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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例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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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一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例精选10篇”,在区局党组和**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刘书记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本人不仅思想上得到了锤炼,而且能力上得到了提高。特别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自己在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机制、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规定,2011年民主生活会中群众给我提的意见建议也都逐一加以改进,实际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一)多与干部沟通,认真开展调研。

1.扑下身子,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遇到征收期,我一到两天就要抽空到城区所看看,针对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原汁原味”的原则,认真梳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对于相对较远的102、103税务所,一般保证一季度走访一次,采取下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查阅基础资料等形式,在掌握更多客观、真实情况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基础上,全面了解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和基层税务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力帮助协调联系,解决问题,优化服务,转变作风。

2.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密切千群关系。对于中层干部,我侧重对他们的培养,认真倾听中层领导们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信任,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局里的老同志,我经常与他们进行交谈,把自己融入到他们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而对于我局新录用的15名公务员来说,讲的更多的是学习和工作,加强他们的学习培训和思想引导工作。此外,还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排查,筛选出重点关注对象,特别要注意掌握情绪不稳定、有情绪波动的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做到思想状况、工作情况、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四清楚,为他们解开心里的疙瘩,开展长期的、细致的、个性化的组织关爱和心理疏导措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地税局这个大家庭的温暖,焕发出更大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部门协调,狠抓工作落实。

1.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在抓基层工作方面,克服以前安排布置的多,检查落实少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规范程序办事,最大程度地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从落实*年计划、季考核,月评议,周例会”制度开始,控制每个岗位是否按照“认真做了没有”的标准出发,及时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加强督查督办,采取定期综合评估,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经常性、主动地向领导请示、汇报和沟通工作,积极争取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为师市领导做好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的参谋。理顺与国税、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完善协税护税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综合治税的合力。

(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一年来,我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特别是乌鲁木齐市75事件发生后,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召开此次民主生活会之前,局党组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志们在肯定我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希望我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调查研究。加强与外部的联络与协调,多关心千部职工的困难等意见,我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的标准,进行对照检查,认为自身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足,理论水平不高。平时多侧重业务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和深入细致研究的精神,有时有应付交差的思想,没有真正做到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具体的实践工作,没有做到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

(二)对全局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发展谋划不足,有的工作还跟不上。随着税收收入规模的快速扩大,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税收征管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近几年,虽然通过规范执法、改善纳税环境等措施强化了税收征管;通过加快岗责体系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保证了全局上下政令畅通,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提升了干部的内在素质。但有些工作还明显滞后,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细致。

(三)与千部读心交流不够,人文关怀欠缺。全局xx名千部职工是**地税事业的发展主体,近几年我们在工作中摸索和实施了一系列富有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充分考虑了干部的需求和可能,对理顺工作秩序、激发干部积极性、约束和规范干部行为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11年工作中我也尤其注重与干部的沟通交流。但是,由于工作忙,我没能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基层一线的人员谈心交流,对一些干部的思想动态没能及时、全面地掌握,造成了一些千部职工对我有距离感。同时,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还不够,只是忙于应付手头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对于群众关心并反映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还不能让群众满意。比如,人手不足,工作不好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住房等问题,顾虑很多;许多制度还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等等。

(五)内部管理上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x月,在自治区地税局内审组对我局开展审计和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过程中,暴露出很多严重的问题。反思自己,作为局长,存在着法制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未能严格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以及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高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即使有个别单位的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他们的困难因素,自己主观上替他们解脱,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经过认真分析,我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忙于业务工作,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层,没有深挖理论的内涵,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监没有及时把握,思想上缺乏紧迫感。

二是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还不够扎实。凭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已具备的理论水平,我所能谋划到的,都得到了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也取得一定实效,这就造成了我思想上的轻松感,在实际工作中听的多、看得少,说得多、抓落实得少。

三是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细。无论是对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还是平时的工作部署会议讲话,对理想信念和宗目意识强调的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

