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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记忆经典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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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一篇】

都说它是野猫。

这是一只有着一身黄黑相间皮毛的猫。

是在姥姥的老房子里。这只猫住在正房东边耳房。我和小伙伴们觉得它很神秘——因为是野猫呀!

众人一再说,那只野猫……那只野猫……我不大相信。野猫怎么会住在人家屋里呢?

耳房里堆放着米面瓦盆和其它杂什,很利于猫住。我想抱抱它,可是逮不住。它跑起来快得像一阵风。

就这样,这只猫陪伴我度过童年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一直到我上小学后离开。

我上小学后不久,姥姥留了一家人家,住在西屋。那是一个经济上很困难很困难的人家,夫妻经常吵架,打骂孩子。他们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最大的9岁,最小的才两岁。

我没想到,这家人家,会对我们的童年伙伴形成最大的威胁。

先是听姥姥说,这家的孩子常常用石块、棍子什么的追打猫,打得它都不敢轻易到院子里来了。出去的时候,绕房顶,回来了,就躲在耳房里。姥姥很心疼。跟我们说着猫,她就想哭。她甚至说,要不,不让他们住了吧?可是,这家人家终究还是住着。一住就是好几年。大人们考虑的就是多。

凶手是谁?我们疑惑着,怀疑着,但是都说不出个究竟来。

心里,很疼。

姥姥一径流泪,老是喃喃:咋想起来来!咋想起来来!

过了几天,房客女人笑吟吟地走进屋来,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她说:呵呵,做了点肉吃,给你们尝尝。

姥姥连连说:你们吃,你们吃。

那女人摆摆手,出去了。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时候,肉是稀罕东西,谁家能一送就是一碗?

而且,这肉的颜色纹理,跟猪肉的也不大一样啊。

我们仔细翻拨着,果然,发现了蛛丝马迹:几根细微的发黄的毛。大约肯定就是这样了。

在院子一角,我们流着泪,把那碗肉埋掉。

多年后的一天,那时姥姥已经辞世。正是年节里,我们去给姥姥上坟,路经村东那座土寨子,发现一个女人,一身白色的孝服,当腰扎一根草绳,头戴围巾,跪坐在地,一粒粒地拣拾着那散布着的羊粪蛋。这正是当年的房客女人。寒风里,她的衣角飘摇,围巾飘摇。她脸色苍白。看到我们走来,勉强挤出些笑意。听人说起过的,几月前,她的丈夫病重身亡。

人啊,做什么,也不能做亏心事。瞅着寒风里的女人,忽然想起姥姥曾经说过的这句话。

之二:那只黑狗,那些鸽子……。

先说黑狗。

事件发生时间:1984年冬季。

地点:某厂单身宿舍院。

这是一个黄昏。忽然屋外嘈杂起来。呐喊声,笑骂声,一片。我疑惑着,放下正读着的《荒原狼》,来到院子里。

原来年轻人们在杀狗。

这是一条黑狗。皮毛光滑闪亮。我从这一身好皮毛认出,它是临近一家杀坊(就是屠宰大牲口的人家)的狗。平日,十分的威风凛凛。听跟前人说,它不知怎么误闯进宿舍来。杀坊的主人本来早与我们单身产生积怨,年轻人又没钱开荤……大概它早在他们的物色之中,只是没有机会。这次,它先是被围追堵截,结果慌不择路,逃进了厕所,最后被堵在厕所里一角……他们用绳套制服了它,否则,它是那么凶猛,他们根本奈何不得。我有些纳闷儿:它为何没有拼死突围呢?如果它豁出去咬伤几个人,逃生应该是没有问题。

此刻,它让人用绳子捆绑了腿脚,被吊在拴晾衣绳的石柱上,脑袋向上,纯粹失去了往日的威风。

小伙子们吵吵嚷嚷,七手八脚,纷纷忙乎着要给黑狗灌水。并且,人人争先向别人陈述自己的理由。最终,决出了胜者。被硬挤出圈子的,是三子,不服气,胀红了脸,骂骂咧咧的,搬出对方的祖宗或者女性,弥补自己的心理平衡。对方叫老武,络腮胡,满脸疙瘩,不吭气,或者是顾不上理睬,自顾拎着大茶缸,从水桶里舀上水,哗哗地往大张着的黑狗嘴里倒。黑狗摇头踢腿,一个劲儿地挣扎,呜呜哼哼着。老武不管,只是不歇手。黑狗张大嘴巴,哈哧哈哧的,舌头伸得老长,口涎水滴滴滴答答往下淌。这时候,周围静得出奇。小伙子们一个个大气不出,眼珠子睁得溜圆。不一会儿,黑狗便蔫头耷脑,没有了动静。

于是有人拿来了刀子。狭长。状似杀猪刀。

血腥的场面即将来临,我突然产生了强烈的呕吐欲望。

我返回了屋子。但是无论如何无法再能够读进书去。

再见到这狗,它已经成为一大块一大块的熟肉,腾腾地冒着热气,被疯狂的人们大嚼特嚼。三子早忘记先前,捧着一只狗腿啃得带劲儿。人人嘴角淌油,个个热汗淋漓。老武满脸放光,脸上疙瘩越发鲜明。他热情地让我来上一块。我摇摇头,赶紧走开。

怨它自己。为什么要跑到这儿来?

