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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教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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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篇】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

检修计划由主管厂长批准。

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生产科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大、中修项目由机电队,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检修计划管理

车间主管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设备科。

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主管厂长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厂长审批。

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修项目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检修类别和时间

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更换成套部件。

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验收:

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厂长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厂长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环保检查员。

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加强全厂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减少停机时间,确保全年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标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厂区所有设备的维修。

三。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或修改,由分管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协同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执行

3、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内容及要求

1、依据设备故障、事故等发生的不同情况,将设备维修分为三大类:定期维修、紧急维修和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2、定期维修

坚持预防为主的设备维修原则,进行定期维修,并制订相应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计划。

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维修计划,以便尽可能延长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的机会。

设备管理部负责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后,由生产部和设备部共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共同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生产。

进行正常系统定期维修时,如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生产部,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3、紧急维修

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安排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如因紧急维修,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设备管理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分管经理报告。

4、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设备管理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议。

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分管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生产影响最小的时间进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第三篇】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设备维修成本管理制度【第四篇】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施工机械使用,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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