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例【精选10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例【精选10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一篇】
为召开好****镇镇党委班子20**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区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2018]号文件精神,**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村级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据统计,共收到对**镇党委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34条,经归纳整理为15条。其中,各地各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建议6条,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坚持率先垂范,在执行上级决定、履职尽责上立说立行。镇党委领导班子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镇委决议决定上,不打折扣、执行有力,切实将精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在带领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凝心聚力、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措施有力,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抓早抓好抓实,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准则》、《条例》上,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始终保持思想自觉、以身作则、立说立行。在镇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全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三)始终坚持忠诚老实,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从严从实。一直以来,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思想求实、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作为班子的行为准则,带头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在抵制和反对“四风”上,从细处着眼、从严处着手,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树立良好家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党的建设方面(6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1条)。
(1)建议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从思想建设上加强干部拒腐反腐的自觉性,推进反腐工作常态化。
2.“四风”问题(2条)。
(2)建议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建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具体措施对存在“四风”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严重的要严惩。
3、组织建设(1条)。
(4)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年轻有为的党员,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4.基层基础保障(2条)。
(5)建议扩大村、社区干部培训范围,将副职干部纳入培训保障。
(6)加强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干部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
(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2条)。
1、区域经济(1条)。
(7)建议加强全镇各项工程资金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在节气期间,要及时将工程款划拨到位,降低信访工作压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社会民生(1条)。
(8)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产业结构能够产生的效益最大化,确保群众增收致富。
(一)对曾***的意见建议(1条)。
(9)注重与基层干部的交流,加强与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交心谈心。
(二)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0)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掌握全镇民情、民困的情况。
(三)对王**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1)建议加强调研走访工作,多与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交谈。
(四)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2)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查研究,增加与基层干部群众交心谈心。
(五)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3)建议建立健全村级干部工作激励机制,解决“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此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六)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4)建议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的交流。
(七)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5)建议加强宣传工作的指导。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二篇】
为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制定了《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现已全文公布,自6月28日至7月27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促进我省水路运输业发展的需要。据悉,我省现行的《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于,20xx年、20xx年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其个别条款作了修正。20xx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同时废止了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我省现行条例在调整对象、管理手段、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亟需修订。
近年来,我省水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拥有航运企业791家,拥有内河船舶万艘、4124万载重吨,船舶运力、平均吨位较“”末分别增长了%和%,水运货运量由“”末的亿吨增长到20xx年的亿吨,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总量的比例由“”末的%提升至%,水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增强。但相比较水运发达省份,我省仍存有差距。通过全面修订条例,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支持和保障力度,优化港口布局、建设高等级航道和高效集疏运体系,发挥航运潜能,做强水运企业,助力水运大省向强省的跨越发展。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关于水路运输发展与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从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航道建设、港口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通关便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二是关于水路运输经营者。依国务院《条例》的授权,明确了载客12人以下客运船舶的条件;申请新增运力的办理程序;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变更和延续等。三是关于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条例(修订草案)》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经营者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的行为作出规范。四是关于监督检查,明确了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执法手段等。
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可以通过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服务大厅”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者将书面意见邮至。此外,还可以采用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中山路1号一号楼西侧三楼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
下面是条例全文: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水路运输、水路运输辅助业务以及相关产业促进、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在国内通航水域内从事的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等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是指直接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水路运输业的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协调、节能环保的原则,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智慧的水路运输体系。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运输工作。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路运输业的领导,将水路运输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维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水运应急救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保障乡、镇客运渡运安全运行,并采取补贴、补偿等措施,引导船型标准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为水路运输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征用船舶执行防汛抢险等紧急运输任务。被征用的船舶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船舶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水路运输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其成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水路运输发展与保障。
第八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设区的市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省水路运输发展规划。
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与航道规划、港口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水路运输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为发展临港经济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航道规划,促进干支航道联动发展,推进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
