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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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改革实施方案篇1
《海南省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月31日由中共海南省委统战部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是根据***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统战部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联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海南实际,由海南省工商联草拟后送审的。《方案》把握的关键点主要是在工商联行政编制总数、内设机构数、处级领导职数“三不变”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转变职能、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更好地克服工商联“四化”倾向,把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与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体现在工商联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证工商联事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方案》共有六大部分21条,其中结合海南实际,在总体要求的指导思想中,增加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最广泛地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动员起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投身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事业,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建功立业。”内容。在改革组织体制部分,根据全国工商联深化改革总体方案中的相关比例,结合海南实际,作了适当调高:“省工商联执委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基层组织代表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2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执委中,中小微企业和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30%。省工商联常委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少于总数的60%”。在创新运行机制部分,提出“探索建立省青年非公有制经济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倡导‘不行贿、不偷税、不欠薪、不侵权’的企业自律意识。”、“坚决克服脱离企业和基层的'机关化'倾向,建立会领导分片联系市县工商联及乡镇商会制度,带动常委和执委广泛走访市县工商联及乡镇商会。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企业家联谊活动,以交流信息、共享商机、增进联络为主要内容,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在改进工作方式部分,为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体作用,提出“完善兼职企业家副**(副会长)轮值制度”;为发挥所属商会基层组织作用,提出“建立省级异地商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机制和外省海南商会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外省海南商会的组建”;在搭建各类工作平台中,提出“开展民营企业助推海南县域经济发展招商推介活动、‘百镇千企行’投融资服务活动,开展海南省民营企业百强发布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
工商联改革实施方案篇2
2021年2月23日,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印发了《贺兰县工商业联合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贺党办〔2021〕19号),现将制定的相关情况及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联动的原则,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依据
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立足于工商联基本职能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总体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工商联起草了《贺兰县工商业联合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健全工商联组织体系、创新工商联工作运行改进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三大方面,提出14项要点深化改革的内容。
第一方面,就健全工商联组织体系提出3项工作要点。加强工商联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工商联会员制和代表制,优化工商联领导机构和成员结构。
第二方面,就创新工商联工作运行改进机制提出8项工作要点。创新提升民营经济领域宣传培训,拓展服务民营企业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所属商协会规范改革,助力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更加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家作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探索推进“网上工商联”建设,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取得实效。
第三方面,就加强和改进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提出3项工作要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工商联改革实施方案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0﹞6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和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的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商会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组织特征,积极稳妥推进商会改革,把商会建设成为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商会职能作用,更好促进“两个健康”,为实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掌握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2、坚持服务大局。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立足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更大作用、争取更大作为。
3、坚持服务企业。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利益诉求,协助宣传惠企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努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使工商联真正成为民营企业的“娘家”,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人士的方向感、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认同感。
4、坚持“三性”有机统一。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培育和彰显商会的独特优势,发挥其职能作用。
5、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实行自愿组建、自筹经费、自我服务、自主管理,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6、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商会特点和发展方向制定可行措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商会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取得实效,推动商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改革任务
(一)健全工商联组织体系
1、完善工商联会员制和代表制。优化会员结构,突出代表性和广泛性。工商联要加大吸纳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经济类团体会员,关注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成长性好、潜力大、符合产业调整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入会。会员发展不以企业资产规模、纳税贡献、个人财富等设置门槛,切实纠正发展会员设置资产门槛的“贵族化”倾向。完善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健全建言献策机制,增强代表意识。(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
2、优化工商联执委会、执委会副**成员结构。增强工商联执委会、执委会副**组成人员的代表性。在工商联执委、副**人选中,注重推选所属商(协)会、乡镇(街道)商(协)会和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军民融合、“双创”等商会企业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可参照自治区工商联明确的比例数,适当提高工商联领导机构中民营经济人士、中小微企业和基层组织代表的比例。健全执委会班子成员进出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进行届中调整,优化执委班子成员结构。(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
3、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加强工商联党组建设,配优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配置工作人员。工商联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实习大学生等多种渠道充实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求。建立健全工商联工作经费合理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统战部、财政局)
4、壮大基层商(协)会组织。积极推进园区、基地、行业商(协)会组建工作,扩大商(协)会组织在民营经济领域的覆盖面。拓展商(协)会向基层延伸,实现乡镇(街道)商(协)会有效覆盖。(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审批局、民政局)
(二)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5、创新政治引领和教育培训机制。紧紧围绕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打造民营企业家培训教育品牌。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合作,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故事,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工商联宣传阵地建设,灵活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度挖掘、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
6、深化与有关部门合作。发挥工商联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加强与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投资和促进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和永宁工业园区对口部门联系,建立领导互相走访、信息互相传递、工作互相交流、活动互相参加合作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立足桥梁纽带和助手定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助举办全县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工商联、公安局、市监局、商投局等相关部门)
7、更加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家作用。建立工商联副**(副会长)轮值制度,发挥工商联企业家副**(副会长)、执委参与工商联行政事务决策作用,创造条件让民营企业家站前台、当主角。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和“百企帮百村”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增强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
8、助力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与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工商联和商会的合作交流,加强信息互通,借助“友好商会”平台,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大型经贸活动,开展以商招商、以会招商,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关心闽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闽籍民营企业人士健康成长,促进更多福建民营企业来永宁县投资兴业,助推闽宁扶贫协作工作。强化法律宣传和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商会法律援助中心,为商会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法治意识。工商联与法院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与检察院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和日常沟通联络办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主动参与工会、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局、商投局、人社局、审批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总工会等相关部门)
9、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政商交往的边界,既要“清”,真正做到边界清晰、交往清爽、关系清白,也要“亲”,增强“主动亲”的自觉、克服“不敢亲”的顾虑、把握“善于亲”的原则,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经营,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责任单位:工商联、纪委监委、统战部)
10、探索推进“网上工商联”建设。加快建设“网上工商联”,构建“互联网+”工商联服务体系。依托新媒体等密切与商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整合工商联会员信息、民营经济运行数据等资源,推进工商联数据库建设。(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网信办)
(三)完善商会职能作用
