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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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节考勤管理
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车辆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对上级部门公务用车的任务执行,目的是为了明确司机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根据出车任务签到,正常情况每天8:00前到校,16:30下班;(除有出车任务外)
二、请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驾驶员要遵守车辆服务中心的一切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四、驾驶员出车必须按照派车单执行,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出车结束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二节工作准则
为了不断完善车辆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个性化、细微化、精品化,探索车队新的科学服务体系。为此,特制定驾驶员日常工作规范如下:
一、驾驶员上班前的准备
1.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各类通行必备有效证件及手机等通讯用具。
2.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洁例保,认真检查油、电、水及车辆机械设备;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备用轮胎及雨刮器等。
二、驾驶员上岗前报到
1.按照各自排班或任务的时间要求,准时向管理员报到。
2.报到后驾驶员待命等候任务,不随便远离车队区域,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准时出车。
三、驾驶员接受任务
1.接受出车任务必须由车辆服务中心负责人指派,或签发派车单。
2.驾驶员拿到派车单后必须核对用车的时间、地点、用车对象、目的地等注意事项,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迎候用车对象,做到车等人。
四、驾驶员执行任务途中
1.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交通法规,思想集中不麻痹,谨慎驾驶不急躁,中速行驶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挡,不违章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2.对驾驶员规范驾驶要求
掌握和运用娴熟的操作技术,力求做到起步平稳,判断道路情况正确,加速快、稳、舒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捷把服务对象送到目的地。
3.驾驶员优质服务要求
行驶途中驾驶员不主动和领导讲话、提问,遵守保密规定。停车应选择安全、方便的地点,车辆必须安全停稳,并提醒用车对象从内侧右边车门下车,注意安全。驾驶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主动为服务对象开关车门服务,对老、弱、病、残者做到搀扶服务,雨雪天为服务对象撑好雨伞,并主动为服务对象摆放好所携带的行李等。
4.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如遇人伤事故应抢救伤员,及时电告,公安部门勘查事故现场,及时电告车队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处置。另外,妥善安排好用车对象。一般可采取转乘出租车或由车队另派车辆。
5.车辆途中发生抛锚的应急措施
首先将车辆移到适当地方,尽量做到不影响交通,并按规定放置好三角警示牌。驾驶员应迅速采取自查自修,遇有疑难杂症不能修复时,应及时打电话请汽修厂迅速派人员抢修。同时,妥善、主动为用车对象另行安排交通工具。
五、接受去外省市任务
应认真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机械检查,了解外省市的路线道路状况,事先选择最安全、最佳路线。携带好常用的修理工具等。
六、驾驶员下班规定
1.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应如实填写派车单,并向管理员反馈用车情况及车辆技术状况等;
2.接受次日任务,驾驶员必须认真核对用车对象预约的时间、路线、地点,充分考虑道路情况,保证次日出车掌握一定的提前量;
3.车辆必须安全停放车队,而且要注意到周边其它车辆的安全进出,以免影响安全及次日的出车顺利。车辆停妥后要检查门窗及电器灯光关闭情况,拉上手刹车,挂进档位,防止车辆发生异常情况。
第三节应急处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我校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和处置机制。
一、车辆安全停放
1.驾驶员在工作中做到人不离车,临时停放必须确保安全。
2.发现车辆受损,应保护现场,并速报有关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移动车辆。
二、预防车辆自燃
1.车辆时刻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发动机周围的空隙中,严禁摆放擦车巾等易燃物品。高温季节驾驶室内严禁摆放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私自在车上安装额外的电器设备,增加用电负荷。
3.车辆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如发现车辆有易常焦味,迅速查明源头,全力赴救,控制事态。
三、预防车辆被意外袭击
1.防马路骗术利用扎轮胎、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等手法,吸引驾驶员注意力,盗窃车内物品。
2.不让陌生人搭乘车辆,不停车参与围观。
四、预防自然灾害对车辆的损害
1.在雷雨天气里,不将车辆停靠在大树下、电线杆下,行驶中收回车用天线,以防雷击。
2.暴雨天气车辆涉水时,应探明积水深度,以防车辆被淹没、被冲走,确保安全才能通过。
3.严冬季节,车辆加注好防冻液,以防发动机、冷却系水管冻裂。
五、通勤车辆途中遇到问题预案
1.遇车辆故障,驾驶员立即向车队报告,组织换车或用其它应急方式将受阻教师送往目的地。车队必须立即启动备用车辆赶赴现场,并通知车辆受阻点以下站点候车教师候车或用其它方式前往目的地。
2.遇冰雪雨雾等灾害性天气,难以保障行车安全或公路封闭,驾驶员应原地待命。管理员接报后逐级上报领导,听从领导安排,执行应急方案。
3.两校区通勤车,路上遇到严重交通堵塞或车辆故障、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无法准时到松江校区,导致影响正常教学情况。驾驶员立即向车队报告,车队管理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通过学生处通知各学院,组织好值班教师通知学生,确保校区教学秩序稳定、学生思想稳定。
六、发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到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伤人,同时又发生车损的重大事故;第二类是只有车损的事故。