第十一条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不得降低通航条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进行的防洪、供水等特殊工程除外。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就建设工程对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提交审核。除依法应当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外,四级以上航道上的建设项目,由省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由所在地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二条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航道管理机构批准的方案运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船舶通行。
遇有可能发生堵闸等影响船舶通行情况,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经营者应当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公用码头和公共锚地建设,优化码头泊位结构,鼓励既有码头技术升级。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港口经营者应当为船舶使用岸电提供便利。
港口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以及托运人、收货人有权自行办理船舶或者货物进出港口手续,港口经营者应当给予便利,不得强行提供服务。
港口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港口经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港口经营票据。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路运输发展需要,推进连接港区、空港、铁路站场、开发区、物流园区的公路、铁路以及港口、航道配套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近洋运输、干支直达运输、江海直达运输和多式联运。
口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简化多式联运和货物中转口岸查验监管程序。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水路运输运力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建立水路运输信息联动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路运输运力供需信息。
第三章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十八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申请经营载客12人及以下的客运船舶运输(以下简称小型客船运输)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5艘以上、总客位50个以上的船舶;。
(三)落实船舶停靠、乘客上下船所必需的安全和服务设施、设备;。
(五)国家规定的从事客船运输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载客12人以上的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条申请从事省内水路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控股公司的经营许可,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水路运输经营者申请新增运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三)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舶新增运力的,经营者应当向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省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其转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水路运输以及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前款规定的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许可手续,交回许可证、船舶营运证。
第二十四条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证明材料。
第四章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水路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客运输业务,船舶营业证件在其经营场所进行公示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配备合格船员的船舶,并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船舶核定的载客定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客和货物,不得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
第二十七条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区内航行,航速应当足以保障自身安全和不危及其它船舶、设施的安全。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设备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八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设备保养,改善运行管理,维护船舶航行、停泊水域的环境卫生,不得违反规定排放、倾倒废弃物、污染物。
第二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标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并在运营期间保证其有效性。
鼓励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增强水路运输经营者、投资者抗风险能力。
第三十条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不得对船票价格内已包含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或者向旅客强制提供收费服务。
第三十一条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航线、停靠港(站、点)从事旅客运输,不得自行取消航线或者随意减少班次和停靠港(站、点);确需取消或者变更的,必须向原批准机关申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10日后方可取消或者变更。批准机关应在沿线各客运港(站、点)发布通告。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临时取消班次的,应事先公告,并予退票或者换票。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渡口应设置必需的安全和服务设施,保证客运、渡运的有序进行。
旅客应当遵守客运站、渡口秩序,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危险品或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进站、乘船、办理托运。
第三十三条水路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配备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的船员,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保证运输安全。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办理,不得谎报品名、隐瞒货物性质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第三十四条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无运输经营资格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及其船舶提供运输服务业务;不得承接无许可证、准运证的禁运、限运物资的运输业务。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不得就同一委托事项同时接受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不得未受委托强行代办业务;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营运证照、经营范围、经营行为、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事项。监督检查应在港区、锚地、经营场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上检查站进行。
第三十六条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营运证件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船舶,可以采取暂扣的强制措施,制作并当场交付暂扣决定书和清单。
对事后提供营运证件等有效证明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水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行政。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及时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者处理。
第四十条设区的市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诚信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船舶的;。
(四)违法扣留船舶、船舶营运证件的;。
(五)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使用的船舶超出经营范围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水路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再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
第四十四条小型客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小型客船运输业务;。
(二)超越经营范围、超越航区、航线经营水路运输业务;。
(三)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不接受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非通航水域从事水上餐饮、娱乐等活动的船舶、浮动设施,在港口作业区、锚地为旅客、船员提供服务的驳运船舶和拖轮,以及体育、渔业船舶不适用本条例。
乡、镇客运渡船的运输管理适用国家和本省有关渡口渡船管理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三篇】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局支部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就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现汇报如下:
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通知以来,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对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
通过上述方式,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0多条,经过整理梳理,归纳为5条。
(一)对班子的总体评价。普遍认为,2018年以来,**区气象局支部有大局意识、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确保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党支部班子及成员需经常到各股室交流谈心,了解和解决各股室和职工存在的问题不全面。
2、党支部班子成员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关注度不够。
3、组织学习:创新“三会一课”的学习方式不多,要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学习的时间间断不宜太长,学习时间具体根据学习情况,灵活安排,全面加强和改进支部党的建设。