再说鸽子。

事件发生时间:1978年夏天。

地点:某校。

跟随父亲住校。那天放学后,和大家一走进食堂,就闻到了强烈的肉腥味儿。粘粘的腻腻的荤荤的呛呛的膻膻的那么一股味道。这样怪的味道,我从来不曾闻到过。见我们一个劲儿地嗅鼻子,食堂大师傅便笑嘻嘻地说:嘿嘿,跟你们说,有好东西吃了。

他不慌不忙揭开了锅盖。热气蒸腾中,那股味道越发浓了,熏得我差点跑出去。

天那,那是一锅煮熟的鸽子啊!

原来是要吃鸽子。

大家立刻欢呼起来。全然不曾理会使劲压抑着心中烦乱的我。

不知大队执行什么任务,抓收了大批鸽子,没地方处理,就作为礼物送学校几麻袋。学校只有一个办法处理它们——上灶师生集体吃掉。

那年月,肉是稀罕东西,不用说鸽子,就是鸡,也极少有机会吃到。通常隔两三天能够在菜里看到三片五片大小不等的猪肉片子,就是福气了。因此这鸽子,便让上灶师生寡油淡水的胃肠有了彻底改善的机会。所以,他们欢呼是对的。

可是,我压根儿就吃不进去。连一星半点儿都难以下咽。甭说吃,一闻到就反胃。老师们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哈哈笑说:你没福享受啊。

我真是没福享受啊。那么多的鸽子,一麻袋一麻袋的(究竟几袋忘了),让大家天天打牙祭,兴高采烈的,不亦乐乎的。而我呢?看不是看,闻不是闻,躲没处躲,任凭心里烦乱不休,却无可奈何,其中苦处,简直难以形容啊。常常,吃着馒头白菜土豆的同时,不由自主地瞅着那些油光光的嘴巴,满足的笑脸,心里却不知是种什么滋味。

在那些日子里,每天走进食堂,首先就是浓浓的鸽子肉味道扑鼻而来。我觉得那是一段残忍地折磨我神经的日子。以至于影响到了我一生。

吃完鸽子后好长一度时间了,我一走进食堂,就不由自主地猛嗅鼻子,总觉得空气里悠悠地飘着那股怪味道,经久不散。

现在,一边写下这些文字,一边就觉得嗓子眼儿里难受,活像又身临其境当年的食堂,活像被强制吞吃了一口鸽子肉。于是赶紧喝些水,润润。

至今,我不能够尽兴去吃食肉类。只有猪肉,也是很少量。可能受我影响,我们一家三口一致很少吃肉。无论什么肉,一年难得买上几回。说实话,我倒不是觉得鸽子象征和平、或者是小动物应该保护什么的才如此。当时我不过是一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并没有多高的思想水平抑或境界,只是凭直觉,不喜欢而已。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二篇】

郭敬明说过: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而我一个健忘的人却恰恰好记住了他,还有许多个有他的瞬间。

li是我的小学同学,小学6年的同学,此刻算起来我们已经相识了了。

很幸运毕业后几年我我拿到了他的微信,我本以为他早就忘记了我,却没想到他还记得。在朋友圈里得知他已经出国,在朋友圈里看他几个月才更新的讯息。从不主动联系也不评论,最多就是点赞,让他不要忘记还有我这么一个老同学。

li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他是我们班唯一的男班长,小学里的班干部大多都阴盛阳衰,而他却是每次都会当选。因为是混血儿li长的浓眉大眼,英语也很好,唯一的不足就是个子不高,但是那个年纪的男孩大多都还未开始发育窜高。纵使个子不高,但他的体育依然是我们班数一数二的好,篮球打的好,跑步跑得快,连女生的毽子他都踢的好,能够说没有他不会的运动,于是他就有一个可爱的花名——小巨人。体育好就罢了,偏偏他成绩也很好,数学英语常常名列前茅。这样自带主角光坏的发光体自然也会得到女生的青睐的。我们班的女生只要讲悄悄话互相透露自己喜欢的男生基本都是同一个名字——li。

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生,自然也是随大流对他有好感的,可我又是一个个性内向而且有些倔强的女生,所以我从来都是嘴硬说着不喜欢。

因为我们三年级重组了班级,所以和li做了6年同学的人寥寥无几,而我算是其中一个,每每一想到这个我就会暗自欢喜。

我对li魅力之大的了解是在一个午后,那天我们刚午休完,女生宿舍8个人都坐在床上聊天,聊到喜欢的男生时,aleen忽然大声喊着:“我喜欢li,我喜欢你,我喜欢li!”声音大到楼道里都听得到,我惊呆了,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理直气壮说喜欢的人。但我却暗暗羡慕她的勇气。

之后li也没有和aleen在一齐,但是li一向在和一个四年级转学来的女生诗传绯闻,半年前我看到li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关于诗的讯息:9年了都还是那个感觉。他和诗的合照我是第一次看到,诗成绩不是数一数二,样貌也并不算漂亮,有时还有点作,但是这样的女生人缘却很好,以致她转学了一年以后有次回来,大家都拉着她很亲密的说话。说实话我很羡慕她的好人缘。

