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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调研报告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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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地质灾害;保护防治

矿山是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最为强烈的一种场所。 人类在开发利用矿产次源的同时,也改变或破坏了矿山地区自然地质环境,从而产生众多的地质灾害,降低环境质量,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生产环境。

1 矿山生产活动与地质灾害

矿山,是矿业活动的中心,其生产活动一般包括矿石采掘、矿坑排水和选矿冶炼三大部分。由于上述活动, 而造成地下采空、地下水位降低等八种对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见图1),成为巨大的人为地质营力。矿山地质环境,根据矿业活动的影响范围,可分为大气(近地面) 环境、地面环境、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和采场(露天采场与地下井巷、采场)环境四大部分。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矿山生产活动而造成的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使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发生异变,而产生的影响人类正常生活和生产的灾害性地质事件。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常见的有酸雨、采空区地面沉降、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突水、溃泥等26种(见表1 )。每年由于矿山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以千计,经济损失则以亿元计,严重影响矿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矿山地质灾害的种类多,其分布空间又涉及矿山的大气、地面、水和采场环境,在每一个矿山构成一独立的地质灾害系统。这个系统的基本特征,即灾害的种类及多寡、灾害的强度和时间、空间分布等,除取决于矿区特定的地质环境(即地形地貌、气候、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外,亦与矿床开采方式、方法及选冶工艺密切相关。这个系统内的各灾种, 由于其主控作用往往相同或相似,而显示出灾害发生的伴生性和链生性。每一种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常产生一群相互伴生的地质灾害。一种主导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会链生一系列诱发地质灾害。

矿山生产活动类型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作用形式

图1 矿山生产活动对矿山环境的作用形式图

2 矿山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矿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随着矿山采掘规模和强度的增大,矿山地质灾害也必将趋于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和防治难度将超过以往历史上任何时期的水平。

(1)地质环境中矿山侵占土地和废弃物排放数量越来越大。增加了防治范围和治理工作量。我国采掘工业已侵占了大部分的土地面积并且速度在递增。造成矿山侵占土地的原因主要是露天采场、各类渣场及工业垃圾堆置场,这种侵占,对土地来说,即是破坏性的。矿山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和尾矿等。以废渣为例,每生产一吨金属或煤,往往需要消耗和排放数十吨,成百吨的矿石和废石。

(2)需要防治的地质灾害将越来越多,防治难度也越来越大。煤炭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开发时,必须重视研究与水环境变化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非金属,建材矿山,由于点多、分散, 其开采的影响范围几乎涉及城乡各地,在非金属、建材工业大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日益增多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土污染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黑色,有色金属矿山及化工矿山,随着一批矿山生产能力的消失,不论是新开发的矿山,还是挖掘现有矿山的潜力,多将扩大对地质环境影响的地域,而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及难度。

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发展中的乡镇矿山,由于其自身一些不完善因素难以在短时期内得以改善和克服,矿产资源利用率低,乱采滥挖严重,选治工艺落后,矿山地质灾害会更加严重。

表l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综合表

3 矿山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对策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通过大量生产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已从初期只关心采矿效益和自身作业安全阶段,发展到目前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阶段,将来势必会发展到在保护地质环境的前提下,考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阶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现阶段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关键。

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矿山地质环境作为整个环境的一部分, 其特点是:生产活动强烈、地质灾害发育、环境破坏严重,成为整个生态环境遭受污染或破坏的泥头之一。地环境是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基础,更应成为保护的重点。

建立和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体制

地质矿产部作为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府职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两者密切相关。各级地方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有责任加强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建立起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综合防治

(1)矿产资源勘查阶段,即矿床勘探阶段。主要是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预测矿床开采后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和主要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为矿山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预测评价的重点: 一是矿床疏排地下水后水环境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其评价范围应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二是矿床原生地质体(矿石及其围岩) 采挖、位移、堆放后岩土环境的变化, 可能在矿山地面环境和采场环境产生的地质灾害。以及因矿石、废石引起某些元素扩散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等灾害。

(2)矿山设计阶段

1)设计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以往不少矿山建设前也编制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但大都局限于以“ 三废” 为对象的环境影响评价,缺少以矿山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基础,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为目的的全面评价,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难以同步进行。

2)设计阶段。矿山建设项目中的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初步设计中必须有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篇章,利用高科技技术,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地质环境的开采方式、方法和选冶工艺等。

(3)矿山基建和生产阶段。矿山基建时,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地质灾害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一并验收并移交生产使用。

矿区环境治理与修复【第二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主要指标研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指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指标主要包括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均为约束性指标。主要根据我省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土地复垦情况、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及“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资料,提出约束性指标,并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后续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大工程、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等之中。1.1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指标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结果,我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4020.5224平方公里。根据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等政策性文件,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促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国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40.21平方公里(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依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年第298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规划2016~2020年,市级财政、县级财政以及多方筹措的社会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40.21平方公里(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总面积﹪)。1.2废弃矿区土地复垦指标根据湖北省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公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0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遵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落实好矿区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新开工矿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得到恢复与控制。规划到2020年,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面积75平方公里。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

