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的规章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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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店规章制度【第一篇】
为了使每一个员工了解公司概况,明确公司的各项要求及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自我,完善自我,不断进步,建立一支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队伍,营造活泼奋进的氛围,弘扬公司文化。
一、服务守则
以客为先——自动放下当前的工作(如补货、陈列、搞卫生或是叠衣服等),以最快的速度上前招呼顾客。
亲切笑容——对顾客/同事要保持亲切的笑容、友善的目光接触和恰当的语言。
速率——凡事讲究效率,做到以一对四,但要掌握分寸,不要让顾客感到不安,平时工作要有计划性。
自发性——主动帮顾客解决问题,主动对店铺提出意见。自律性——自觉做好顾客服务,无论何时都不可怠慢任何一位顾客。
稳定性——任何时候都能为每位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员工服务准则
1、善用“欢迎光临”、“请稍候”、“好的,请等一下”、“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谢谢光临”等基本的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严禁粗言秽语。
2、安排门迎,当班营业员各站半小时。
3、接待入店顾客时必须以“欢迎光临”起头,顾客离开时以“谢谢光临”收尾,有顾客进门时,不可做无视状或做其他事情,不可用眼睛瞪着顾客或打量顾客。
4、当顾客与你第一眼接触时,一定要以微笑表示之,对所有进店的客人,男性尊称先生,女性尊称小姐(特殊情况除外)。
5、要注意客人的生理状况,如近视、残疾,不可谈论其缺陷,或用眼光瞄视。
6、当顾客进门时,不可马上走到其亲密距离,但须随时把握近顾客的时机,当顾客意要服务时,须步至其眼前,并说:您好!并做15度的行视角度,顾客询问卖场物品方位时,应从旁引道,并主动介绍。
7、当顾客双双对对来店里时,应各双方交替交谈,顾客如有带小孩时,应与小孩显出亲切状。
8、接待顾客时,绝对禁止个人情绪化表现,面对顾客时绝对不可打哈欠。
9、不可任意批评顾客的言行、服装及打扮,不可冷淡对待光看不买的顾客。
10、被问及有关商品的问题时,要以专业知识来说明,接待顾客时,不可以比手划脚,与顾客对话时,语音不可太大或太小,语速也不可太快。
11、顾客在观看特价商品时,应将商品特价的原因说清楚。
12、顾客询问任何问题时,一定要热情亲切的回答,绝不可回答:不知道。做到察言观色,了解顾客的要求,不强迫推销。注意倾听顾客的谈话,并加以判断,适当迎逢顾客的喜好。
13、询问顾客任何问题时,一定要用:“请问——”为开头语。
14、在顾客面前比较其他品牌时,不可任意或恶意批评该品牌产品,顾客对商品难取舍时,应主动大胆的建议或成为其商量的对象,顾客单独前来购物时,应灵巧的提供意见。
15、顾客要求拿另一种商品时,不可表示不耐烦或小声出轻视的语言。
16、顾客要求降价时,不可表示轻视意,并做耐心解释。
17、遇到挑剔,却什么都不买就离开的顾客时,应保持礼貌的'态度送走顾客。找不到想买的物品,请示帮忙介绍其他店时,应亲切指引。
18、不可指指点点或谈论已离去的顾客,要慎重处理、保留顾客的遗留物。
19、顾客因粗心大意损坏商品或卖场任何物品,绝不可恶言相向。
20、正在接待顾客时,绝不可中途停顿去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事情。
21、顾客请求赔偿或退货时,应很有礼貌地先道歉,并鼓励其理换更合适商品。
22、须至仓库拿货时,要说:请您稍等一会,回来时要说:抱歉,让您久等了。
23、顾客付帐时,不可直视其钱包,收取顾客的金钱时,需当面复诵一次:收您xx元;找给顾客的钱当面复诵一次;谢谢您找您xx元。
24、在包装商品给顾客时,一定要做最后确认,收钱、找钱或将商品交给顾客时,一定要用双手转交。
25、将商品与找钱交与顾客时,须说:谢谢、欢迎下次光临,门口的同事也需诚心的说:欢迎下次光临。
26、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顾客发生争执。
27、不可因下班、休息或吃饭时间而干扰上班的同事。 28、不可留过长的指甲,以免在接待的过程中刺伤顾客。
29、在等待时间,双手合于前方,放于腹部下方,双脚稍开、自然不感到累的姿势,不可双手合抱于胸前或插袋或叉腰。
30、充分利用等待时机,整理样品,清洁卖场,票据,记录顾客的意见、反应、抱怨,谨慎处理,并交由办事处有关人员参考。
31、接电话第一名开头语:您好!黑骑专卖店——
32、每天9:00准时开店(根据各店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开店前30分钟到店,由店长主持早会,营业结束,由店长主持收b。
33、每天开门营业之前,应将店内灯光、空调全部打开,至营业结束时,店内层板、展示架、橱窗需每天用抹布擦拭。
34、安排定轮职表将店内地板,把设备清冼干净,随时保持清洁,由值日每日倒垃圾,如有恶臭味,应立即清除。
35、注重卖场讯息,将断销、滞销商品随时反映给上级(店长)。
36、执行指示、命令时,以最上级者为准,绝不可在卖场顶撞店长或上司。
37、接听上级指示电话应立即记录、传达,如在工作范围内则立即执行。
38、应服从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督导人员的巡店督核,不得抗拒。
39、上级主管、督导人员、店长有权检查员工的携带之物品,店长有权随检查员工储柜及手袋,不得抗拒。
40、不得在店内私取货品和未经允许打折让利给顾客。
41、接受任何帐单不可私自支付,须交由经理签字同意后再交由出纳支付。
42、发现偷窃行为时,应立即知会店长或经理,与同事作低调处理,以取回商品或让其付帐为原则。
43、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或其他员工声誉。
44、同事间须培养出良好的工作默契,不可互相嫉妒,绝不可在顾客面前斗嘴或争生意、伤和气,有新进人员时,不可将分配之日常工作推由新进人员承担,须负责、亲切、耐心地教导新进员工。
45、工作前不能饮酒,不能吃带异味的食品(如:葱,姜,蒜等)。工作时间禁止发生以下情况:吸烟,嚼口香糖,吃东西,聚在一起聊天,讲闲话,哼歌曲,会客,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46、不可在店内私藏危险物品。
47、营业人员午、晚餐时间为30分钟,店长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须轮流进餐,并不得在店堂内用餐,用餐后要补妆。
