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管理制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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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管理制度【第一篇】
根据公司办公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节源工作,加强市话管理,现对公司各部门及经营场地的电话管理做如下规定:
1、员工上班时间一律不得打私人电话。
2、员工通电话时应尽量长话短说,杜绝在电话中拉家常。
3、为了控制电话费用,经营部门各项目市话费控制在每部每月70元,望各项目经理、主管加强管理,如超出规定话费,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支付超出部分的30%话费,70%由部门人员平均分摊。
4、所有员工一律不得打声讯台电话,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及进行全司通报并处以双倍罚款。
5、销售部门及采购对外联系电话每部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支付30%,其他人员支付70%。
6、行政部门的每部电话,市话费控制在1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负担30%,其他人员分摊余下的'70%。
7、公司设有公用电话供会员和客户使用。各项目场所电话一律不对外。
8、客房部客用电话不计入以上核算范围。
以上规定从四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电话管理制度【第二篇】
1、集团部门负责人以上及重要岗位人员(如技术人员,水、电、暖维修人员、值班人员)需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集团一些突发事宜的处理;
2、公司其他员工,需保证每天的7:00—22: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
3、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利用手机打私人电话,如遇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不要长时间占线,以便一些因公事务的及时联络;
4、如遇手机停机需在12小时内尽快交费开通。
5、员工的手机号码必须加入集团网,开通企业彩铃业务,该功能使用费由公司承担。
五、内部通讯录的更新管理
1、凡手机号码更改者,需在5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领导,并同时通知信息中心及重要的'相关联络人;
2、信息中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统计人员在职状况,以部门为划分,定期更新公司通讯录。
3、无论部门内部通讯录是否变化,部门负责人均须对该通讯录进行确认,确认部门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无误,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予以修改。
4、公司员工有义务保管好公司内部通讯录,不轻易向外人泄露重要领导联系号码。
六、网络管理规定
1、联网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进行备案登记。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2、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严禁在网络上制作和传播不健康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严禁浏览色情、赌博等非法网站。
七、附件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话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
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五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条 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八条 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向行政管理部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
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 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 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电话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 公司的固定电话主要是作为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挂私人电话。
第二条 员工挂电话、用语要礼貌,同时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省通话时间。
第三条 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各部、室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应事先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挂拔。
第四条 各办公司应备置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联络事项等。
第五条 员工未经同意挂拔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
第六条 利用固定电话上网的部门,绝不允许以工作为由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宜,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条 电话的管理由综合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办主任负责督导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