2.1分区原则及依据

2.1.1分区原则

(1)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要求,参照《全国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修改稿)》(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12年3月),依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2)在划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时,主要考虑突出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使矿山环境预防、保护、治理工作更有针对性,以达到提高矿山环境监测精度、实现矿山环境的有效保护、确保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成效显著。兼顾考虑国家、企业和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承担能力。(3)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在具体分区时,首先明确各区属性,制定分区依据,确保不出现存在交叉属性的区域。

2.1.2分区依据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包括:矿山环境问题严重的大中型老矿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区;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道两侧矿山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开采破坏严重的矿区。(2)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区域。(3)矿山复绿重点区。主要包括:湖北省境内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简称“三区两线”)。(4)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主要包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15年11月)确定的秦岭-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1400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鄂办发〔2011〕40号)确立的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之内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区损毁的土地。

2.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分区结果主要依据《2012~2013年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2014年11月)相关成果,并根据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最新政策、治理资金投入新动向、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需求作出适当调整。全省共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矿山复绿重点区以及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等。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38处,总面积2020平方千米。2)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49处,总面积2000平方千米。3)矿山复绿重点区:全省划分出矿山复绿重点区9处,总面积211平方千米。4)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根据湖北省矿山土地利用现状,拟定需要中央财政、省级财政重点投入的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7个,总面积495平方千米。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

3.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的确定原则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是保护矿山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矿山生态功能、保障矿山环境良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在时间和空间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的合理、科学,需坚持以下原则:

3.1.1坚持统筹规划原则

在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重大工程规划的过程中,考虑我省国民经济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承载能力,始终坚持统筹规划以及突出重点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到因地制宜以及量力而行,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矿山地质的实际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的成果,从时间维度以及空间维度上对治理工程进行合理化安排,从而制定出科学化的实施方案,实现目标的明确化,做到治理工作的务求实效,脚踏实地的完成治理任务。

3.1.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要高度重视影响范围的实际大小、地面塌陷突发性矿区治理以及危害相对严重的边坡地质灾害治理,而且还必须要兼顾矿区附近区域的水资源枯竭情况以及饮用水污染情况,就矿区居民生存环境进行严格治理,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矿地纠纷,有效维护矿区周围日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矿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预防以及减少矿区经济损失的重要作用。

3.1.3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实施的原则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以及先进化的科学技术作为治理保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考虑到相关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条件,进行分批治理,从而确保恢复治理工程的最终质量水平,实现预期治理效果。

3.1.4注重治理成效,强调可操作性原则

在矿山治理项目立项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开展前期论证工作与预期效益分析工作。在条件要求等同的时候,需要优先安排那些技术先进以及方法可行的项目,做到投入产出的合理化,增强治理效果。

3.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主要部署在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1)新中国成立前和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2)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基于以上原则,本省重大工程主要以黄石、宜昌和荆门等矿山密集地区作为重点,将闭坑矿山以及正在生产中的国有大中型矿山作为治理重点,争取国家恢复治理项目和资金投入,适度配套地方恢复治理资金,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相关的矿山环境恢复以及治理义务。具体来说,在实际恢复治理工程开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就矿区内部已经被破坏了的土地实施复垦以及绿化,然后就矿渣以及废水等实施无害化处理或者是再回收。治理工程主要针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兼顾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的老矿山,加强综合治理。根据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现状,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在38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布置44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40.49平方千米;需市级财政、县级财政以及多方筹措的社会资金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部署在49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布置49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39.92平方千米。

3.3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部署

根据湖北省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现状,在我省重点城镇周边历史遗留的群采点(废弃露采场),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部署在7个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区,布置7项矿区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75平方千米。

3.4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部署

依据《湖北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矿山复绿实施方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7月),优先在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即“三区两线”),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研究提出需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部署在9个矿山复绿重点区,布置9项矿山复绿行动重大工程,工作区总面积31平方千米。

参考文献:

[1]张金林,王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专题研究报告[R].武汉: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2016.

绿色矿山环境治理范文【第三篇】

岳阳临湘市没有戈壁,却有一片大漠。

这片“江南大漠”并非天然而成,而是建设的历史烙印,是由临湘市桃林铅锌矿(简称“桃矿”)半个多世纪开发留下的矿砂堆积而成。

如今,通过治理,这片“江南大漠”已经变成了绿洲。

7月初,来到尾矿库之中,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的绿色:一片片的松树已经成林,新开垦土地上的玉米和黄豆已是绿油油的一片。

临湘桃矿的复绿只是有着“有色金属之乡”和“非有色金属之乡”之称的湖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一个个案。

以“桃矿复绿”为样本,湖南全省范围内的“矿山复绿”行动已经拉开序幕。7月16日,全省“矿山复绿”行动动员部署会在岳阳临湘召开。会上透露,湖南将全面启动“矿山复绿”行动,将对全省413家矿山进行复绿。

贡 献

从临湘市区往东南约12公里,车辆沿着盘山公路七弯八拐后,眼前豁然开朗:沿街门面众多,菜市场里小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仿佛置身另一座县城。