1.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损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120请求救援,同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驾驶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2.驾驶员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120请求救援,同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根据警方指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组织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
3.只有车损的事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时拨打110报警,尽快处置,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
第四节教育培训
为提高车辆服务中心驾驶员整体业务水平,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结合本部门常规工作要求,特制定驾驶员教育培训办法如下:
一、安全培训
1.每季度组织一次的行车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让驾驶员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2.培训内容采取事故案例讲解、驾驶员介绍安全运行经验、违章驾驶员讲述违章原因及经验教训等;
3.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违章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5.驾驶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需向管理人员请假,事后补学,做好相关记录,学习的出勤状况同驾驶员考核与奖惩挂钩;
6.管理员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账,以便备查;
二、督促教育
1.及时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情况,抓好驾驶员安全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
2.明确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3.督促好驾驶员做到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和返校后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明确要求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开车、带故障上路、违反交通规则的等;
5.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做到不因细节疏忽,麻痹大意,时刻树立安全行车意识。
三、廉洁自律
为切实加强车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提高人员素质,维护自身形象和车队形象,更好地为校领导、为全校师生服务,结合车队工作特制定廉洁自律七不准:
1.不准索要或暗示索要礼品。
2.不准用任何方式索要误餐费。
3.不准索要小费,劳务费。
4.不准委托服务对象办事。
5.不准以领导的名义或骗取领导的名义,搞社交拉关系。
6.不准变相向服务对象或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7.不准以车谋私,为他人或单位提供用车,索取好处费。
发现上述“七不准”之一的,经核实后,扣罚当月部分奖金或全部奖金,并视给单位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停驶或调离岗位以及其它处分。
第五届出车规定
制定驾驶员出车规定,旨在加强车辆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对上级部门公务用车的任务执行,目的是为了明确司机工作职责,服从安排。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服从交警指挥,不违章行驶,并遵守车辆服务中心的其他制度;
驾驶员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
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自行出车,如因特殊情况驾驶员出车前应告知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员,并于事后补办派车手续。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驾驶员出车应按派车单列明的所经路线、内容、项目行车,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变,视情况缓急进行事前请示或事后说明。
驾驶员须认真填写公务车派车台账,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发生费用等,并要提醒用车人签名;
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并核对里程数,如发现不符、损坏或其他不良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员,并在公务车出车台账上注明;
驾驶员出车前要按常规检查要求例行检查车辆。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并提出维修意见;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驾驶员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在休息室待命;
每次出车返回后应及时清洁车厢内外,检修、保养车辆;
大客车每月检修及擦洗车辆至少2次,雨后随时清洗;
所有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务车外借;
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驶回校区。
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三篇】
(1)负责驾驶员培训管理科全面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驾驶员培训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3)组织制定和实施汽车驾驶员培训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参与起草有关驾驶员培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本市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生源分配计划、收费标准、考核办法;
(5)具体负责驾驶员培训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审核上报重大驾驶员培训违法案件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8)协调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9)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10)其他职责。
驾驶员管理制度【第四篇】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