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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样例【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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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一篇】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7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奖励。

第十条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三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20xx年7月1日。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二篇】

总则。

为切实加强油气库管理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作业,奖勤罚懒,提高全库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油气库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生产安全运行,特制订考核奖惩细则。

1、油气库成立由油气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油气库整体工作情况、员工工作行为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分50元,将日常考核和月底综合考核进行汇总确定及兑现。

2、考核奖惩内容要及时传达给个人。

3、考核问题一旦被公司领导查实者,按公司领导意见处理。

4、如有违反油气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者,按规定处罚。

5、重大问题考核必须经油气库考核小组确定并书面上交公司批准。如违反有关规定制度,但没有相关奖惩条例的,参照相近的考核细则处理。

6、考核情况列入年终评比依据。凡考核确定内容,考核组成员不得私下议论或向他人示好,以确定结果为统一意见。

7、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油气库员工考核细则。

1、上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上下班,执行指纹考勤制度,如有违规按以下规定执行:每少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内,扣1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具体按公司规定执行。

2、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好工作服、工作裤。未做到每项扣1分。

3、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违者扣10分,作待岗处理;严禁在岗期间饮酒,违者扣3分。

4、严禁油气库作业期间值班领导及岗位操作人员脱岗,违者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5、严禁对入库车辆和人员不检查、不登记,违者扣2分。

6、严禁擅自更改、编造计量、质检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领导处理。严禁未按规定进行计量、油品化验及油品接卸、输转作业,违者扣3分。

7、严禁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品时,不有效连接静电接地线和防溢油装置进行作业,违者扣1分。

8、严禁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品后,不按规定对油罐车设置铅封即驶离油库,违者扣1分。

9、严禁值班巡检人员离岗、睡岗、代检、漏检和不按时巡检,违者扣3分。

10、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违者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11、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12、严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扣2分。

13、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公司领导处理。

14、工作必须服从库领导调动,不服从者从通知之日起每天扣2分;影响恶劣者视情节加倍处理。

15、顶撞领导、威胁领导、殴打领导、拒不服从管理扣当事人10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并报总公司。

16、工作期间吵架、打架扣当事人4分。严重影响工作者,作待岗处理。

17、认真做好台账及表格登统工作,未做到者扣1分。

18、油气库各岗位交接班按规定做好交接班手续,当面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名;未当面交接的,扣1分/次。交接本上未及时签名扣分/次;未交接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19、油气库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手机,火种。如发现作待岗处理。20、油气库晚间值班人员必须在17:00—18:00(作业期间可延迟),到指纹考勤处按指纹,漏按每次扣分。值班期间外出必须报告值班主任同意方可出库,未做到者每次扣3分。

21、上班人员(专职消防员必须参加)必须参加油气库应急预案演练,未参加者扣1分/次;参加未按要求做到位者扣分/次。

22、各责任人按规定做好设备保养和责任区卫生保洁工作,发现保养不到位和卫生不洁问题,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2分。

23、根据油气库通知按时参加每次员工大会,特殊情况书面请假,除正常作业外不参加员工大会者,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24、作业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干私活,扣1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5、优质服务,礼貌待客,与顾客吵架扣2分,情结严重者扣10分,并向顾客道歉。

26、爱护公共财物,对任意损坏,侵占公物者扣5分,并赔偿损失。

27、严禁接送班车上吸烟,吃早饭,乱扔垃圾,违者扣2分。

28、不准带小孩进入作业区域,否则扣责任人1分。

29、擅自调班不服从管理者扣2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

30、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受到公司、库领导表扬,视具体情况,奖励2分/次。

31、发现油气库隐患并及时发现报告,奖励分/次。

32、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奖励3分/次。

33、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认真进行岗位练兵,参加各种业务考核比赛,取得好成绩,受到公司、库领导表扬,奖励2分/次。

34、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主动处理,受到广泛好评的,奖励2分/次。

3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有成绩者,奖励3分/次。

36、一直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服务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奖励3分/次。

37、关心集体利益、廉洁奉公、舍己为人、助人为乐、事迹动人者,奖励2分/次。

38、其它未提及事项,由油库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并酌情加分。

附件:《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库区吸烟及携带火种等危险物品进入库区。

2、严禁未办理用火用电手续在库区进行动火、用电施工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库区作业。

4、严禁用各类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5、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区重点防火防爆区域。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库区。

7、严禁就地排放、倾倒各种油品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9、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在易燃易爆区敲打、撞击作业。