9年了li出国了又回来了,我依旧连发一句欢迎回国都不敢,我从他的朋友圈关注他的动向,看到他回母校了,看到他见小学同学了,看他去小蛮腰了,看他去香港了,看他去很多地方去见很多人。我个性对他说一句欢迎回来。终归还是害怕突兀,不敢说。

对li的感情最热烈的时候是初一,从小学的群众生活变成初中的走宿,班级的同学因为都是同一个地区的所以彼此认识,我内向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明白怎样和那些已经玩成圈子的同学相处,我此刻还记得当初想找个一齐回家的同学怯生生的一个一个同学的问。问了个后,颖走过来说:我和你顺路耶,你要和我一齐走吗?因为这句话我和颖成为了3年里最亲密的人。因为这样的融不进班级,于是li成了我很重要的精神支柱。

li在很厉害的学校而我却只在一个很一般的学校。初一的时候想着要努力学习与他在同一高度,之后…之后就放松了,觉得就算努力也比不上。所以就放下了。

其实我自己早在初中时就想清楚了,对于li我的崇拜就应多过喜欢,我其实并没有对他有多少男女之情,只是一种精神支柱的感觉,在我的生命中小学的.时光有些很重要的分量,而他恰好是我小学生活里很耀眼的存在,我自然而然的会注意他,但此刻想来喜欢还是算不上的。

我一向都认为有好感很容易,喜欢有点难,而感情真的离我太遥远了。很多很多的好感构成了一点点的喜欢,而很多很多的喜欢又构成了一点点爱。感情真的是太难太难了。

li对小学的我来说是崇拜的很有好感的对象,对于初中的我像是精神支柱,对于此刻的我来说是窗台的一抹白月光,是我小学生活中靓丽的风景线。我见证过他的完美瞬间,所以想就停留在完美中不去打破。所以也不想去和他说话,生怕他的此刻破坏了以前的完美。

这是我的独家记忆,只有一个人明白的记忆和小情绪。

画外篇。

祝情侣们情人节快乐喔!额单身贵族们也情人节快乐喔,单身的日子一样也能甜甜蜜蜜喔!(咳咳,总有一天翻身当地主的)。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三篇】

当你还能忆起那个少年时,会不会也是在那个秋日,那个与他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或许你也会随着时间忘记他,但是现在给你写信的我不会忘记,至少现在不会。当时的他,很好。不然现在的你怎么会第一眼就喜欢他。不知道你还能不能忆起少年的相貌,少年的穿着。其实少年也不是特别好看,可那时的你还是喜欢他了。他就是那是你心中的一个信念,不用认识他,只要能看见他,他能够看那时的你一眼就足够。

——写给十年后的自己。

那年秋日,你穿着一件v字领黑色的衣服露出好看的锁骨,你带着一条十字架项链,项链透过你的锁骨放在了你的胸口,深蓝色牛仔短外套,两边袖子有两道白色的杠,衣服后面有白色的数字“67”,黑色的牛仔裤衬出你修长的腿型,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穿在你身上异常好看。树叶纷纷落地,走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当你听到了这声音,转过身来时,世界仿佛静止般。你的头发蓬松,睫毛低垂时,眼底会映出剪影,眼尾深陷,勾勒出极长的黑线。你的皮肤不是很白却也比其他的男生好多了。

那一眼便是永远。

而你只是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而我却一直想着你。我不知道你知道我的'想法时会是什么心情?无所谓,还是厌恶?但后来在我心里你却是在最中间的位置。

后来我就每一次到山上去,但却总是遇不见你,你仿佛消失一般。你比我高一届,那一个学期最后一次遇见你。是你在山上和我认识的男生一起,总是这样,我能和其他男生玩得很熟,却不能与你,和你的兄弟。你从我的身边跑过,我认识的男生跑过来问我和她们,看见一个穿着深蓝色衣服,身上有一个数字的男生跑哪去没有?她们说往那边跑去了。

而后每次在学校监控的死角处,你总能快速的翻过围墙。而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每天等你,看你。

后来我去问了我认识的男生,他说你在八班,于是我和她们每天去你所在班级的门口,但是依旧每次都没有看见你。每次看见有人穿着那件深蓝色外套,我都会想,没有你穿着好看。

此后我再没见过你。

就这样一直到了下学期,我照旧每天去你的那一栋楼找你,你也照旧不在。

当时我和她们走在通往那栋楼的小巷子,其实还有一条比较近的大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走小巷子,或许是因为你也经常走这条路吧。终于。那时的你从我和她们的旁边跑过去,你跑得很快,我都没看清,所以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追了上去,身体总是比心理要快得多。后来,她们对我说,她们开始谁都没反应过来,当她们追上我时,看见了你,一下子就理解了。我看着许久未见的你,你变得更沉稳,更清冷了。你还是一样的翻过学校的围墙,我连你的余影都没看见,多么可笑。

