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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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1
一、检查层次
1、由厂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由厂领导xxx的季度检查和专职人员进行的月度检查结果,需在公司内部的协同办公系统(oa)上发布,隐患整改情况由各车间主任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上报给检查人。
由车间自己进行的周检查情况,须汇报给办公室,下周的`检查需检查前一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奖惩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者,在每月的考核中扣考核分xxx分;整改不力者,扣车间主任和直接领导各xxx分;未整改者,扣车间主任和直接领导月考核分各xxx分。对职业卫生隐患提出合理建议、技改或整改有力者,可获加分xxx分;有特殊重大贡献者,上报总经理,给予重奖。
xxx千禧工贸有限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第5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1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每季度进行一次。
2、职业安全专(兼)职业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本小组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执行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工作现场检查。场地总体职业安全状况,工作场地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发现存在职业卫生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四定原则落实整改。
四、奖惩措施
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考核责任人每次xxx元,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整改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xxx元。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5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公司奖惩制度的相关认知。
公司奖惩制度2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3
一、目地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制度4
1、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处罚
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轻伤事故的;
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发生重伤事故的;
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制度5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xx]0912号)等文件制定。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