10、严禁违规作业及在库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器材,在库区内严禁明火。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依据、标准、方法和程序,做到奖罚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新植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行政管理中心。

一、负责按本办法对全体员工奖惩的实施;

二、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并报批;

三、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按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四、负责将奖惩的书面报告和记录扫描存入电脑系统中备案;纸质文档签批完毕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一、负责起草、修订、解释本办法。

二、负责保障本办法内容的合法性。

三、负责奖惩材料存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第六条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终审批。

第三章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根据本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奖励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贿奖等丑恶行为,员工存在前述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八条奖励的种类。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四、其他:有另行规定的,按奖励最高原则执行。第九条嘉奖。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为a者或绩效达成100%的;

三、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四、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的;

五、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事项及时举报减少公司损失的。

六、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第十条记功。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200元。

一、全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统计后,直接报董事长批准;

三、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五、从事对公司有显着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六、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七、公司遇到突发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八、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一条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300元。

一、全内记功达到五次记大功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统计后,直接报董事长批准;

三、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五、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四章惩罚。

第十三调惩罚的原则。

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多数员工利益、,影响公司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职业道德等行为做出相应惩罚措施。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于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严肃和公正的处理。

三、惩罚时应向被惩罚人出示惩罚单,注明被惩罚的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和公司处理意见。员工在惩罚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惩罚内容;惩罚不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惩罚单的效力。若员工因被惩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做进一步处理。

四、惩罚员工需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惩罚单,由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五、被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但应按照制度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得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惩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职降薪。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有另行规定的,按从严从紧,惩罚最大的原则执行。

七、对员工每月扣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且扣款后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当月不能完全扣款,可在下月扣除,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或/和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的,对该员工予以警告并处以扣款100元以下的处理。

一、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10元扣款。

(一)上班迟到10分以内。

二、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30元扣款。

(一)由于工作失误、拖延不能达到作业文件标准,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的;

(二)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的;

(三)布臵的工作,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四)擅离职守,闲游、炒股、看视频或上班打瞌睡等与工作无关行为者;

(五)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责任);

三、以下予以警告并处责任人50元扣款。

(一)妨害生产或经营秩序,情节轻微的;

(二)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的;

(三)工作上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的;

(四)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的;

(五)任何违背公司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的;

(六)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公司轻微损失的;

(八)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的;

(九)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工牌进出公司的;

(十)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

(十一)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的;

(十二)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四、由于故意、疏忽大意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内的,以实际损失金额的100%赔偿,前述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第十六条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3000元之间者,对当事人予以记大过并处以扣款300元以下的处理。

一、出现以下情况,给予记过并处责任人100元的扣款。

(二)本部门或本车间未能按规划完成管理目标,导致管理目标不合格者(考核至主管一级);研发体系、销售体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二、以下予以记过并处责任人200元的扣款。

(二)工作中酗酒或者处于醉酒状态,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三)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数额达到本条规定的;

(六)故意损毁公物价值达到本条数额的;

(七)涂改重要文件的;

(八)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未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未造成损失者;

(九)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十)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十一)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三、以下予以记过并处责任人300元扣款。

(一)警告三次者记过一次。

(二)制造、散布谣言,制造事端、损他人的尊严或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由于工作失误、拖延、责任心不强,为公司带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本条规定数额,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赔偿金额。前述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本该条款为准。

第十七条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5000元的,对当事人予以记大过并处500元扣款。同时,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补偿损失,补偿金额和方式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使公司遭受损失3000元以上的;

六、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记大过标准,尚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标准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予以确定;以上条款如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七、记过两次者记大过一次。第十八条降职降薪。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降薪处罚,直至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待岗,待岗相关规定参照《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办法》。

二、经考核,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的;

三、经考核,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的;

七、记大过未撤销,又出现记过的情况的。八、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者,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的。

第二十条严重违纪。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并有权向有关机关请求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经查实偷窃或侵占公司财物、同事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严重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或者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七、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

八、挑拨劳资双方关系,煽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怠工或罢工者;

九、未经许可,兼职、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十、故意泄露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一、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商业机密管理办法》的;

十二、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商业秘密的;

十四、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遭受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

十五、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

十六、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十八、其它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给公司财物、声誉的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第五章员工功过相抵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同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记功与记过抵消、记大功与记大过抵消二、五次嘉奖转为一次记功,五次记功转为一次记大功。三、三次警告转为一次记过,三次记过为一次记大过,记大过二次为严重违纪。

