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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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1、回收前,应先清理巷道内的浮渣及其他杂物,保证巷道中高不得低于1。8米。
2、回收作业区域内必须先维修好上、下安全出口(必须有2个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作业现场的安全通道内严禁有木料、钢梁、单体液压支柱及其他杂物的堆放,确保退路的'畅通。
4、每班回收前先检查工作面顶板的压力和支护情况,若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处理然后再进行回收作业,如无法排除安全隐患,该区域的支柱不得回收。
5、作业现场的带班班组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正确指挥作业人员进行规范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6、回柱作业前,必须先用单体液压支柱对作业地点进行掩护加固,然后再进行回收作业。
7、回柱作业前必须靠矿壁沿倾向增加两排密集(0。5×0。5米)支柱,确保顶板安全切顶。
8、在回收支柱作业过程中严禁用人工直接回柱,必须使用回柱绳卸压然后再用回柱绞车回收支柱。
9、回收支柱时作业人员必须要在安全位置进行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10、回收支柱时,必须要有经验丰富的工人观察顶板及支护情况,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工作人员撤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准作业。
11、回收出的钢梁、单体液压支柱应及时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柱、梁外运时一定要注意招前顾后,避免磕碰伤事故的发生。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
三、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质环部室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质环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质环部室报告。
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安质环部室,由调度人员安排其它领导干部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安质环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班下班前交生产、安质环部室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7、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班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六、考核规定
(一)奖励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年度奖励1000元;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每次奖励1000元;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每次奖励1000元;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年度奖励20xx元。
(二)处罚规定
1、带班领导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安质环部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7、由生产、安质环部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