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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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
一、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室用途,将安排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场地改为生产或商业用途。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实验室的功能,如要改变实验用房的功能,应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实施。
二、未经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实验室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私自出租出借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三、本单位教学和科研使用实验室,其使用面积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标准和使用办法》计算,并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内部分配。
四、为完成科研课题向本中心借用实验室或场地,应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应按时归还,不得拖延或拒不归还。
五、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内部或外部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间隔。
六、不得擅自拆、加装室内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
七、大型或超重设备、有激烈振动或冲击产生的设备上楼必须核实、批准。
八、不得将家具、杂物或设备放置在走廊、通道、楼梯等场所或将公共场所改为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实验器件200元以下的小型实验仪器、及实验所需的其它物品。
二、对丢失或因质量问题、学生操作不当及其它原因损坏的物品均须登记造册,作为下学期补充的依据。
三、凡丢失物品,均按物品的'原值全额赔偿。
四、由于操作使用不当损坏的物品,按以下规定赔偿:
1.价值在5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全额赔偿;
2.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物品原值的50%赔偿;
3.价值在15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广东工业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即按原值的60%-100%赔偿) ;
五、学生所赔金额均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收取,并由实验教师填表,学生签名,学期末统一交院教学管理处,用于低值易耗品的随机补充。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卫生守则
一、每一实验场所必须制订值日生轮流表,值日学生必须要对当天卫生负责。
二、值日生要求认真负责,每天要拖地一次,擦净工位及公用设备。
三、实验室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四、实验室所卫生要求做到:
1、门、窗、墙壁、天花板、电扇、灯具无污迹,灰尘和蜘蛛网等。
2、所有实验设备上无铁屑、灰尘废料、污迹等。
3、实验材料、废料、工件、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4、实习工位上,工量具及工件,保持清洁、整齐。
5、讲台及黑板保持清洁。
6、实验结束后,对所有设备进行保养。
五、实验学生必须保持自己的工位清洁、整齐,每天至少清理两次(中午及傍晚),带班教师必须对每天的卫生工作进行安排、监督。
实验室安全操作总则
一、注意安全,不能带电操作。
二、任何仪器仪表设备、未熟悉其使用方法之前不得使用。
三、为保证仪器设备及实验线路的安全,接线后须经老师检查后方可通电。
四、接通电源前必须肯定无人触及电路的导电部分,并通知参与实验的全体人员。
五、使用任何电源时必须先了解其电压值,接换电路时必须先断电源。
六、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切勿惊慌失措,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报告指导老师。
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告老师,并有秩序迅速撤离现场。
本中心各室管理细则
1、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工具,非教学、科研用途或个人私用一律不得外借。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使用实验中心的教学器材与设备需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使用,外借的教学器材与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2、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对需借用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应提前三天通知实验中心。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等候,如上课后十五分钟,教师仍未到达的,管理人员不再等候。
3、实验指导教师应保持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完整和清洁。因教学需要使用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应由实验指导教师亲自借出,并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
4、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教师需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清洁后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
5、归还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时,应保持实验教学器材与设备的完整和清洁,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检查,办理相关的归还手续,如有破损,由实验指导教师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的有关管理办法填写报损单。
6、各类工作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及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手册》及艺术设计学院实验中心工作细则,严格遵守此项以上实施细则,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中心机房管理细则
1、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对需使用机房的,在开学前报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如有冲突,经实验中心与各老师共同协调。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等候,如上课后十五分钟,教师仍未到达的,管理人员不再等候。
2、使用者必须爱护计算机实验室各种相关设备及物品,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不得在机房内吐痰、抽烟、乱丢纸屑。
3、教师用机由教师自行维护,但不得擅自更换机器部件,不允许将机器自借或外借到实验室外,教师离开实验室,必须将所有机器正常关闭,并通知管理人员。
4、实验指导教师应教导学生遵守计算机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实验设备。按规定上课时间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到指定的机器操作。机器出现故障,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学内容变动或更新,提前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调整实验时间或更新软件。
5、学生上机实验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严格按照教师规定实验内容操作,机器出现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于蓄意破坏、违反使用规则造成机器损坏者,必须赔偿一切损失。上机实验结束,按操作要求关闭机器,将桌椅摆放归位,打扫好卫生后才能离开。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2
1、实验教师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树立为教学第1线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3、熟悉各项实验内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实验的`方法步骤。接教学进度提前1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4、做到4懂:懂所作实验的操作规程;懂仪器性能用途和正确操作方法;懂药品试剂的含量和配制;懂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5、具有独立上实验课的能力,协助任课教师指导课外小组活动。
6、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仪器,药品采购计划,及时送交各项报表和填写实验室日志。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技能并要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制度3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