第六章各单位的奖惩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可以制定本单位的奖惩操作规程,作为公司奖惩办法的细化和补充,二级单位的奖惩条例制定时应按照从严从紧的奖励和惩罚原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单位的奖惩条例在制定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通过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认可者签字内容为“我已知晓该制度并愿按该制度执行,姓名,年、月、日”。

第三十三条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在部门全体员工修改通过后须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人力管理中心审核后送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司二级单位的奖惩办法只能在本单位执行。

第七章说明。

第三十八条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轻重分摊扣款;

第三十九条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十一条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四十三条奖惩申请表。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四篇】

一、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服务中心所有正式员工(含聘用骨干)。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奖励分为表扬和物质奖励等。

(一)凡较好完成部门年度目标者,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考核基金。

(三)对管理提出合理、建设性建议被采纳者;在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技术改进者;在后勤改革,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新增效益总额的5%—20%。

(四)在政策范围外,为中心无偿引进项目或资金,按引资创收效益的5%—20%进行奖励。

(五)其他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可适当进行奖励。

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具体奖励额度由中心研究决定。

三、惩罚范围和标准

惩罚的种类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降职。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扣发岗位津贴、降低岗贴系数等。

1、一个月内5-9次迟到或早退的,给予通报批评,10次以上迟到或早退的(单次计算),视作无故旷工,对无故旷工的员工,按学院《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处理。

2、对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视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 1000 元以上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减全年安全考核奖金。

3、利用工作时间聚众以麻将、扑克或其它方式进行赌博,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当月20% 岗位津贴。

4、对工作消极、拖拉,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蛮横,服务对象反映强烈,影响中心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查实扣发当月30%岗位津贴并通报批评,限期内无明显好转,进行降低岗贴系数及降职处理。

5、其他未列事宜,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中心研究后进行处罚。

四、其他说明

1、对应受处理的员工,各部门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处理意见,由中心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各种经济处罚的罚款、赔偿金由受罚款人于一周内交到中心综合部,对暂无能力或未按时交纳者,从岗贴中扣回。

3、对经济处罚的各种罚金,除赔偿金外,用作奖励基金。

4、本规定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全体合同化用工和市场化用工。对管理人员的处分按照执行。集团公司未做明确规定的,依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进行奖励与处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并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五)处分的轻重与违规违纪行为和所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奖励的种类为:

(一)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三)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公司在给予员工荣誉奖励的同时也可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下列员工,视贡献和成绩给予奖励:

(四)在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提高质量和计量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八)具有其它功绩和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各类奖励的管理权限

(二)其他奖励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员工评比推荐,经本单位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公司党群工作处、人事处负责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履行民-主程序进行公示。

第七条

员工获得奖励的,有关材料应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存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

处分

第八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级;

(四)降职;

(五)撤职;

(六)留用察看;

(七)解除劳动关系。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也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第九条

处分的期限为:

(一)警告,个月;

(二)记过,个月;

(三)降级,个月;

(四)降职、撤职、留用察看,个月。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

(二)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无故旷课,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九)组织、策划、煽动、参与违法集体上访事件或为其创造条件、提供帮助的;

(十)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十一)违反政治纪律或社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

第十条规定给予员工处分应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五篇】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参考无4.定义。

5.职责与权限。

6.作业内容流程及内容。

员工奖惩由各部门主管以《员工奖惩审批表》提出,依权责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核准,总经理报批后公告之,奖惩落实体现在当月薪资中完成。

5)热心服务,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立改造,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of6。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17)在工作时间内妨碍其它同事正常工作;

1)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9)工作失职,做错产品,延误出货,造成损失者(金额1000元以下);

6)员工互相交谈或比较泄露薪资,经查属实者;

9)擅自拆卸、安装计算机硬件;

23)其它违规事项情节比较严重者。

10)在工作场所用公司财物制造私人对象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对象者;

19)触犯国家法律被行政拘留或被劳动教养及刑事处分者;20)伪造资料请假者;

21)伪造个人学历或从业经历与公司签合同者;

35)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声誉或造成金钱损失;

44)不实报支各项经费情节较重者;

47)未经部门负责人自将本公司任何具智能财产权之相关资料携出厂者;48)到时缴附公司虚假证件,不据实填写人事资料,经查证属实者;49)打听薪资或薪资泄密造成严重影响者。

凡有奖励者,将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金和加给绩效考核分:

嘉奖:奖给一天本薪之薪资每次并当月考核分1分。

小功:奖给三天本薪之薪资每次并当月考核分3分。

大过:扣除九天本薪之薪资每次并当月考核分9分。

处罚扣款超过员工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的部分,转由下月薪资中扣除。

以上所有奖惩项之加扣分或加扣薪,效力及于一个考核时间或一个,不得重复计算。在执行惩戒标准与其它制度发生冲突时以此档为主。

8.相关表单。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六篇】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员工奖惩机制,营造先进的企业文化氛围,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奖惩工作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个人,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惩处违纪违规人员,严肃企业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

奖惩工作的原则应坚持实事求是和民主程序,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思想教育为主,纪律处分、经济处罚为辅。

奖励的种类分为通报表扬、颁发奖金、授予先进称号、晋级。各种奖励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公司可对所属成员单位员工实施各种奖励。各子公司有权对本单位的员工实施各种奖励。各分公司及其他无任免权限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实施奖励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属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奖励应报公司审批。呈报公司奖励材料必须标明员工自然情况,实事求是的反映先进事迹,由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单位(部门)签注意见、盖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或单位(集体)应当予以奖励:对技术革新,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安全生产、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方面有显著成绩。

在发明创造、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在完成生产、施工任务及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公司有权对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其他无任免权限单位的违纪违规员工实施各类处分,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处罚。各子公司有权对本单位违纪违规员工实施各类处分及经济处罚,留用察看、开除处分应报公司备案。各分公司可对本单位的违纪违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可以实施经济处罚,对员工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处分须报公司审批。

对一年内无故旷工连续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员工,公司、子公司根据任免权限可以予以除名,同时解除劳动关系。各分公司及其他无任免权限单位对员工除名并解除劳动关系,须将有关事实材料报公司审核、办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严重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各单位处罚、处分员工时,应事实清楚确凿,在事实认定上允许员工申辩,对员工提出异议的事实或情节,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处分的种类应与员工所犯错误相适当。对员工处分,一般应在错误发生后的60日内作出决定。如情况复杂,需继续查证的,可延长一个月。处分决定必须送达本人。

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在未满半年内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企业现行薪酬制度中有关规定支付,且不享受荣誉奖励。

留用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留察期间每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企业现行薪酬制度中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受到处分或处罚,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如有监督失察或领导不力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凡因触犯法律被依法起诉、逮捕的人员,自收审、逮捕之日起中止劳动关系,停发工资,根据审查结果:无罪或错案的,恢复劳动关系及工作,不补发期间工资(可由本人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较轻,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恢复劳动关系,不补发其间工资,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也可降低工资;被判处实刑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各单位对员工所实施的奖励或处分材料应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本文中未明确事项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或相关法规、规定办理。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七篇】

为形成良好公司风气、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司声誉,制定本办法。

公司对员工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对员工实施奖惩,可发给奖金或处以罚款。

奖励。

本公司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记大功三种。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全年无迟到、早退及请假,工作尽职尽责,足称部门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作改进有帮助者;

(3)对公司或社会有利之行为而有事实证明者;

(4)拾物(金)不昧报告招领者;

(5)其他适于记嘉奖之优良表现者。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技术卓越,在工作上有特殊表现者;

(2)忠于职守,完成紧急重要工作而无延误,有具体事实证明者;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5)其他有适于记功之事迹者。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对经办业务、本职工作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2)节省物料、能源成效显著者;

(3)及时发现重大灾害或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者;

(4)在灾害中积极施救,减轻公司财产损失者;

(6)领导或工作有方,业绩增长快,成效显著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证明收效显著者;

(8)其它有适于记大功之事迹者。

惩处。

公司员工违纪之惩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四种;根据员工过失情节,结合有关规定将同时给予罚款、扣奖金、降工资、取消年终奖、取消年终加薪、降级、免职等处理,其使用范围,视具体情况而定。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工作不认真(或在工作时间嬉戏、干私人事务)且屡教不改者;

(2)不遵守工作秩序、影响工作者;

(3)不服从工作指派或对上司无理者;

(4)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5)酗酒上班者;

(6)三十日内迟到或早退两次者;

(7)一年内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

(8)上下班争先恐后,破坏秩序,不听从警卫人员劝戒者;

(9)非上下班时间内进出厂区不按规定登记或弄虚作假者;

(10)在厂区内乱扔纸屑、脏物或随地吐痰者,破坏公共卫生者;

(11)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差错较轻者;

(12)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安全装备者;

(13)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14)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较重者;

(2)消极怠工、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扰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3)一年内旷工三天者;

(4)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

(5)经警告处分而再犯者;

(6)酗酒闹事者;

(7)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8)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者;

(9)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者;