四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今年虽在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上下了功夫,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但仍缺乏对全局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和必要的监督机制,没能及时大胆地对以往年度的问题进行检查规范。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以讲政治的态度对待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理论与工作实践结合。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谋划税收各项工作。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立足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和政府形象窗口的工作特点。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以良好的学风陶冶干部,加强人文关怀,关心干部发展需求,真正把阳光照进干部心里,让干部有温暖,有干劲,有目标。热爱工作,奉献税收,形成共同为**地税事业努力奋进的和谐愿景,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是努力把审计成果变为各部门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措施。根据内审和自查出现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整改。以字当头,从自身做起,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增强自身的财经法律意识,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通过健全制度,尤其是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杜绝问图的再次发生。

五是结合师市特点,解决税收发展的关键问题。就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下滑对经济及税收的影响,深入企业、团场开展税收调研,进行宏观分析,及时提出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建设性意见,当好师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解决企业遇到的涉税难题,保证有效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兵团集约化、规模化的特点,构建社会综合治税模式,突出地税部门在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管税、征税、纳税、协税和用税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环境,独辟蹊径地提供特色服务,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1.在抓大事、议大事方面,要加强调研,找准重点和方向,提出科学、可行的措施。

2.在管人,带人、育人以及整体凝聚力的提升方面,要加大力度,认真规划,多措并举。

3.主要是提给我们班子的,鉴于党组就两个人,我和刘书记私下经常进行沟通,大事小事都通气,但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建议党组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班子建设。

总之,我身上存在的问题可能不仅仅是以上总结的这几个方面,或许还有一些我没察觉的缺点,这需要在与同志们进一步交流中发现和改进。今后,我愿和大家一起在开拓中前进,把*地税局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二篇】

为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制定了《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现已全文公布,自6月28日至7月27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促进我省水路运输业发展的需要。据悉,我省现行的《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于,20xx年、20xx年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其个别条款作了修正。20xx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同时废止了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我省现行条例在调整对象、管理手段、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亟需修订。

近年来,我省水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拥有航运企业791家,拥有内河船舶万艘、4124万载重吨,船舶运力、平均吨位较“”末分别增长了%和%,水运货运量由“”末的亿吨增长到20xx年的亿吨,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总量的比例由“”末的%提升至%,水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增强。但相比较水运发达省份,我省仍存有差距。通过全面修订条例,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支持和保障力度,优化港口布局、建设高等级航道和高效集疏运体系,发挥航运潜能,做强水运企业,助力水运大省向强省的跨越发展。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关于水路运输发展与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从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航道建设、港口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关便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二是关于水路运输经营者。依国务院《条例》的授权,明确了载客12人以下客运船舶的条件;申请新增运力的办理程序;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变更和延续等。三是关于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条例(修订草案)》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经营者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的行为作出规范。四是关于监督检查,明确了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执法手段等。

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可以通过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服务大厅”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者将书面意见邮至。此外,还可以采用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中山路1号一号楼西侧三楼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

下面是条例全文: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务以及相关产业促进、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在国内通航水域内从事的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等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是指直接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水路运输业的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协调、节能环保的原则,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智慧的水路运输体系。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工作。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路运输业的领导,将水路运输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维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水运应急救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保障乡、镇客运渡运安全运行,并采取补贴、补偿等措施,引导船型标准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为水路运输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征用船舶执行防汛抢险等紧急运输任务。被征用的船舶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船舶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水路运输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其成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水路运输发展与保障。

第八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设区的市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省水路运输发展规划。

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与航道规划、港口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水路运输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为发展临港经济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航道规划,促进干支航道联动发展,推进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

第十一条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不得降低通航条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进行的防洪、供水等特殊工程除外。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就建设工程对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提交审核。除依法应当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外,四级以上航道上的建设项目,由省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由所在地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二条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航道管理机构批准的方案运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船舶通行。

遇有可能发生堵闸等影响船舶通行情况,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经营者应当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公用码头和公共锚地建设,优化码头泊位结构,鼓励既有码头技术升级。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港口经营者应当为船舶使用岸电提供便利。

港口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以及托运人、收货人有权自行办理船舶或者货物进出港口手续,港口经营者应当给予便利,不得强行提供服务。

港口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港口经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港口经营票据。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路运输发展需要,推进连接港区、空港、铁路站场、开发区、物流园区的公路、铁路以及港口、航道配套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近洋运输、干支直达运输、江海直达运输和多式联运。

口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简化多式联运和货物中转口岸查验监管程序。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水路运输运力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建立水路运输信息联动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路运输运力供需信息。

