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临床医患沟通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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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心得体会【第一篇】
医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在疾病的治疗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生要勤看、勤问、勤听、勤写、勤讲、勤思,通过认真询问,仔细查体,耐心解答,与患者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信任。
在与患者的沟通中要读懂眼神,了解心思,恰到好处。作为麻醉医师,要进行规范的术前访视,有效的沟通可以减轻患者对麻醉的恐惧感,更好的与医生配合顺利完成手术。
我院的和谐之道是:“心灵需要理解才能沟通,感情需要理智才能升华,纷争往往因误会而起,解决之道在于沟通”,沟通无处不在,让我们将心注入,用心沟通,艺术服务。
医患沟通心得体会【第二篇】
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患者寻求一种尊重、关心与爱,医者寻求一种认同和自我实现。我们要通过把握人心,掌握人性、换位思考达到有效医患沟通的目的。我们在工作中既要练就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状态,充满爱心的去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使患者和家属体会到我们是发自内心的为他们着想,这样就会赢得患者的信任与理解,鼓励患者做一位好患者,使医患沟通达到理想的状态。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往往忙于接待一位又一位患者,希望尽快看完候诊的患者,却忽略了这样的医患交流带给患者的体会是他们不被医生重视,未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关爱。专家研究结果显示:与患者第1次见面多倾听1分钟,就会为第2次见面节约10分钟。
因此,作为临床医生,我们要时刻注意医患沟通的细节并掌握医患沟通的技巧,针对不同的人群使用能被接受的不同沟通方式,个体化进行医患沟通和诊治疾病,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患沟通心得体会【第三篇】
医患关系是社会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患关系是患者、家属与医生、护士及各级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趋势。自古以来,医生视救死扶伤为自己的天职,病人视医生为救护神。现代医院的服务宗旨是“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应该说在医患关系中有一些公认的共同的道德规范准则。但是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造成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医疗纠纷升级而演化成医疗暴力,众多事例有力的说明当今医患关系存在许多不和谐。医患关系在医疗实践中占有突出位置,希波克拉底时代的医疗是这样,现代生物医学的实践也是这样。国际著名医学心理学权威魏斯教授在《综合医学科学应遵循的基本规则》中强调指出:“现代医师进一步划时代的柱石是医生—患者关系。”
1 医患关系与病人权利
在我国传统的医患关系及道德中,对于病人的权利,病人在医疗中的自主能动作用几乎没被真正重视过。在医疗的各个方面,对病人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隐私和保密权的尊重成为其基本立足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必须以尊重病人权利和意志,让病人主动参与医疗有关决定为中心的人道医患模式。
2 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
在今天已是生物心理社会的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境,配合医生治疗。我们感到“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无视病人的痛苦时,多想一想,要是你生病,希望医生怎么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人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掌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上、语言上及医疗工作过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高兴,让患者有一个物超所值的美好体验。
3 提高患者的信任度,打造诚信医院医疗机构
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各种“开费单”,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建立医疗费用阳光制度,认真做好收费咨询工作,让患者和家属随时查询花费情况,让患者放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患者就诊过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杜绝药商在医院带钱促销药品现象;实行医患协议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接受“吃请”;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的医德医风。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主导,作为卫生系统的工作者。我们要积极努力,牢固树立忠实为群众、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一个温馨、有序与安全的环境,应用现代化的医疗科技和设施,创造一个通畅快捷的就医流程,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作出我们的贡献。
医患沟通心得体会【第四篇】
两个月前,60岁的吴大伯因为高血压住进了医院,入院时,全身状况都不错,病情没有恶化,医生就把病情告诉了老人。医生顺便嘱咐了一句:“不过,你患有其他心脏疾病,所以高血压也可能导致心肌梗死,要格外当心。”没过几天,老人的病情突然恶化,医院紧急抢救也没能把老人救回来。本来以为这是正常的病情变化,但家属把责任怪到了医生头上,原因是,医生把病人的病情如实告诉了病人,增加了病人的心理负担,使得病人血压进一步上升,导致死亡。这让接诊医生有点委屈:难道我如实告知病情也有错?
告知的“度”让医生烦恼
近年来,不少法律法规都对“知情同意”做出了要求,知情同意原则从传统的伦理要求提升为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种种困难。据悉,由于知情告知而导致的医患纠纷数量明显上升,患者因为不能得到足够的治疗信息或者得到不该得到的治疗信息,向医院理论,而医生则为如何把握知情告知的“度”烦恼不已。
现在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规定主要出现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不过都规定得比较笼统,对于病情究竟是要告知家属还是病人本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告知病人本人、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用什么方式告诉病人病情最合适等问题,都没有做详细说明,所以现在的医生要做好知情同意,也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来遵循。
因“知情告知”医院纠纷不断
“既然法律规定医生要把病人的病情、医生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愈后和费用情况告诉病人,我们医生当然要按规定办,但事实上真的这么做了,还是让很多病人不满意,纠纷照样有。”一位医生告诉记者。
一家市级医院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医院每个月都会遇上这样的纠纷,每次都纠结在“知情告知”问题上,医生是按规定做了,但家属不满意,只能靠一次次的协商来解决,为了处理一个纠纷,双方往往要“洽谈”五六个回合,不论是给患者家属还是医院,都带来不少烦恼。
医院想了不少规避风险的办法
既然法律法规有了明确规定,而详细的操作规范又没有出台,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各个医院都想出了规避风险的办法。
据了解,现在杭州各大医院都比较强调“知情同意”的重要性,很多情况下,医生遇到病情不严重的病人,都采取“双告知、双签字”的办法。就是不仅告知病人本人,还告知家属,让双方签字同意。一位临床医生私下告诉记者,这也是一种折中的办法,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还有些科室,根据自己的病人群体特点以及诊疗中的经验,总结出一套“因人而异”的告知制度,对哪些病人的病情可以告知病人本人、哪些病人的病情必须连家属都告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为了明确告知责任,现在浙江省各大医院还统一采取“合同制”。病人只要一入院,就要先签署“告知书”,同时签署“知情选择书”,如果选择让家属了解病情,还要签“患者授权书”。这样即便出现了异议,也有白纸黑字为证。
病人对医院做法并不满意
如此操作,的确让医生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大大减少,但对于患者来说,就意味着这个难题被交到了自己的手中。刚出院的陈女士就表示,在签署“知情选择书”之前,自己也不能保证能够承受病情的真相,而且作为缺乏医疗知识的普通人来说,自己究竟拥有多少知情权并不明确。“知情同意”能否执行得更好?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因为这涉及到人与人的沟通,要根据我们的文化和习俗慢慢摸索经验,达到医患双方的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