(10)损毁或浪费公物、粮食,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者;

(11)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低劣者;

(12)对于公司钱款、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较重者;

(13)未遵守薪资、奖金保密规定者;

(14)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有过失,情节较重者。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三十天内旷工三天者;

(2)在公司内制造不属其职责范围内的物品或命令他人制造者;

(3)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者;

(4)工余料隐匿不缴回者;

(1)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7)无视公司制度,明知故犯,不服从领导指挥或管理者;

(8)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

(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情节较轻者;

(10)品行不端,慌报事实,情节较重者;

(11)涂改或调换工作记录者;

(12)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处分:

(1)违法乱纪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影响工作秩序者;

(3)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及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较重者;

(5)不服从上级调动且经说服教育仍无动于衷者;

(6)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者;

(7)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较重者;

(8)贪污、偷盗、打架斗殴、嫖赌、酗酒闹事、营私舞弊者;

(9)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鉴者;

(10)向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情节较重者;

(11)服务态度差,经常与客户吵架或损害公司形象屡教不改者;

(12)对领导、同事及其家属等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者纵容包庇,情节严重者;

(14)在严禁烟火的生产区内抽烟者;

(15)一年内记过二次,一次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六天者;

(16)其它违反规定,情节恶劣者;

奖惩申请与执行。

对副科长级以下员工奖惩(不含开除处分),由各部门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实施;对副科长级(含)以上员工奖惩,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实施。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员工奖惩也可由其他部门或人员提报,人事部门填写“员工奖惩申请表”直接由总经理核准实施。

公司开除员工,由其直接上级主管填报“员工奖惩申请表”,人事部门核实情况,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并由人事部门报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备案。

为保证奖惩公正和尺度统一并便于记录员工工作表现,任何奖惩均须报人事部门审核;“员工奖惩申请表”交人事部门备案。

公司员工犯有牵涉法律范围之过失除按本规定处理外,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凡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员工,没有权利向公司索取任何权益。

为达到教育员工的目的,公司视情况将员工奖惩通报公布。3。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八篇】

大唐延安热电厂企业标准。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xxxxxx发布xxxxxx实施。

大唐延安热电厂发布。

q/xxxxxxxx—xxxx。

目次。

第三章。

第四章。

i

q/xxxx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是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结合我厂具体情况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达方法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完全一致。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本次修订人:本标准审查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

ii。

q/xxxxxxxx—xxxx。

第一章。

第一条为依法依规治企,有效规范员工行为,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激励员工敬业奉献,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陕西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厂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安全高效,创新进取,促进企业稳定持续科学发展。

第三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厂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员工管理职责,在企业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员工精神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四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员工,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违章、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依据本办法给予惩处。

员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给予员工奖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必须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必须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实施奖惩应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q/xxxxxxxx—xxxx部、安全环保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全体在职正式员工。

第二章。

第八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其实际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经济效益显著的;

(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动保护公共财产,使企业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维护国家或企业利益,得到广大员工好评,事迹突出的;

(十)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十一)维护企业、社会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有显著成绩的;

(十二)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q/xxxxxxxx—xxxx第九条本厂颁发的奖励项目:

(一)通报表扬;

(二)授予技术能手或标兵;

(三)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

(四)记功、记大功;

(五)其他奖励项目。第十条根据省、市、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陕西公司级奖励条件及申报程序,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可向上级推荐申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推荐申报上述荣誉称号的,需广泛征求员工意见,事迹材料真实,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第十一条对获得奖励的员工,由审批机关或单位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对立功奖励颁发奖章;为鼓励先进,按照规定,对获奖员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第十二条给予员工的奖项审批资料应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在办理奖励过程中或奖励后,如发现主要事迹虚报、失实,由审批机关或单位办理撤销手续,并按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三章。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应视情况分别给予惩处。惩处分一般处罚和纪律处分(以下简称处分)两种。

(一)一般处罚种类为:1.口头警告;2.通报批评。

(二)纪律处分种类为:

q/xxxxxxxx—xxxx1.警告;2.记过;3.记大过;

4.降职(降级):指降低职务级别或岗位层级;5.撤职:指撤销行政职务,适用于中层管理干部;6.留用察看;7.开除。

第十五条员工受处分的期限为:

(一)警告,3个月;

(二)记过,6个月;

(三)记大过,9个月;

(四)降职、撤职,12个月;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视其情节,可给予扣发奖金、或内部待岗1-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由所在部门安排学习和劳动。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一)个人违章造成严重不安全现象或者未遂者;