48、上班时间不可在声喧哗,不可与同事做无谓的聊天,上班时间一律穿着制服,并注重整洁,不可以披头散发。自身脸部打扮不可浓妆艳抹,注意自我形象。
49、上班时间内不可倚靠柱子,展示台、玻璃门、货架,不可集于空调处或静坐发呆、胡思乱想,上班时间内不可看新闻刊物或书报,不可远离自己的卖场到别处游荡。
50、工作时间内不得接受私人会客,或代存私人物品,展示台、柜台上方及收银台不得放置个人物品、衣物、皮包。
51、不可迟到、早退,安照排班表班次上班,请假或换班(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必须经由店长同意。
52、上班必须签到,下班必须签退,不得叫人代签到、退。
53、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开启使用电脑、收银机。收银员上班时间不得携带现金出入收银台,收银台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收银台范围除店长及收银员外,其他同事不得入内。
54、交接班时,应将日报表、收银、交办事项交待清楚,交由晚班收银员负责填写收银与日报表,每日下班前需将当日帐目整理清楚后,营业员及收银员才可离开。
55、营业员除每日上班前要清楚货数外,以每月的最后一天或隔月第一天做为总盘点日。
56、穿公司的制服或工卡不能在公众场合吸烟,言语粗俗及有亲热行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制服只限工作时间穿着)。
57、公司及本店营业额,操作等营销情况,绝不可向外界透露。
58、不可有任何偷窃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在单据、收银、结算及货物上作弊;顾客退换货及特殊情况需折扣的需经过店长或代班签字,并保留票据。否则依法究办追求赔偿,并给予开除,绝不宽容。
59、挂通及试衣间不可有空衣架,试衣间不得有遗留货品。
60、挂通上面的吊牌必须放到衣服里面。
61、努力完成销售计划,连续三个月销售到最后一名的将以除名。
化妆品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化妆品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遵守公德
1、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1、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3、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4、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1、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4、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5、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1、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2、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
3、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4、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1、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2、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3、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4、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1、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3、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1、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2、员工必须穿着公司统一订制的工服、佩戴工牌。
①、男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求穿深色长裤,不准穿中裤和七分裤。
②、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不准穿超短裙,裙子必须过膝。
③、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④、员工不得穿拖鞋上班。
⑤、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工牌,否则处以10元/人次罚款。
八、言行文明
1、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①、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②、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③、公司同事们之间都喊花名,不分上下级。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礼貌点头行礼表示致意或问候“您好”。
④、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⑤、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⑥、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⑦、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
⑧、客户来访,在行进间相遇时,应停留侧立礼让客户先行,并微笑点头致意,问候“您好”、“欢乐光临”。如正在工作状态,微笑点头示意后,应立即投入工作,不得无礼观望、议论或东张西望。
九、待人礼貌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5、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第四篇】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