而此后我都能在操场旁边第二棵树边看见你和你的兄弟,而我和她们就在乒乓球台上偷偷的看着你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能觉得你在看我,有时你不在那棵树下,我就去你在的那栋楼,而你却在五班。你坐在一个特殊位置,教师前门的旁边。可是也很好,这样我就可以第一眼就看见你。那一次,我们上体育课,而你正在教室里,我看见你在位置上睡觉,我站在你教室外的斜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你眼睛下淡淡的黑影,莫名的一阵心疼。

那棵树正对着小巷,我从那栋楼走过小巷,只有你的兄弟,而他们看见我,总是会回头,然后就有另一个人跑出来,一边看着我,一边跑走。而我每次都会在旁边看着你。

我总是在msn上找寻各种你们年级的人,终于有一个人说,你叫张宋,你打架很厉害。看到这些,其实也不是很意外,可以说是意料之中。

后来,像是默契一般,你们依旧在那棵树下,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洒下,零星的残光在你身上回转,仿佛只为你洒下,我们依旧在乒乓球台上时不时看着你。

其实你是不笑的,透着清冷的脸站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就看着他们调笑。

记得第一次见你笑是在那栋楼的小门口,犹记得你从小门口出来,唇角微微勾起,眼角眯起来,笑得很淡,但却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你笑了。

此后再没见你笑过。

你退学了。

还是那个秋日,阳光透过树叶洒下的地方再也不是你,那个唇角勾起便倾城的少年再没出现在视线内。

我幻想着或许还是在这个秋日,你我还会相逢,你依旧会站在那个位置,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看见穿着深蓝色衣服的男生,我会想会不会那就是你,你会不会回来了。依旧站在那个我所希望的地方。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四篇】

《记忆大师》是由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瀚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悬疑片,由陈正道执导,任鹏担任编剧,黄渤、徐静蕾、段奕宏、杨子姗、许玮甯联合主演,影片于2017年4月28日全国上映。

影片讲述了江丰因手术失误载入一段杀人犯的记忆,进而引发了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惊险故事。

剧情简介。

故事发生在2025年,因为和妻子张代晨(徐静蕾饰)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黄渤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却不料手术失误记忆被错误重载,他莫名其妙变成了“杀人凶手”。警官沈汉强(段奕宏饰)的穷追不舍让他逐渐发现,自己脑内的错误记忆不仅是破案的关键,更是救赎自己的唯一希望。与此同时,妻子身边出现的女人陈姗姗(杨子姗饰)、记忆中浮现出的神秘女子(许玮甯饰),似乎也和真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场记忆烧脑战也随之开始。

1.神秘女人:你还记得你是来做什么的吗?

江丰:我是来删除记忆的。

神秘女人:它的重点不是在删除记忆,而是将你由参与者变成旁观者。

2.江丰:前段时间我去做了个记忆手术,可是我把记忆拿回来以后却清晰地看到这个女人被人给害了,在记忆里那个是杀人凶手就是我。

3.沈汉强:你已经失控了,这样下去很危险。

4.张代晨:如果当时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啊?

5.沈汉强:我们不能为了抓到一个怪物,而去制造另一个怪物。

6.字幕:记忆是最危险的证据,沉默是最强大的指控,谎言是最关键的口供,冷漠是最残忍的帮凶,人心是最致命的凶器。

7.这么说,你知道凶手是谁?

在记忆里,那个杀人凶手就是我。

8.目前我没法确认,谁和你的记忆交换了,找出他的身份,你只有72小时。

9.她们根本不知道丈夫对自己施暴是一种犯罪。

分钟,杀人、嫁祸、逃走,这杀人凶手很可怕呀。

11.你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是你的本性吗。

12.现场每一件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案发的时候,都有它的特定作用。

13.如果当初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14.离婚协议我已经签了,我都没改,你签吧。

15.等到那个时候啊,我担心的是这段记忆就得永远留在你的脑袋里,值吗?

那让凶手逍遥法外值吗?让我跟我太太永远活在恐惧中值吗。

角色介绍。

江丰。

演员黄渤。

小说作家,因手术事故意外载入一名杀人犯的记忆。由于和妻子张代晨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因记忆手术失误被牵连到李慧兰被杀案中,出人意外的是错载记忆的江丰成为凶杀案的真凶。

张代晨。

演员徐静蕾。

作家,江丰的妻子,两人在片中经历了一场感情纠葛。从懵懂青涩的情侣到历经沧桑的夫妻,可以看出二人婚姻生活中甜蜜的过往,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日积月累的夫妻矛盾,却让江丰选择走进记忆中心,忍痛将这段相爱记忆抹除。而他因手术重载失误身陷凶杀案记忆迷局中,更是让二人的情感接受严峻的考验,隔阂、误解愈来愈深。

沈汉强。

演员段奕宏。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老牌警官,深得警局上下所有人的信任。为寻找真凶与梁杰理饰演的警员雷子激烈谈论、审阅卷宗。对凶杀案进行鞭辟入里的调查,另一方面又露出犀利的目光审讯犯人,从蛛丝马迹的细节中寻找真相。