(二)违章违纪、情节较重者;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四)破坏、偷盗财物等;

(五)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六)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七)纠缠工作人员、无理取闹,影响或干扰企业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者;

(八)上班期间饮酒或违反规定班前饮酒;

q/xxxxxxxx—xxxx。

(九)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十)管理不到位,工作发生较大失误,造成影响的;

(十一)发生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四)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者;

(十五)违反物业后勤或社区等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十六)企业规定其他情形的。第十七条未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陕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者,视事故责任大小对违章行为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惩处(安全生产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以司法机关处理为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两年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两年至开除处分;

q/xxxxxxxx—xxxx。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两年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两年处分;

(七)发生一般误操作和人员直接责任的一般电网、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惩处: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副总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责工程师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第十八条违反财经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擅自决策的,不论其是否造成损失,对起决定作用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九条故意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和企业收入的,按以下规定给予惩处。

(一)情节较轻,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二)情节较重,涉案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大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四)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涉案金额和承担的责任大小,从重处分,直至开除处分。

第二十条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应归还期限6个月,经通知催款不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借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的,从重惩处。

q/xxxxxxxx—xxxx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撤职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二十二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私设“小金库”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投资、担保、贷款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

第二十四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一)工程项目未经结算审计即与施工单位结算的;

(二)违反规定,转移财产的;

(三)虚列项目,转移资金的;

(五)执行预算严重失控的;

(七)变卖或私自处置资产的;

(八)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九)挥霍浪费企业资产财务的。

q/xxxxxxxx—xxxx任。

(一)由于业务或其他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不真实造成会计信息虚假,对提供、取得或制作原始凭证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调离原岗位,骗取的个人经济利益双倍赔偿;对负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二)由于会计人员主观故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记过处分,调离财务岗位;给予财务部门负责人警告处分。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或者非会计人员做假,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给予授意、指使、强令人员撤职处分,骗取的个人经济利益双倍赔偿。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不认真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厂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下列处理:

(二)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和泄露企业秘密的,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调离审计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被上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并对企业处以罚款的,负直接责任人员赔偿罚款额的20%,负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各赔偿罚款额的10%,但个人赔偿最多不超过5万元。同时,根据查处出问题的性质、影响的大小、罚没资金的多少,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下列惩处:

(三)被处罚款50万元及以上,或被审计机关通报、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负直接责任人员开除处分,给予负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撤职处分。

q/xxxxxxxx—xxxx第二十九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一)用人失察或“带病提拔”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篡改民主推荐结果或妨碍员工在干部考察中行使民主权利的;

(三)不按程序提拔干部的;

(四)不执行回避制度的;

(五)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第三十条在员工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职称评定、技能鉴定,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弄虚作假,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责任人降职(降级)处分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考试有关规定,泄露试题或答案、违反考场纪律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责任人降职(降级)处分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私自涂改或协助涂改员工人事档案,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降职(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三条员工迟到或早退,给予通报批评惩处,并处以经济处罚,经常迟到或早退,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四条怠工致使不能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五条旷工的惩处规定: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的;

2.假报病情、涂改或伪造诊断书,或用其它手段骗取休假的;3.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的。

q/xxxxxxxx—xxxx。

(二)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六条不服从工作指挥或拒不执行工作分配、调动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第三十七条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无理取闹,或聚众滋事,或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经营、办公工作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一)工作期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影响其正常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惩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威胁、辱骂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殴打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上班时间发生打架、斗殴的,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情节较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给予记过至降职(降级)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八条员工贪污或收受贿赂的,根据其个人所得数额及其他情节,按以下规定给予惩处:

(一)贪污或收受贿赂数额不满500元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贪污或收受贿赂数额在500元及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四)贪污或收受贿赂数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九条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给予相关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给予相关领导责任人警告至撤职处分。

q/xxxxxxxx—xxxx。

(二)对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三)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第四十条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记过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降职(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一)在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二)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

(三)不配合、阻挠司法机关办案的。

第四十一条物资采购未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把关不严,致使伪劣产品、“三无产品”或超过保质期、不符合物资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和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物资流入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撤职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四十二条招标过程中向利害关系人泄漏标底或提供有关影响投标结果的资料及信息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

第四十三条在网页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传递、报道、发布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企业计算机或者通过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严重损害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四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做出处理: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惩处;情节较重、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二)违反《信访条例》和地方政府、企业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三)不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q/xxxxxxxx—xxxx。

(四)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或挥霍公款、假公济私;

(五)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企业形象;

