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员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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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2
第一节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第一条 全司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 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各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第三条 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规则的规定行驶,不准乱穿道路、占道行驶等违章作业。
第四条 全司职工和驾驶人员上班不准穿拖鞋、打赤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五条 全司驾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日常行为中认真履行遵守。
第六条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第二节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产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驾驶员驾车资格条件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章守纪,遵守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
3、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4、驾驶员必须具备过硬的驾驶技术。
5、驾驶员必须具备与所驾车辆相符的准驾证照。
第二条 驾驶员守则
1、驾驶车辆时,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购凭证、准驾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证照不齐或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照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
2、严禁酒后驾车,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挡熄火滑行,不准将车交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驾驶。
3、不准驾驶与准驾证、驾驶证不相符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超负、超载、超速行驶,不准私自请人替班(如确需请驾驶员替班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科审查)。
4、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学习或跟车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开车。
7、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转弯时,减速鸣号靠右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时做到“三看”,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会。会车时做到“三先”,先让、先慢、先停。超车时做到“二不”,不强行超车、不要让道、不让速。停车时做到“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垫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地区气候变化情况;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牲畜活动特点。
8、车辆进库加油时,不准吸烟和携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9、驾驶员必须自觉参加安全学习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的管理及检查。
10、对所驾的车辆应经常保持车容整洁,做到驾修合一搞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命令,不准驾车行驶未经国家验收的道路,行驶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没、冰雪冻结等情况,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谨慎通过。
12、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作息规律,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进行驾驶工作,严禁通宵娱乐。
13、发生行车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确需移动车辆抢救伤员时,须设好标记,并请人看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司安全科报告,听候处理、不准开车逃跑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并服从交警和公司的处罚、处理。
第三条 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1、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无证驾车,醉酒后开车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人工直流供销油的。
(3)装运危险、违禁物品的。
(4)学习或实习驾驶员单独开车的。
(5)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的。
(6)私自带学徒开车的。
(7)发生重特大事故,对公司名誉造成不利影响的。
(8)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车辆的。
2、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1)无公司上岗证开车的。
(2)饮酒后开车。
(3)驾驶转向、制动、转动部位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正确处理的。
3、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违规行为之一者,处50元以下罚款。
(1)穿拖鞋驾驶车辆的。
(2)行车时不携带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3)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每一项处罚10元)
(4)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学习的。
4、本规定未规定的违章行为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和处罚权归公司安全部。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3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理条例>、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从业资格证书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4、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用人单位进行理论和机械常识、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机件,每月必须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出车提货前和回来后要认真填写<出车提货登记表>,按指定路线行车。禁止公车私用或随意改变行车方向。公司机关、分公司非提货用车,须向运营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运营部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未经运营部同意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的,罚款30元;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
6、司机在提货的过程中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出现的由提货的司机负责赔偿损失。
7、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包括车体、车厢、轮胎、驾驶室的清洁,经检查或抽查发现车容车貌过脏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上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定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9、连续半年无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车况良好、维修费用低、出车次数多、油耗低,车容车貌好、无丢少货、结合历次检查情况,由运营部公布历次统计资料和分公司上报的情况后,集体评议出的优秀个人,公司半年总结时奖励300元;全年表现好的,另行奖励。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车8条禁令>,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4
为加强本系统的车辆管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权限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 车辆的停放、保管
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情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条 车辆调度和使用
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
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本系统工作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需要用车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油费、过路(桥)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四条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 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专职驾驶员必须先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修理费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修理时由办公室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讨价,由财务人员会同专职驾驶员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证实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5
1、基本规定