陈姗姗。

演员杨子姗。

急诊室的一名医护人员。在救治病人的时候怀疑江丰就是犯罪嫌疑人,并且协助沈汉强抓住真正的犯人,在与江丰碰见的时候被江丰一把直接撞向墙面。

神秘女人。

演员许玮甯。

一个身份神秘的女人。此次饰演一个被家暴的女人,因为患斯德哥尔摩症状,即使被暴打,也对丈夫不离不弃,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还有一个孩子,因为爱孩子,所以想给他一个完整的家。

影片评价。

该片以记忆为核心点,其中夹杂凶杀案、软科幻、家庭暴力等诸多元素,整个故事弥漫着浓厚的悬疑气息。(网易娱乐评)。

《记忆大师》承载的内容和想要探讨的主题过于庞杂,故事情节在逻辑上存在牵强之处,有刻意之嫌,人物动机还有待进一步推敲,日常对话等台词表演起来稍显突兀生硬。但对社会问题投来关注的视角使其富含深意,在国产悬疑片中无疑属质量上乘之作。(1905网评)。

《记忆大师》是一部进取心与创作力兼具的悬疑佳作,它把软科幻设定与类型元素以及社会派视角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足够强烈的新鲜感,规避了华语类型片一直普遍存在的雷同与跟风现象。(网易娱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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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五篇】

汝湖,没有湖。

它只是江南水乡小镇里一个及其普通的地名。

汝湖里有条河,自北往南穿过整个小镇,经马诸并入姚江,流向东海。

这条河,我至今仍叫不出来它的名字。

说不上来理由,在某个黄昏或者夜晚,总是会在不经意之间想起它。

想起那条河,想起那段客居的日子。

那年冬天,那是我生命里过过最寒冷日子。

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我离开家客居汝湖。至于选择它,事先没有任何安排,完全可以说是误打误撞的到来。

我租住的地方还算宽大,前间靠窗的客厅改成了工作室。

窗户很大很明亮,除了一扇门,几乎整面墙都是玻璃,是我喜欢的那种。

窗外面是小区的院子,长着许多树种。就算是大冬天的,依然一片翠绿茂盛。

玻璃的正中间,刚好对着一株杨梅树。树冠很大,差不多张满了整面窗。

每次我一抬头就会看见它,冬天的北风一吹,远远的望去,像极了一幅动态的.风景画,雅致极了。

对我来说,杨梅窗的家,给了我那段艰难日子里相当安静的温暖。

曾经,我走过许多地方,也在许多地方安过家。但好像从来没有一过地方象汝湖一样给我安静,让我慢慢地恢复力量。从而,走出那段泥泞。

从小区往东不出百米,就是那条河。河面不宽,大约也就二十多公尺的样子。

河的两边是用整齐的石块垒成,河栏是一排大小统一水泥柱子连着。视角从近到远,从长到点,根本望不着尽头。

我最喜欢是在傍晚时走在河边。

这个时间段是人最少,也是最安静的。

淡淡的夕阳漏过西边的屋角落在河面上,河水泛起的几缕银点,象极了我未来的某种光明,给人希望。

那段日子的生活状态是非常糟糕的。

我象极了在一个隧道里行走的人,明明能够看到隧道口的那抹光亮,但怎么走都走不出去。

有时会发呆,会若有所失,会无力的挣扎,会莫名的孤单,甚至还会强烈的疼痛。

每当这些情绪起来时,我都会走到河边。沿着河栏柱不停地走下去,一直走到自己筋疲力尽,然后坐下来。

那个冬天,我已经记不起来自己走过多少次了。

后来每次想起,总会有另一个孤单的自己在河道旁,不停地行走着,不停地走着。那地方竟然成为我生命里一段隐秘的伤痛,深深地烙在骨里了。

而那条河,却成了我那时如影随形的一种安慰。

汝湖,真的没有湖。

它是我杨梅窗的家,是我生命里忧伤的那条河。

浪迹了那么多年,不就是想寻找到一个安定的住所,在一个温暖的环境里,过自己安心的生活,在安心里去爱和被爱。

现在想来,汝湖不是记忆,是根植心底已久的,一份心境,让人柔软。在当下嘈杂遍地的时代,我们需要这份心境,这种柔软。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六篇】

那便多好……。

过了夏地秋天,带走了烦闷的夏热,换上了一幅悲凉枯寂的秋色。

灰暗的天空一条带着银光地闪电降下,一波又一波的雷声让人胆战心惊。

一座几乎看不到山顶的峭壁上,隐约有个不停向上爬动的身影。

全身上下脏的看不清衣服颜色,头发全被雨水打湿,结了疤又裂开的手臂抓住石岩的`一处缓缓上移,吊在身上的攀岩绳索一点一点上升。

徐子轩停下来,看了眼脚下的深渊,嘲讽地勾起嘴角,俊朗的脸型,高挑的身形,虽算不上绝对帅气,但也不是多难看。

当他转过头,刚抬手向上爬时。

‘啪’一声,攀岩绳断了?!

没了吊绳的拖力,身体瞬间向后仰去!

