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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着装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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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制度1

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2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行政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0-30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100-30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员工着装管理制度3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给员工后,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综合部核实后,递交公司领导审批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实际购买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三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当月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须着公司统一要求的工服;周六、周日上班人员可以着便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服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工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因公外出或上班化妆时宜化淡妆,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工作满一个月后,可发放工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服装归个人。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服装归个人。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80%费用,服装归个人;被辞退时,收取服装100%费用,服装归个人。

3、员工异动时服装的处理:

(1)订做服装未满半年调动,需要重新订做服装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新的岗位未满半年又调动,由公司承担费用的服装,原服装退回公司。

4、服装损耗时的处理办法

(1)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

(2)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3)穿用不足半年的原价支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按原价的80%支付;一年后由于正常磨损在交回旧工作服的同时可以申领新工作服,但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申领手续。

四、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服者,发现一次乐捐公司20元,2次以上(含2次)则乐捐在前次基础上翻1倍。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50%的。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4、不准借用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如有违反将乐捐公司元/次的。

5、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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