(1)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要求,持有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票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任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2)驾驶新型车辆,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能熟悉车辆各部件的结构、性能、用途,做到会驾驶、会保养、会排除简单故障,对技术难度较大的车辆,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3)学员必须取得交通部门的学习证后,方可在教练员的指导下,在指定的路线上学习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听从交通民-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车辆不准超载运行,不准带病工作。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加添燃油。
(6)油料着火时,不得浇水,应用灭火机、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7)使用含有四乙铅的汽油时,不得用嘴直接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的各量孔,附件,以防中毒或损伤皮肤。
(8)车辆的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完整齐全,技术状况必须良好,性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9)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的规定项目,作好各项检视工作。
(10)起动时要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装置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11)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12)冬季气温低严禁用火焰烘烤燃油、管道及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然后用手摇两摇转发动机20转以上,感到轻松,无卡滞现象时为止。作业完毕及时排除储气筒油水,以免发生事故。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然后起动。
(13)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充分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即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然后接通起动机,让发动机在不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空转3~5s。
(14)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s。一次不成,再次起动时,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行起动。
(15)在低温冷车起动或蓄电池电力不足时,应用手摇柄起动,而不可勉强使用起动机。使用手摇柄应将点火时间稍微推迟,摇车人两腿要叉开,站稳,身体略向左。握持摇柄五指应在同一面,用力由下向上快提,当感到压力增大时,则应迅速摇过上止点,不可由上往下压或两手抱持摇柄摇车,以免发动机发生反转而被击伤。
(16)起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 3~5min,然后将转速提高到 1 000~1 500r/min,使水温反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末上升前不准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可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17)发动机起动后,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峰鸣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及焦臭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油位。
(18)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的情况下,禁止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电机。
2、起步
(1)起步前各部位必须合格,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2)检查车旁及车下有无人、畜、及障碍物等并关好车门,鸣喇叭后才能起步。
(3)起步时应先挂挡,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看后方有无来车,再缓松离合器踏板,适当加油门,徐徐起步。
(4)上坡起步时一手紧握制动杆并调节轻重,一手把牢方向盘,对正方向,一脚踩踏加速踏板,一脚适当缓松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大部分接合,汽车开始前进时,进一步放松手制动器,并完全松开离合器踏板,适度踏下加速踏板,使汽车稳步前进。上坡起步时必须使用手制动器。
(5)下坡起步时,挂上变速档位后,应缓松离合器踏板,稍踩加速踏板,同时放松手制动器。
(6)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设砂石或清除轮下冰雪、泥浆等物的方法,使车辆平稳起步。有差速锁止装置的车辆可采用锁止器,不准猛踩加速踏板和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7)起步时应根据地形和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档位。平稳起步。
(8)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布的开度。使发动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3、行驶
(1)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时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准挂入高速档。
(2)后车与前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通气候不良或道路不明时,还应适当延长。
(3)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踩板上,并尽量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4)行驶时应注意引擎底部是否有杂声,电气部分是否有其它臭味气体。
(5)同类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总之按新交通规则执行之。
(6)所有车辆驾驶室内严禁带小孩。车辆在山区或陡坡路段严禁熄火滑行。
(7)过桥时应减低速度,避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对载重车辆更应注意,方可通过。
(8)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电路电线妥为防水,拆去风扇皮带以免带水,通过应采用低档徐徐通过,不能在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并时踏刹车,使刹车来令水份蒸发.
(9)重车下坡时,尽量少用制动,应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以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或中途换档。
(10)道路泥泞、积雪、结冰、陡坡、狭路、急弯阴暗、风雪、雨雾、黄昏、黑夜、视线不清;车辆危险品货物超高、超宽、超长等等情况下严禁滑行。
(11)禁止客货混装,货车载人拦板高度不得低于1m,并应备有蓬杆蓬布,禁止在上坡道向下倒车或调头,防止翻车。
(12)雾天行驶应开启小光灯和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13)在冰雪路段行车,必须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14)通过无信号灯,无民-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
(15)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必须有效,否则不准拖带。
(16)装载危险物品时,除押运人员外不准搭乘其他人员,严格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车上应挂有红黄旗标志。行驶中避免紧急制动滑行,中途停车应选择远离车辆及其它容易引燃、引爆等安全地带;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远离,危险品未卸完前司机不能离开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17)以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在就位后要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防止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发生意外。在向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后轮与坑边要注意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
(18)驾驶的油罐汽车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专门的灭火器材和接地金属链条,防止静电起火;油罐中途停车要远离火源,严禁雷雨天停车于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
(19)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上方空间有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及时复位并用镇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即栓牢,防止行车时震颠脱落产生事故,在有横向坡度的路面上卸料,要防止车厢举升后重心偏移而翻车。
(20)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卸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防止倾卸油缸突然失效,车厢骤然降落而发生事故。
(21)轮胎温度、气压上升时.,应在避阴处停车适当休息,不准以放气降压和冷水浇泼方法降温。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或缺水时,不准在高温情况下补充,应在怠速并温度下降后以细流缓慢注入,开启散热器盖时应以手套裹手并将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防止水气冲出发生烫伤事故。
(22)使用酒精——水防冻液严禁有渗漏现象,沸腾时不准打开散热器盖;不准使发动机熄火,而应怠速运转,防止水套内防冻液急剧升温形成汽化、喷溅而发生失火和烫伤。
(23)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为了急救受伤者而必须移动现场时,则应设置标记,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公路交通管理机关听候处理,严禁伪造事故现场和潜逃。
4、倒车与调头
(1)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视倒车信号,注意车辆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得超过5km/h,缓行倒退,要有专人指挥。
(2)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载客车辆禁止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车或调头。
(3)尽量避免在坡道狭窄,交通繁忙处倒车或调头,禁止在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路口上进行调车。
5、其它