第三章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十八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申请经营载客12人及以下的客运船舶运输(以下简称小型客船运输)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5艘以上、总客位50个以上的船舶;。

(三)落实船舶停靠、乘客上下船所必需的安全和服务设施、设备;。

(五)国家规定的从事客船运输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载客12人以上的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条申请从事省内水路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控股公司的经营许可,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水路运输经营者申请新增运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三)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舶新增运力的,经营者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省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其转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水路运输以及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前款规定的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许可手续,交回许可证、船舶营运证。

第二十四条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证明材料。

第四章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水路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客运输业务,船舶营业证件在其经营场所进行公示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配备合格船员的船舶,并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船舶核定的载客定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客和货物,不得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

第二十七条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区内航行,航速应当足以保障自身安全和不危及其它船舶、设施的安全。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设备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八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设备保养,改善运行管理,维护船舶航行、停泊水域的环境卫生,不得违反规定排放、倾倒废弃物、污染物。

第二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标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并在运营期间保证其有效性。

鼓励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增强水路运输经营者、投资者抗风险能力。

第三十条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不得对船票价格内已包含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或者向旅客强制提供收费服务。

第三十一条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航线、停靠港(站、点)从事旅客运输,不得自行取消航线或者随意减少班次和停靠港(站、点);确需取消或者变更的,必须向原批准机关申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10日后方可取消或者变更。批准机关应在沿线各客运港(站、点)发布通告。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临时取消班次的,应事先公告,并予退票或者换票。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渡口应设置必需的安全和服务设施,保证客运、渡运的有序进行。

旅客应当遵守客运站、渡口秩序,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危险品或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进站、乘船、办理托运。

第三十三条水路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配备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的船员,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保证运输安全。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办理,不得谎报品名、隐瞒货物性质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第三十四条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无运输经营资格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及其船舶提供运输服务业务;不得承接无许可证、准运证的禁运、限运物资的运输业务。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就同一委托事项同时接受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不得未受委托强行代办业务;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营运证照、经营范围、经营行为、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事项。监督检查应在港区、锚地、经营场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上检查站进行。

第三十六条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营运证件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船舶,可以采取暂扣的强制措施,制作并当场交付暂扣决定书和清单。

对事后提供营运证件等有效证明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行政。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及时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者处理。

第四十条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诚信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船舶的;。

(四)违法扣留船舶、船舶营运证件的;。

(五)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使用的船舶超出经营范围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水路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再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

第四十四条小型客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小型客船运输业务;。

(二)超越经营范围、超越航区、航线经营水路运输业务;。

(三)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不接受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非通航水域从事水上餐饮、娱乐等活动的船舶、浮动设施,在港口作业区、锚地为旅客、船员提供服务的驳运船舶和拖轮,以及体育、渔业船舶不适用本条例。

乡、镇客运渡船的运输管理适用国家和本省有关渡口渡船管理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三篇】

为切实找准局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带领机关科(室)相关责任人深入基层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是在检查基层新一轮基层正风反腐时,通过与各支部党员群众谈话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先后共收集意见和建议主要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14类问题: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但在政治站位上还不够高远。一是思维层次有待提升。有时观察分析问题站位不高,视野不开阔,缺乏放到全局、全区、全市的高度去认识问题。二是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在研究安排工作时,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多一些,全局高度不够,对工作的理解不够全面。三是担当作为有待加强。有的存在做事怕担责任的错误思想,患得患失,没有吃苦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意愿,攻坚克难意识和主动性不强,行政领导的意识强,组织成员的意识弱,议事站位低,对分管以外的工作不愿说不愿管,甚至没有“意见”,缺少主人翁精神。四是落实指示不够到位。个别同志“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在执行党委决议时,敷衍了事。有时行动不够迅速,落实不够全面,效果不够理想,特别是在落实中碰到困难时,积极主动协调、想办法克服的少。五是党性修养有待加强。有的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认为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无所谓,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

