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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规章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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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篇】

为探索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工作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考勤、学习与工作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平时与年度结合,考核与促进工作学习交流结合,结果与年度奖金发放和干部评优、推荐任用结合。

二、对象范围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内容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学习、工作三个方面,考勤包括全勤、请假、旷工、加班等情况;学习包括学习笔记、学习成果讲用情况;工作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调研、各类报表、执法记录、项目材料、会议记录、发表的信息等文字资料。所有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别根据考核内容的数量、质量、时效,按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先定性,再定量,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考勤、学习定量满分各20分,工作定量满分60分(个别考核对象按考勤满分20分,工作满分80分进行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记相应满分分值的85-100%、70-84%、60-69%、0-59%的分值。每考核时间段内,学习、工作两项考核优秀人数比例分别控制在考核对象总数的20%以内。

(一)考勤

在考核时间段内,全勤(无旷工、请假和迟到早退)记满分;其余为良好或称职、不称职等次,并按旷工每天扣2分,因私、因病请假每天扣1分、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一次记1分的标准记入相应考核分。考勤工作由分管机关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确定专人做好平时记录工作,每周通报一次。请假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为凭,否则视为旷工。加班必须要有主要领导的安排,否则不予考核。如因加班多而出现考勤项考核分超过该项考核满分的,以满分记入。

(二)学习

根据学习笔记内容是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内容是否充实及数量多少,以及是否在机关学习例会上开展学习成果讲用及讲用效果评价等情况,分别评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记入相应考核分。

(三)工作

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记录,根据考核时间段内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调研、各类报表、执法记录、项目材料、会议记录、发表的信息等文字图片资料的数量(工作量)、质量、时效等,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分别评定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记入相应考核分。其中信息报送包括公开发表在各级媒体上的经验总结、情况反映、调研文章、简报消息和图片等,媒体包括登记注册且合法出版发行和运营的报刊、开放性互联网站(最低一级的为商务局机关网站)。

四、方式方法

个人陈述,集体评定,定期进行,年度累计,兑现奖罚。根据考核内容,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陈述、查阅学习笔记(包括学习成果讲用交流)、工作成果资料(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调研、各类报表、执法记录、项目材料、会议记录、发表的信息等文字资料),结合工作难易程度和被考核对象平时表现进行考核;考勤由分管机关副局长负责考核,一周一通报,年度与干部职工法定年休假补贴兑现挂钩。

五、组织领导

(一)考核小组由商务局领导班子各成员组成,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陈东勤、xx、xx任副组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宋世杰、工会主席李建义、纪检组长王静平、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应应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办公室杨云杰具体承担有关日常统计工作。

(二)考核结果平时在机关内部通报,年度累积计分,与一定数量的奖金挂钩,兑现奖罚,同时作为年度公务员(职工)考核评定等次、干部推荐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与阶段性工作的被考核对象,其本阶段考核分直接记零;部分参与阶段性工作的,先按参与工作时间占考核阶段时间的比例多少计算出其定性定量考核部分应得满分及对应奖金数量,再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评定其应得考核分值,兑现相应奖金。

(四)兑现奖罚时先计算出单位考核分应得奖金数,再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出个人应得奖金数,具体公式如下:M元×N人÷X分=Y元/分,其中M为每人应得奖金的平均值,N为参与兑现奖金的总人数,X为所有参与兑现奖金人员的年度考核得分总和,Y为每考核分所得奖金数。

(五)本办法由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奖励与处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分公司除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以外的在岗员工;其中:从外单位调入和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的员工须在岗不少于6个月以上方可参加考核,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者免予考核,见习生不参与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主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员工业务水平、接收工作任务的态度、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力、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2、接受工作任务乐意度主要考核员工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是否乐意接受,工作主动性如何。

3、工作积极性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吃苦、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如何。