“呵呵……”徐子轩拿着手上只剩半截的绳索,整个人急速下坠。

缓缓闭上眼的他,忽的想起了那张纯真甚至可以说有些傻气的笑脸……。

“我想……嫁给轩哥哥……”后花园里,大约十五岁的女孩扎着乖巧地麻花辫,急慌慌地跑到正在亭台复习高考试卷的男孩身边,说道。

徐子轩皱起眉,呵斥了女孩一声,“小女孩家家的,哪来什么嫁不嫁!”。

女孩看着严肃的他,瞬间湿红了眼。

他叹了口气,放下试卷走到女孩身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犹豫不决。

“轩哥哥,你是不是会娶别的姐姐?”良久,坐在亭台地上的徐子清抬起头,望着他,红肿的眼睛带着坚定。

“嗯”他习惯性伸手去揉她的头发,却被一股力道推倒在地,她捂着脸跑远了。

望着她消失的背影,徐子轩轻笑摇摇头,还是这样。

回到亭台后,重新拿起,试卷做起习题的他,却没料想……。

医院急救室外,他看着鲜血淋淋的她痛苦闭着眼被护士推进去时。

心里好像被什么撕扯下一块肉,从心脏痛到全身每一处……。

当医生出来跟他说的每一句话。

他都仿佛听不见似,木讷着脸。

她死了……。

她是徐家收养的养女,名义上是他的妹妹。

从小就不善说话的徐子轩,一直不惹大人喜爱。

但自从她来了。

他的身边就一直吵闹个不停。

“轩哥哥?对吗?”

“从现在,我就是轩哥哥的妹妹了!”

“嘻嘻!轩哥哥原来你在这!”

他离不开她了,是的!

他一直都知道!

可是残忍的老天偏偏将她夺走!

为什么啊!!

为什么!

疯了似的他抱着冰凉的她,头一次哭的撕心裂肺。

之后,也就没有之后了……。

其实那天我想说的是。

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好不好?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七篇】

《记忆大师》是由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瀚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悬疑片,由陈正道执导,任鹏担任编剧,黄渤、徐静蕾、段奕宏、杨子姗、许玮甯联合主演,影片已于4月28日全国上映。

影片讲述了黄渤饰演的主人公因手术失误载入一段杀人犯的记忆,进而引发了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惊险故事。

剧情简介。

故事发生在2025年,因为和妻子张代晨(徐静蕾饰)婚姻破裂,男主角江丰(黄渤饰)走进记忆大师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却不料手术失误记忆被错误重载,他莫名其妙变成了“杀人凶手”。警官沈汉强(段奕宏饰)的穷追不舍让他逐渐发现,自己脑内的错误记忆不仅是破案的关键,更是救赎自己的唯一希望。与此同时,妻子身边出现的女人陈姗姗(杨子姗饰)、记忆中浮现出的神秘女子(许玮甯饰),似乎也和真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场记忆烧脑战也随之开始。

你已经失控了,这样下去很危险。――沈汉强。

如果当时我没有跟你结婚,你觉得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啊?――张代晨。

我们不能为了抓到一个怪物,而去制造另一个怪物。――沈汉强。

目前我没法确认,谁跟你交换了记忆,找出他的身份,你只有72小时。――沈汉强。

这就是另一个李慧兰,她们根本不觉得丈夫对自己施暴是一种犯罪。――江丰。

现场每一件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案发的时候都有它特定的作用。――沈汉强。

你今晚上的所作所为,是你的本性吗?――沈汉强。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八篇】

暑气过重的夏日,山林里总是泛着一股快要被日光烤焦的植被的味道,常去的那个林子,按照屏南方言音译为“亭下”,至于是“停下”还是“亭下”,我还没有考究过。基于途经亭下的半道上总有一个歇脚的茅草亭,想来“亭”比“停”要更贴切。

亭下多坟堆,以往坟冢多安在林子里,由于对山的挖掘与开垦,许多的坟冢就暴露在了山道两旁。因山道间铺了水泥,道两旁的坟冢便也没有那么可怖了。只是只身一人行走于途,难免有点小怯。

牧羊人把他那成群的山羊又赶到了亭下的一个小山坡上,那山坡陡得很,草也不肥厚,加上灼热的太阳,羊群都有点被晒蔫了。也只有偶尔才瞧得见牧羊人和他的羊群,今儿在这个山坡,明儿就到那块草地了。父亲每每见着了牧羊人的羊群,总要吼上一句:清早杀羊可要顾着羊点啊,羊可是叫了一晚上呢!牧羊人远远地望着父亲,把笑从山坡那儿抛了过来。

父亲那会子在亭下租了几亩田,所以我常跟父亲跑到亭下去。沿路几乎都是小石阶,道两旁是各种植被,偶尔还有一些可以吃的山果,一般都逃不出我的嘴。山欲来时,我会跟着父亲躲在半道的茅草亭里,父亲会告诉我,山的那边雨已经开始下了,很快乌云要迎着我们的方向来了,果然,在父亲掐指一算后的准确时间里,黑云逼近,大雨便也随之而来。山雨来得迅疾走得也利落,夏季的雨总不拖沓,把周遭洗干净了,去了暑气,也就离去了。