二、坚持学习为先、教育党员,但在理论武装上还不够扎实。一是学习刻苦性不够强。理论水平与当前xxxx工作还不相适应,虽然局党委制定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但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平时各种检查、专项整治任务多,导致理论学习大打折扣。二是学习内容领域较窄。有的党员干部自学的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高,仅仅停留在抄抄笔记,写写体会,有的领导干部学习的系统性、计划性不强,看上级文件多,深入研究学习贯彻xxxx先进理论的少,对xxxx缺乏深层次探讨与思考。三是学习研究氛围不浓。有时学归学、用归用,忙于事务性工作,理论脱离实际、实用主义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学习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机关科室的党支部设置不够科学,有些科室党员干部人数过少,不利于开展党务工作与党建活动,也不便于基层党员管理。

去现场安排任务、解决问题的多,全面深入的了解情况、察实情、明实数、摸实底的少;

掌握一般情况的多,认真坐下来具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少。二是严格自律上有差距。对敏感问题有基本的警觉和刻意的自律,但对老领导、老同事等交办的事上有打感情分,打招呼的现象。三是监督纠错上有差距。对基层正风反腐指导力度不够大,对倾向性问题的违规违纪的苗头掌握不够,开展咬耳扯袖、谈话提醒针对性不强,敲警钟、拉袖子不够到位。

四、坚持一岗双责、主业主抓,但在抓党建组织上还不够深入。一是议事决策质量不高。党建力度不大,党组织地位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夯实。一些党支部制度不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二是能力素质还需提升。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材料、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分离脱节。三是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有的同志参加组织生活走形式,讲过场,拍拍照,留个像,没有敞开心扉谈思想、讲问题,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汇报材料工作时,说成绩、说亮点多一些,讲问题、讲缺点则少一些,希望得到上级认可的心思要重一些,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

以上收集分享的“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例精选10篇”,野蛮分拣、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再次成为热点。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最高可罚款5万元。此外,快递企业还应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焦点关注。

1、关于野蛮分拣。

抛扔踩踏快件可停业整顿。

根据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而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因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造成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快递专家赵小敏告诉记者,这是抛扔快件行为的最新处罚规定,不过,罚款会由快递企业承担,并不会全部罚到快递员头上,更多是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

据了解,早在,国家邮政局就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当时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还介绍,野蛮分拣的界定是有详细规定的,要求快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赵小敏表示,虽然早前就进行规定,但实际上抛扔快件问题并不少见。据赵小敏介绍,抛扔由两个原因导致,一是企业内部规范、流程化执行未跟上,另外在量能上存在问题,国内快递公司大部分还在使用人工分拣中心或者半自动分拣中心,在“双十一”这样快件量非常大的时期,分拣中心工人操作难免出现抛扔等情况。

在赵小敏看来,快递条例更多的是属于行业规定,完全执行一定程度上面临难度。然而随着快递条例对罚则和快递企业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企业未来只能增加人手或者配备自动化机器人,采取流水线作业,这些做法都会增加企业成本。预计未来同城快递和中小型快递很难生存,快递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未来快递价格也将上涨,不然很难适应行业的发展。

2、关于用户信息。

企业应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据悉,此前快递行业经常发生单号信息被贩卖情况。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再次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进行强调。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意见稿明确,未按照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或出售、泄露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或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记者从快递企业了解,在快递单据用户信息的保护上,快递公司会定期清理电子数据库中的数据,而实体运单则是每天进行封存,在确定数量无误且没有投诉信息(一般留存一年)之后,过期的运单将在邮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备案并送往造纸企业销毁,对快递单进行粉碎造纸浆、再生纸的无害化处理。申通方面人士表示,随着《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用户信息安全进行更详细规定,未来相关部门也将加大对快递企业的监察力度。

业内反应。

条例有助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昨天,申通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条例》和邮政法相比,更契合快递企业的发展现状,是对快件投递整个流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对企业的格式合同、投递时限、加盟经营都提出要求,还重点强调快件安全问题,有利于快递企业进行自我管理,也有助于形成一个覆盖范围更广、更细致的行业标准。

申通方面同时强调,目前《快递条例》还在征求意见,如果后续能出台更多细节,企业执行会更好。“以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处罚为例,抛扔行为如何定义,罚款是针对单件还是区域并没有进行区分”,申通方面内部人士表示,随着《快递条例》细则的出台,企业也将加强自律,以后快递行业将更多借助科技手段,利用自动化代替人工。

