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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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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范围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供给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 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 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 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 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 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 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贴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二)接口应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供给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供给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供给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以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很多访问,以及很多占用资源的情景发生,保证系统的健壮性;

(四)供给有效的系统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景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并排除故障;

(五)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供给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数据管理制度2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每日对网络运行情景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景、职责人员签名等资料。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终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忙。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经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光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景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景,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xx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能够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xx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理解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光、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景。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职责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职责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职责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景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职责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3

一、维保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2.对于意外或维保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3.临时征机房用品要使用后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机房管理员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虚心接受其行为督导。

5.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如有特殊需求,及时向机房管理员通报并取得上级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在安全保护的前提下带入机房。

二、维保人员保安制度

1.进入机房,需经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并建议由机房管理员陪同。

2.维保人员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门禁。对于有其他陌生人跟随进出机房,及时与机房管理员取得联系,经同意方可准入。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禁。

3.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4.未经机房管理员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机房人员对机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6.绝不允许与维保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网络数据设备,如有需要,提前申请获批后方可。

7.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维保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维保人员用电安全制度

1.应在熟练掌握常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的基础上,着重了解机房内部的`供配电系统及其操作规程。

2.以专业资质人员定期、定时检查供配电及用电设备、设施。

3.需要用电时,必须取得机房管理员允许,并使用安全且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

4.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和使用有保护装置的用电电器材。

5.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6.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员,并向机房管理员及时汇报。

7.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8.最后离开机房的维保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9.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四、维护人员消防安全制度

1.维保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

2.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机房管理员批准。

3.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4.维保人员最后离开机房,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维护人员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维保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管理员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5.在维护人员更替时应及时周详地做好资料及文档的递交工作,并更改密码,清理个人用户资料等信息。

六、机房财产保护制度

1.维护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2.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3.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数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数据管理制度5

1、目的

收集、分析数据,以验证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来自监视和测量活动及其他相关来源的数据分析。

3、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品质部对各部门统计的数据进行汇总,报管理者代表审批落实。

4、程序

数据是指能够客观反映事实的资料和数字等信息。

数据的来源

外部来源

政策、法规、标准等;

地方机构检查的结果及反馈;

市场动态;

相关方(如业主、供方等)反馈及投诉等。

内部来源

日常工作,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检查记录、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报告及体系正常运行的其他记录。

存在、潜在的不合格,如质量和环境问题统计分析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处理结果等。

紧急信息,如出现突发事件等。

其他信息,如财务收支、员工建议等。

数据可采用已有的相关记录、书面资料、讨论交流、网络媒体、通讯等方式。

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应提供如下信息:

业主满意或不满意程度;

服务满足业主需求的符合性;

服务的特性及发展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供方的信息。

外部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品质部负责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反馈数据、服务标准类数据的收集分析;负责政策法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负责传递到相关部门。对出现的'不合格项,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物业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与业主进行信息沟通,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妥善处理他们的意见,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内部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品质部依照相应规定传递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管理方案、内审结果、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信息。

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数据,每月形成《_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经品质部审查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品质部在管理评审前汇总并形成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有关业主满意或不满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执行《业主满意度测量程序》;

对存在和潜在的不合格项,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数据分析方法

为了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性,通常采用统计方法。

本公司统计方法的选择

对于市场行情、业主的满意程度、服务质量、审核分析一般采用调查表,如《业主回访单》、《维修任务单》、《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等。

对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采用服务过程监督检查,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抽检单》。

根据物品类别及对质量的影响,对物品的检测采用相应的抽样检验法。

统计方法实施要求

各部门要正确使用统计方法,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科学、准确、真实,品质部对统计数据进行抽样验证。

对统计方法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判定

是否降低了不合格率。

是否提高了工作效率。

是否减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

是否能为有关过程能力提供有效判定,以利于改进质量。

统计记录的管理

对于统计记录的管理要分清职责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各部门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对统计记录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服务过程检验单》jw/

《业主回访单》jw/

《维修任务单》jw/

《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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