而两侧带有鲜明前苏联建筑风格的老厂房告诉人们:这里就是桃矿。

资料显示,1959年至1998年,桃矿号称“亚太地区最大”的矿区,年产量100万吨。由于第三产业发达,这个远离城市的山区形成一个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的经济活动区,市场、自来水厂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现代化”程度远超过当时的临湘。

但是,从1992年开始,桃矿陷入了亏损的泥潭。这个泥潭不是人为制造的,而是时间斧凿而出。时间越长,资源的消耗越多。此后,经过8年的挣扎,桃矿不得不提交破产申请,正式进入了政策性破产程序。

2002年12月5日,桃矿完成了她所有的历史使命,正式宣布破产。

事实上,湖南矿业如同桃矿一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贡献。一方面,矿业促进了湖南的工业化。湖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现有矿山企业从业人员33万人,年产固体矿石亿吨,采掘业及其延伸加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5%左右,培育了煤炭、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多个支柱产业,其中钢铁、有色、石化产业已发展成为千亿产业。

另一方面,矿业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城镇化。由于一大批大型矿产地的成功发现和有效开发,冷水江、耒阳、桃林、黄沙坪等数十座新兴矿业城镇拔地而起,郴州、娄底、衡阳、湘西自治州等依托矿业发展起来的市州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然而,桃矿乃至湖南矿业的辉煌,只是历史的一面;而在另一面,却是伴随而至的尾矿库及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遗 患

镇汀家畈,开采铅锌矿石。每日百吨的尾砂,经洗矿管道输送到山丘间的渔潭尾矿库。年复一年,山丘沟壑不断被尾砂填埋起来,人们一层一层地加高尾矿库大坝,就这样,形成了几十米深的砂堆。矿砂充满山丘沟壑之中,绵延数公里,成为迄今为止最大的人工沙漠,素有“江南大漠”之称。

桃矿在上个世纪8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那时桃矿资源充足,开采难度和成本较小,经济效益很好。但随着矿区矿石品位下降,开采难度增加,经济效益也在下降。2000年后,矿区的生产活动实际上已经停滞。

渔潭尾矿库和桃矿的命运一样,从1958年投入使用到2000年停止使用。在这40多个春秋中,堆存的尾矿达到4450万立方米,成为全省库容最大、堆积尾矿最多、厚度最高、超储问题最严重、防洪压力最大的尾矿库。

选矿活动一中止,尾砂库的环境问题就凸显出来:没有新尾砂的补充,尾砂库表面湿度逐年降低直到干枯,一到秋冬无雨季节,每遇大风天气就会形成扬尘,严重影响了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

桃矿的尾矿库只不过是湖南矿山地质环境的一个缩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高峰时期,全省各类矿山近2万处,部分矿业权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严重,滥采滥挖,采厚弃薄,不仅浪费宝贵的矿产资源,而且引发了大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计划经济时期许多国有大中型矿山已经倒闭或者面临倒闭,但大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进行治理,沉重的历史欠账为今后的治理带来很大压力。”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刘五一对记者表示。

复 绿

“整治之前,坝体就是用土堆砌起来,安全隐患很大。尾矿库周围也是一片荒凉,群众怨声载道。”临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葛建介绍,为了防止尾砂造成山体滑坡,改造工程重点对坝体进行了加固。坝体分上中下三层进行了加固。下层先用卵石铺平,然后盖上土工布,再堆上卵石,再堆大石块,达上10米厚。中层和下层采用同样的加固方法,但是中层承受压力小,石块厚度会略薄一些。下层承受的压力最小,所以采用先堆土,再种草皮的加固方法。

同时,在桃矿治理过程中贯彻了资源化开发的理念,即在治理中根据尾砂库已被人称为“银沙滩”的现实,在沙漠四周绿化恢复植被,保留中间沙漠进行旅游开发。

临湘市国土资源局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耕地复垦的试验。他们在尾砂上先垫60厘米左右厚的沙砾质隔离层,再铺60厘米左右厚的土壤作耕作层,在耕作层上种植辣椒、豇豆等浅根系蔬菜。

“如果种出的蔬菜没有重金属污染,我们再将这一办法推广到其他尾矿库的治理恢复中。”临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葛建如是说。

绿色矿山环境治理范文【第四篇】

一、依法办矿

(一)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

(四)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

(一)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到位,成效显著。

(二)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三)推行企业健康、安全、环保认证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实现矿山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综合利用

(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地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技术经济水平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行列。

(二)资源利用率达到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利用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技术创新

(一)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

(二)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三)重视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矿山企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显著。

五、节能减排

(一)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达国家规定指标。

(二)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成果突出。“三废”排放达标。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

(一)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明确,措施得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

(三)矿区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

(一)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设计、开采各阶段中,有切实可行的矿山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与措施,并严格实施。

(二)坚持“边开采,边复垦”,土地复垦技术先进,资金到位,对矿山压占、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应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因地制宜,尽可能优先复垦耕地或农用地。

八、小区和谐

(一)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影响小区生活的生产作业,共同应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

(三)与当地小区建立磋商和协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小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

(一)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企业应创建有一套符合企业特点和推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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