4、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5、组织活动:适时组织庆祝或文体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改善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形式到内容创新和充实组织生活成为当前支部建设的重点。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四篇】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xx年度各县(市、区)委和市级各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嘉市组[20xx]37号)要求,为开好市供销社(农合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xx年x月x日向各县(市、区)供销社(农合联)、市社所属各党组织、机关各处室和市直有关单位发出会前“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表”45份,又于1月9、21、31日分别召开市社机关、机关退休干部和农合联执委成员参加的座谈会,还在2月21召开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大会,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廉政建设、改革创新等方面广泛征求各方对市社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征得各类意见建议39条,经汇总整理,归纳为18条。
总的:市社领导班子是一个发展供销社经济信得过的好班子,是一个服务三农、服务系统、服务发展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是一个为三农、为系统、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谋福利,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供销社经济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好指挥部。
1、市社党委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执行政策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履行了供销社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层干部群众是满意的。
2、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创新意识强,整体形象良好。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合作经济发展模式,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壮大实力,充分利用社有资产的带动能力,优化资本配置,吸引社会资金和战略投资者,改造和新上一批有利于完善流通体系的基础设施,提升城乡互动水平,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
3、班子团结协作,原则性强,凝心聚力强,作风民主。
4、经济意识、发展意识和为农服务意识强、对基层指导作用好、服务态度优。
5、作风扎实,开拓进取,工作成效显著。近几年来,围绕办社宗旨,在创新服务平台、延伸为农服务触角,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创新“新仓经验”、推进农合联的建设与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供销工作转型发展,增强经济效益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壮大经济实力,推进经济发展。
6、班子廉洁高效,重视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7、希望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已经形成的团结务实、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居安思危,团结拼搏,创造更好成绩。
8、建议进一步探索发挥农合联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9、要进一步参与“三农”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高举服务大旗,突出典型示范。
10、加强对企业支部工作的领导,配好配强企业班子。
11、多沟通多协调,及时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1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供销系统改革发展培育人才。
13、要在进一步重视对控股企业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有限控股企业的监管。
市社党委班子成员都能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学习意识浓、精神状态好、业务能力强、为农服务意识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1、市社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普遍较高,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普遍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较好。
2、班子成员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各方面都很优。
3、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和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谋划好下一步工作思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创先争优,提高效能,树立形象。
4、领导班子成员一如既往,抓好社有企业的发展和为农服务工作。多宣传我们供销社的重点项目。
5、希望领导多下基层,为基层打气鼓劲,更直接具体地指导基层工作。进一步深入企业,搞好调研、论证,反馈系统和行业动态信息,把握发展脉愽,促进企业有效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五篇】
认真开好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应急局紧密班子自身实际,着重从“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五个方面进行对照剖析,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共收集涉及领导班子的各类意见建议10条,梳理归纳为5个方面10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建议在学习党建理论知识上投入更多的时间,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培养肯钻、能挤的学习习惯。
2、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
二、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3、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调研,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方针。
4、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多深入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
5、加大力度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
6、对重点工作研究的较多,建议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四、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7、建议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做到与时俱进。
8、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9、要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干部廉政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宣传片。
10、建议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彻底根除作风浮躁和形式主义。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六篇】
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某省纪委机关、中共某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某市纪委机关、中共某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9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为开好2019年度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常委会工作及区委常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1月9日,区委办印发《关于征求对中共某某市委常委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向区属各党(工)委书面征求意见;委托区委统战部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委托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局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征求正县级离退休老领导和部分副县级离退休老领导的意见。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紧扣这次会议主题,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巡视整改等4个方面,广泛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常委会工作及区委常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据统计,区直机关各党组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对区委常委会的工作进行意见征求,共收到对区委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条,归纳梳理为条。收到对区委常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建议条,归纳梳理为条。
近年来,以某某同志为班长的区委常委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锐意进取、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特别是在区域发展上,能结合区位、生态、山水、田园、地热、文化优势,以大健康引领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支撑高质量发展、生态价值转化拓展高质量发展,强力推动大健康、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扶贫融合创新,先后获批某某示范区、全国某某创新基地、某某中心及产业园。
(一)思想政治方面(3条)。
1、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某某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方面(1条)。
(1)存在一份文件多部门下发、多部门重复组织学习、下级部门多头报送的情况。建议: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归口管理,由责任部门负责安排、督促、检查。
2、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0条)。
3、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0条)。
4、带头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条)。
(1)在机构改革中配齐政府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机关的党组书记及成员。
(二)精神状态方面(1条)。
主要是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急急急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
(1)建议更加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对平时部门工作考核强化指导,运用大数据手段,更加注重平时工作实效,将平时工作情况纳入具体的测评中,有效避免年终检查集中,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2条)。
(1)精简目标考核范围和内容,减少痕迹管理,注重督查平时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
(2)深入基层调研力度不够。
(四)巡视整改方面(0条)。
(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方面(5条)。
1、经济建设方面(1条)。
2、文化建设方面(0条)。
3、社会建设方面(包括社会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1条)。
(1)城区卫生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仅应付检查,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
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条)。
(1)加强对某某河、某某河环境管理.