快递车辆问题尚需解决政策。

据了解,受“货车限制进城”、“客车不能改装”、“禁摩限电”等政策影响,“灰色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始终笼罩着整个快递业。此次意见稿中再次提及了快递车辆的出行问题,表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快递服务需求和道路通行情况,合理确定从事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通行便利。

不过,赵小敏表示:“快递是门到门户对户的派送,理论上不应该限定区域和时段,对区域和时段加以限定也会影响派送时效。”赵小敏认为,意见稿实际上是将快递车辆问题下放到各个县市,但最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问题,尚需进一步的政策规定。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四篇】

为召开好xxxx镇镇党委班子20**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xx区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x组通[2018]号文件精神,xx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村级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据统计,共收到对xx镇党委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34条,经归纳整理为15条。其中,各地各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建议6条,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坚持率先垂范,在执行上级决定、履职尽责上立说立行。镇党委领导班子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镇委决议决定上,不打折扣、执行有力,切实将精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在带领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凝心聚力、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措施有力,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抓早抓好抓实,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准则》、《条例》上,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始终保持思想自觉、以身作则、立说立行。在镇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全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三)始终坚持忠诚老实,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从严从实。一直以来,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思想求实、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作为班子的行为准则,带头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在抵制和反对“四风”上,从细处着眼、从严处着手,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树立良好家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党的建设方面(6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1条)。

(1)建议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从思想建设上加强干部拒腐反腐的自觉性,推进反腐工作常态化。

2.“四风”问题(2条)。

(2)建议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建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具体措施对存在“四风”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严重的要严惩。

3、组织建设(1条)。

(4)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年轻有为的党员,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4.基层基础保障(2条)。

(5)建议扩大村、社区干部培训范围,将副职干部纳入培训保障。

(6)加强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干部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

(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2条)。

1、区域经济(1条)。

(7)建议加强全镇各项工程资金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在节气期间,要及时将工程款划拨到位,降低信访工作压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社会民生(1条)。

(8)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产业结构能够产生的效益最大化,确保群众增收致富。

(一)对曾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9)注重与基层干部的交流,加强与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交心谈心。

(二)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0)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掌握全镇民情、民困的情况。

(三)对王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1)建议加强调研走访工作,多与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交谈。

(四)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2)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查研究,增加与基层干部群众交心谈心。

(五)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3)建议建立健全村级干部工作激励机制,解决“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此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六)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4)建议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的交流。

(七)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5)建议加强宣传工作的指导。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五篇】

按照公司党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8月13日、8月29日和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还邀请了基层单位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了民主生活会,大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三次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收到了统一思想,团结鼓劲,奋发进取的良好效果。现将公司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求意见和建议52条,整理汇总为5条:

1、企业发展要理论联系实际,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党性修养,提高整体素质,以达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长远,用科学的发展思路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因此,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有关问题不能忽视。

2、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经营团队要做到团结一心,高层管理人员要有自信心,中层管理人员要有责任心,通过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在稳固现有成果的同时,挖掘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以此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因此,经营团队的创新精神要进一步激发。

3、从运输角度考虑,要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整合客运班线,大力发展公车公营,彻底扫除车辆经营过程中存在“暗股”等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端正工作作风,加强横向联系,内强管理,外塑形象,树立正气,要敢于与歪风邪气做斗争。

4、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科学决策,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必须经行政会议、董事会议讨论决定,对企业发展规划要慎重,不能盲目,要扭转企业核心不突出,发展纲领未抓住等被动局面。

5、节约成本,科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企业财务要定期公开,提高透明度,确保企业财务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在分配方面要做到既科学又合理,逐步解决员工养老保险未完全到位等问题。

我们对整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反馈,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还通过谈心进一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查找问题,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认真准备发言材料,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在民主生活会上,公司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带头查找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积极引导其他同志踊跃发言。大家针对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既把握了问题的方方面面,又突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在民主生活会上,大家都能站在大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好广大员工利益的高度,直言不讳,坦诚相见,同时注意方式方法,会议自始至终都充满着民主、诚挚、团结、求实的氛围,通过归纳整理,主要查找出以下问题。

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照,理论和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照,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激发;三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照,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四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照,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变。

1、提高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提高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党性修养,以达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长远,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拓宽企业发展思路。

