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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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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XX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第六条本制度从二零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2

为维护本院资产,避免公有财产的流失,并逐步改善我院的工作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费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按本院规定,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捐赠、无偿调入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其资产的所有权均归属本院。本院的各类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系本院公有财产,使用者应爱护和有效利用。所有仪器设备(用品)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本院的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主要职责为拟订仪器设备增添、更新、购置计划,组织购买,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协助维护,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和分发,督促落实本院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经院领导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本院的仪器设备做出调配和安排。

三、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筹安排,“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

四、仪器设备的配备以适用为主要原则,添置、更新等要考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和办公经费情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特殊岗位的需要。

五、仪器设备的添置要有计划,每年各单位要拟定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添置计划书,由办公室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年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

六、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不允许擅自购买仪器设备,尤其是计划外的,违反者,如无充足理由,不能列入办公经费报销范畴。如需自行购买,应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和按规定办理报增、报销等有关手续。所购仪器设备须经验收和履行登记。

七、各部、室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动议购买单件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院长批准;500元以下的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分发。

八、不得利用所使用和保管的本院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私自对外进行经营性活动,亦不得私自转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办公仪器设备应用于工作和办公,不得擅自占用,不准将办公仪器设备带回家作为私用或占为己有。

九、因特殊情况借用仪器设备。须经院领导、仪器设备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和履行规定的职责。对外单位实行有偿借用方式,谁借出谁负责。

十、调离本院工作的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办理个人经管的物资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和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带走,更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拟离退休人员应向有关部门移交本人在岗时购买、管理、使用的本院资产后方可办理离退休手续。其他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仪器设备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在固定资产卡上作好登记,并交由办公室按本院规定处理,不得占为已用,擅自处理。

十三、为充分发挥物资仪器设备的作用,各种闲置、积压的物资仪器设备应交给办公室调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十四、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应向办公室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供损坏或遗失情况,经同意方可更换或补购。

十五、领取办公仪器设备和用品应履行登记签领手续。

十六、办公室应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情况。

十七、全院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支持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3

一、为了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使办公物资管理和使用合理化,本着厉行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分为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和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包括计算器、笔、纸、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胶水、电池等。固定资产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服务器、办公桌等。

三、物资采购:

1、办公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局长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按照区财政局招标定点单位进行采购。

2)定量:对油墨、纸张、一次性水笔、笔芯等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3)特殊物品:属区财政局规定招标范围内物品,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其它物品坚持比质、比价原则进行采购。

四、办公室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和管理方式,建立个人物资使用保管台帐,记录、使用、维修、保管登记情况。

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造册登记和发放登记。

个人保管物品:计算器、U盘、订书机等物资,如有损坏遗失,须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才能重新配备。

实物资产:每人所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资产,须妥善维护,正确使用,如确需维修,提出申请,请确认,报请局长室批准。

五、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

六、根据办公室对各人的领用,使用情况和设备物资维修、遗失记录,核算各人办公成本,年终进行统计汇总,评选先进个人。

行政工作总结和计划4

20xx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巩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为依托,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着力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力度,促进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宣传法律法规,不断转变生育观念

今年,我们结合巩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始终放在首位。我们一是利用计生宣传品宣传人口计生法规和计生知识。今年共向育龄群众免费发放计生宣传品15万多份(册)。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凤翔信息》、《凤翔政情》、《凤翔视窗》、《凤翔人口》、《凤翔人口网》、县电台、电视台等为载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全县工作。三是利用乡村人口学校培训宣传。每月组织育龄群众在人口学校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四是坚持集中宣传,利用4月份的法制宣传月、7月11日世界人口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日等重点时间,组织县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摆摊设点,向群众播放法律法规讲座录像,发放计生法律法规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的政策问题,向育龄群众开展免费查病查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以上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级干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也不断增强,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县法制办有关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为了使基层同志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正确使用执法权力,年初,局里就以文件形式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县乡把政务公开、便民维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规范化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除坚持利用每月的例会时间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外,今年还进行了2次专门的培训。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执法行为更为规范。在此基础上,我们狠抓了乡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定期向群众公开计生法律法规、收费项目和标准、二胎生育指标审批人员名单和享受奖扶政策人员名单等。把计划生育执法置于广大育龄人群的监督之下。同时,今年我们狠抓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发文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进行了专项治理,对乡镇不按政策规范征收的现象给以了纠正。旨在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颁布程序,使下发的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要求,我们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坚持定期清理。对于涉及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文件,在完成起草后都要经过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再按程序下发。对于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坚持按程序制定发布。

三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不仅体现了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更重要的是依法行政,促进计划生育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今年来,我们共为5600多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近40万元,为符合国家和省上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716人,累计发放奖励金万元;发放放弃二孩生育一次性奖励金460人,独生子女伤亡补助补助金27人。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450人;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从今年开始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优生促进工程,已为1839名适龄青年提供了婚前免费体检,共为5009名待孕夫妇做了免费孕前检测和评估,未发现影响生育的疾病存在;开展生育关怀——爱心助学行动,为59名高考上二本线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户资助1000元。在落实这些优惠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前提,以省市的规定为标准,严格审核,依法行政,受到了计划生育家庭的欢迎,也推动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为了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按规范依法行政,我们要求全县计生执法人员必须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并加强了平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今年我们抽出一定的时间对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专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个别乡镇或个别执法人员偶尔出现的违规执法现象当即进行了批评,提出了整改的要求。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察。至现在,全县未出现一例应执法不当而造成上访告状的现象,也未出现一起举报或投诉的案例。同时,我们不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及时办结。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9件,办结9件。通过对信访案件查处,既教育了干部群众,又促进了计生工作。为了真正掌握和了解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整体评价和乡镇在执法、服务等过程中的工作情况,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局的安排我们在全县计生系统开展了 “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和“下评上活动”的“三评”活动。此次活动“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共发放评议问卷1500份,收回1500份,有效问卷1500份,其中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评价满意率为%,基本满意率%;对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的评价满意率为%,基本满意率%;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情况满意率为%,基本满意率%。“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共发放评议问卷200份,收回200份,有效问卷200份,对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情况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评价满意率为%,基本满意率%。“下评上活动”共发放评议问卷160份,收回160份,有效问卷160份,由全系统工作人员对市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评议,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

四、明确法定职责的落实,加强对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大,范围广,项目头绪多。为了更好的使执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根据县法制办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我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规范,结合各股室的业务特点,对“一法五规”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局内股室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乡镇计生办建立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办公室,悬挂有执法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工作资料,县乡两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步入了良性轨道。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创建计生先进社区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社区计生管理与服务,使城区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任务职责、工作报酬“三落实”,流动人口“三率”治理取得明显效果,日常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水平较前明显提高。

总之,一年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方面,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加努力,不断探索,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促进全系统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正确执法、热情服务,为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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