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管理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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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上班:宜山路古宜路口出发(地铁9号线2号出口)---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紫星路1000号微创(中国)有限公司。
下班:紫星路1000号出发前往---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宜山路古宜路口(地铁9号线2号出口)。
班车发车时间:早上8:00,晚上6:20。
二、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 乘车人员应提前到站点等车,原则上“人等车,车不等人”。
2、 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3、 创造文明乘车环境,保持车厢内环境整洁,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
其他
1、 如班车乘坐人数有变动,公司将会对班车车型做相应调整;
2、如班车乘坐人数低于10人,且持续天数为5天,公司则取消该线路班车;
3、地铁15号线通车后,公司将会做相应调整。
班车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目的
因公司员工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职工,公司客户等都能够申请乘坐公司班车。为了加强已开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班车乘坐人员。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班车路线:莘庄地铁便民中心东侧停车场(7:45分)——徐闵线南方商城站(7:50)——218锦江乐园站(7:55)——957石龙路站(8:10)——932黄石路站(8:15)——鲁莘线罗秀路站(8:20)——公司班车发车时间:早上7:45分晚上5:40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间,不得擅自调整站、行车路线、发车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坚持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坚持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和不具备班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俭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批准之日起施行。
班车管理制度【第三篇】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企业车辆司机管理制度,提高驾驶水平及紧急情况下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2、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下达的运输任务;
3、禁止超员、超载、超速、超长、超宽、超高驾驶车辆;
4、爱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要认真对车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建立用车台账、加油台账,规范用车流程;
6、相互监督并举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b、总经理和销售科、采购科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出车时自行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其他人用车,必须在驾驶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 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00元。
1、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因饮酒不能出车的,罚款50元每次;
2、服从调度和安排,临时有任务必须随时上岗出车;调度任务发出不能及时到岗者,罚款50元每次;
3、小车每天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该入库的一律入库,不能入库的整齐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其他外出过夜的情况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司机自己负责;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
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加油卡一卡一车,严禁借给别人使用,或者帮其他车加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岗;
6、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必须爱护,勤养护,勤清洗,减少修理。因养护不当造成车辆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机需负相应责任;
7、保持磨盘沟煤矿整体形象,随时保持车身内外卫生和整洁,有条件时尽量自行清洗,到洗车点洗车必须索取发票;
8、留意本车运行状况,尽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养,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养;
9、尽量到指定4s店和维修厂进行检修,有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进行检修时需索取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10、车辆运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强化操作技术,注意出车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违规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按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班车管理制度【第四篇】
本标准规定了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的安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小车的安全行驶工作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小车司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在主任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驾驶证书,经有关部门领导认可后,方可驾驶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实行专车专人,司机对各自车辆的安全驾驶负责。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出车要携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高、严禁无证人员驾驶。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年审以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筹建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参加安全活动,学习上级交通安全管理机关下发的文件和资料,交流安全行驶经验和教训。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补课或经济处罚。
严格执行行驶“六不准”和坚持“三检”制度。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和违章肇事要进行严格考核和记录,并与经济责任挂钩或奖励、处罚、行政处分。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本标准由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本标准由xx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