续加快销售网点建设。供销社系统的经营服务网点要开展农产品销售,努力健全供销社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烘干和冷链设施,促进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产品对接。二是搭建流通服务综合平台。依托供销社实体网点,整合社会物流,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流通服务综合平台,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让优质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三是继续做好消费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申报、认定、使用“x扶贫”集体商标标识力度,构建持续稳定的扶贫农产品“八进”销售渠道,开展“以购代捐”等活动,建立x优质特色农产品名录,加大“xx”“xx”品牌宣传和运营力度。

(八)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发挥供销社优势。制定出台《x市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在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贫困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统筹整合乡村物流、营运“x扶贫”集体商标、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组织企业、专合社加大扶贫农产品销售力度。二是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四不摘”要求,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做好宣传和考核验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三是继续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围绕“x”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力度,引领、带动和指导小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和流通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九)切实抓好项目投资。一是精心谋划储备项目。全系统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围绕乡村振兴、xx经济圈、“十四五”规划等国家战略规划,谋划包装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体系、农业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全系统项目储备总额不低于x亿元。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支持投资方向,及时与主管部门和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汇报协调沟通,主动承接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系统招商引资较去年增长x%以上。三是认真实施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对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投入使用;对有意向和已签约的项目要跟踪督促,争取尽早落地。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六篇】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发展新型城镇化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多、缺口大,补足短板的关键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快形成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机制。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两翼,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新型城镇化决不意味着让农村凋敝。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轻乡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城市居民面更窄、水平更低。为此,《方案》提出要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进一步健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体制机制。《方案》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两大方面着手,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多管齐下,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让他们有尊严地变成新市民。

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和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的组织结构、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农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明显变化。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方案》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

搞好乡村治理,关键在于坚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核心作用不能削弱。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方案》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严肃党内基层政治生活、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几个方面,做出了重要部署,旨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结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

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农村人口结构的'新变化和农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方案》提出了村民自治向上扩展和向下延伸的新思路,就是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根据农村组织结构的新变化,《方案》要求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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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本定额(剔除人力成本)、合理的药品损耗、设备维护、公用支出等综合核定,其中药品支出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等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核定。根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专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进度、质量、效益等因素确定。三是其它支出,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并综合考虑医疗赔偿支出等影响支出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四)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1、探索多元化办医格局(1)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权责。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面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优质、价廉、可得性和可及性强的基本医疗服务,向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发挥对区域医疗服务市场技术进步、示范和宏观调控作用,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同时,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援外等社会责任。(2)确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依法照章纳税,接受卫生部门监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3)探索多元化办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12革。政府在规划上给社会力量办医留足空间,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发展高端专科医疗服务,满足高收入群体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多元化办医竞争格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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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依据合法、科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分配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收支监管。人社部门会同发改、编制和卫生部门确定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招聘方案;会同卫生部门合理确定人员定岗、绩效工资审定,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18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第八篇】

201x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_大和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国家安全小组机构建全。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部门的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

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内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及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年初市工信委与我局,市局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各企业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

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和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综治工作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结合平时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辖区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搞好暂住人员管理等各种管理工作,主动反映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信息和半年年终总结,圆满完成201x年综治政法报刊征订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要求各单位责任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提醒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的办公室、住宅、自行车、摩托车等设施,教育自己和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或拨打110报警。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今年,我局机关、所属各企业和本局家属楼没有发生过刑事、治安案件,也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损伤事故。

四、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我局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一是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补充安排;二是在机关办公楼、各企业及住宅小区设有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增加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对机关办公楼、车库等重点部位安装的红外线报警仪及时进行检查修理,达到了24小时监控,防患于未然;四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平安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服务大局,预防为主,创建为民,争先创优”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张掖工作,以巩固和扩大“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市局有专门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健全单位内部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和部署机关、企业以及住宅小区的平安建设等工作。一是年初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签订平安单位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平安意识。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稳定,平安就是和谐的思想,平时注重安全防范意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有关安全的各项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安全制度,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三是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平安目标。我们在获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化平安建设,实现了“八无”,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六、抓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重要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印发了《粮食政策法规选编》。同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有重点的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工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公开了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规范了行政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形成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了以公司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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