父亲在田里劳作的时间通常是一下午,我总怕下田后会有一些小虫子围着我的脚丫子转悠,所以就在田埂上走走,或是跑到田边的山林里。山林里多松柏,鲜有竹子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植被,松柏长得高,林子里的光线稀稀疏疏,随意散落。一些干枯的松柏枝是极好的柴火,小时候写日记,总爱记上山捡松柏。那会子,一堆人成群结队的上山,男孩子会带上柴刀,女孩儿多背着竹篮,捡好的柴枝由男孩们砍了山上的藤条扎成一捆一捆。日记的末句总欢喜写着:夕阳落山了,我们高兴的回家了。

山林里偶尔也会传来乌鸦的叫声,初听的时候总能令周身发怵,习以为常以后,也觉得山林里有乌鸦做伴是极好的。记起了迟子建在《五丈寺庙会》里写的仰善抓来要别人放生的那只乌鸦,几乎所有人看到乌鸦的第一眼都是抵触的,觉得这家伙不吉利。而最终乌鸦被放生的那一刻,作者写道:“这天地间焕发的光明将它温柔地笼罩着,使它飘飞的剪影在暗夜中有一种惊世骇俗的美”。山林里这乌鸦的叫声便与这“惊世骇俗”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偶尔还能在山林里碰见其他人,有些来砍柴火,有些来这儿拔草喂兔子,有些把菜地安在了山脚,有些翻过山林去采粽叶。拔草的人一般很少进山林子里去,多为了采摘些山果回去好给孙子孙女解解馋,吃得满嘴泛黑色,咧着嘴笑,才是最令人欢喜的。父亲总会在他忙完的'时候,喊我出林子,我通常不会走得太远,父亲的声音一传来,我就能知晓。

亭下有很多酢浆草,成群的羊总是咀嚼着它们,酢浆草黄花儿开遍地的的时候,也没有激起羊群对它们的嘴下留情。偶尔我也摘一大把酢浆草,用山泉水洗洗,塞进嘴里就像羊群一样咀嚼着它们,酸甜的味道解了亭下的暑气,也吞咽了一段亭下的记忆。

也不知过了多久,亭下租来的田父亲已经退了,至此我便极少去那儿。近几年,待在家的时间十分有限,亭下也就像那时吃的酢浆草似的,记得它那酸溜溜的味道却未尝试再去吃它。亭下的记忆,大概只有父亲是分明的。

后来的日记里,末句欢喜的记着:夕阳落山了,从亭下摘来的一大把酢浆草,丢在我的草帽里,父亲走在前头,我跟在后头,我们高兴的回家了。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九篇】

我出生在上海闵行区,即从前的上海县,“上海中学”附近的曹家堂。曹家堂是上海县的一个村庄。当时,我的父母为了我的两个兄长,方便读书以及生活,在我出生之前,就已在曹家堂,租借了一间房子,房东是一位苏州老太太。兄长们读书,母亲顾家,父亲工作。因此,我是出生在临时借住地的。当我的长兄从“上海中学”毕业;二兄从“上海小学”毕业后,我们告别了曹家堂,回到了市区。

曹家堂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因为那时实在太小,只记得租借的屋内,睡觉用蚊帐,烧饭用“洋风炉”,晚上点“洋灯罩”。村庄外的不远处,便是“上中路”,上中路的路边,并排着“上海中学”、“上海小学”和“上海小学附属幼儿园”。附近还有一所大学,即“华东理工大学”。这些学校在当时的中国,都是出类拔萃的。

虽然,对于出生地的记忆,现在几乎为零。可是,对于生活地,却是有着记忆的,有些还是深刻的记忆。

儿时经历过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我还是愿意提及。儿时许多有意义的事,有些或许早已忘记。然而,记忆的碎片,总归还是有的,特别是记忆深刻的事,总是难忘的。虽然记得的不是全部,但轮廓还是清晰地。

我的家地处上海市中心的黄浦区,从小生活在石库门建筑的弄堂里。弄堂的.旁边是弄堂,弄堂的外面是马路。弄堂里除了居民外,还有居民食堂,有烟杂店(杂货铺),有里弄加工组,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甚至还有小型工厂。弄堂的外面是马路,马路上行人很多,尤其是南京路,南京路在旧时叫“大马路”。南京路上的“大光明电影院”、“国际饭店”、“华侨饭店”、“四大公司”,外滩的万国建筑群,曾经是我儿时,这座城市的标志。

上海城市的中心,从前是外国人的租界。租界存在了百年,百年来,东西方文化在这里不断碰撞,也不断地交流,由此而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即海派文化。海派文化是一种开放的文化,容纳了世界各国、全国各地的文化。在这些不同的文化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不同的文化,在上海滩融合、发展。

人类文明的发展,只有在不同文化的撞击、交流下,才能得到延续。上海有过痛苦的过去,当本土文化在西洋文化的冲击下,曾经挣扎过,也曾经斗争过。在挣扎和斗争中,逐渐了解了西洋文化。于是有了掰碎、有了揉和,最后掺合在了一起,吸收发展。