(六)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七)妨碍或干扰执行公务人员进行情况调查的;

(八)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误导和欺骗领导和员工;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工作秘密;

(十)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一)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第四十五条员工发生违法行为、性质较为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未被司法机关处以刑事和行政处理的,按严重违纪进行处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至留用查看处分。

第四十六条员工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包括缓刑),给予开除处分;被人民法院判处其他刑罚,或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至留用查看处分。

第四十七条员工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惩处,厂内按违规违纪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八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故意、过失等行为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按本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惩处。

第四十九条对故意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惩处。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惩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q/xxxxxxxx—xxxx。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降职(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记过至降职(降级)处分。

(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第五十条对过失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惩处。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惩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直接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记过处分。

(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降职(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降职(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q/xxxxxxxx—xxxx资作为逐月赔偿,减发工资应符合工资支付的规定。在此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研究决定,可酌情减少赔偿金。

第五十二条上述规定中责任部门党支部书记的惩处,比照本部门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党员违法违纪违章的,另由党组织依据党章党纪决定党内处分。

第五十三条对于副厂级及以上的领导人员的惩处,由厂员工奖惩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大唐陕西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四条惩处的相关规定。

(一)纪律处分期间,被处分人执行内部待岗待遇(留用察看除外)。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给予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经济损失、扣发或停发奖金、扣发岗薪工资等经济处罚。

(二)经济处罚和内部待岗作为给予员工惩处的具体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上述惩处方式合并使用。

(三)员工内部待岗期间,不再履行原岗位职责,应离岗参加业务培训或跟班学习和劳动,不得担任工作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等重要工作;内部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内部待岗期间的管理和待遇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四)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职务(岗位)。受到降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任职或调高岗级;受到撤职处分的,应按照规定撤消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两年内不得担任中层管理职务。

(五)给予员工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其担任的职务,留用察看期间,安排一般性的劳动工作,停发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留用察看期间若又发生违规违纪依据本办法应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员工留用察看期满,经审查在留用察看期间遵章守纪的,期满后继续留用。员工留用察看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调高岗级。

(六)员工在处分期限内发生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应顺延其处分期;

(七)给予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按程序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q/xxxxxxxx—xxxx第五十五条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第五十六条由厂员工奖惩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违法违纪违章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并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厂员工奖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十七条处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违章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员工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留用察看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员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一般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违章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六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q/xxxxxxxx—xxxx。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五)因外部环境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原来预测、分析的经济损失出现偏差的;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第六十一条员工如对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分决定30天内向工会书面申请复议。工会应依据相关事实和依据,15天内决定是否向厂行政提交复议。行政收到复议通知,应认真进行核查,并在30天内将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工会。

第六十二条经对员工处分决定复议复核,若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违章事实证据不足,或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错误的,应当撤消处分决定或变更处分决定。

第六十三条若员工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员工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规定予以相应调整;若员工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将该员工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恢复到被处分前水平,且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第六十四条对员工作出的书面处分决定,应将决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将决定送达本人,由本人签收,签收资料应归档保存。本人未能接受决定材料的,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可采取邮递方式送达。通知应以经过邮政部门查验登记并标明文件名称的特种挂号专递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时间。

(二)邮递方式不能送达的,可采取其他合适方式送达,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给予员工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五条员工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厂员工奖惩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工资待遇、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解除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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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法规为准。工会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本办法经2016年月日员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九篇】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一、制定奖惩制度目的

鼓励员工 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到目标。

员工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二、员工奖励:

1.对本企业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企业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突发事件,临时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而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奖励的种类对企业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1、加薪 。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三次为记大功一次。

4.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

5.奖状。

6.奖金。一次可给予若干元奖金。

三、惩处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 酌情签报惩处:

1.有读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惩处的种类

企业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4.申诫。申诫三次作为记小过一次。

5.警告。警告三次作为申诫一次。

四、功过互抵规定

企业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依次类推。

1.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别申请单。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实用员工奖惩办法心得【第十篇】

4、获晋职晋级奖励者按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获上级或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者,按评选组织部门的规定执行。

6、获特殊贡献奖励者,奖励额度由公司根据贡献大小视情况临时决定。

7、凡公司另有规定的单项奖励,或与目标考核和责任制相关的经营性考核奖励,不受本办法约束。但可以视情况单独给予精神奖励。6、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给予通报表扬:

1)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突出,有典型事例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对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有重大举措,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2、工作尽心尽职,在本职工作中成绩优异,事迹突出,为企业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产品开发中有重大创新,成绩突出,效益明显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7、模范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在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9、在各种社会活动或其它重要活动中为企业赢得荣誉者;