(1)倾卸汽车的驾驶,特殊路段的驾驶,以及特殊条件下的驾驶等均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日常保养,交-班规则,各类型号汽车润滑周期等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6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1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1/3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3—5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7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7、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8、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9、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费用统计、车辆报修制度:在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信息时时更新的同时,完善车辆报修程序,并加大费用统计力度,为下一年车辆预算做好坚实的基础。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8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提高现有车辆的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2.严格车辆管理、安全行车、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完善车辆档案登记,有计划地实施车辆强制性的维修和保养。 4.厉行节约,减少车材和油料的损耗。二、车辆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公司所属车辆的全部附带资料,除行驶本、养路费凭证由各车专职司机携带外,其余全部由综合部负责保管,由于文件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办理补办手续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三、车辆使用1.公司车辆主要为业务工作使用, 任何人(包括司机本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用车。 2.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违者将被严肃处理。 3.部门用车提前一天(下班前)向综合部申请,用车人填写附件《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地点、用途,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办理。派车人应协调同一方向的几件事合办,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派车。 4.出车归来用车人须签字确认派车单上的行驶里程、过路过桥费,综合部经理依据《用车申请单》审核相关费用,不符合手续的一律不予签批报销。 5.各部门不得假借名义申请用车,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并追缴使用里程汽油费,如发生事故自行负责一切赔偿。 6.司机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并严格按照派车单上的行车路线行驶,外出途中需另办他事,应打电话通知综合部,司机有权拒绝用车人的不合理要求。 7.本公司不承担非专职司机的任何责任,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公司只负责对专职司机的安全教育。四、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每日检查、每月检查、临时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大修。 1.每日检查:每日行车前需检查冷却水、玻璃水、机油、变速油箱、刹车油、汽油、电瓶、轮胎、刹车、方向盘、灯光和喇叭等。 2.每月检查:引擎全部、电瓶等各部分检查。 3.临时检查:如发现车辆任一部分有异状时,依情况作及时检查,尤其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驶,作周密检查并采取有效处理。 4.定期保养:换机油、打黄油及换机油滤清器等进行定期维护,按各车规定行驶里程,联系厂商估价办理。 5.定期大修:依据各车规定里程和车辆实际情况,联系指定的厂商修理。 6.公司所有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到各定点车辆专修厂进行,要保证修理质量,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价格合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五、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1.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2.凭《用车申请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若遇紧急情况必须出车时,可先出车,同时联系主管领导,后补《用车申请单》。 3.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4.行车前例行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玻璃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公司任何员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6.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意识,以娴熟的驾驶技术保证每次出车的安全;交通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担,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各负担50%;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对待公司外客人,应热情服务,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8.乘车人下车办事,司机原则上不得离车;因故离车时应锁好车窗、车门。 9.出发前,司机应根据《用车申请单》上的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10.收车后,司机主动让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行驶公里、过路过桥费等相关内容,然后向主管领导报告。 11.原则上所有车辆下班后必须收回公司,特殊情况需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司机应将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非工作时间尤其是周末不得私自用车,任何情况均须综合部经理批准方可用车。如抽查发现有不符合派车手续的用车行为,全部责任由司机承担,严重者予以辞退。 12.公司员工遇紧急情况可向公司申请用车,公车私用按2元/公里标准收费。 13.在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以便保险索赔。 14.定期进行维保,按时缴纳养路费、车辆保险。 15.完成主管领导分配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9
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保障日常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加强责任心,自觉维护公司的集体荣誉。
2、驾驶员须保持车辆内外部整洁,及时对车辆进行刷洗。
3、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酒和闲谈,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
4、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罚款不予报销。
5、严禁私自出车、乱停乱放,禁止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其他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
6、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100元,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7、对发生事故的,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隐瞒不报及隐瞒事故情节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200元,驾驶员按交通事故处罚条款加倍处理。
8、驾驶员辞职时须提前30天告知办公室。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官员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罚款30元/次,一年中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罚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予以直接解聘;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
8、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0、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解聘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按规定给予全部资金,发放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后。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0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办发〔**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1
制定人:
监督单位:
XXXX市XXXX搅拌站建材有限公司,自承包贵司搅拌车以来,为配合贵司混凝土运输业务需要,加强驾驶员管理。
一.目的:
为加强制度化管理,提高驾驶员纪律意识,确保车辆和搅拌站有秩序的经营,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搅拌车驾驶员。
三.驾驶员的基本职责
全体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本雇佣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四.工作时间
由于搅拌车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实行考勤机识别与人工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请按照点名机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上下班签到,因个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时间不准确有个人承担。考勤工作委托XXXX搅拌站办公室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驾驶员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打卡: 驾驶员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忘记打卡的驾驶员, 需要其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把驾驶员漏掉打卡的时间如实填写“补勤条”上报人事部给予补签,截止次日9点前仍未上报人事部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月每驾驶员补勤记录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予补签,全年不超过10次。各车间主任及部门经理严格把关发现不如实上报补签时间的给予罚款50元/人/次。
六.奖罚违纪界定