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有过不同的经历。我的儿时记忆,是我生活经历中的一部分。我的这部分记忆,记录的是,曾经的新上海中“冰山一角”,是我的耳闻目睹和喜怒哀乐,是发生在,我儿时的那个时代,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初。

人的一生,总有许多事情,使得他们无法忘怀,有些是眷恋,还有些是怀旧。

人们所经历过的岁月,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些人不愿意回顾,我却不厌其烦地去回味。我儿时的生活,现在看来有点苦涩和无奈,大上海也不是什么天堂。“国际饭店”、“华侨饭店”不是我等进出的场所,“四大公司”也不是我等购物的天地。然而,我有着父母的爱,天底下最伟大的无私的爱。我也读过书,所以略知世界上发生过的一二。

因此我眷恋,眷恋儿时的生活,眷恋儿时的家,眷恋儿时周边的一砖一瓦,眷恋儿时周边的人和物,眷恋儿时的经历,眷恋我的黄金时代。我也怀旧,有人说怀旧是衰老的开始,这句话也许是对的。如果说少女怀春是成年的开始,那么,成人的怀旧,不就是衰老的开始?无论是少女的怀春,还是成人的怀旧,通通都是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不管衰老与否,生活总是继续的。

所以,我打开了电脑,敲起了键盘,用电脑写下了我儿时的记忆。

血染的记忆经典【第十篇】

二月二龙抬头,家家户户要剃头。

小时候,老人有讲究,有钱没钱,剃个光头过年。家家户户的男人、娃娃都要在年前理发,理得清清爽爽地过年。那时候年前这次理发很重要,要理得非常短,原因就是正月里不能理发。老人说,正月理发死舅舅,所以经过正月之后,二月二龙抬头这天,理发馆的生意就好得不得了。

而我小时候,理发是不去理发店的。妈妈说那时候谁都舍不得花五分钱去理发店理发,村里手巧的男人女人就是最红火的理发师。院子里放个方凳,村里老老少少的爷们和孩子排好次序,挨着理发。理发最早几年用的不是推子、剪子,而是剃头刀,理发也不叫理发,叫剃头。烧一锅热水,舀在脸盆里,热气腾腾的,剃头刀在热水里蘸一下,在一条油叽叽黑qq的布带子上来回一摩擦,就开始在头顶刮起来了。大部分成年男人都是剃光头,只有小孩子在头顶剃一个茶壶盖形状,四周都是光的,看起来非常俏皮可爱。后来有了推子、剪子,年轻一些的男人就开始注意起发型,不让剃光头了。再后来就都去理发店理发,只有老年人和半大孩子还是在村子里用剃刀剃。女人在这一天也是要剪发的,不过她们相对就简单的多,脖子里围个毛巾,手巧的女人用剪子剪个长短,有的就剪掉一些头发梢,意思意思,表示“龙”抬头了。

理完发,村子里的孩子就都去忙活另一件事――炒玉米花、炒豆子。

据说,喊得越响亮,玉米粒就会全部开花,一个个像爆炸的蘑菇头,这样的玉米花吃起来松软、酥脆、喷香。如果是那种没有开花的玉米粒,炒熟后不仅吃起来费劲,而且也不香。等到再大一点,就想明白了,开花并不是因为喊的缘故,而是锅里黄土的.温度和搅拌的速度在起作用。等到锅里不再想起哔哔啵啵的炸裂声,玉米花就算炒好了,连锅端起来,倒进一个筛子里,来回晃动,细细的黄土面顺着筛子漏下,筛子里就剩下玉米花了。拿起一个玉米花仔细欣赏,会发现,每一个玉米花都是从玉米粒底部向上开始裂开,汇聚在顶部,绽放白白的棉花朵一样的花瓣,非常漂亮。炒完玉米花,就继续炒豆子,豆子是不会开花的,最多在半腰裂开一道缝,手一搓,就把皮搓掉了,一把一把丢进嘴里,吃起来发出咯嘣嘣的声音,满嘴都是豆子的香味。

等我们再大一些,每到二月二这天,村里都会来一个穿着脏兮兮衣服的老头,他的自行车上推着一个爆米花机,在村子中间一个宽敞地上支起摊子,放开嗓子吆喝几声:爆玉米花来,爆玉米花来……老头自己不带柴火和煤炭,谁家爆玉米花谁家就要提供柴火或煤炭,所以你看吧,一听到吆喝声,有的大人带着孩子,有的孩子自己端着玉米、豆子,抱着柴禾,提着一兜煤炭就纷纷跑过来、聚拢在爆米花的老头周围了。开始还分谁家的柴禾谁家的炭,后来就混淆在一起了,拿得多的用不完也不再拿回家,后面的人就不用拿柴禾和煤炭了。爆米花机爆的比自己在家里用黄土炒的干净、卫生,用的时间还短,不仅可以爆玉米花、炒绿豆黄豆,还能爆大米花呢。

到现在,城市里几乎家家都有微波炉,超市里买来专用的玉米,连着包装纸在微波炉一转就是一袋香喷喷的爆米花了。街头巷尾也有很多卖爆米花和饮料的小店,随时想吃爆米花都可以买来吃,不用再等到二月二这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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