4、工作效率考核员工在工作中达到工作目标所占用的。时间及消耗资源的多少。

5、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考核员工是否完成日常工作中应做或临时交办的工作,质量如何。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二、服务态度。主要考核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

1、服务意识考核员工主动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观念和愿望。

2、服务质量考核员工为他人特别是客户提供服务的好坏。

3、服务效果考核员工提供服务后他人或客户的反应、产生的效益。

三、遵纪守法。主要考核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与同事间关系如何。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考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考核员工执行单位管理制度如何,主要考核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力及劳动纪律如何。

3、与同事间关系主要考核能否与同事和睦相处,在和谐企业建设中作用如何。

四、安全生产:主要考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效果。

1、安全生产意识主要考核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常识如何。

2、安全生产效果主要考核员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否得力,监督作用如何;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设备保养如何。

第四条分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经理,成员:副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考核小组工作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绩效考核评级:被考核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考核。

第六条绩效考核方式、排序:

一、考核方式:绩效考核分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分公司领导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由分公司领导考核。

二、分值的计取:"优秀"计5分,"称职"计4分、"基本称职"计3分、"不称职"计2分。

三、员工绩效考核总分取用加权平均值:

1、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考核: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57%,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43%。

2、其他员工的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考核值占权重的30%,经理考核值占权重的40%,分公司其他领导考核值(取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30%。

3、绩效考核结果排序: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分值大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评为公司、分公司"员工之星"和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参与排序。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单项内容考核记为"不称职":

一、工作绩效考核"不称职":二次及以上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拒不改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或不按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严重后果者;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者。

二、服务态度考核"不称职":提供服务时态度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服务质量差造成客户流失者。

三、遵纪守法考核"不称职":被公司机关行政警告者;故意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月考勤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或年考勤迟到早退10次及以上、旷工2天以内者。

四、安全生产考核"不称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制止或消除隐患,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者;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者。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称职":

一、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判刑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者;经常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三、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者,生产操作人员、巡守人员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或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2天或年旷工3天及以上者。

五、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

第九条考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适应期已达六个月以上的从外单位调入及待岗人员中重新上岗后员工的考核工作由经理办公会议临时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职务晋升、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与分公司原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未尽事宜,比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若公司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细则【第三篇】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沟通和考核,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__有限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定义: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被录用者与公司协议期限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被录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限。

2、转 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资部提交转正材料后,通过审核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因本考核办法针对试用期员工,故着重考核其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差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延期转正、调岗或中止试用,乃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职责:

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工作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指导人由组长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担当。

1、 指导人职责:

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

为新进员工解释岗位职责,协助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至少每月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 人资部职责:

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负责处理新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

对于指导人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资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3、 部门负责人职责:

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向人资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六、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权重值:40%)

履行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岗位需求。(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1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态度(权重值:30%)

积极性: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对业务知识的求知态度是否饱满。(10%)

协作性: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团结协作能力是否能满足岗位需求。(10%)

责任性: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10%)

纪律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遵守及表现出应具有的职业素养。(10%)

3、工作能力(权重值:20%)

知识与技能:履行及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及能力。(10%)

理解与表达:对职责内容理解、判断及队员相互沟通、表达能力。(10%)

4、负荷考核(20值%)

精神负荷: 完成工作内容所表现出的理智与忍耐性。(10%)

时间负荷:工作时间内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10%)

七、考核方法:

指导人评价:指导人综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1、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结合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4、员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5、员工的历次培训反馈记录。

6、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7、提报至人资部备案。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优秀,即可转正。

2、延迟转正:员工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

3、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经人资部确认,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的调至其他岗位再试用。

九、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资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

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管理细则【第四篇】

本考核制度为本企业内部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对本企业自身进行自检。

第一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二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都必须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公司将责令项目部停止施工,并对工地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有施工组织设计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条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安全资料不全的工地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四条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条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工地项目部进行考核评分,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条对于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本公司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二)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项目部;

(三)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四)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六)关心、支持、帮助工地现场,有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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