2、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职工作的本领。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树立敢于负责,勇于克服一切困难的精神,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创新和改进,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宗旨,在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中,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3、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自金融危机以来,运输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要在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分析。二是要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要以良好的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全新的思想意识应对全新的工作。

4、提高自律能力,进一步增强自我要求的意识,努力规范个人的行为和举止,正确认识自我,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要求,严格自律,并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根据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和建议,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我司的运输生产再上新台阶,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领全局,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六篇】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局支部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就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现汇报如下:

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通知以来,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对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

通过上述方式,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0多条,经过整理梳理,归纳为5条。

(一)对班子的总体评价。普遍认为,2018年以来,**区气象局支部有大局意识、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确保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党支部班子及成员需经常到各股室交流谈心,了解和解决各股室和职工存在的问题不全面。

2、党支部班子成员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关注度不够。

3、组织学习:创新“三会一课”的学习方式不多,要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学习的时间间断不宜太长,学习时间具体根据学习情况,灵活安排,全面加强和改进支部党的建设。

4、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5、组织活动:适时组织庆祝或文体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形式到内容创新和充实组织生活成为当前支部建设的重点。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七篇】

根据**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局分部围绕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就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征求了广泛的意见建议。

区委组织部下发出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通知以来,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话,真诚听取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确定成绩,指出不足,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同时,积极征求大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

一是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1月22日,我局组织了股票室负责人、退休员工代表、全体员工座谈会,就2018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

二是结合党员大会征求意见。1月12日以来,在党员大会上访问了正确的扶贫点,就2018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向党员征求意见。

以上方式,共征求意见建议10条以上,整理整理,总结为5条。

(1)对班级的整体评价。2018年以来,**区气象局分部严格执行具有大局意识、团结合作、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三会一课等制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建立理想信念基础,确保全党团结、步伐一致,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二)征求的意见建议。

1、党支部班和成员必须经常与各股室交流,理解和解决各股室和员工存在的问题不全面。

2、党支部班成员对气象为农业服务的关注度不足。

3、组织学习:创新三会一课学习方式少,要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不要太长,学习时间要根据学习情况灵活安排,全面加强和改善支部党的建设。

4、党支部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监督和管理。

5、组织活动:及时组织庆祝和文体活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形式到内容创新和充实组织生活成为当前支部建设的重点。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八篇】

为召开好**镇党委班子20**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年度全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通〔20**〕x号)要求,**镇党委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据统计,共收到对**镇党委班子及个人的意见建议16条。其中,镇直各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建议6条,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10条。

二、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一)立场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会领导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率先垂范,履职尽责上不打折扣。**镇党委会领导班子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决议决定上,不打折扣、执行有力,切实将精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在带领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凝心聚力、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措施有力,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抓早抓好抓实,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准则》、《条例》上,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始终保持思想自觉、以身作则、立说立行。

(三)忠诚老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直以来,党委班子坚持把“思想求实、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作为班子的行为准则,带头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在抵制和反对“四风”上,从细处着眼、从严处着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树立良好家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对**镇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

(一)党的建设方面(6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1条)。

(1)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从思想建设上加强干部拒腐反腐的自觉性。

2.履职尽责担当有为(2条)。

(2)班子分工明确,但协调不够到位,建议班子之间多沟通,多交流;。

(3)考勤考核应落实,不走虚路,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4)开会时间不要太长,安排业务要给干部职工留有时间,不能马上安排马上就要求资料上交。

3.组织建设(1条)。

(5)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年轻有为的党员,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4.人事任免(1条)。

(6)建议强化干部任用制度,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原则,真正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平台。

(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2条)。

(1)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产业结构能够产生的效益最大化,确保群众增收致富。

(2)对通村、通组路建设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未硬化的全硬化,方便群众出行。

四、对**镇党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

(一)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尽快熟悉镇情,更好的推动**经济发展。

(二)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2)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掌握全镇民情、民困的情况。

(三)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3)建议多下村走访,多与村干部和广大群众交流。

(四)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4)建议深入基层调研,为开展纪委监察工作收集第一手资料。

(五)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5)建议多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激发基层党建活力。

(六)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6)建议多和干部职工交流,工作之余能和大家打成一片。

(七)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7)建议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脱贫攻坚等工作的统筹和指导。

(八)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8)建议在工作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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