驾驶员违纪分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育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十三种
1.超勤:驾驶员月出勤天数超过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奖励20元。
2.公出:①公假不记罚款、计算工资。填写需请假条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临时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写“补勤条”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给予补签。②驾驶员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查,待出差返回及时
填写“补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人事部补签,同时《出差申请表》人事部审核签字交出差人员连同《差旅费报销单》一同送交财务审核报销。
3.事假:驾驶员在确保最低出勤天数26天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可
根据驾驶员需要及生产协调填写‘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超过2天需由生产总监或副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总出勤天数不足26天罚款2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20天罚款5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15天罚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罚款200元/天(不足天数罚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开始计算),不足十天将给予开除,再次上岗工龄将从上岗之日计算,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4.病假:驾驶员在出勤总天数28天以上的情况下,病假给予补助10元/天(需
提供病历或处方)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上报人事部审核给予补助。驾驶员在出勤总天数26天以上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病假3天以内有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病假3天以上上报生产总监和副经理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
5.婚假:驾驶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开办酒席,需提前10天填写婚假“请假条”
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将给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将给予20元/天奖励,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出具证明经人事部审核上报财务,未能提前10天请假将不予奖励。
6.产假、哺育假:驾驶员提前1个月上报产假“请假条”须填写产后是否继续
在本公司工作,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复交人事部备案将给予18个月假期,18个月内公司将继续保留驾驶员的工龄,并在产假后上班的第二个月给予400元奖励,如超过18个月假期公司将不再保留驾驶员工龄,视为离职,在职期间只允许一次产假,超过一次将视为离职。
7.丧假:指驾驶员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准假 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需填写
请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交人事部备案。
8.迟到:按各季节及特殊驾驶员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迟到。60分钟内算迟到
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节及特殊驾驶员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早退。60分钟内算早退
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10.旷工:按各季节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处理罚款20元/次,
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有事不请假,不补假②无故旷工③捎假、口头请假④未准不来⑤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都视为旷工,月出勤满26天以上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视为旷工,旷工罚款20元/天。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另罚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7天,公司将给予开除。
11.脱岗: 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事罚款10
元/次。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元/次,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此条罚款与迟到、早退、旷工可并罚)。
12.睡岗:指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的罚款2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
行承担。
注:公司统一放假不计奖罚,不计出勤天数。公司统一放假外允许驾驶员2天事
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计罚款,驾驶员请假天数超过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总出勤不足26天情况下则按旷工处理。
七.缺勤绩效工资扣发规定
1.月出勤满26天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发月绩效工资20%,扣发年绩效工资÷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发月绩效工资30%,扣发年绩效工资÷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发月绩效工资40%,扣发年绩效工资÷12×40%。
5.以此类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发月绩效工资100%,扣发年绩效工资 ÷12×100%
6.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7.缺勤天数大于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数扣发。
八.综述
1.以上各条如发现作弊、包庇、给予每人罚款500元/次,并通报批评。
2.华飞公司所有驾驶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
度个各项条款,本制度如有未尽事由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修改条款或新增条款,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新制度执行,未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修订前仍按此制度执行。
3.本制度自20 年 月 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2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3
第一章 目的
第1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2条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 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 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 如遇晚间驾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10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 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 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 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 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4条 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 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 随车运送物品时,司机应主动帮助公事人员。
第15条 所开车辆经行政部、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各方面确认工作。
第16条 车辆用油(除特殊情况)由行政主任-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进行购买,油卡由司机保管、用油情况要每周与行政主任汇报核对。
第三章 礼仪规范
第17条: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 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 注意头发、手部的清洁
(3) 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 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18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 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主动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 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要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第19条: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0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1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22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并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门内,关车门是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23条:行车过程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者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乘车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4条:在接送贵宾中,司机对待宾客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态度自然大方。如对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