5、其他方面(2条)。
(1)加强农村道路临岩、临边、临水、弯道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农村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
(2)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和工作思路。
(一)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2条)。
1.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关怀,真正落实某某文件中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激励机制等相关内容。
2.建议党代表参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做法,适时组织外出培训学习。
(二)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加强对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的指导和培训。
(七)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0条)。
(八)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0条)。
(九)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0条)。
(十)对某某同志的意见建议(0条)。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七篇】
为召开好**镇镇党委班子20**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市**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区组织部关于开好20**年度全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20**]x号文件精神,**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村级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据统计,共收到对**镇党委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34条,经归纳整理为15条。其中,各地各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建议6条,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
二、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坚持率先垂范,在执行上级决定、履职尽责上立说立行。镇党委领导班子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镇委决议决定上,不打折扣、执行有力,切实将精神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在带领全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凝心聚力、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措施有力,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抓早抓好抓实,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准则》、《条例》上,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始终保持思想自觉、以身作则、立说立行。在镇党委班子的领导下,全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三)始终坚持忠诚老实,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从严从实。一直以来,镇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思想求实、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作为班子的行为准则,带头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在抵制和反对“四风”上,从细处着眼、从严处着手,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树立良好家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党的建设方面(6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1条)。
(1)建议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从思想建设上加强干部拒腐反腐的自觉性,推进反腐工作常态化。
2.“四风”问题(2条)。
(2)建议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建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具体措施对存在“四风”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严重的要严惩。
3、组织建设(1条)。
(4)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发展年轻有为的党员,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4.基层基础保障(2条)。
(5)建议扩大村、社区干部培训范围,将副职干部纳入培训保障。
(6)加强村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干部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
(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2条)。
1、区域经济(1条)。
(7)建议加强全镇各项工程资金的保障力度,特别是在节气期间,要及时将工程款划拨到位,降低信访工作压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社会民生(1条)。
(8)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将产业结构能够产生的效益最大化,确保群众增收致富。
三、对镇党委同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共7条)。
(一)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9)注重与基层干部的交流,加强与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交心谈心。
(二)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0)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掌握全镇民情、民困的情况。
(三)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1)建议加强调研走访工作,多与基层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交谈。
(四)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2)建议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查研究,增加与基层干部群众交心谈心。
(五)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3)建议建立健全村级干部工作激励机制,解决“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此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六)对**志的意见建议(1条)。
(14)建议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的交流。
(七)对**同志的意见建议(1条)。
(15)建议加强宣传工作的指导。
征求意见情况报告范文【第八篇】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来,委机关党支部按照委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国资委中心工作根本任务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现将委机关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剖析如下:
(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支部于3月17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讲话精神,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讨论。会上,就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支部实际,要准确把握好“为什么学”、“怎么学”的问题,开展党史教育,与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有效结合,是贯穿支部全年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任务,党员先学,开好头,带头学习好“四史”,特别是党史的学习。同时,我们学习党史要学以致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们的工作相结合起来。
(二)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委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方案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党史学习教育,读原文,学原著,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主要目标,以铭记光辉历程、认识伟大贡献、感悟初心宗旨、传承伟大精神,为重要学习内容,让全体党员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
(三)结合“三会一课”和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支部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深化学习效果,强化理论武装。支部为每位党员订购配发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也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4本党史学习教育书籍,支部支委会、支部大会进行集中学习,支部还结合创文活动,支部书记带头到社区讲党课,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同时依托学习强国的资源平台将党史学习融入日常,让每位党员能够将在党史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及时记录下来,真正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四)开展红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分两批次到xx和xxx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现场参观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革命精神。
(五)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宣讲活动4月14日,党支部邀请了苏区精神(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党史宣讲团团长、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xxx同志作《铭记光荣历史弘扬苏区精神加快振兴发展》专题宣讲报告。详细讲述在不同时期光荣的革命历史,详细介绍了中央苏区革命斗争的重要历史地位和梅州中央苏区的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了“苏区精神”的主要内涵和现实意义,让每一名党员收获满满,更加坚定了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激发我们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发扬红色传统,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六)认真组织学习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7月1日,委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形成的伟大建党精神,鲜明指出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前进方向,讲话高屋建氣、大气磅礴、豪情满怀、催人奋进,是1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全党在新的征程上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收看后,支部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与做好疫情防控、国资国企监管业务、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持续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奋力谱写我市国资国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机关支部支委会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听专家宣讲辅导学,参加研讨集中学、自学等方式,对百年党史、新民主义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改革开放史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同时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此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支委班子成员思想受到洗礼,党性得到锤炼,信念得到夯实。对照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支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检视剖析如下存在问题:1、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方面,还存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用得不活的问题。比如学用结合不够,主观世界改造不够的问题。2、在照党性修养方面,还存在锤炼不够的问题。比如标准不够高,站位不够高和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够到位的问题。3、在干事创业方面,还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比如在落实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方面和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4、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存在宗旨意识不够强,政治引导作用发挥得不够到位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党史学习教育是提升和改进每一名党员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的的最重要途径。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这一点,要把党史学习教育放在重要的高度,深刻提炼党史背后的理论信念。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传承红色基因,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2、紧抓学习实效。党支部要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坚持组织学习好。深入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已取得的成效,采取巩固措施,对效果不明显的,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3、加大宣传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因此为做好党史宣传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好党史,为党员购买党史学习教育有关书籍。另一方面通过学校宣传栏,充分有效宣传好党史学习教育,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氛围,组织党员到红色革命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史教育的质量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