10、检举揭发或有效制止违纪违章行为,为维护公司利益和管理秩序做出显著成绩者;

11、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置重大安全隐患,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显著贡献者;

12、积极为企业引进资金、人才、项目或寻求新的客户资源,取得重大成果,产生明显经济效益者;6、4凡具备下列条例之一者,可给予评选先进个人或授予荣誉称号:

1、工作成绩出色,先进事迹突出,在员工中有较大影响,为人楷模者;

2、在单项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效益显著,有重大贡献者;

3、在工艺改选、技术革新或其它方面具有创造性发明,给企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5、为企业争得荣誉,并在企业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者;

6、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作出重大贡献者;

7、一年之内因工作出色而三次受到表扬或两次受嘉奖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弘扬正义事迹突出,堪称学习楷模者;

10、具有其它明显超出地、嘉奖范围的先进事迹或需要树立学习榜样和典型事例者。6、5晋职晋级奖励:

4、降职降级和免职按照人事管理办法和工资制度办理,通常不再追加经济处罚;

5、如违纪行为有其它单项处罚规定时,应以单项管理规定为准。

1、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者,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不按规定要求着装,不佩戴工号牌上班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要求打卡考勤者;

4、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听音乐、玩游戏者;

5、上班时间发生口角,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者;

6、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7、工作消极,不能完成规定任务者;

8、怠慢客户或现场服务不到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9、工作不接受临时任务或拒绝处置紧急事务者;

10、其它违章违纪或有损企业利益情节较轻者;7、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工作责任心不强,马虎大意,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差错者;

2、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无理取闹,高声争执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按要求维护保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对工作和正常生产活动造成一定影响者;

8、酒后上班贻误工作者;

9、在公司内散布谣言,离间同事关系或恶语伤人,污辱同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11、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经济处罚教育不改正重犯者;

12、在厂区内吵架、滋事,或者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13、不认真执行5s管理要求,工作或生产现场混乱,经指正无明显改善者;

14、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造成公物遗失或被盗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因不遵守技术堆积,违章操作等行为导致较大经济损失者;

3、酒后驾车、无照驾车或违章驾车肇事者;

4、无理顶撞领导,因工作关系或其它原因谩骂、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5、泄露企业生产技术资料或者其它商业秘密者;

6、冒用企业名义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8、在商务活动中收受对方好处,索要回扣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9、在厂区内酗酒滋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非专职人员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设备参数者;

11、有意传播企业谣言,恶意损害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后果者;

12、不爱护企业公共设施,故意损坏公物者;

13、其它违章违纪情节比较严重,必须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降级或免职处分:

1、不能有效推动工作,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明显不胜任工作者;

2、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者;

3、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原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凡下列情形者,给予违纪辞退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或在厂区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2、盗窃公物或非法侵占它人财物性质恶劣者;

3、故意损坏企业生产设备、办公设施和装备情节严重者;

4、贪污挪用公款、出卖企业商业机密者;

5、煽动他人停工或参与聚众闹事者;

6、不服从事作安排或调动拒不上班者;

8、胁迫上司或污辱打骂领导者:

9、因参与非法活动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或判刑者;

10、具有其它严重违章违纪行为,不辞退不足以教育员工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者;经济赔偿和罚款:

对由于主观故意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处以经济赔偿。赔偿额度根据主观故意的程序和损失的大小,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对贪污挪用公款,出卖企业商业秘密、盗窃公司财务和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除给予应有的处分外,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罚款额度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相关规定及程序:

1、对员工日常工作中先进事迹的表彰奖励,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属于性总结表彰,于次年初进行一年一次。

2、以员工违章违纪的处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3、除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奖惩由各部门或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提出初步调查和意见,由办公室统一核查实施。

4、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奖惩由总经理提议,经办公会议确定决定。对总经理的奖惩,由办公会议提议,上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

5、对员工的违纪辞退,应征求工会意见后,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6、对违纪辞退处分同工如果认识态度较好,确有改正诚意者,可酌情给予1至2个月留用查期。

7、凡涉及物质奖励者,随奖励决定一并发放;涉及经济处罚事项,由办公室从本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晋级、晋职、奖励或降职、降级、免职处分由办公室按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8、所有奖惩决定均应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公示,嘉奖以上的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其书面材料应装入当事人档案保存。

9、涉及经济损失赔偿事项者,应为责任人保留生活必须费用,其保留额度不应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10、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11、本办法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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