第25条:公司专车司机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热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饮用。
第四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26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7条:司机每天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尘。
第28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29条:出车前,应搞好车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0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31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刹车油、助力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
第32条: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吸烟、谈笑、接打电话等有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3条:行车过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4条: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35条: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 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
(2)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3) 公司车辆违章的罚金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36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37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
(1) 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 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 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号、车牌号和发动机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 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
(5) 尽量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事宜
(6) 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条件许可时,可用手机、相机进行拍照
(7) 记录现场目击者的姓名、电话和住址等等资料
(8) 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
(9) 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责任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六章: 报销制度
第38条 报销单各费用应粘贴整齐并向公司行政主任详细说明行车费用经行行政主任审核确认后-总经理-董事长签字。
第七章: 附则
第39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4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4
1、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2、司机在入职时必须交一定的风险担保金或有当地人员担保,如果没有能力交风险担保金,必须扣押前两个月50%的工资作为交予公司的风险担保金。风险保证金在年底给予退还。
3、司机随车辆出入必须在行政部有关负责人处领取车辆放行单,并按规定填好车辆放行单,然后保安根据出车原因进行检查,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在门卫室或办公室待命,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5、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6、司机应熟知所驾使车辆的性能,对车辆应按月进行两次检查和一级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出现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
7、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指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再带回凭证单到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8、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9、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损耗,减少油耗。
10、出车要填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发当月工资。
11、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2、司机应每周两次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开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3、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14、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根据开机率和出车率来处罚和奖励,为此司机应每天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时间内不开机五次不补贴电话费。如果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5、司机如果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每次罚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除扣发60元外并给予辞退。
16、如果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对、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损失应由自己承担 ,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7、如果司机在出车期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②有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18、如果司机利用自己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扣发一个月工作给予辞退。
19、司机晚上必须服从加班,晚上10点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钟上班。
20、车辆加油必须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派专人和司机一起加油;严止私自加油。
21、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面办自己的私事或消极怠工,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如果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22、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年终给予奖励(3000)元。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5
为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1、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单位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2、遵守机关公务用车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4、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6、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驾驶员工作准则
1、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月到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月的原则。
2、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3、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
4、为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
5、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6、及时接听和回复办公室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7、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
9、任何个人未经办公室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
10、用车人员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人员承担70%的责任,驾驶员承担30%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1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超速、违停、闯红灯等违法、违章的行为所受到处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吊扣证件的,由个人负责处理。
13、驾驶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查看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车匙锁,若被丢失,相关补证手续和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14、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或未送指定厂家)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将不予报销。
15、每日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原则上为休息时间,但因工作需要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16、当日出车返程后,必须自觉将车按规定有序地停放在单位大院内,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带回住地。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制度篇17
为加强本办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5、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下轮流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与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4、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