11、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商会要发挥民营经济领域基层统战组织作用,强化商会会员也是工商联会员的意识,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世情国情党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引导会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注重发挥商会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和企业家主体作用,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引导民营企业家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实现健康发展。精准掌握民营企业家和会员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年轻一代企业家和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建立健全青年企业家和会员组织,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光荣传统,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会应接受工商联的指导、引导和服务,确保商会基层统战组织作用的发挥。在商会组织中逐步探索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支持其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团委、各级商会)
12、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发展,把握经济和产业发展新趋势,适应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引导、帮助会员企业坚定创新发展信心,助力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技术、人才、法律、融资等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对产业政策、行业调查、行业发展规律、行业规划的研究,主动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起到“传送带”的作用。配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区内外工商社团交流合作,缔结友好商会,大力宣传推介永宁投资环境,开展经贸合作、项目对接等活动,促进资源共享,助力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商联、宣传部、发改局、司法局、审批局、民政局、科技局、商投局,各级商会)
13、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商会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民法典》宣讲,引导会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创建清廉商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商会自律公约,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会员诚信评价指标、评价办法和会员诚信档案,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引导会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安全生产、提升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商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推动商会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相关管理部门、工商联报告备案。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精准扶贫行动,自觉履行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局、人社局、市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级商会)
(四)规范商会自身建设
14、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商会要建立健全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独立监事)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会长应由政治思想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热爱商会工作的非公经济人士担任。秘书长应熟悉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副秘书长一般由统战干事兼任。监事要切实履行对重大决策、财务工作、会员守法诚信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有条件的商会应建立监事会,监事长可从会员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中产生。监事长和秘书长均不得与会长来自同一单位。(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统战部、审批局、民政局,各级商会)
15、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商会要按照党章规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依法建立党的组织,新成立的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多种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商会党组织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建领航工程,以党建促会建。商会章程应对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党建+统战+商会”工作模式,推动实现党组织在商会全覆盖。推行商会管理层党员和党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商会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商会会长要支持商会党建工作。乡镇(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和行业商会等可视情况由党员干部兼任党组织负责人,归口乡镇(街道)、园区管理。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应给予必要的活动场地与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统战部、总工会、团委,各级商会)
16、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商会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商会会费收取使用、资产处置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程序,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办法》。商会会费不得资助各类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觉实行信息公开,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财务资产、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按物价部门要求公示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工商联、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各级商会)
17、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商会要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注重进步性、代表性、广泛性相结合,不以资产规模设置入会门槛,扩大覆盖面,建立和动态管理会员数据库。坚持依法登记、依法办会、依法监管, 建立健全会长议事决策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调动会员参与商会事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密切与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推动各相关商会间和区内外的交流合作,拓宽服务会员渠道,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大胆探索创新商会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服务手段,加强“一会一品牌”建设,提升商会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对助推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商会,财政可适当安排激励经费。(责任单位:工商联、财政局、民政局、商投局,各级商会)
(五)改进对商会的联系服务方式
18、加强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按照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标准推动商会建设。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商会发展规划,推动商会组织逐渐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行异地商会属地管理,在县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对商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党支部书记等人选进行任前考察、备案和履职考核,对会长人选开展综合评价,落实会长任前公示、年度述职、离任审计制度,对不能正确履职的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商会换届、班子成员变动、组织架构变化、开展重大活动等,应按规定向县工商联和有关部门报告或备案。会同审批服务管理局建立商会退出机制,根据商会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组织部、民政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级商会)
19、落实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商会的登记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支持商会依法组建。财政、税务、发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商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纳税情况和非营利性业务开展、评比表彰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收费及价格行为、金融账户和资金往来等行为和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商会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履行好相关监管责任,促进商会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工商联、民政局、财政局、市监局、人社局、发改局、商投局、税务局)
20、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相关部门联系商会机制,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以行业类商会和乡镇、街道商会为重点,畅通商会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渠道,为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提升建言献策。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支持商会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在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或行业发展政策、行业标准时,充分征求商会意见。巩固银政企对接合作机制,探索将商会纳入永宁县政务公开网站统一管理,共享必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工商联、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审批局、商投局,各级商会)
21、注重乡镇、街道商会建设。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战委员联系商会建设制度。商会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可由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兼任。乡镇、街道应确保商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商会建设工作列入乡镇、街道考评内容。(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22、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团结教育引导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和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商联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坚决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责任单位:工商联、统战部)
2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职责,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所属商(协)会党建工作的联系督导,注重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抓好所属商(协)会党的建设,实现所属商(协)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升所属商(协)会党建工作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统战部)
24、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强化作风建设,注重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推进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转变工作方式和机关作风,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开展学习和调查研究工作,坚持摸实情、谋实招、办实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工商联)
25、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和落实推进能力。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和结果运用,按照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抓好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等学习,通过组织培训、继续教育、自我学习、参与重点调研和重大活动锻炼以及安排机关干部到所属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蹲点调研等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工商联、组织部、统战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银川市工商联和县委统战部的积极指导下,县工商联负责深化改革的组织实施。结合工商联和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支持、积极推进工商联改革工作。
(二)稳妥有序推进。根据群团改革安排部署,县工商联改革在2021年底前完成。及时梳理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改革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有序推进改革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县工商联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强化目标落实。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做到统筹谋划、有效推进。定期向县委、市工商联、县委统战部汇报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