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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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1
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2013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13]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99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07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13]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实现救急难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08]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08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08]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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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2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灾情信息管理是救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市救灾应急预案》,设立了救灾应急机构,明确了灾情信息管理等责任。市民政局制定了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工作预案,成立了救灾应急指挥部,局长亲自负责,副局长和有关科室具体抓落实。在灾情信息管理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不准和三个必须,三个不准是:不准瞒报、虚报、漏报、迟报灾情;不准擅自灾情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核实后方可对外灾情信息;不准未经核查就汇总上报灾情。三个必须是:必须及时报灾,凡发生突发性特重大自然灾害,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快报表,市民政局接到报表后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向省民政厅报灾;必须保证灾情信息畅通,各级民政部门在汛期,特别是在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和灾害信息系统24小时开通,救灾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做好救灾工作。各县(区)、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救灾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核查、上报工作。
二、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信息共享,是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的保证。我市民政、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遇到大灾和突发性灾害,及时沟通,共同会商评估灾情。由于民政部门灾情信息资料详实,档案齐全,管理比较规范,所以有关部门经常到民政部门收集灾情损失情况,以便作为向上级汇报和争取资助的依据。气象、水利等部门也及时预测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并通过多种方式传递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台风灾害预警信息,预先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2012年6月上旬,黎川县连续暴雨,导致熊村乡邱源村五指峰自然村发生山体滑坡,整个村庄被冲毁,但因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及时转移群众,没有造成一个人员伤亡。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了规范灾情信息管理,夯实救灾工作基础,我市制定了以下制度。一是灾情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对灾情信息,无论是影象资料还是文字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以便日后调档核查。二是灾情评估和会商制度。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的专家成立灾情评估组,开展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工作,提高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会商结果,为救灾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三是灾情信息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救灾人员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灾情统计要求,及时通过民政灾情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灾情。四是灾情信息制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灾情信息,使社会公众了解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避免引起对灾情的误传和不必要的恐慌,维持灾区社会稳定。
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3
一、加强宣传
为了让妇女群众了解宫颈疾病和乳腺疾病所带给家庭和社会的危害,自觉提高健康保护意识,丰富妇科疾病常识,县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发放有关妇女健康的各种宣传资料,并联合县妇幼站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妇幼人员召开会议,在基层和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围裙;利用电视台游走字幕宣传、公告形式播报等多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妇女群众知晓定期接受宫颈和乳腺检查的重要性,并通过知情同意书与妇女面对面交流,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县各级妇联和相关单位共印发各类妇女健康知识宣传资料13000余份。
二、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为了提高农村妇女“两癌”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县妇联、卫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卫生局大力督促,妇幼计生服务指导中心集中精力,合力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有序开展,同时我县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妇联、卫生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并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由妇幼计生服务指导中心组建技术小组,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轮班进行检查,节假日不休息,且由专人进行相关信息管理、项目实施及监督质控等,从而使我“两癌”检查顺利开展并提前完成任务。
三、项目实施流程
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4
一、指导思想
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从严从快,举一反三,坚决清查纠正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低保范围、挤占低保资金,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察内容
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主要是全面了解各乡镇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具体内容有:
(一)各乡镇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地方自行扩大救助范围和乱开政策口子的情况;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涉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与行政管理工作挂钩的现象。
(二)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依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及时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特别是乡镇入户调查,村(居)民主评议和救助对象在乡镇城乡低保固定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的情况。
(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救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迟拨、截留、挤占、挪用和冒领现象。救助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到人”的发放程序。
(四)经办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省政府政发〔〕41号文件要求,落实乡镇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以及是否按省政府规定要求落实救助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监察行动采取乡镇自查自纠,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联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专项监察行动从3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各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狠抓落实。
(一)宣传发动(3月份)。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网、乡镇低保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时通报本地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情况,深入宣传救助政策和申报审批程序,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良好氛围。
(三)检查督办(4月—5月份)。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乡镇检查督办,检查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组要听取所检查单位专项清理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政府、民政、财政有关文件、资料。督查组随机抽查所到乡镇30%的村,每个村不少于5个户。
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5
x号台风“x”x日袭击我县,我县持续普降大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县防汛办的统一指导下,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我局抓紧灾后灾民住房重建的核定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灾后重建户核准情况
(一)重建户的核定:灾情发生后,我局根据各乡镇民政部门上报的灾情,会同保险公司对全县各类房屋倒塌共129间、房屋损坏651间进行全面核查,做到不遗不漏,准确界定,及时把赔偿金和补助资金送到受灾群众手里。
(二)重建户的。界限:严格把握重建标准,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凡在受灾前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以及无人居住的原旧房因灾倒损的,不列为重建对象;
对房屋有一定损坏但可以修复加固的,也不列为重建对象。确保重建对象不重复、不漏批,不出现搭车现象。
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
1、灾情发生后,我们民政部门立即收集统计上报信息和开展救灾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质、资金到位,各项救灾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做好隐患排查,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灾情后勤保障工作。到目前为此,我县受灾人口x人,紧急转移x人,需要救助人口17151人;我局共出动200人次、车辆150车次,运输救灾物资花费3吨汽油,购置1000床棉被、3000套衣物,发放10顶帐篷发放粮食、食品50吨、矿泉水611件,设置3个灾民安置点,共安置灾民17151人(包括分散安置),全县倒房129户129间。折合人民币x万元。保障了灾民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紧紧抓住灾后重建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各受灾户家中了解灾情及其家庭困难情况,宣传灾后重建政策。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资金缺口大,目前因灾倒房户大多家庭经济比较困难,长期住在土木结构的住房中,没有能力对住房进行修缮,当自然灾害来临时,是造成住房倒塌的重要原因。
这些重建户筹措资金较为困难。
二是选址难度大,有些受灾户住房都是祖辈遗留的,居住面积小,交通不便,需另行择地重建,但目前难以找到合适的重建地址,影响重建进度。
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办法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
鼓励住房倒塌灾民在原地修复重建。
二是政策倾斜。
根据市、县有关规定,落实好救灾重建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农村灾后住房重建报批手续予以优先上报。
五、重建工作计划安排
一是建议调整完善县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以县政府名义行文下发。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
积极争取区、市、县资金补助,争取社会资金对受灾重建户进行救助。
六、工作要求
1、重新核实重建户户数,切实做到不虚报,不重报,不少报,各乡镇务必在8月30日前以乡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上报灾后农房重建计划报告。
2、重建户分别造册登记,形成一户一册。
3、落实责任:①各乡镇要向县政府签订救灾重建承诺书。②各乡镇要与重建户签订重建合同。确保在春节前搬进新居。
4、明确完成时间,抓紧重建进度,8月底必须全部开工,国庆节前争取重建的住房建成一层以上,元旦前基本具备入住条件,春节前搬进新居。
5、统筹使用好灾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